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章 我太岁生而为妖,傲骨铮铮
姜七夜萧红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姜七夜萧红玉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魔狱。”
“好!”
或许,这也是人域天道最后的倔强吧。
此刻,姜雨寻一身白衣,骑在金银山背上,正在耐心的在劝阻两个正在火拼的北荒部落。
姜七夜淡淡回应一声,挥手一卷,带着灵隼太岁离开魔狱,回到了大殿之中。
但它很快就飞了回来,惊讶道:“主人,这是什么地方?为何空间壁垒如此坚固?”
他在灵隼体内留下了一枚龙始魔种,才彻底放开了它的封印。
改造成一个腹黑、狡诈、杀伐果断、适应弱肉强食的冷血武者。
信道秘卷,苍天之誓。
将一个纯真、善良、有爱心、集人性所有美好于一体的白莲花。
灵隼一愣,狐疑的问道:“你此言当真?”
毕竟,错的不是姜雨寻,而是这个残酷的世道。
姜七夜:“你的主人是谁?”
恢复了自由后,灵隼兴奋的唳鸣一声,双翅一扇,瞬间消失了。
但意志合于天道。
姜七夜呵呵一笑:“我可以立誓。”
她不会去强行要求别人改变什么。
这段日子来,还真让她管了不少闲事。
时空灵隼天赋异禀,万古罕见。
姜雨寻的出现,令两方不得不停息了战火。
姜七夜打开卷轴,里面是一幅蓝天白云画卷,一股神秘苍古的气息铺面而来。
姜七夜目光微动,脸色有些凝重。
灵隼傲然道:“哼!你们人类从孱弱凡人,修炼到六阶圆满,少则上万年,多则三五万年!不可能更少了!”
所以他也只是安排了几尊强大的傀儡分身,保护姜雨寻,其他的一切顺其自然。
他问道:“钟雨寻还活着吗?”
侠义盟的侠少侠女们,就如同一股浊世清流。
我也说不清它是死了还是活着。”
钟雨寻,应该就是一位失败者。
你别痴心妄想了!
但无论是骂她也好,敬她也好,她都一如既往,丝毫不改初衷,执着地坚守着自己的本心。
主人以身合道。
姜七夜略作沉吟,决定在不扼杀其潜力的前提下,将其收归己用。
姜七夜的心神,不由的飞到了北荒,通过几具傀儡分身的视野,看向那个正在忙碌的美丽少女。
如果只是单纯的用镇魔书收为傀儡,其实有些浪费。
姜七夜一愣:“呃?这是谁给你取的名字?”
姜七夜脸色一黑,我特么……
灵隼连忙道:“我是真的不知道。
也正因此,她挡了许多人的道。
见不得有人胡作非为。
但灵隼的下一句话,却差点令他破功。
灵隼高傲的传音道:“我太岁身为独一无二的天地灵种,一出生便是五阶大妖,还未成年就已至六阶。
灵隼:“不知道。”
另外一方则对她恨得咬牙切齿,愤愤难平。看样子若非她是斩仙盟盟主、侠义盟盟主的妹妹,若非她是天道派的圣女,只怕早就对她不客气了……
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也不会有什么作为,可能早就被人干掉几十回了。
但同时,钦佩敬服她的也大有人在,被她所感化的也不计其数。
它能穿梭时空。
只可惜,这位天道化身还是太弱了,又是个超级傻白甜,只能一次次被杀死重生。
姜七夜对灵隼道:“我现在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认我为主,今后为我效力。”
但她却会以自己的方式,试图去影响他人,努力的将真善美散播在所到之处。
姜七夜淡然轻笑。
灵隼停在一盏灯饰上,歪着脑袋尖声叫道:“主人,你身为真武天宫之主,为何会这么弱?”
“不错。”
但此刻,它听到这一句,顿时炸毛了,勃然大怒,传出愤怒的灵魂波动:
他们的存在很受百姓们爱戴和欢迎。
主人,原来你竟然是这个时代的真武天宫之主!”
姜七夜笑叹一声。
也有悖于他的道。
姜七夜:“你,叫什么名字?”
因为傀儡无法修炼,它的境界和实力都将止步于此。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太弱!不配当我的主人!”
灵隼惊喜道:“好!我这里恰好有一张信道秘卷,你若敢立誓,暂时认你为主又何妨!”
