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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
曾经数百年来,悯慕为了如何杀死自己可谓是绞尽脑汁,可是不管悯慕这么做,这副身体都能自我修复想是被诅咒了一样。
其实悯慕倒无所谓,毕竟他这血完全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当时之所以留下他,无非是想在这漫长的生命中找个,能陪自己说说话的人罢了。
其实,这位管家已经有300来岁了,至于他为什么能活到现在,当然不是因为他和悯慕拥有一样不老不死的能力,而是300多年前机缘巧合之下喝了悯慕的血,换句话来说他的生命全靠悯慕的血来维持。
从那时起悯慕便以为自己已经天下无敌,只到自己中计后,还需要自己身边最信赖自己部下为自己去死,而自己只是被封印在这鬼地方100而已,这真是荒诞。
悯慕越想越觉得可笑,自己所犯下的过错,还需要那一群最信赖自己人去承担。
当悯慕完全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身体被困在一块巨大的紫水晶中,紫水晶周围则是残垣断壁和一些上古神明的雕像,还有一些七零八落的武器。这些武器基本上都是100前那些神明用于诛杀悯慕的神器,可现在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光泽,和破铜烂铁没什么区别。
“有生之年能再次见到老爷,徒白死而无憾”
现在再回想起来,自己根本就是一介废物,要不是靠着这副怎样都不会死去的身体在漫长岁月中,积累下充足的智慧和得到各路贵人的相助,就以自己这样平平无奇的天赋,在有限的生命中是根本没有机会成为一方霸主,更别说什么君临天下。
不得不说在这阔别100年之久的世界后,在自己即将苏醒的时候竟然还有人能记得自己,也算得上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吧。
悯慕再看徒白时,徒白已经化作尘埃,与这座宫殿融为一体。
悯慕内心五味杂陈。
“啊,好久不见啊,徒白。”
突然悯慕很好奇,徒白是靠什么活过这100年的。
宫殿里一名十分年轻却又白发苍苍的管家仪表堂堂恭恭敬敬给我请安。
人类的寿命通常来说也就100年上下或多或少一点……那如果活了700年的人类还能算是人类吗?不,或许可能比700年还高,其实我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活了多久。
100年前名为“不灭王?悯慕”,中了一群自诩为神,渺小人类的奸诈诡计,被封印在这座古老而又神秘的上古遗迹之中,如今回想起来,这还真是有失身为王的脸面。
除了死不掉和身体永远停留在17岁之外,悯慕和身边人们,根本没有任何区别。
啊!总而言之,真的好羡慕那些能去死的人啊!活这么久所要忍受的事物,是那些会死的人永远体会不到的。
“徒白,只是遗憾未能与诸位将军并肩作战,为了不因苟且偷生而感到耻辱,便擅自使用了时空秘术穿越到了您苏醒之时,只为能在见您一面,再此一次把衣服递到您面前。”
“徒白,你是如何渡过这100年的。”
所以悯慕便在这无限而又漫长的生命中许下了一个愿望。
跟随我骁勇奋战的部下,也在那一场最后的战争中,因为我个人的败北,而相继被那些口中自诩正义的神,残忍杀害,即使其中有人些侥幸躲过屠杀,也不可避免死于生命的极限。
悯慕只是用手指轻轻的触碰紫水晶后,它便碎成无数块小紫水晶。
此时阳光从宫殿外洒入。悯慕望着宫殿外面的世界,眼中冒起了红色血光。
悯慕带着愤怒冲出这座封印了自己100年的宫殿。
悯慕接过徒白准备的衣物,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便换好。
“突然,不想死了。”
虽然人类也能通过修炼这一手段来提升寿命,但最多也不会超过200年。
尘封已久的意识,慢慢从沉睡中清醒过来,悯慕开始回忆思考着自己异于常人之处。
得到一切后的自己还觉得理所应当,骄傲的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体会到他人体会不到的被时间折磨的痛苦,所应得的奖励。
悯慕听后心里十分不是滋味,说到底其实这一切都怪自己,要不是自己大意轻敌,要是自己再对你们负责任点,要是自己没有把时间发费在如何去死这件无聊至极的事情上去。
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你们的王。
悯慕回想过去,自己也曾经英姿飒爽的君临天下,那时的自己风光无限、目中无人、骄傲自大。
