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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男女听见乞丐这么喊,立刻报了警。
男人将耳朵里的蓝牙摘下,这女人惊恐的表情,顺着她的手指处看去。
名字好像提起来就让人非常的意难平,他是他们的兄弟,也是最早死去的人,王正远就觉得对不起他。
“林治聪你能别站在风口抽烟吗?”
林局长也不好说什么,摆摆手就让他走了。
他刚打开门要出去,母亲就从房间走出来。
这时就听见一个男人大喊。“他口袋里有颗眼珠子!”
法医迷迷糊糊的听见有了新的线索,立马从温暖的床上起来,洗了把脸穿上衣服赶往警局。
这时周围的车主行人停下来观看着,那个跑步的男人英勇的上前将乞丐击倒在地。
做完这一切,他们先将那个乞丐了起来,他的精神疯疯癫癫的,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不努力,不想生活的人就是乞丐啦。”
右手拿着用袋子装好的一颗——丢失的眼球。
“这么晚了又有工作啊。”母亲的语气有些担心。
王正远突然打断了林治聪的话,神情着急,绝望的撸了一把脸。
“你看他身上。”
一男一女穿着跑步的衣服,一前一后从乞丐身旁走过。
警察局内,林局长和王正远正在审讯着那个乞丐。
碰巧王正远开启他的四轮小汽车,在桥上等红绿灯。
苍老的手覆盖在他的手上,面庞上岁月留下了太多的痕迹,一双眼睛也变得昏暗灰白。
“不说好在这儿陪我喝酒吗?”
妻子看他这副模样,也不好受,骂骂咧咧的给他洗漱完扶上床去。
“臭死了。”
林局长面色沉重,拨了个电话将法医叫了过来。
女儿坐在一旁写作业,乖巧的听着,“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王正远一边说着一边头埋在手机里。
坐着抽烟的中年男人摇摇头。“不止,她是……”
女人察觉到什么,仔细看一下,那个乞丐的衣服上竟然有一大块血渍。
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走到门口拿起自已的外套,往身上披。
只听见那边传来“砰”的关门声。
他老婆就站在那儿看着他,他酒意正盛笑嘻嘻的,就随便脱了鞋往里头走。
疯狂的抓着男人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王正远暗骂了一句。
“她是谁?关我什么事儿?这个案子省里面可是给我们下了命令,要是这几天没有查出来,到时候才是真的遭殃。”
妻子问道,“王正远你说谁呢?”正在家里包饺子的手一顿。
乞丐听见了,心里一急,头也不回的一瘸一拐跑走了。
肉……
林局长看见了,“你去哪儿?”
“你注意安全。”
他的口中呢喃着眼神迷离,长发挡住了他的神情,令人看不清楚。
像是在眺望远方西郊精神病院的竹林,“艺术品!我的…我的艺术品。”
就看见他从车里拽出来一个乞丐,浑身散发着恶臭味。
他的精神疯疯癫癫,嘴里只念着“艺术品”,一直重复着,不说别的。
“是我窝囊,当初要不是我没有看好,阿满他怎么会……”
“高官呗。”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等明天市里面的心理专家下来了,再问也不迟。
法医小刘已经在检验那颗眼球是不是那具女尸的,检查结果要明天才能出。
于是林局长请他们俩吃了顿夜宵,顺便也探讨了一番案情,就各回各家了。
他们关系较好,是高中同学,同寝上下铺的好战友,只不过王正远不想当什么大官,只想安安分分的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位置坐着。
“明天你再带队去西郊医院附近看看。”
“不要不要,不要抓我!那是艺术品,你们都不懂,那是艺术!”
王正远心道,这下没人来赎了吧。
看他嘴角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对,我现在要出去一会,妈你先睡。”
王正远叫了代驾,酒意在他脸上显现的尤为明显,从腰间取下钥匙。
“早睡了,她明天还要上学呢,你就不能少喝点?!整天醉醺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地痞流氓,知道的,也不会想认你这个刑警队大队长。”
林治聪就是中午那个警察局局长,大腹便便走到办公桌前,缓缓坐下。
林局长打了个电话,在门口等驾驶司机来,就看见原本是走了的人开着车子又回来了。
女人一股脑将心里的话全说了出来,一只手关门又快步向前,扶住那个差点倒在地上的男人。
“怎么还有乞丐?不是精准扶贫了吗?”