在这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世道下。
下一刻,他的心神强势侵入时空灵隼的识海之中,找到了一枚灵隼妖魂。
自从加入侠义盟之后,她就一刻不停的忙碌着。
只需几百年时间,我必能超过你。
即便如此,姜七夜对灵隼也没有完全信任。
灵隼:“我的主人。”
在被封印的这段时间里,时空灵隼似乎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少了几分嚣张,对姜七夜多了几分敬畏。
若非先前我穿梭时空耗尽了法力,又被你出手偷袭,你恐怕连我的影子都抓不到!
她的肉身和神魂消散。
短短几个月,她的身边,已经聚集了一大群忠诚的拥簇者。
这只时空灵隼,被姜七夜以虚界之力完全控制,连妖魂都给封印了,一动不动。
一些凡人百姓甚至为她立祠塑像,早晚膜拜。
“钟雨寻?”
因为她历经千百次轮回后,变成了姜雨寻。
而天道圣女姜雨寻,更是清流中的清流,属于纤尘不染、毫无瑕疵的哪一种。
姜七夜淡然笑道:“我若说只用了半年时间,你肯定也不信。
恨她的人多如牛毛,想杀她的也不知凡几,背地里骂她傻的更是如过江之鲫。
他轻哼道:“你们那个时代的真武天宫之
姜七夜:“呵呵,是我对你太客气了吗?要不要尝尝我的手段?”
下一刻,灵隼吐出一张卷轴。
你们人类血脉孱弱,天赋微薄,潜力有限,你的修为也只是比我高一阶而已。
姜七夜轻轻一震,卷轴破碎,魔狱上空却化作了一片蓝天白云之景。
逐渐令北地的世道有了极大的改观。
她特别喜欢管闲事。
天道圣女之名也传遍了整个北地,几乎家喻户晓。
你又怎配成为我的主人?
姜七夜不由的气笑了:“呵?你是不是还没拎清形势?作为我的阶下囚,你竟然说我太弱?”
等你哪一天修为超过我,我立刻就还你自由,如何?”
你认我为主,今后尽心为我做事。
他听柳玄问说过,天道武神冲击虚空境,其过程凶险无比,成功率很低。
现在的姜雨寻,也可以称之为,天道化身……
除非天道崩溃,苍天破灭,否则誓言永久有效。
姜七夜笑容玩味:“呵,好一个傲骨铮铮。小鸟,你知道我修炼至今,用了多久吗?”
这样吧,我们立个契约吧。
下一刻,灵隼又怪叫起来:“魔狱?真武天宫?这是真武天宫!
先前的对话中,灵隼表现的很老实,有问必答。
姜七夜微微一笑,退出了灵隼的识海,为它解除了部分封印。
这是对人性的扭曲。
一人一鸟分别对天起誓,达成了约定。
但若失败,要么形神俱灭,要么以身合道,成为天道规则的一部分。
其中较弱的一方,对她极为尊敬,感激无比。
但她又没有完全失败。
一具六阶后期实力的傀儡,对他来说用处也不是很大。
姜七夜走上前,捏住它的脖颈,将其提了起来,摸了摸它的羽毛,很是丝滑。
见不得有人欺凌弱小。
我太岁虽然生而为妖,却傲骨铮铮,宁死不从!”
他们令侠义之道大行北地。
她就如同一朵圣洁的白莲,为这天下增加了一道独一无二的秀丽风景。
他早已不再试图改造姜雨寻。
姜雨寻早在四个月前,就加入了侠义盟的天道派,且成为了天道派的圣女。
姜七夜观看了一会儿,微微一笑,便收回了心神。
听到这个名字,他有些惊讶,但其实也不是很惊讶。
姜七夜微微一笑,也懒得管它。
因为他觉的。
但她现在的身份,却是斩仙盟盟主、侠义盟盟主的妹妹,还是天道派的圣女,谁也不敢拿她不当回事。
一只银羽金喙的鹰隼,静静的倒卧在地上。
见不得有人强取豪夺。
若能成功,就可跳脱天道之外,超脱天道轮回,成为纵横诸天的虚空老怪。
时至今日,她在北地民间的名声之大,已经远远的超过了姜七夜。
这种能力很是逆天。
灵隼:“太岁。”
“以身合道,原来如此。”
我修炼至今不过才五百年时间,却已觉醒时空神通,能穿梭万古,纵横九天,世间能杀死我者寥寥可数。
也见不得有人滥杀无辜。
两个部落为了争夺猎场,大打出手,已经死了不少人。
魔狱空间,天空魔雾缥缈,光线阴沉昏暗。www.gudengge.com
灵隼:“武神钟雨寻。”
] “魔狱。”
“好!”
