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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一种强者对强者,强强联盟的双赢联姻,只要轩昂答应,他的社会地位,财产,就可以轻轻松松跻身发达国家中产行列。
她要跳一辈子的舞!
从舅舅的琴声里,糖果仙子的轻盈可爱,欢乐甜蜜,《阿拉伯舞曲》那种独特的异域风格,以及《牧童》,当它随着琴键倾泄而出,嘟嘟恨不能站起来,跟着音乐翩翩起舞。
当然,只要他支持她成为医生,她回会用一生来支持他的钢琴事业。
天才的钢琴家陈轩昂是个传奇,他的故事被人们口口相传,随着他回归了,要开音乐会了,从总空到各个文艺单位,乃至整个北城,所有人都在议论他,总空大院里一帮小屁孩儿,一首完整的钢琴曲都没听过,但再说起轩昂时,可不敢再喊他叫叛徒了。
冷梅说:“跟小玉结婚吧,很快你也就可以有这样可爱一个宝宝了。”
但当时的轩昂是个被出版商封杀,在酒吧弹钢琴谋生的穷学生。
学,不过她去的是国。
陈轩昂一身西装笔挺,长发飘逸,走到台前鞠躬,大幕闭合的同时,属于他的钢琴时代,也在华国拉开了帷幕!
他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富有的人。
他除了音乐就没有别的爱好,既不贪财,也不贪图享受,他的思维中只有音乐,创造音乐,用音乐表达人生。
他知道宋小玉的意思,知道她从小喜欢自己,想跟他结婚。
真正优秀的钢琴家是什么样的呢?
或者如今的钢琴艺术在国内还算小众,但观众足够热忱,他们对他还抱着一种偏见,一种,自己培养的孩子终于登上殿堂式的,偏宠,宽容的偏见。
甥舅之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嘟嘟越听越生气:“哼,你是个坏舅舅,我不爱你啦!”
既劝不得,冷梅也就不劝了。
虽然在北城他有很多东西,但在轩昂的认知里,那并非处于他的财产,而且他早就把东西都留给姐姐了。
“我要跳舞,我想跳舞!”嘟嘟说着,开心的朝台上挥舞起了手臂。
轩昂躲开了宋小玉,却又迎面装上冷梅。
丑小鸭大概也没想到,一个从小就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钢琴王子会暗恋自己,她不敢相信,且受宠若惊,但同时,她也对轩昂坦诚,说自己虽然能写点小文章,当并不打算当个作家,她的理想是在国当医生,名利双手。
于轩昂,这是验证华国人是否懂钢琴艺术的试探,而于嘟嘟,这是她音乐美学和思想的启蒙。
她还说,自己出国就是为了留在国,而且在择偶时,对于男性,会把经济能力,财力看的比外貌更重要。
舅舅给嘟嘟带来了很多礼物,有小朋友们最羡慕的彩色连环画,有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还有美人鱼,丑小鸭和白天鹅,还有很多超级好看的小裙裙,孩子们最喜欢的各种蜡笔,水彩笔,水晶球,带芭蕾人偶的八音盒等。
也是从那时起,轩昂就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了。
嘟嘟因为从小跟妈妈跳芭蕾,于芭蕾舞曲可熟悉了,但她跟着妈妈只是好玩,她并不喜欢跳舞。
冷梅看得出来他在躲宋小玉,而她在年龄大了以后,思维也走上了她老妈梅霜的老路,她拉过嘟嘟的手,问:“轩昂啊,你觉得嘟嘟可爱吗?”
其实不必等到独奏会。
艺术无国界,它是只要艺术家足够优秀,表现的足够好,就能引起大众共鸣的东西。
“可爱!”他由衷的说。
所以他们给予他的掌声,比之他的真实水平还要更多更多。
下一首是《浮士德的天谴—妖精之舞》,这是嘟嘟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她也从不曾对芭蕾感过兴趣,但在听到它的那一刻,她的脑海里立刻就有了芭蕾舞者翩翩起舞的片段。
女孩趁着鼓掌间隙高声说:“但舅舅的琴声让我觉得跳舞是件超级开心的事呀。”又问:“开战斗机能像跳舞一样好玩吗?”
