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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氏也在一旁安抚女儿:“乐喜,你就听你爹的吧。”
虽然他没见过明玉,但看他的身高,更加不可能是明玉了。
一说起这个,程氏打量了周围一圈儿,没看见唐施,就问:“你们家施施呢?说起这件事儿啊,还跟你们家施施有关呢。”
他在前面驾车,妻女就坐在马车里,马车晃晃悠悠往小山村的方向驶去。
片刻后,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
那不过是普通的玫瑰花罢了,哪有那么神奇的功效?
丈夫也跟她提过几次卖聚英楼的事儿,想必现下已经有了决定吧?
虽然只能透过门缝看人,但冯掌柜还是还是认出了眼前的小男孩不是明礼,也不是明义。
程氏感激道:“那天你带施施来我家,她送了我些玫瑰花让我泡水喝,还让多通通风,我想着这玫瑰花茶味道还不错,就让乐喜常常给我泡点喝,也不知道怎么的,从那以后身子越来越轻松,直到今天已经全好了。”
冯乐喜看看她娘,又看看她爹,良久后弯唇一笑。
她不是没见过韭黄,家里还经常做韭黄炒蛋来吃,但是她看书上说,这韭黄的种植是要避光的,怎么这里却的一大片一大片的都在阳光下呢?
明诚点点头就跑出去了。
想到这里,她愉悦的心情变淡了几分。
他心里暗道:难道真的找错门了?
看着眼前与其他土坯房格格不入的青砖瓦房,冯掌柜却非常确定这就是唐家,因为他实在想不出小山村还有谁家能盖得起这样的房子。
唐二郎正在院子里给唐施做秋千,听明诚说冯掌柜来了,赶紧去洗了洗手来到了门口给他开门。
现在的堂屋亮堂得很,倒也不挤。
一双素白的小手时不时撩开帘子,看一看外面的景象。
真是神了。
“这小麦确实是绿色的,不过快成熟以前会慢慢变黄,直到变成金黄就熟透了,现在已经六月了,小麦也该熟了。”
明诚把门缝开得大了一些,脸上的防备也稍微弱了几分:“我姐夫在家呢,你们先等会儿我去喊他来。”
赵氏笑着说:“她在厨房跟她三婶儿捣鼓吃的呢,”转头对明诚说,“明诚,你去把施施喊来。”
但喝了几次玫瑰花茶以后,身子竟然彻底好了,再也不会动不动就大喘气了。
但今天事儿让他彻底下定了决心,把聚英楼卖了抽出时间陪妻女到处走走,这不比赚再多的钱都有意义吗?
不过既然已经找来了,不妨问问吧。
她握住冯乐喜的手,说:“乐喜,以后你想去哪儿,爹娘就陪去你去哪儿。”
“冯大哥,你怎么来了?嫂子和乐喜竟然也来了?快进屋歇歇,外面这天太晒了。”唐二郎赶紧把人往屋里请。
冯乐喜摇摇头:“娘,您身体能好是我最大的愿望,如今您身体好了,我就想待在您和我爹身边,哪儿也不去。”
几人来到了堂屋,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大家都听说冯掌柜来了,就都来了堂屋。
程氏神色温柔、面色红润,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哪还有半分以前病恹恹的样子?
冯掌柜笑眯眯地说:“去吧去吧,我就在这儿等着。”
冯乐喜自小在县城长大,还没见过农村是什么样的呢,因此对于路两旁的景致格外好奇,不管是花草树木还是偶尔经过的行人,她都会仔细看上一会儿。
明诚冲他点点头就去喊唐二郎了。
爹应该是为了哄她开心的吧?
但她莫名就是相信,是施施送的玫瑰花救了她一命,今天他们一家三口前来就是特意来道谢的。
看来书上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确是有道理的,她只是在书上看过这韭黄的种植方法,没想到实际上连韭黄跟小麦都分不清,看来她以后也得跟着爹娘多出来见识见识才行。
冯乐喜闹了个大红脸:“啊,原来这就是小麦啊,我以为小麦是绿色的呢……”
程氏心知赵氏不信,这样的事情要不是她自己亲身经历,别人说什么也是不信的。
聚英楼能离了爹吗?
赵氏上前拉着程氏的手细细打量一番这才说:“嫂子,你这脸色可比前些日子好多了,看来身子恢复得差不多了吧?”
他上前敲敲门,问道:“唐兄弟在家吗?”
冯掌柜忍不住说道,方才他就听见妻女两人的对话了,这下终于让他插上了嘴。
一家三口很快就到了唐家。
明诚踮起脚尖打开门栓,只露出了一条缝,透过门缝看着外面的人警惕地问道:“你们是谁?”