或许,这也是人域天道最后的倔强吧。
此刻,姜雨寻一身白衣,骑在金银山背上,正在耐心的在劝阻两个正在火拼的北荒部落。
姜七夜淡淡回应一声,挥手一卷,带着灵隼太岁离开魔狱,回到了大殿之中。
但它很快就飞了回来,惊讶道:“主人,这是什么地方?为何空间壁垒如此坚固?”
他在灵隼体内留下了一枚龙始魔种,才彻底放开了它的封印。
改造成一个腹黑、狡诈、杀伐果断、适应弱肉强食的冷血武者。
信道秘卷,苍天之誓。
将一个纯真、善良、有爱心、集人性所有美好于一体的白莲花。
灵隼一愣,狐疑的问道:“你此言当真?”
毕竟,错的不是姜雨寻,而是这个残酷的世道。
姜七夜:“你的主人是谁?”
恢复了自由后,灵隼兴奋的唳鸣一声,双翅一扇,瞬间消失了。
但意志合于天道。
姜七夜呵呵一笑:“我可以立誓。”
她不会去强行要求别人改变什么。
这段日子来,还真让她管了不少闲事。
时空灵隼天赋异禀,万古罕见。
姜雨寻的出现,令两方不得不停息了战火。
姜七夜打开卷轴,里面是一幅蓝天白云画卷,一股神秘苍古的气息铺面而来。
姜七夜目光微动,脸色有些凝重。
灵隼傲然道:“哼!你们人类从孱弱凡人,修炼到六阶圆满,少则上万年,多则三五万年!不可能更少了!”
所以他也只是安排了几尊强大的傀儡分身,保护姜雨寻,其他的一切顺其自然。
他问道:“钟雨寻还活着吗?”
侠义盟的侠少侠女们,就如同一股浊世清流。
我也说不清它是死了还是活着。”
钟雨寻,应该就是一位失败者。
你别痴心妄想了!
但无论是骂她也好,敬她也好,她都一如既往,丝毫不改初衷,执着地坚守着自己的本心。
主人以身合道。
姜七夜略作沉吟,决定在不扼杀其潜力的前提下,将其收归己用。
姜七夜的心神,不由的飞到了北荒,通过几具傀儡分身的视野,看向那个正在忙碌的美丽少女。
如果只是单纯的用镇魔书收为傀儡,其实有些浪费。
姜七夜一愣:“呃?这是谁给你取的名字?”
姜七夜脸色一黑,我特么……
灵隼连忙道:“我是真的不知道。
也正因此,她挡了许多人的道。
见不得有人胡作非为。
但灵隼的下一句话,却差点令他破功。
灵隼高傲的传音道:“我太岁身为独一无二的天地灵种,一出生便是五阶大妖,还未成年就已至六阶。
灵隼:“不知道。”
另外一方则对她恨得咬牙切齿,愤愤难平。看样子若非她是斩仙盟盟主、侠义盟盟主的妹妹,若非她是天道派的圣女,只怕早就对她不客气了……
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也不会有什么作为,可能早就被人干掉几十回了。
但同时,钦佩敬服她的也大有人在,被她所感化的也不计其数。
它能穿梭时空。
只可惜,这位天道化身还是太弱了,又是个超级傻白甜,只能一次次被杀死重生。
姜七夜对灵隼道:“我现在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认我为主,今后为我效力。”
但她却会以自己的方式,试图去影响他人,努力的将真善美散播在所到之处。
姜七夜淡然轻笑。
灵隼停在一盏灯饰上,歪着脑袋尖声叫道:“主人,你身为真武天宫之主,为何会这么弱?”
“不错。”
但此刻,它听到这一句,顿时炸毛了,勃然大怒,传出愤怒的灵魂波动:
他们的存在很受百姓们爱戴和欢迎。
主人,原来你竟然是这个时代的真武天宫之主!”
姜七夜笑叹一声。
也有悖于他的道。
姜七夜:“你,叫什么名字?”
因为傀儡无法修炼,它的境界和实力都将止步于此。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太弱!不配当我的主人!”
灵隼惊喜道:“好!我这里恰好有一张信道秘卷,你若敢立誓,暂时认你为主又何妨!”
在这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世道下。
下一刻,他的心神强势侵入时空灵隼的识海之中,找到了一枚灵隼妖魂。
自从加入侠义盟之后,她就一刻不停的忙碌着。
只需几百年时间,我必能超过你。
即便如此,姜七夜对灵隼也没有完全信任。
灵隼:“我的主人。”
在被封印的这段时间里,时空灵隼似乎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少了几分嚣张,对姜七夜多了几分敬畏。
若非先前我穿梭时空耗尽了法力,又被你出手偷袭,你恐怕连我的影子都抓不到!
