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缱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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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二叔,方秋妹子来给你送饭来了。”
“谁找你啊?”赵志高不明所以,顺着周应淮的视线往前看去,却只能看见杂乱的人群,除此之外,什么也没看见。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机械和卡车来帮忙清理道路,顺便加固一下山体,铺设防护网。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行。
正在旁边吃饭的赵志高原本还在盯着美女同志看,在听到身旁传来的动静时惊了一瞬,扭过头,见是周应淮,不免讶然道:“淮哥你咋下来了?”
贴在裤缝的指尖小幅度地摩挲了一下布料的纹理,深吸一口气,整理好情绪后用余光再次瞥向她时,那处已经没了她的身影。
母女两人分开,程方秋循着记忆找到一个队伍,跟领头的大娘报到,等人齐了之后,几个人就浩浩荡荡地往村外走去,他们这一队是负责割猪草的,得往村子的水塘边走。
两人先吃过饭后,程方秋就小心翼翼地接过装饭的袋子,大步出了院子。
“有人找我。”
“对啊,这段时间忙着赶进度,他们中午都在那里吃,吃完继续干。”说到这儿,丁夕梅叹了口气,这把人当牛马使的日子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这么热的天气,要不是能额外多拿一些工分,谁愿意干这份遭罪的活计?
翻来翻去,也就一件素白色的衬衫能勉强入了眼,这还是当初原主考上县里高中缠着丁夕梅买的。
丁夕梅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她这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不由心疼道:“去床上躺着歇会儿吧,等会儿娘做好饭了叫你,吃完再继续睡,你爹那边我给他送饭去。”
《年代文大佬的作精美人》
想到前几天隔壁大婶向她提的那件事,丁夕梅阖上眼睫,或许是该给秋秋相看人家了。
长发扎成一条麻花辫垂在一侧胸前,扯散颊边些许碎发,对着小镜子看了两三遍,确保没问题,才稍微满意地走出房门。
盯着人看被正主抓了个正着,程方秋多多少少有些尴尬,尤其是他的眼神太过有气势,逼得人更加心虚,控制不住地想要逃避。
幸好今天穿了长袖长裤,不然别说干活了,就光是被虫子咬都能让她崩溃。
众人循声望去,就瞧见马路边上站着一道亭亭玉立的白色身影,她一只手挡在头顶,遮住刺眼的阳光,就算隔得较远,也能看出她妙曼的身姿。
天气炎热,她早就累得大汗淋漓,呼吸也急促起来。
想到这儿,程方秋又朝着他看了过去,与方才的羞赧不同,这次她那双娇艳桃花眼大胆又热烈地直勾勾望着他,眸中渐渐弥漫出说不清道不明的缱绻。
岸边的猪草茂盛,谁也不知道会不会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一条蛇或者其他恶心的生物。
听见丁夕梅的话,程方秋眼珠子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她正愁没有机会去接触周应淮呢,这真是打了瞌睡就来枕头。
闻言,程方秋摇了摇头,刚要开口,突然想到什么,话锋一转问道:“救援队的所有人都在那里吃饭吗?”
或许是找到了她想找的人,她放下手一步步笑着朝前走,阳光落在她精致美艳的五官上,美得不可方物,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从闺女口中听到这么贴心的话,丁夕梅眸中闪过一丝感动,但还是有些不放心,“你脸色不好,估计是热到了,还是回房休息吧?”