] “老爷。”
曾经数百年来,悯慕为了如何杀死自己可谓是绞尽脑汁,可是不管悯慕这么做,这副身体都能自我修复想是被诅咒了一样。
其实悯慕倒无所谓,毕竟他这血完全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当时之所以留下他,无非是想在这漫长的生命中找个,能陪自己说说话的人罢了。
其实,这位管家已经有300来岁了,至于他为什么能活到现在,当然不是因为他和悯慕拥有一样不老不死的能力,而是300多年前机缘巧合之下喝了悯慕的血,换句话来说他的生命全靠悯慕的血来维持。
从那时起悯慕便以为自己已经天下无敌,只到自己中计后,还需要自己身边最信赖自己部下为自己去死,而自己只是被封印在这鬼地方100而已,这真是荒诞。
悯慕越想越觉得可笑,自己所犯下的过错,还需要那一群最信赖自己人去承担。
当悯慕完全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身体被困在一块巨大的紫水晶中,紫水晶周围则是残垣断壁和一些上古神明的雕像,还有一些七零八落的武器。这些武器基本上都是100前那些神明用于诛杀悯慕的神器,可现在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光泽,和破铜烂铁没什么区别。
“有生之年能再次见到老爷,徒白死而无憾”
现在再回想起来,自己根本就是一介废物,要不是靠着这副怎样都不会死去的身体在漫长岁月中,积累下充足的智慧和得到各路贵人的相助,就以自己这样平平无奇的天赋,在有限的生命中是根本没有机会成为一方霸主,更别说什么君临天下。
不得不说在这阔别100年之久的世界后,在自己即将苏醒的时候竟然还有人能记得自己,也算得上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吧。
悯慕再看徒白时,徒白已经化作尘埃,与这座宫殿融为一体。
悯慕内心五味杂陈。
“啊,好久不见啊,徒白。”
突然悯慕很好奇,徒白是靠什么活过这100年的。
宫殿里一名十分年轻却又白发苍苍的管家仪表堂堂恭恭敬敬给我请安。
人类的寿命通常来说也就100年上下或多或少一点……那如果活了700年的人类还能算是人类吗?不,或许可能比700年还高,其实我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活了多久。
100年前名为“不灭王?悯慕”,中了一群自诩为神,渺小人类的奸诈诡计,被封印在这座古老而又神秘的上古遗迹之中,如今回想起来,这还真是有失身为王的脸面。
除了死不掉和身体永远停留在17岁之外,悯慕和身边人们,根本没有任何区别。
啊!总而言之,真的好羡慕那些能去死的人啊!活这么久所要忍受的事物,是那些会死的人永远体会不到的。
“徒白,只是遗憾未能与诸位将军并肩作战,为了不因苟且偷生而感到耻辱,便擅自使用了时空秘术穿越到了您苏醒之时,只为能在见您一面,再此一次把衣服递到您面前。”
“徒白,你是如何渡过这100年的。”
所以悯慕便在这无限而又漫长的生命中许下了一个愿望。
跟随我骁勇奋战的部下,也在那一场最后的战争中,因为我个人的败北,而相继被那些口中自诩正义的神,残忍杀害,即使其中有人些侥幸躲过屠杀,也不可避免死于生命的极限。
悯慕只是用手指轻轻的触碰紫水晶后,它便碎成无数块小紫水晶。
此时阳光从宫殿外洒入。悯慕望着宫殿外面的世界,眼中冒起了红色血光。
悯慕带着愤怒冲出这座封印了自己100年的宫殿。
悯慕接过徒白准备的衣物,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便换好。
“突然,不想死了。”
虽然人类也能通过修炼这一手段来提升寿命,但最多也不会超过200年。
尘封已久的意识,慢慢从沉睡中清醒过来,悯慕开始回忆思考着自己异于常人之处。
得到一切后的自己还觉得理所应当,骄傲的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体会到他人体会不到的被时间折磨的痛苦,所应得的奖励。
悯慕听后心里十分不是滋味,说到底其实这一切都怪自己,要不是自己大意轻敌,要是自己再对你们负责任点,要是自己没有把时间发费在如何去死这件无聊至极的事情上去。
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你们的王。
悯慕回想过去,自己也曾经英姿飒爽的君临天下,那时的自己风光无限、目中无人、骄傲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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