而等她到了国之后,轩昂曾专门打听到对方的学校,专业,并寄了信去,诉说了自己对她的爱恋和仰慕。
而陈轩昂在台上演奏的第一曲,柴可夫斯基的《胡桃夹子》,是嘟嘟还在娘胎里时就在听的胎教曲。
乍一见,轩昂觉得嘟嘟跟曾经那白嫩嫩,软嘟嘟的样儿完全不像了,一点都不可爱,简直跟他漂亮可爱的姐姐迥异,都不像他姐生的。但他才跟她玩了一会会儿,就完全否定了自己最初的想法,她虽然皮肤黑黑的,脾气倔倔的,可她那么活泼,那么生动,她让轩昂觉得,这世界上不会再有这么可爱的孩子了。
然后对方委婉的告诉轩昂,她邀请他去国,并希望他能用他在北城的财产资助她一把。
冷梅也才见轩昂,正好看他戴着墨镜,吓一跳:“轩昂你眼睛看不见了?那你还怎么弹琴?”
《番外完结》
这种人,除非他自己愿意,你是很难说服他的。
所以,他拒绝了对方的建议,那段还未开始的恋爱也就无疾而终了。
嘟嘟先说:“谢谢瞎子舅舅!”
台上的钢琴家演奏的无比投入,台下的观众或者懂,或者不懂,但轩昂的琴声有种魔力,能让人带入自己的情绪。
她只是个小宝宝,跟着爷爷奶奶来看演出的。
冷兵再度愣住,终于还是客观的说:“不但不好玩,而且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在此之前,嘟嘟从没想过自己长大了要做什么,而在听完舅舅的演奏会,在如雷动的掌声里,嘟嘟确定了一件事情:她要在轩昂舅舅的伴奏下,像妈妈一样,永远生活在舞台上,灯光下,琴声中。
而轩昂,也从如雷般的掌声中确定了一件事,在这个有着几千年灿烂文明的古老国度,长久的历史传承让他的同胞们更加懂得欣赏艺术。
女孩跳上围墙,在轩昂目瞪口呆的眼神中,连蹦带跳的跑远了。
轩昂还没看过女孩子哭,给惹了个手忙脚乱:“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想跟你玩一玩!”
但她也是个聪明的孩子,她立刻就醒悟过来了:“不对啊舅舅,你不是瞎子吗?怎么能看到台阶的?”
唯独嘟嘟,不但不喜欢舅舅带来的礼物,还因为他骗了她而耿耿于怀,但凡看到舅舅,就会像只小猴子一样,立刻蹦远,躲起来。
冷兵一愣,旋即说:“但你原来总说你要当飞行员。”
坏坏的舅舅弹的琴可真好啊,琴声或急或慢,蕴含着的感情或快乐或悲伤,它牢牢牵着嘟嘟的,以及在场所有观众的心。
院里很多小朋友也都来了,但是坐在后面,只有嘟嘟和爷爷奶奶坐在第一排。
她的耳朵都听起茧子了,也不觉得它有什么特别之处。
因为舅舅欺骗过她,嘟嘟依然不喜欢舅舅。
可他曾经没有爱过她,将来也不会爱她,就那样稀里糊涂跟她结婚,于她来说未免太残忍了点。
但舅舅的琴声让她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开心,女孩也终于懂得为什么妈妈总会说,当有轩昂伴奏,舞剧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了。
当《普罗米修斯》结束时,嘟嘟举手鼓掌,并对爷爷说:“爷爷,我想跳舞!”
当然,她并不懂得啥是个演奏会,所以直到爷爷奶奶把她带到演奏会现场,直到舅舅上台前,嘟嘟并不知道舅舅的优秀来自于何处。
“不不,这世界上可爱的孩子,有嘟嘟就够了,我不贪,也不是那种看到别人有什么,就费尽心机,自己也想得到的人。”轩昂说。
但当轩昂的手轻轻按上琴键,当他扬起那张五官分明,鼻梁悬挺的脸,当他忧郁的双眸凝视琴键,当琴声宣泄而出,嘟嘟从这古老的曲子里,却听出了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新奇。
冷梅叹气:“你姐说你虽然看着温默,但是个最固执的,看来还真是。”
轩昂忙挤眼睛,还想再多骗嘟嘟会儿,但他的小外甥可聪明了,而且她是有脾气的,双脚蹦蹦,小女孩撇嘴哭泣:“小舅你居然是个骗子,呜呜,我再也不爱你了!”
嘟嘟不好好走路,非得蹦蹦跳跳,刚好到一个台阶处,眼看栽倒,轩昂冲了过去:“宝贝小心,要摔倒啦!”
