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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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啊一定是曹得闲又画蛇添足了!朕好气朕好气……】
《本宫凭做菜起家》
廿二那天,曹公公来了泽芳苑,走之前迅速往她手里塞了张字条,花宜姝打开一看,嗯?欠条?下边还有一行解释说明。看了那行字,花宜姝终于明白曹公公为什么一直拖着欠款不给了,原来不是暗中给她使绊子,竟然是穷得还不起钱,堂堂大太监竟然连一万两都给不起,曹公公的清廉叫花宜姝大为震撼,也是在那时候她终于彻底相信了安墨所说曹公公是天子身边最大忠犬这条设定,处在这样得天独厚的位置,他竟然连一两银子都没贪,他不是忠犬?还有谁是忠犬?
一朝穿越,知名美食up主元蘅变成了一个家徒四壁的小可怜。
她靠在李瑜怀里,仗着对方看不见,狠狠翻了个白眼。
但她可不能让李瑜就这么呆着。赶在他回京之前,她必须把这个不识情滋味的愣头青捏在手里,否则无权无势无靠山的她到了京城还凭什么跟那群簪缨鼎食之家的贵女斗?
一来,她目前做不到安插另一个人替换掉曹公公的位置,那么只能和曹公公交好,这对她往上爬极为有利,而曹公公也需要一个天子的枕边人帮他巩固地位,他们彼此正好互利互惠。
李瑜:……
察觉天子走近,花宜姝眼珠微微一动,思绪回归,仰头朝着天子笑了起来。
《光明圣女重回修仙界》
曹公公倒不意外,只当她在花府里从小备受苛待无人好好教养,不过做天子的女人只需让天子高兴即可,那些繁文缛节倒是次要了。而天子不会在岳州待太久,离开岳州后又有别的正事要办,当然是要趁着这段时间赶紧把事儿给办了。
“陛下,今天,我好开心。”花宜姝往前一扑,想趁着李瑜这股呆劲儿直接将人牢牢锁住,有前车之鉴在,花宜姝还有些担心自己会扑了个空,没关系,她穿得厚,不怕摔地上,然而这一次李瑜不闪不避,还抬手接住了她。
元蘅立
皇帝曾经想养猫,但皇帝不许自己养猫。作者这边建议花花变身猫女呢!
祝枝枝很厉害,在修仙界她是人人敬仰的大佬,在西幻世界身为光明圣女的她差点干翻光明神……唯一缺点就是太好色了。鉴于两次她都死于美色。重新回到修仙界,灵根废柴但光明亲和力点满的祝枝枝决心痛改前非做个正经人。
某一日,贵妃的弟弟看中元蘅做饭的手艺,想要强纳她回去做小妾。
李瑜猛然回头,吱呀一声,房门当着他的面关上了。他敏锐的耳朵还能听见门外传来曹公公和几个小太监贱兮兮的低笑。
面对这地狱模式般的开局,元蘅分毫不乱,一手铁锅一手铁铲,厨艺傍身债多不愁。
花宜姝静静听着,微微勾起嘴角。然后,她就感觉到对方的手缓缓往上游移,在她裹着红色丝绸的脊背上流连片刻,又抚上了她精心绾好的发髻。
就这样,元氏菜馆从穷山村开进上京城,每天抢座的食客几乎挤破食馆大门。
【朕只是觉得她说话中听,朕只是可怜她再也见不到心上人,这才提出带上她。朕一开始……真没想要纳了她啊!】
他却轻轻拂开她眉上雪,问她冷不冷。
花宜姝也很激动,她一张脸烧得通红,却不敢把心里的期待表现得太过明显。
因为李瑜啥也没干,就一直摸她的头发,一直摸一直摸,摸了一整晚!
**
那一瞬间,天子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他目光狠狠震了一下,脚步犹豫了一会儿,忽然发现这是他自己的屋子!