程保宽他们工作的地方在村外,要顺着大道往外走一段距离才能到,刚走到一半,程方秋就有些后悔了,这么大的太阳,还没等走到地方,她精心处理过的头发和香味都快被汗水给破坏了。
“开始点名了,娘就先走了。”
可是刚挪开视线,脑海中就浮现出了昨天晚上在心中确定的计划。
程方秋拿着镰刀和背篓走到自己的位置上,找了一块比较干净的地方落脚,环顾了一圈四周,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敢相信这么一大片猪草都要留给她一个人割完。
周应淮抿唇不答,瞥了一眼赵志高还剩下一多半的饭盒,冷声道:“赶紧吃。”
“这孩子……”丁夕梅笑着摇了摇头,撸起袖子开始生火做饭。
程方秋原本想好好打扮一番,结果打开装衣服的木箱一看却傻了眼,她咋就忘了这个年代既朴素又落后,衣服的款式和颜色都格外单一普通,农村女生要是能有件碎花料子做的衣裳都算是十分不错的了。
程方秋眼前一黑,眉头皱起后就没松开过。
这么一干就是两三个小时,临近中午,程方秋已经从一开始的不熟练,变得越来越得心应手,只是跟其他人比还是落后了一大截。
程方秋有气无力地走在队伍最后面,等好不容易到了家,就直接瘫坐在了椅子上。
话音落下,周应淮正准备迎上去的时候,就见那道窈窕身影停在了一位中年男人面前,两人有说有笑地往一处空地走去。
离开前她特意又瞥了一眼周应淮,唇角轻轻往上勾起,这个年代含蓄的女孩子太多,他估计也见了不少,她要是想在他心中占据一席之地,最好是反其道而行之。
看着还剩下一大半没割的猪草,心顿时凉了半截,在心中不断盼望着午饭时间的到来,不知道是不是祈祷起了作用,没多久大娘就大声叫大家集合回村吃饭了。
“你爹问了大队长,今天他还是要跟着救援队挖路,没时间回来吃饭,咱们中午就自己在家吃了,再给他送饭就行。”丁夕梅看着不远处去集合的程保宽念叨了几句。
“娘,我去送吧,你又要做饭又要送饭,太累了。”
前段时间一连下了一个多星期的暴雨,导致附近多处出现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交通堵塞,甚至还埋了十几户人家,眼见事态严重,上头便就近调了部队前来援助。
而周应淮目前是省机械厂的高级技术员,他负责这次救援行动的机械调动和维修,暂时跟同事就近住在萍乐村,和军人以及村民们一起配合着工作。
不同于昨天落水的那条大河,水塘面积较小,但由于那段时间的大雨,水位涨高了很多,周围还有些稀泥未干,看上去脏兮兮的,都没地方下脚。
见状,他的脚步愣在了原地,一时间往前走也不是,不往前走也不是,到最后不由为自己的荒谬念头感到可笑。
挖掘机驾驶座上的男人盯着慢慢向自己靠近的女孩,心跳莫名漏掉一拍,鬼使神差地按下暂停键,然后从位子上起身,手抓着门框,踩着踏板往下跳,半人高的高度,他长腿一迈,轻轻松松就落了地。
“你去那边,你去这儿……晚饭前都得割完,不然扣工分!”大娘安排好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后,大家就四散开来了。
条件有限,没有化妆品也没有护肤品,好在足够天生丽质,程方秋把野生乱舞的眉毛修了一下轮廓,然后洗了 把脸,用湿毛巾把身上擦了擦,又抹了些肥皂水在脖颈和耳后,确保身上没有汗味,只有淡淡的肥皂香味后,才换上衬衫。
对上这样的目光,周应淮先是一愣,这不是他第一次接收到来自异性充满好感的注视,以往都能平淡处理,甚至视而不见,可这次或许是她的眼神太过直白,完全没有其他女孩的矜持和内敛,他居然有些无措地率先躲开了。
被泥土和石块充斥的地界脏乱不堪,挖掘机和卡车正在作业,在这儿干活的人本来就多,再加上送饭的家属,声音格外嘈杂,可小伙这一嗓子喊得无比大声洪亮,其中还隐隐有些激动,想听不见都难。
不是说好为了赶进度,白天尽量不停工吗?他这还没吃完饭呢,淮哥怎么就来接班了?
小女孩的心思似乎昭然若揭。
等好不容易看到了攒动的人头,她才重重松了口气,转身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发丝,深吸一口气,才继续朝着前方走去,还没走到呢,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顿时所有人都朝着她看了过来。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他们还要在这里待一个多月,时间紧促,要是到时候还没拿下他,那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
程保宽在程家排行老二,年轻一辈都称呼他一句程二叔。
丁夕梅把三人的午饭准备好,一抬头就瞧见了程方秋焕然一新的装扮,眸光不禁亮了亮,她本就长得出色,稍稍穿得周正些,整个人就像是出水芙蓉般让人挪不开眼睛。
程方秋收回思绪,顺着丁夕梅的视线往那边看过去,基本上村中得力的劳动力都在那边了。
最令人受不了的是周围还有很多小虫子在飞,咬上一口要痒很久,还会在皮肤上留下红疙瘩,没个十天半个月根本消不了。
这边的程方秋原本正盯着周应淮看得起劲,结果就被丁夕梅给拉走了。
心头弥漫上一丝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松了口气的感觉,他眼睫微垂,暗道她原来是萍乐村的村民。
“我没事!我可以的。”程方秋打断了丁夕梅的话头,将人推向厨房,她则是往房间里走,“我换套凉快的衣服就好了。”
“程方秋不要偷懒,赶紧干活。”大娘的大嗓门从不远处传来,吓得程方秋一个激灵,连忙应好,然后弯下腰用镰刀去割草,她小心翼翼地动作,害怕一个不小心会割到手。
] “程二叔,方秋妹子来给你送饭来了。”
“谁找你啊?”赵志高不明所以,顺着周应淮的视线往前看去,却只能看见杂乱的人群,除此之外,什么也没看见。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机械和卡车来帮忙清理道路,顺便加固一下山体,铺设防护网。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行。
正在旁边吃饭的赵志高原本还在盯着美女同志看,在听到身旁传来的动静时惊了一瞬,扭过头,见是周应淮,不免讶然道:“淮哥你咋下来了?”