] 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一种强者对强者,强强联盟的双赢联姻,只要轩昂答应,他的社会地位,财产,就可以轻轻松松跻身发达国家中产行列。
她要跳一辈子的舞!
从舅舅的琴声里,糖果仙子的轻盈可爱,欢乐甜蜜,《阿拉伯舞曲》那种独特的异域风格,以及《牧童》,当它随着琴键倾泄而出,嘟嘟恨不能站起来,跟着音乐翩翩起舞。
当然,只要他支持她成为医生,她回会用一生来支持他的钢琴事业。
天才的钢琴家陈轩昂是个传奇,他的故事被人们口口相传,随着他回归了,要开音乐会了,从总空到各个文艺单位,乃至整个北城,所有人都在议论他,总空大院里一帮小屁孩儿,一首完整的钢琴曲都没听过,但再说起轩昂时,可不敢再喊他叫叛徒了。
冷梅说:“跟小玉结婚吧,很快你也就可以有这样可爱一个宝宝了。”
但当时的轩昂是个被出版商封杀,在酒吧弹钢琴谋生的穷学生。
学,不过她去的是国。
陈轩昂一身西装笔挺,长发飘逸,走到台前鞠躬,大幕闭合的同时,属于他的钢琴时代,也在华国拉开了帷幕!
他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富有的人。
他除了音乐就没有别的爱好,既不贪财,也不贪图享受,他的思维中只有音乐,创造音乐,用音乐表达人生。
他知道宋小玉的意思,知道她从小喜欢自己,想跟他结婚。
真正优秀的钢琴家是什么样的呢?
或者如今的钢琴艺术在国内还算小众,但观众足够热忱,他们对他还抱着一种偏见,一种,自己培养的孩子终于登上殿堂式的,偏宠,宽容的偏见。
甥舅之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嘟嘟越听越生气:“哼,你是个坏舅舅,我不爱你啦!”
既劝不得,冷梅也就不劝了。
虽然在北城他有很多东西,但在轩昂的认知里,那并非处于他的财产,而且他早就把东西都留给姐姐了。
“我要跳舞,我想跳舞!”嘟嘟说着,开心的朝台上挥舞起了手臂。
轩昂躲开了宋小玉,却又迎面装上冷梅。
丑小鸭大概也没想到,一个从小就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钢琴王子会暗恋自己,她不敢相信,且受宠若惊,但同时,她也对轩昂坦诚,说自己虽然能写点小文章,当并不打算当个作家,她的理想是在国当医生,名利双手。
于轩昂,这是验证华国人是否懂钢琴艺术的试探,而于嘟嘟,这是她音乐美学和思想的启蒙。
她还说,自己出国就是为了留在国,而且在择偶时,对于男性,会把经济能力,财力看的比外貌更重要。
舅舅给嘟嘟带来了很多礼物,有小朋友们最羡慕的彩色连环画,有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还有美人鱼,丑小鸭和白天鹅,还有很多超级好看的小裙裙,孩子们最喜欢的各种蜡笔,水彩笔,水晶球,带芭蕾人偶的八音盒等。
也是从那时起,轩昂就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了。
嘟嘟因为从小跟妈妈跳芭蕾,于芭蕾舞曲可熟悉了,但她跟着妈妈只是好玩,她并不喜欢跳舞。
冷梅看得出来他在躲宋小玉,而她在年龄大了以后,思维也走上了她老妈梅霜的老路,她拉过嘟嘟的手,问:“轩昂啊,你觉得嘟嘟可爱吗?”
其实不必等到独奏会。
艺术无国界,它是只要艺术家足够优秀,表现的足够好,就能引起大众共鸣的东西。
“可爱!”他由衷的说。
所以他们给予他的掌声,比之他的真实水平还要更多更多。
下一首是《浮士德的天谴—妖精之舞》,这是嘟嘟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她也从不曾对芭蕾感过兴趣,但在听到它的那一刻,她的脑海里立刻就有了芭蕾舞者翩翩起舞的片段。
女孩趁着鼓掌间隙高声说:“但舅舅的琴声让我觉得跳舞是件超级开心的事呀。”又问:“开战斗机能像跳舞一样好玩吗?”