上有瘸腿老爹瞎眼老母,下有鼻涕泡小弟小妹,家住两间破茅草屋,隔壁丧良心大伯还要拿她嫁人换彩礼……
【朕的屋子日夜有人守着,花宜姝怎么能进来?一定是曹得闲自作主张!】
【虽说她有些偷鸡摸狗的坏毛病,还远远配不上朕,但朕心地善良,是仁德之君,决不能让一位姑娘为朕丢掉性命。】
为了今天晚上顺利将天子这块嫩豆腐吃进嘴里,花宜姝可做足了准备,光是妆点她那张脸就耗了不少精力。做红酥时她的妆容很浓,极尽妖冶媚态,做花熊女儿就要全力将自己与红酥彻底割开,而浓妆会让她变得跟红酥更像,但新娘子又大多妆容较浓,因此花宜姝毫不犹豫拒绝了曹公公请来的妆娘,自己对着镜子捣鼓了大半天才满意收手。
ps:瞧一瞧,看一看咯,各种金主老爷们看看预收吧,今天投资预收,明天文荒不愁。
烛光下,天子的面色正经极了,也寡淡极了,半点看不出他心里聒噪得像几千只鸭子,他开口,声音压得分外低沉,与他心里那清朗活泼的少年音色有所不同,“夜深了,歇息吧!”
天子的双手将她头上珠翠一一摘下,绾发的簪子被拿走,养了十几年的青丝便流水一般倾泻而下,尽管李瑜神色极淡,但花宜姝仍能从他的眼底看见隐隐的激动。
刚刚吃完的太子殿下优雅地打了个饱嗝,“谁敢为难孤的太子妃?”
见曹公公是真心提醒,再看他为了把她和天子凑成一对忙里忙外忙上忙下,花宜姝心里对曹公公的最后一点芥蒂终于放下,甚至还想亲热地跟曹公公好好聊聊,奈何她这个“随了花熊性子”的人设还不能崩,每次见了曹公公只能不冷不热地处着。
【啊,好可爱,好好摸,不比那些养猫的差哼!】
室内一片静谧,花宜姝悄悄捏住天子的衣角,同样是安安静静鸦雀无声,若不是桌上喜烛燃烧的微响提醒着她,她几乎要以为时间停止了。
花宜姝:……
幔帐垂下,身子顺从地卧倒……花宜姝一夜无眠至天明。
分别之后,他用尽方法恢复了容貌,却听见她身死道消的噩耗……
求爱数次失败的寂华仙尊愤怒表示所有“见色起意”文学都是骗人的!
【啊啊啊这才几天呐她一定觉得朕是个急色鬼!】
她难受啊,太难受了。
后来,祝枝枝这个废柴出现了,祝枝枝破了他的戒,祝枝枝搂了他的腰,祝枝枝还亲了他一口,所有人惊掉下巴,等着仙尊发怒。
李瑜很懵。
本文真男主·修仙界顶级美色·寂华仙尊:我已经是最美的了,为何她还拒绝和我相好?
此时烛光下她一抬脸,艳色只在眉梢眼角之间略略一点,余下全是不胜凉风的羞怯与喜不自胜的娇态,真真是色若春晓胜三分,貌比清荷多婀娜。
也罢,如今都是在天子手底下混口饭吃,她又何苦为难人家?更何况跟曹公公作对有害无利。
二来,依照大盛朝的规矩,父母至亲去世,子女要为其守孝三年,期间不得欢饮宴游婚娶,这才是孝顺,然而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臣子守孝不出,天子可以下旨夺情;子女到了适婚年纪不能拖上三年,那么只要赶在断七之前举办婚礼,便不能算坏了规矩。
曹公公啊曹公公,你可当真不愧是天子身边的第一近侍,这手段之隐蔽,行动之速度,我花宜姝自愧不如!