只不过是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而已,可能精神有些失常,竟然在大桥上穿的那么少。
“改天来,今天我闺女当班长了,我得回去跟她庆祝庆祝。”
林治聪眼神暗沉,将手中的烟掐灭在烟灰缸中,烟灰缸里已经攒了不知道多少根烟。
看着不远处沙发上的刑警队长王正远,他的鬓角头发发白,眼神却尖锐。
车子里正在和妻子接电话,妻子听见他这样说也不觉疑惑。
夜里的风刮的很大,风吹拂过那个乞丐,带来了一丝血腥味,混着泥土的气息。
抖了抖,摸清楚自家钥匙插入锁内,还没等他扭开来,从门内就传来一阵开门声。
车来车往,一名乞丐身上衣服破旧,仔细看还能看见他手指上粘着泥土鲜血,满脸享受的趴在河边杆上。
闲暇之际看向河边的景色,就听见有人在疯疯癫癫的喊着。
“回家啊,老婆孩子还在屋里等我,我就不搁你这儿聊了。”
夜间散步的行人看见一个乞丐站在河桥上,嫌弃的看了一眼,快步掠过。
法医看着自已苍老的母亲,叹了口气,先将母亲扶回房里,她的眼睛有些问题。
夜间,风刮得呼呼作响,男人靠在窗边抽烟,眯着眼睛看外面的街道灯火通明。
“要死的,这个时候跑出来。”
男人一下子陷入了深沉的回忆中,泪水打湿脸颊。
林治聪名字和人一样,又聪明伶俐,很快就当上了这里的局长。
可怜了那个死者,也是个女孩儿,就那么孤零零的一个人躺在了西郊精神病院的竹林里。
瘸腿的乞丐跑不了几步,这位男人制服,他的指甲里还混着那日的泥土鲜血。
“闺女呢…我还没给她庆祝呢。”
“什么东西,你别一惊一乍的。”
人嘛,就是这样的社畜,不管是在哪工作,上面的人需要你就得到。
男人翘着二郎腿不耐烦的坐在小型沙发上。
警察局门口。
天色昏暗的不行,这么一折腾下来已经是半夜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嫌疑人,还没到24小时放人时间,你就把人给放了,我才是真的绝望。”
瞳孔瞬间放大,仔细看那个乞丐的口袋略微鼓起,破洞的一角还能看见一个……器官。
“都找过了,就看见那小子的校牌,好,死不死的落在那儿,就算他不是凶手,那他也应该见到过那个凶手,不过他还没有意识到。”
“你知道今天来的那女的是谁吗?”
最后沉默的坐在床边也哭了起来。“阿满……”
街道上。
“怎么,觉得还是想喝那几口酒?”他认得王正远的车,半开玩笑的说道。
] 那男女听见乞丐这么喊,立刻报了警。
男人将耳朵里的蓝牙摘下,这女人惊恐的表情,顺着她的手指处看去。
名字好像提起来就让人非常的意难平,他是他们的兄弟,也是最早死去的人,王正远就觉得对不起他。
“林治聪你能别站在风口抽烟吗?”
林局长也不好说什么,摆摆手就让他走了。
他刚打开门要出去,母亲就从房间走出来。
这时就听见一个男人大喊。“他口袋里有颗眼珠子!”
法医迷迷糊糊的听见有了新的线索,立马从温暖的床上起来,洗了把脸穿上衣服赶往警局。
这时周围的车主行人停下来观看着,那个跑步的男人英勇的上前将乞丐击倒在地。
做完这一切,他们先将那个乞丐了起来,他的精神疯疯癫癫的,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不努力,不想生活的人就是乞丐啦。”
右手拿着用袋子装好的一颗——丢失的眼球。
“这么晚了又有工作啊。”母亲的语气有些担心。
王正远突然打断了林治聪的话,神情着急,绝望的撸了一把脸。
“你看他身上。”
一男一女穿着跑步的衣服,一前一后从乞丐身旁走过。
警察局内,林局长和王正远正在审讯着那个乞丐。
碰巧王正远开启他的四轮小汽车,在桥上等红绿灯。
苍老的手覆盖在他的手上,面庞上岁月留下了太多的痕迹,一双眼睛也变得昏暗灰白。
“不说好在这儿陪我喝酒吗?”
妻子看他这副模样,也不好受,骂骂咧咧的给他洗漱完扶上床去。
“臭死了。”
林局长面色沉重,拨了个电话将法医叫了过来。
女儿坐在一旁写作业,乖巧的听着,“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王正远一边说着一边头埋在手机里。
坐着抽烟的中年男人摇摇头。“不止,她是……”
女人察觉到什么,仔细看一下,那个乞丐的衣服上竟然有一大块血渍。
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走到门口拿起自已的外套,往身上披。
只听见那边传来“砰”的关门声。
他老婆就站在那儿看着他,他酒意正盛笑嘻嘻的,就随便脱了鞋往里头走。
疯狂的抓着男人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王正远暗骂了一句。
“她是谁?关我什么事儿?这个案子省里面可是给我们下了命令,要是这几天没有查出来,到时候才是真的遭殃。”
妻子问道,“王正远你说谁呢?”正在家里包饺子的手一顿。
乞丐听见了,心里一急,头也不回的一瘸一拐跑走了。
肉……
林局长看见了,“你去哪儿?”