程氏见女儿这样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冯掌柜回头看了一眼说:“你娘身子也好了,以后你们娘俩儿想去哪儿,我就陪你们去。”
自从妻子病好之后,他就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要把聚英楼卖出去的事儿,但一直犹豫不决,毕竟是自己花了不少心血的,说要卖还真是不太舍得。
冯掌柜神色认真道:“乐喜,你放心吧,爹既然这么说了一定会做到的,至于聚英楼,你就不用担心了,爹自有安排。”
程氏愈发心酸,攥着女儿的手垂头不语。
冯乐喜点点头:“原来如此。”
“我是县里聚英楼的掌柜,来找唐二郎的,请问这是唐二郎家吗?”冯掌柜问道。
赵氏拉着程氏的手问:“这怎么还跟施施有关系呢?”
这些年来,女儿为了照顾她几乎连家门都很少出,更何况是到处走走看看了,是自己拖累了女儿,害她本该在活泼好动的年纪却在照顾她这个病人,现在她身子好了,得想办法把这些年亏欠女儿的弥补回来才行。
她这病这么多年了也没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大夫,吃了不知道多少药,人参也是拿来当饭吃,可是就是不见好。
不过冯掌柜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着妻女一起来了。
女儿从小就没见过小麦,不认识也是正常的,只是把小麦错当成韭黄未免太好笑了。
“这指定是你福气好,施施的玫瑰花反倒是误打误撞了。”赵氏说着。
冯乐喜惊喜问道:“真的吗,爹?可是聚英楼……”
这孩子原来是唐二郎的外甥,怪不得他觉得眼生呢。而且小小年纪就如此谨慎,倒是让他有点刮目相看了。
难道是书上的知识不对吗?
程氏顺着女儿手指的方向看去,待看清以后却忍不住笑了:“傻孩子,那哪是韭菜?分明就是将熟的小麦。”
在经过一片农田时,她指着不远处的一片金黄色麦田说:“娘,您快看,那韭菜怎么是黄的?”
冯乐喜第一个从马车上跳下来,冯掌柜则是扶着程氏慢慢下来了。
虽然眼前这人说自己认识姐夫,可谁知道他是不是说谎呢?防人之心不可无,他还是得去问问姐夫才行。
她就说嘛,冯掌柜这么好的人,媳妇儿肯定不会有事的,这不养了一阵子就好了?
] 程氏也在一旁安抚女儿:“乐喜,你就听你爹的吧。”
虽然他没见过明玉,但看他的身高,更加不可能是明玉了。
一说起这个,程氏打量了周围一圈儿,没看见唐施,就问:“你们家施施呢?说起这件事儿啊,还跟你们家施施有关呢。”
他在前面驾车,妻女就坐在马车里,马车晃晃悠悠往小山村的方向驶去。
片刻后,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
那不过是普通的玫瑰花罢了,哪有那么神奇的功效?
丈夫也跟她提过几次卖聚英楼的事儿,想必现下已经有了决定吧?
虽然只能透过门缝看人,但冯掌柜还是还是认出了眼前的小男孩不是明礼,也不是明义。
程氏感激道:“那天你带施施来我家,她送了我些玫瑰花让我泡水喝,还让多通通风,我想着这玫瑰花茶味道还不错,就让乐喜常常给我泡点喝,也不知道怎么的,从那以后身子越来越轻松,直到今天已经全好了。”
冯乐喜看看她娘,又看看她爹,良久后弯唇一笑。
她不是没见过韭黄,家里还经常做韭黄炒蛋来吃,但是她看书上说,这韭黄的种植是要避光的,怎么这里却的一大片一大片的都在阳光下呢?
明诚点点头就跑出去了。
想到这里,她愉悦的心情变淡了几分。
他心里暗道:难道真的找错门了?
看着眼前与其他土坯房格格不入的青砖瓦房,冯掌柜却非常确定这就是唐家,因为他实在想不出小山村还有谁家能盖得起这样的房子。
唐二郎正在院子里给唐施做秋千,听明诚说冯掌柜来了,赶紧去洗了洗手来到了门口给他开门。
现在的堂屋亮堂得很,倒也不挤。
一双素白的小手时不时撩开帘子,看一看外面的景象。
真是神了。
“这小麦确实是绿色的,不过快成熟以前会慢慢变黄,直到变成金黄就熟透了,现在已经六月了,小麦也该熟了。”
明诚把门缝开得大了一些,脸上的防备也稍微弱了几分:“我姐夫在家呢,你们先等会儿我去喊他来。”
赵氏笑着说:“她在厨房跟她三婶儿捣鼓吃的呢,”转头对明诚说,“明诚,你去把施施喊来。”
但喝了几次玫瑰花茶以后,身子竟然彻底好了,再也不会动不动就大喘气了。
但今天事儿让他彻底下定了决心,把聚英楼卖了抽出时间陪妻女到处走走,这不比赚再多的钱都有意义吗?