听着李瑜得意洋洋的心声,花宜姝表情狰狞。
少年心澄澈如琉璃,轻轻落在她身上。可是祝枝枝嫌他貌丑。少年心性口无遮拦,他憎她肤浅只会看脸,她骂他丑人就会作怪,彼此将对方臭骂一顿,然后分道扬镳。
李瑜原本要质问,然后他看呆了。
傻样,看呆了吧!姑奶奶的美貌果然天下第一。
她心疼自己啊,太心疼了。
※※※※※※※※※※※※※※※※※※※※
【都到了这一步,如果朕将她赶出去,她一定会伤心地去跳河自杀吧!毕竟她那样爱慕朕。】
然而这此情此景中,这般过分冷静的神情,在花宜姝看来反而假得厉害,她面上还是一副娇羞之态,心里却已经乐开了花。
李瑜还没搞清楚状况,但这并不妨碍李瑜板着一张脸走到床边,他表情深沉眼神冷静,仿佛一切尽在掌握。
花宜姝微微一愣,就听一道声音在头顶响起。
【怎么办怎么办这可如何收场?】
寂华仙尊生了张冠绝天下的脸,却是个冷清性子,从没有人能近他两步之内。
无人知晓,寂华仙尊有个故人,他们相识于年少微末时,并肩走过无数生死危机。
下一刻,她的脸被对方抬了起来,花宜姝微微一惊,立刻做出羞怯的神情。
人死后每隔七天须得祭奠一次,家境富裕的人家还会请和尚道士做场法事,每隔七天祭奠做法,一共做七次,断七就是最后一次,也就是说,花宜姝如果不能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把她和天子之间的名分坐实了,那就要等上三年,三年啊!等到那时候天子这块嫩豆腐都馊了!天子十九岁还是处子就足够骇人了,他怎么还可能等她三年?
花宜姝嗤之以鼻。既然没想,那你的手在做什么?男人都是口是心非的东西!
起先花宜姝还没想到这一茬,安墨是个现代小姑娘更想不到,还是曹公公特意过来提醒,花宜姝才猛一个激灵想起来。怪只怪她从小在青楼长大,每日除了学些讨好男人的技法外就是绞尽脑汁怎么逃离青楼怎么逃离不光彩的出身,却忘了世俗礼法。要她真是好人家好好教养长大的女儿,绝不可能忘了这么重要的一件事。
花宜姝从小就明白,人活着就要争,权力、名声、地位、金钱……全都是争来的,没有谁会好心让着你捧着你,除非你是他的天王老子。既然她前世不修,没有投胎成别人的天王老子,那就只能凭着后天钻营赶超那些提着灯笼投胎的。
【不过也好,将她长久留在朕身边,有朕做榜样,相信她一定会改掉那些不良嗜好。】
重逢后,寂华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他变好看了,祝枝枝反倒躲着他了?
花宜姝:……
] 【啊啊啊啊一定是曹得闲又画蛇添足了!朕好气朕好气……】
《本宫凭做菜起家》
廿二那天,曹公公来了泽芳苑,走之前迅速往她手里塞了张字条,花宜姝打开一看,嗯?欠条?下边还有一行解释说明。看了那行字,花宜姝终于明白曹公公为什么一直拖着欠款不给了,原来不是暗中给她使绊子,竟然是穷得还不起钱,堂堂大太监竟然连一万两都给不起,曹公公的清廉叫花宜姝大为震撼,也是在那时候她终于彻底相信了安墨所说曹公公是天子身边最大忠犬这条设定,处在这样得天独厚的位置,他竟然连一两银子都没贪,他不是忠犬?还有谁是忠犬?
一朝穿越,知名美食up主元蘅变成了一个家徒四壁的小可怜。
她靠在李瑜怀里,仗着对方看不见,狠狠翻了个白眼。
但她可不能让李瑜就这么呆着。赶在他回京之前,她必须把这个不识情滋味的愣头青捏在手里,否则无权无势无靠山的她到了京城还凭什么跟那群簪缨鼎食之家的贵女斗?
一来,她目前做不到安插另一个人替换掉曹公公的位置,那么只能和曹公公交好,这对她往上爬极为有利,而曹公公也需要一个天子的枕边人帮他巩固地位,他们彼此正好互利互惠。
李瑜:……
察觉天子走近,花宜姝眼珠微微一动,思绪回归,仰头朝着天子笑了起来。
《光明圣女重回修仙界》
曹公公倒不意外,只当她在花府里从小备受苛待无人好好教养,不过做天子的女人只需让天子高兴即可,那些繁文缛节倒是次要了。而天子不会在岳州待太久,离开岳州后又有别的正事要办,当然是要趁着这段时间赶紧把事儿给办了。
“陛下,今天,我好开心。”花宜姝往前一扑,想趁着李瑜这股呆劲儿直接将人牢牢锁住,有前车之鉴在,花宜姝还有些担心自己会扑了个空,没关系,她穿得厚,不怕摔地上,然而这一次李瑜不闪不避,还抬手接住了她。
元蘅立
皇帝曾经想养猫,但皇帝不许自己养猫。作者这边建议花花变身猫女呢!