“你注意安全。”
他的口中呢喃着眼神迷离,长发挡住了他的神情,令人看不清楚。
像是在眺望远方西郊精神病院的竹林,“艺术品!我的…我的艺术品。”
就看见他从车里拽出来一个乞丐,浑身散发着恶臭味。
他的精神疯疯癫癫,嘴里只念着“艺术品”,一直重复着,不说别的。
“是我窝囊,当初要不是我没有看好,阿满他怎么会……”
“高官呗。”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等明天市里面的心理专家下来了,再问也不迟。
法医小刘已经在检验那颗眼球是不是那具女尸的,检查结果要明天才能出。
于是林局长请他们俩吃了顿夜宵,顺便也探讨了一番案情,就各回各家了。
他们关系较好,是高中同学,同寝上下铺的好战友,只不过王正远不想当什么大官,只想安安分分的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位置坐着。
“明天你再带队去西郊医院附近看看。”
“不要不要,不要抓我!那是艺术品,你们都不懂,那是艺术!”
王正远心道,这下没人来赎了吧。
看他嘴角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对,我现在要出去一会,妈你先睡。”
王正远叫了代驾,酒意在他脸上显现的尤为明显,从腰间取下钥匙。
“早睡了,她明天还要上学呢,你就不能少喝点?!整天醉醺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地痞流氓,知道的,也不会想认你这个刑警队大队长。”
林治聪就是中午那个警察局局长,大腹便便走到办公桌前,缓缓坐下。
林局长打了个电话,在门口等驾驶司机来,就看见原本是走了的人开着车子又回来了。
女人一股脑将心里的话全说了出来,一只手关门又快步向前,扶住那个差点倒在地上的男人。
“怎么还有乞丐?不是精准扶贫了吗?”
只不过是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而已,可能精神有些失常,竟然在大桥上穿的那么少。
“改天来,今天我闺女当班长了,我得回去跟她庆祝庆祝。”
林治聪眼神暗沉,将手中的烟掐灭在烟灰缸中,烟灰缸里已经攒了不知道多少根烟。
看着不远处沙发上的刑警队长王正远,他的鬓角头发发白,眼神却尖锐。
车子里正在和妻子接电话,妻子听见他这样说也不觉疑惑。
夜里的风刮的很大,风吹拂过那个乞丐,带来了一丝血腥味,混着泥土的气息。
抖了抖,摸清楚自家钥匙插入锁内,还没等他扭开来,从门内就传来一阵开门声。
车来车往,一名乞丐身上衣服破旧,仔细看还能看见他手指上粘着泥土鲜血,满脸享受的趴在河边杆上。
闲暇之际看向河边的景色,就听见有人在疯疯癫癫的喊着。
“回家啊,老婆孩子还在屋里等我,我就不搁你这儿聊了。”
夜间散步的行人看见一个乞丐站在河桥上,嫌弃的看了一眼,快步掠过。
法医看着自已苍老的母亲,叹了口气,先将母亲扶回房里,她的眼睛有些问题。
夜间,风刮得呼呼作响,男人靠在窗边抽烟,眯着眼睛看外面的街道灯火通明。
“要死的,这个时候跑出来。”
男人一下子陷入了深沉的回忆中,泪水打湿脸颊。
林治聪名字和人一样,又聪明伶俐,很快就当上了这里的局长。
可怜了那个死者,也是个女孩儿,就那么孤零零的一个人躺在了西郊精神病院的竹林里。
瘸腿的乞丐跑不了几步,这位男人制服,他的指甲里还混着那日的泥土鲜血。
“闺女呢…我还没给她庆祝呢。”
“什么东西,你别一惊一乍的。”
人嘛,就是这样的社畜,不管是在哪工作,上面的人需要你就得到。
男人翘着二郎腿不耐烦的坐在小型沙发上。
警察局门口。
天色昏暗的不行,这么一折腾下来已经是半夜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嫌疑人,还没到24小时放人时间,你就把人给放了,我才是真的绝望。”
瞳孔瞬间放大,仔细看那个乞丐的口袋略微鼓起,破洞的一角还能看见一个……器官。
“都找过了,就看见那小子的校牌,好,死不死的落在那儿,就算他不是凶手,那他也应该见到过那个凶手,不过他还没有意识到。”
“你知道今天来的那女的是谁吗?”
最后沉默的坐在床边也哭了起来。“阿满……”
街道上。
“怎么,觉得还是想喝那几口酒?”他认得王正远的车,半开玩笑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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