而等她到了国之后,轩昂曾专门打听到对方的学校,专业,并寄了信去,诉说了自己对她的爱恋和仰慕。
而陈轩昂在台上演奏的第一曲,柴可夫斯基的《胡桃夹子》,是嘟嘟还在娘胎里时就在听的胎教曲。
乍一见,轩昂觉得嘟嘟跟曾经那白嫩嫩,软嘟嘟的样儿完全不像了,一点都不可爱,简直跟他漂亮可爱的姐姐迥异,都不像他姐生的。但他才跟她玩了一会会儿,就完全否定了自己最初的想法,她虽然皮肤黑黑的,脾气倔倔的,可她那么活泼,那么生动,她让轩昂觉得,这世界上不会再有这么可爱的孩子了。
然后对方委婉的告诉轩昂,她邀请他去国,并希望他能用他在北城的财产资助她一把。
冷梅也才见轩昂,正好看他戴着墨镜,吓一跳:“轩昂你眼睛看不见了?那你还怎么弹琴?”
《番外完结》
这种人,除非他自己愿意,你是很难说服他的。
所以,他拒绝了对方的建议,那段还未开始的恋爱也就无疾而终了。
嘟嘟先说:“谢谢瞎子舅舅!”
台上的钢琴家演奏的无比投入,台下的观众或者懂,或者不懂,但轩昂的琴声有种魔力,能让人带入自己的情绪。
她只是个小宝宝,跟着爷爷奶奶来看演出的。
冷兵再度愣住,终于还是客观的说:“不但不好玩,而且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在此之前,嘟嘟从没想过自己长大了要做什么,而在听完舅舅的演奏会,在如雷动的掌声里,嘟嘟确定了一件事情:她要在轩昂舅舅的伴奏下,像妈妈一样,永远生活在舞台上,灯光下,琴声中。
而轩昂,也从如雷般的掌声中确定了一件事,在这个有着几千年灿烂文明的古老国度,长久的历史传承让他的同胞们更加懂得欣赏艺术。
女孩跳上围墙,在轩昂目瞪口呆的眼神中,连蹦带跳的跑远了。
轩昂还没看过女孩子哭,给惹了个手忙脚乱:“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想跟你玩一玩!”
但她也是个聪明的孩子,她立刻就醒悟过来了:“不对啊舅舅,你不是瞎子吗?怎么能看到台阶的?”
唯独嘟嘟,不但不喜欢舅舅带来的礼物,还因为他骗了她而耿耿于怀,但凡看到舅舅,就会像只小猴子一样,立刻蹦远,躲起来。
冷兵一愣,旋即说:“但你原来总说你要当飞行员。”
坏坏的舅舅弹的琴可真好啊,琴声或急或慢,蕴含着的感情或快乐或悲伤,它牢牢牵着嘟嘟的,以及在场所有观众的心。
院里很多小朋友也都来了,但是坐在后面,只有嘟嘟和爷爷奶奶坐在第一排。
她的耳朵都听起茧子了,也不觉得它有什么特别之处。
因为舅舅欺骗过她,嘟嘟依然不喜欢舅舅。
可他曾经没有爱过她,将来也不会爱她,就那样稀里糊涂跟她结婚,于她来说未免太残忍了点。
但舅舅的琴声让她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开心,女孩也终于懂得为什么妈妈总会说,当有轩昂伴奏,舞剧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了。
当《普罗米修斯》结束时,嘟嘟举手鼓掌,并对爷爷说:“爷爷,我想跳舞!”
当然,她并不懂得啥是个演奏会,所以直到爷爷奶奶把她带到演奏会现场,直到舅舅上台前,嘟嘟并不知道舅舅的优秀来自于何处。
“不不,这世界上可爱的孩子,有嘟嘟就够了,我不贪,也不是那种看到别人有什么,就费尽心机,自己也想得到的人。”轩昂说。
但当轩昂的手轻轻按上琴键,当他扬起那张五官分明,鼻梁悬挺的脸,当他忧郁的双眸凝视琴键,当琴声宣泄而出,嘟嘟从这古老的曲子里,却听出了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新奇。
冷梅叹气:“你姐说你虽然看着温默,但是个最固执的,看来还真是。”
轩昂忙挤眼睛,还想再多骗嘟嘟会儿,但他的小外甥可聪明了,而且她是有脾气的,双脚蹦蹦,小女孩撇嘴哭泣:“小舅你居然是个骗子,呜呜,我再也不爱你了!”
嘟嘟不好好走路,非得蹦蹦跳跳,刚好到一个台阶处,眼看栽倒,轩昂冲了过去:“宝贝小心,要摔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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