不过既然已经找来了,不妨问问吧。
她握住冯乐喜的手,说:“乐喜,以后你想去哪儿,爹娘就陪去你去哪儿。”
“冯大哥,你怎么来了?嫂子和乐喜竟然也来了?快进屋歇歇,外面这天太晒了。”唐二郎赶紧把人往屋里请。
冯乐喜摇摇头:“娘,您身体能好是我最大的愿望,如今您身体好了,我就想待在您和我爹身边,哪儿也不去。”
几人来到了堂屋,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大家都听说冯掌柜来了,就都来了堂屋。
程氏神色温柔、面色红润,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哪还有半分以前病恹恹的样子?
冯掌柜笑眯眯地说:“去吧去吧,我就在这儿等着。”
冯乐喜自小在县城长大,还没见过农村是什么样的呢,因此对于路两旁的景致格外好奇,不管是花草树木还是偶尔经过的行人,她都会仔细看上一会儿。
明诚冲他点点头就去喊唐二郎了。
爹应该是为了哄她开心的吧?
但她莫名就是相信,是施施送的玫瑰花救了她一命,今天他们一家三口前来就是特意来道谢的。
看来书上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确是有道理的,她只是在书上看过这韭黄的种植方法,没想到实际上连韭黄跟小麦都分不清,看来她以后也得跟着爹娘多出来见识见识才行。
冯乐喜闹了个大红脸:“啊,原来这就是小麦啊,我以为小麦是绿色的呢……”
程氏心知赵氏不信,这样的事情要不是她自己亲身经历,别人说什么也是不信的。
聚英楼能离了爹吗?
赵氏上前拉着程氏的手细细打量一番这才说:“嫂子,你这脸色可比前些日子好多了,看来身子恢复得差不多了吧?”
他上前敲敲门,问道:“唐兄弟在家吗?”
冯掌柜忍不住说道,方才他就听见妻女两人的对话了,这下终于让他插上了嘴。
一家三口很快就到了唐家。
明诚踮起脚尖打开门栓,只露出了一条缝,透过门缝看着外面的人警惕地问道:“你们是谁?”
程氏见女儿这样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冯掌柜回头看了一眼说:“你娘身子也好了,以后你们娘俩儿想去哪儿,我就陪你们去。”
自从妻子病好之后,他就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要把聚英楼卖出去的事儿,但一直犹豫不决,毕竟是自己花了不少心血的,说要卖还真是不太舍得。
冯掌柜神色认真道:“乐喜,你放心吧,爹既然这么说了一定会做到的,至于聚英楼,你就不用担心了,爹自有安排。”
程氏愈发心酸,攥着女儿的手垂头不语。
冯乐喜点点头:“原来如此。”
“我是县里聚英楼的掌柜,来找唐二郎的,请问这是唐二郎家吗?”冯掌柜问道。
赵氏拉着程氏的手问:“这怎么还跟施施有关系呢?”
这些年来,女儿为了照顾她几乎连家门都很少出,更何况是到处走走看看了,是自己拖累了女儿,害她本该在活泼好动的年纪却在照顾她这个病人,现在她身子好了,得想办法把这些年亏欠女儿的弥补回来才行。
她这病这么多年了也没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大夫,吃了不知道多少药,人参也是拿来当饭吃,可是就是不见好。
不过冯掌柜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着妻女一起来了。
女儿从小就没见过小麦,不认识也是正常的,只是把小麦错当成韭黄未免太好笑了。
“这指定是你福气好,施施的玫瑰花反倒是误打误撞了。”赵氏说着。
冯乐喜惊喜问道:“真的吗,爹?可是聚英楼……”
这孩子原来是唐二郎的外甥,怪不得他觉得眼生呢。而且小小年纪就如此谨慎,倒是让他有点刮目相看了。
难道是书上的知识不对吗?
程氏顺着女儿手指的方向看去,待看清以后却忍不住笑了:“傻孩子,那哪是韭菜?分明就是将熟的小麦。”
在经过一片农田时,她指着不远处的一片金黄色麦田说:“娘,您快看,那韭菜怎么是黄的?”
冯乐喜第一个从马车上跳下来,冯掌柜则是扶着程氏慢慢下来了。
虽然眼前这人说自己认识姐夫,可谁知道他是不是说谎呢?防人之心不可无,他还是得去问问姐夫才行。
她就说嘛,冯掌柜这么好的人,媳妇儿肯定不会有事的,这不养了一阵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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