贴在裤缝的指尖小幅度地摩挲了一下布料的纹理,深吸一口气,整理好情绪后用余光再次瞥向她时,那处已经没了她的身影。
母女两人分开,程方秋循着记忆找到一个队伍,跟领头的大娘报到,等人齐了之后,几个人就浩浩荡荡地往村外走去,他们这一队是负责割猪草的,得往村子的水塘边走。
两人先吃过饭后,程方秋就小心翼翼地接过装饭的袋子,大步出了院子。
“有人找我。”
“对啊,这段时间忙着赶进度,他们中午都在那里吃,吃完继续干。”说到这儿,丁夕梅叹了口气,这把人当牛马使的日子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这么热的天气,要不是能额外多拿一些工分,谁愿意干这份遭罪的活计?
翻来翻去,也就一件素白色的衬衫能勉强入了眼,这还是当初原主考上县里高中缠着丁夕梅买的。
丁夕梅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她这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不由心疼道:“去床上躺着歇会儿吧,等会儿娘做好饭了叫你,吃完再继续睡,你爹那边我给他送饭去。”
《年代文大佬的作精美人》
想到前几天隔壁大婶向她提的那件事,丁夕梅阖上眼睫,或许是该给秋秋相看人家了。
长发扎成一条麻花辫垂在一侧胸前,扯散颊边些许碎发,对着小镜子看了两三遍,确保没问题,才稍微满意地走出房门。
盯着人看被正主抓了个正着,程方秋多多少少有些尴尬,尤其是他的眼神太过有气势,逼得人更加心虚,控制不住地想要逃避。
幸好今天穿了长袖长裤,不然别说干活了,就光是被虫子咬都能让她崩溃。
众人循声望去,就瞧见马路边上站着一道亭亭玉立的白色身影,她一只手挡在头顶,遮住刺眼的阳光,就算隔得较远,也能看出她妙曼的身姿。
天气炎热,她早就累得大汗淋漓,呼吸也急促起来。
想到这儿,程方秋又朝着他看了过去,与方才的羞赧不同,这次她那双娇艳桃花眼大胆又热烈地直勾勾望着他,眸中渐渐弥漫出说不清道不明的缱绻。
岸边的猪草茂盛,谁也不知道会不会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一条蛇或者其他恶心的生物。
听见丁夕梅的话,程方秋眼珠子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她正愁没有机会去接触周应淮呢,这真是打了瞌睡就来枕头。
闻言,程方秋摇了摇头,刚要开口,突然想到什么,话锋一转问道:“救援队的所有人都在那里吃饭吗?”
或许是找到了她想找的人,她放下手一步步笑着朝前走,阳光落在她精致美艳的五官上,美得不可方物,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从闺女口中听到这么贴心的话,丁夕梅眸中闪过一丝感动,但还是有些不放心,“你脸色不好,估计是热到了,还是回房休息吧?”