她的肉身和神魂消散。
短短几个月,她的身边,已经聚集了一大群忠诚的拥簇者。
这只时空灵隼,被姜七夜以虚界之力完全控制,连妖魂都给封印了,一动不动。
一些凡人百姓甚至为她立祠塑像,早晚膜拜。
“钟雨寻?”
因为她历经千百次轮回后,变成了姜雨寻。
而天道圣女姜雨寻,更是清流中的清流,属于纤尘不染、毫无瑕疵的哪一种。
姜七夜淡然笑道:“我若说只用了半年时间,你肯定也不信。
恨她的人多如牛毛,想杀她的也不知凡几,背地里骂她傻的更是如过江之鲫。
他轻哼道:“你们那个时代的真武天宫之
姜七夜:“呵呵,是我对你太客气了吗?要不要尝尝我的手段?”
下一刻,灵隼吐出一张卷轴。
你们人类血脉孱弱,天赋微薄,潜力有限,你的修为也只是比我高一阶而已。
姜七夜轻轻一震,卷轴破碎,魔狱上空却化作了一片蓝天白云之景。
逐渐令北地的世道有了极大的改观。
她特别喜欢管闲事。
天道圣女之名也传遍了整个北地,几乎家喻户晓。
你又怎配成为我的主人?
姜七夜不由的气笑了:“呵?你是不是还没拎清形势?作为我的阶下囚,你竟然说我太弱?”
等你哪一天修为超过我,我立刻就还你自由,如何?”
你认我为主,今后尽心为我做事。
他听柳玄问说过,天道武神冲击虚空境,其过程凶险无比,成功率很低。
现在的姜雨寻,也可以称之为,天道化身……
除非天道崩溃,苍天破灭,否则誓言永久有效。
姜七夜笑容玩味:“呵,好一个傲骨铮铮。小鸟,你知道我修炼至今,用了多久吗?”
这样吧,我们立个契约吧。
下一刻,灵隼又怪叫起来:“魔狱?真武天宫?这是真武天宫!
先前的对话中,灵隼表现的很老实,有问必答。
姜七夜微微一笑,退出了灵隼的识海,为它解除了部分封印。
这是对人性的扭曲。
一人一鸟分别对天起誓,达成了约定。
但若失败,要么形神俱灭,要么以身合道,成为天道规则的一部分。
其中较弱的一方,对她极为尊敬,感激无比。
但她又没有完全失败。
一具六阶后期实力的傀儡,对他来说用处也不是很大。
姜七夜走上前,捏住它的脖颈,将其提了起来,摸了摸它的羽毛,很是丝滑。
见不得有人欺凌弱小。
我太岁虽然生而为妖,却傲骨铮铮,宁死不从!”
他们令侠义之道大行北地。
她就如同一朵圣洁的白莲,为这天下增加了一道独一无二的秀丽风景。
他早已不再试图改造姜雨寻。
姜雨寻早在四个月前,就加入了侠义盟的天道派,且成为了天道派的圣女。
姜七夜观看了一会儿,微微一笑,便收回了心神。
听到这个名字,他有些惊讶,但其实也不是很惊讶。
姜七夜微微一笑,也懒得管它。
因为他觉的。
但她现在的身份,却是斩仙盟盟主、侠义盟盟主的妹妹,还是天道派的圣女,谁也不敢拿她不当回事。
一只银羽金喙的鹰隼,静静的倒卧在地上。
见不得有人强取豪夺。
若能成功,就可跳脱天道之外,超脱天道轮回,成为纵横诸天的虚空老怪。
时至今日,她在北地民间的名声之大,已经远远的超过了姜七夜。
这种能力很是逆天。
灵隼:“太岁。”
“以身合道,原来如此。”
我修炼至今不过才五百年时间,却已觉醒时空神通,能穿梭万古,纵横九天,世间能杀死我者寥寥可数。
也见不得有人滥杀无辜。
两个部落为了争夺猎场,大打出手,已经死了不少人。
魔狱空间,天空魔雾缥缈,光线阴沉昏暗。www.gudengge.com
灵隼:“武神钟雨寻。”
玄幻小说相关阅读More+
人族镇魔司,一剑镇邪神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只为原作者姜七夜萧红玉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毅并收藏人族镇魔司,一剑镇邪神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