祝枝枝很厉害,在修仙界她是人人敬仰的大佬,在西幻世界身为光明圣女的她差点干翻光明神……唯一缺点就是太好色了。鉴于两次她都死于美色。重新回到修仙界,灵根废柴但光明亲和力点满的祝枝枝决心痛改前非做个正经人。
某一日,贵妃的弟弟看中元蘅做饭的手艺,想要强纳她回去做小妾。
李瑜猛然回头,吱呀一声,房门当着他的面关上了。他敏锐的耳朵还能听见门外传来曹公公和几个小太监贱兮兮的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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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宜姝静静听着,微微勾起嘴角。然后,她就感觉到对方的手缓缓往上游移,在她裹着红色丝绸的脊背上流连片刻,又抚上了她精心绾好的发髻。
就这样,元氏菜馆从穷山村开进上京城,每天抢座的食客几乎挤破食馆大门。
【朕只是觉得她说话中听,朕只是可怜她再也见不到心上人,这才提出带上她。朕一开始……真没想要纳了她啊!】
他却轻轻拂开她眉上雪,问她冷不冷。
花宜姝也很激动,她一张脸烧得通红,却不敢把心里的期待表现得太过明显。
因为李瑜啥也没干,就一直摸她的头发,一直摸一直摸,摸了一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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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间,天子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他目光狠狠震了一下,脚步犹豫了一会儿,忽然发现这是他自己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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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的屋子日夜有人守着,花宜姝怎么能进来?一定是曹得闲自作主张!】
【虽说她有些偷鸡摸狗的坏毛病,还远远配不上朕,但朕心地善良,是仁德之君,决不能让一位姑娘为朕丢掉性命。】
为了今天晚上顺利将天子这块嫩豆腐吃进嘴里,花宜姝可做足了准备,光是妆点她那张脸就耗了不少精力。做红酥时她的妆容很浓,极尽妖冶媚态,做花熊女儿就要全力将自己与红酥彻底割开,而浓妆会让她变得跟红酥更像,但新娘子又大多妆容较浓,因此花宜姝毫不犹豫拒绝了曹公公请来的妆娘,自己对着镜子捣鼓了大半天才满意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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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光下,天子的面色正经极了,也寡淡极了,半点看不出他心里聒噪得像几千只鸭子,他开口,声音压得分外低沉,与他心里那清朗活泼的少年音色有所不同,“夜深了,歇息吧!”
天子的双手将她头上珠翠一一摘下,绾发的簪子被拿走,养了十几年的青丝便流水一般倾泻而下,尽管李瑜神色极淡,但花宜姝仍能从他的眼底看见隐隐的激动。
刚刚吃完的太子殿下优雅地打了个饱嗝,“谁敢为难孤的太子妃?”
见曹公公是真心提醒,再看他为了把她和天子凑成一对忙里忙外忙上忙下,花宜姝心里对曹公公的最后一点芥蒂终于放下,甚至还想亲热地跟曹公公好好聊聊,奈何她这个“随了花熊性子”的人设还不能崩,每次见了曹公公只能不冷不热地处着。
【啊,好可爱,好好摸,不比那些养猫的差哼!】
室内一片静谧,花宜姝悄悄捏住天子的衣角,同样是安安静静鸦雀无声,若不是桌上喜烛燃烧的微响提醒着她,她几乎要以为时间停止了。
花宜姝:……
幔帐垂下,身子顺从地卧倒……花宜姝一夜无眠至天明。
分别之后,他用尽方法恢复了容貌,却听见她身死道消的噩耗……
求爱数次失败的寂华仙尊愤怒表示所有“见色起意”文学都是骗人的!