程保宽他们工作的地方在村外,要顺着大道往外走一段距离才能到,刚走到一半,程方秋就有些后悔了,这么大的太阳,还没等走到地方,她精心处理过的头发和香味都快被汗水给破坏了。
“开始点名了,娘就先走了。”
可是刚挪开视线,脑海中就浮现出了昨天晚上在心中确定的计划。
程方秋拿着镰刀和背篓走到自己的位置上,找了一块比较干净的地方落脚,环顾了一圈四周,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敢相信这么一大片猪草都要留给她一个人割完。
周应淮抿唇不答,瞥了一眼赵志高还剩下一多半的饭盒,冷声道:“赶紧吃。”
“这孩子……”丁夕梅笑着摇了摇头,撸起袖子开始生火做饭。
程方秋原本想好好打扮一番,结果打开装衣服的木箱一看却傻了眼,她咋就忘了这个年代既朴素又落后,衣服的款式和颜色都格外单一普通,农村女生要是能有件碎花料子做的衣裳都算是十分不错的了。
程方秋眼前一黑,眉头皱起后就没松开过。
这么一干就是两三个小时,临近中午,程方秋已经从一开始的不熟练,变得越来越得心应手,只是跟其他人比还是落后了一大截。
程方秋有气无力地走在队伍最后面,等好不容易到了家,就直接瘫坐在了椅子上。
话音落下,周应淮正准备迎上去的时候,就见那道窈窕身影停在了一位中年男人面前,两人有说有笑地往一处空地走去。
离开前她特意又瞥了一眼周应淮,唇角轻轻往上勾起,这个年代含蓄的女孩子太多,他估计也见了不少,她要是想在他心中占据一席之地,最好是反其道而行之。
看着还剩下一大半没割的猪草,心顿时凉了半截,在心中不断盼望着午饭时间的到来,不知道是不是祈祷起了作用,没多久大娘就大声叫大家集合回村吃饭了。
“你爹问了大队长,今天他还是要跟着救援队挖路,没时间回来吃饭,咱们中午就自己在家吃了,再给他送饭就行。”丁夕梅看着不远处去集合的程保宽念叨了几句。
“娘,我去送吧,你又要做饭又要送饭,太累了。”
前段时间一连下了一个多星期的暴雨,导致附近多处出现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交通堵塞,甚至还埋了十几户人家,眼见事态严重,上头便就近调了部队前来援助。
而周应淮目前是省机械厂的高级技术员,他负责这次救援行动的机械调动和维修,暂时跟同事就近住在萍乐村,和军人以及村民们一起配合着工作。
不同于昨天落水的那条大河,水塘面积较小,但由于那段时间的大雨,水位涨高了很多,周围还有些稀泥未干,看上去脏兮兮的,都没地方下脚。
见状,他的脚步愣在了原地,一时间往前走也不是,不往前走也不是,到最后不由为自己的荒谬念头感到可笑。
挖掘机驾驶座上的男人盯着慢慢向自己靠近的女孩,心跳莫名漏掉一拍,鬼使神差地按下暂停键,然后从位子上起身,手抓着门框,踩着踏板往下跳,半人高的高度,他长腿一迈,轻轻松松就落了地。
“你去那边,你去这儿……晚饭前都得割完,不然扣工分!”大娘安排好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后,大家就四散开来了。
条件有限,没有化妆品也没有护肤品,好在足够天生丽质,程方秋把野生乱舞的眉毛修了一下轮廓,然后洗了 把脸,用湿毛巾把身上擦了擦,又抹了些肥皂水在脖颈和耳后,确保身上没有汗味,只有淡淡的肥皂香味后,才换上衬衫。
对上这样的目光,周应淮先是一愣,这不是他第一次接收到来自异性充满好感的注视,以往都能平淡处理,甚至视而不见,可这次或许是她的眼神太过直白,完全没有其他女孩的矜持和内敛,他居然有些无措地率先躲开了。
被泥土和石块充斥的地界脏乱不堪,挖掘机和卡车正在作业,在这儿干活的人本来就多,再加上送饭的家属,声音格外嘈杂,可小伙这一嗓子喊得无比大声洪亮,其中还隐隐有些激动,想听不见都难。
不是说好为了赶进度,白天尽量不停工吗?他这还没吃完饭呢,淮哥怎么就来接班了?
小女孩的心思似乎昭然若揭。
等好不容易看到了攒动的人头,她才重重松了口气,转身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发丝,深吸一口气,才继续朝着前方走去,还没走到呢,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顿时所有人都朝着她看了过来。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他们还要在这里待一个多月,时间紧促,要是到时候还没拿下他,那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
程保宽在程家排行老二,年轻一辈都称呼他一句程二叔。
丁夕梅把三人的午饭准备好,一抬头就瞧见了程方秋焕然一新的装扮,眸光不禁亮了亮,她本就长得出色,稍稍穿得周正些,整个人就像是出水芙蓉般让人挪不开眼睛。
程方秋收回思绪,顺着丁夕梅的视线往那边看过去,基本上村中得力的劳动力都在那边了。
最令人受不了的是周围还有很多小虫子在飞,咬上一口要痒很久,还会在皮肤上留下红疙瘩,没个十天半个月根本消不了。
这边的程方秋原本正盯着周应淮看得起劲,结果就被丁夕梅给拉走了。
心头弥漫上一丝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松了口气的感觉,他眼睫微垂,暗道她原来是萍乐村的村民。
“我没事!我可以的。”程方秋打断了丁夕梅的话头,将人推向厨房,她则是往房间里走,“我换套凉快的衣服就好了。”
“程方秋不要偷懒,赶紧干活。”大娘的大嗓门从不远处传来,吓得程方秋一个激灵,连忙应好,然后弯下腰用镰刀去割草,她小心翼翼地动作,害怕一个不小心会割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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