【啊啊啊这才几天呐她一定觉得朕是个急色鬼!】
她难受啊,太难受了。
后来,祝枝枝这个废柴出现了,祝枝枝破了他的戒,祝枝枝搂了他的腰,祝枝枝还亲了他一口,所有人惊掉下巴,等着仙尊发怒。
李瑜很懵。
本文真男主·修仙界顶级美色·寂华仙尊:我已经是最美的了,为何她还拒绝和我相好?
此时烛光下她一抬脸,艳色只在眉梢眼角之间略略一点,余下全是不胜凉风的羞怯与喜不自胜的娇态,真真是色若春晓胜三分,貌比清荷多婀娜。
也罢,如今都是在天子手底下混口饭吃,她又何苦为难人家?更何况跟曹公公作对有害无利。
二来,依照大盛朝的规矩,父母至亲去世,子女要为其守孝三年,期间不得欢饮宴游婚娶,这才是孝顺,然而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臣子守孝不出,天子可以下旨夺情;子女到了适婚年纪不能拖上三年,那么只要赶在断七之前举办婚礼,便不能算坏了规矩。
曹公公啊曹公公,你可当真不愧是天子身边的第一近侍,这手段之隐蔽,行动之速度,我花宜姝自愧不如!
听着李瑜得意洋洋的心声,花宜姝表情狰狞。
少年心澄澈如琉璃,轻轻落在她身上。可是祝枝枝嫌他貌丑。少年心性口无遮拦,他憎她肤浅只会看脸,她骂他丑人就会作怪,彼此将对方臭骂一顿,然后分道扬镳。
李瑜原本要质问,然后他看呆了。
傻样,看呆了吧!姑奶奶的美貌果然天下第一。
她心疼自己啊,太心疼了。
※※※※※※※※※※※※※※※※※※※※
【都到了这一步,如果朕将她赶出去,她一定会伤心地去跳河自杀吧!毕竟她那样爱慕朕。】
然而这此情此景中,这般过分冷静的神情,在花宜姝看来反而假得厉害,她面上还是一副娇羞之态,心里却已经乐开了花。
李瑜还没搞清楚状况,但这并不妨碍李瑜板着一张脸走到床边,他表情深沉眼神冷静,仿佛一切尽在掌握。
花宜姝微微一愣,就听一道声音在头顶响起。
【怎么办怎么办这可如何收场?】
寂华仙尊生了张冠绝天下的脸,却是个冷清性子,从没有人能近他两步之内。
无人知晓,寂华仙尊有个故人,他们相识于年少微末时,并肩走过无数生死危机。
下一刻,她的脸被对方抬了起来,花宜姝微微一惊,立刻做出羞怯的神情。
人死后每隔七天须得祭奠一次,家境富裕的人家还会请和尚道士做场法事,每隔七天祭奠做法,一共做七次,断七就是最后一次,也就是说,花宜姝如果不能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把她和天子之间的名分坐实了,那就要等上三年,三年啊!等到那时候天子这块嫩豆腐都馊了!天子十九岁还是处子就足够骇人了,他怎么还可能等她三年?
花宜姝嗤之以鼻。既然没想,那你的手在做什么?男人都是口是心非的东西!
起先花宜姝还没想到这一茬,安墨是个现代小姑娘更想不到,还是曹公公特意过来提醒,花宜姝才猛一个激灵想起来。怪只怪她从小在青楼长大,每日除了学些讨好男人的技法外就是绞尽脑汁怎么逃离青楼怎么逃离不光彩的出身,却忘了世俗礼法。要她真是好人家好好教养长大的女儿,绝不可能忘了这么重要的一件事。
花宜姝从小就明白,人活着就要争,权力、名声、地位、金钱……全都是争来的,没有谁会好心让着你捧着你,除非你是他的天王老子。既然她前世不修,没有投胎成别人的天王老子,那就只能凭着后天钻营赶超那些提着灯笼投胎的。
【不过也好,将她长久留在朕身边,有朕做榜样,相信她一定会改掉那些不良嗜好。】
重逢后,寂华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他变好看了,祝枝枝反倒躲着他了?
花宜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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