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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主一把接过,心说这小子才几分钟就拿回来个物件怕不是那边摊子上随便捡了个玩意吧?把碗拿到手里一瞥就笑了:“这破碗超市里十五块一个!你看这贼光,火气都还没去呐!烧出来才几天的物件也拿来糊弄你胖爷?连个做旧都不会!”
那胖子看戚枫一副看不起自己的样子,脾气也上来了,“胖爷我开始在潘家园里混的时候你还穿开裆裤呐!”说着拿起那碗,指着碗道:“这仿哥窑瓷最容易看!不说你这碗连点包浆都没有,釉上还带光!只要一看里头这开片裂纹……嗯……嗯……咦?!”
还是一起抓贼的失主和他两个哥们比较义气,说这事是因为他们起的,钱由他们担着了。只是这三位追回来的钱包里装的钱还不够这花瓶的一半,亏大了!
几人回过头,就见着一个一身休闲装的胖子。戚枫一拍脑袋,对啊,刚把人花瓶砸了,二话不说直接走人确实不像话!
“走!送派出所去!”几个人就要把那个还晕着没清醒过来的贼拖走。
“这么贵?!”戚枫咋舌。这么大个的花瓶他看边上地摊上几百块的也很多。
戚枫连忙摆手:“我就是拿个瓶子砸了他的腿,再说他可掏刀了!”
戚枫用个大花瓶把持刀贼一个全垒打抡出去几米远,收获到周围上百围观群众的惊叹声。其实戚枫下手挺有分寸的,虽然刚抡起来的时候声势吓人,但真的扫到人身上他手上就松了劲了。打头脸更是万万不敢的,众目睽睽真打出人命连赖都赖不掉!瓶子直接就是冲着那人大腿去的,人虽然被扫得打着圈飞出去相当有视觉效果,但杀伤力并不明显,那人晕过去主要还是转晕的。
戚枫觉得现在正好是自己“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时候了。谁知道或许首都人民的觉悟和意识就是好,也不知是谁早就报了警,又或者是正好片警巡逻路过。反正正在戚枫要闪人的时候,两个民警同志赶到了现场。
“这花瓶多少钱?”
得,看来这一天又得泡汤!所以说闲事莫管,明哲保身才是最聪明的。几人正要走,背后突然有人囔道:“谁砸了我们家花瓶?”
戚枫暗笑,看来这店主是真懂行,既能看出这碗是新烧的,却又能认出这是真家伙。这么精分的事情偏偏让他这各行家遇上,真是要想破他的头了!
胖子店主看戚枫不说,自己接着话茬道:“小伙子你这碗肯定是新的!但这鳝血纹和釉子里的聚沫攒珠可是从没有人仿出来过……”
这位店主伸出三根手指:“三千。”
还是几个刚才叫着抓贼的最先回过神来,几个人一拥而上把那人提起来并且下了他的刀。其中一个在晕过去的贼身上衣兜里摸了一阵,掏出来好两个钱包。这人确实是个贼,而这几个抓贼的可能还不是唯一受害者。
胖子店主和抓贼三人组在原地等了没几分钟,就看见戚枫跑了回来。戚枫过来,从兜里掏出碗,抛给胖子店主。“用这个抵你的花瓶,你看怎么样?”
警官耸耸肩:“没办法,规定,我们也是照章办事。”
戚枫一看,又是哥窑的。自己有次对这裂纹哥窑瓷器感叹了两句,小二听见了,就以为戚枫对这种瓷器特别偏爱,每次给他上茶上菜尽量都用这哥窑器具。“咳,你还拿个新的给我,就它吧,多谢了。要算银子么?”
戚枫故意装作不耐烦的样子:“换不换你一句话!我还有正事儿呐。”
胖子摸着下巴,估摸着道:“新的就是新的,做得像也卖不上价,要么就拿去做旧……”
警察见有了证物,再加上周围群众一致指认,终于放心了。“哈,这小子可是老油条了!隔三差五就来报到一回,抓不了几天又得放回去。这回他可没的跑了!”
要做旧才能出手啊……听着这话戚枫忽然觉得自己陷入了个悖论:如果自己拿着新烧的真哥窑瓷,拿去做旧,再卖出去,这种行为算是骗人吗?这好像还真是个挺有难度的哲学问题。不过说到底,做旧到底是做旧,肯定有破绽,到时真是真货反而变假货,惹自己一身骚,还是算了吧。
戚枫苦了脸:“我这还有事呐。能不做么?”
胖子店主指着碗里的纹路自己却先看呆了。
这事就算是这么了了。抓贼的三个青年想给戚枫点钱补他那只碗,被戚枫给婉拒了。本来这碗就没要钱,而且现在戚枫可是日入四位数,也看不上那三瓜两枣的几百块。
戚枫翻个白眼,还乾隆大瓶?他可不信有人把清官窑瓷器直接扔店外头风吹日晒的!不过那老板看着也不是讹他,要是讹他就不说是仿的了!现在碎也碎了算是死无对证,还不是随他怎么说?这么看起来这老板也算是实在人。戚枫心说要是真遇上个讹钱的自己非得给他个教训不可,但遇上这样讲道理的还真不好意思拉下脸拍拍屁股就跑。
四周群众齐齐伸手指着戚枫。戚枫作为本次事件最显眼的当事人马上就被周围的围观群众们给“出卖”了。
戚枫摆摆手道:“今天不是来坐坐的。你这儿有什么不要的瓷器给我一件。我急用。”
戚枫脑子一转,拍手道:“有了。你们稍等会,别走,我去去就来!”扭头就找了个僻静处的门,看看四下无人,戚枫推门而入,白光一闪,又到了群侠悦来客栈。
胖子店主伸出一只手,“等等等等。哎?你这只碗有古怪!容我再看看。”说着还把碗凑近到眼前,就差直接扣脸上了。看完这一面又翻过来去看圈足,翻来覆去来回折腾。
戚枫听着突然来了兴致:“这么说这玩意很值钱喽?”
正还在研究那碗的老板一愣,“嗯?你找我?”
戚枫摊手:“你要不识货我也没办法!你再好好瞧瞧?”
戚枫扭头向两位警官求助:“你看我这也是帮你们抓贼,还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事儿你们警方能不能给我解决下?”
那警察打量了一下戚枫,有些没想到,这看着斯斯文文学生样的小伙子下手还挺狠。“小伙子身手不错啊?不过手重了点。他要出了什么事,我们也难办。”
“这是精仿民国粉彩。你去问问行情,都这价。你还算运气好的!要是今天你胖爷我把店里那只真家伙的乾隆大瓶拎外头你就真惨了!”
戚枫这才想起正事,顺口问了句:“哎,对了老板,王胖子的店是哪一家?”
其中一个看着嫌犯晕着还没醒,身上虽然没有明显伤痕但似乎受伤不轻,有点皱眉。“这是犯谁手上了?”
俩警察先把嫌犯头正过来看了看,“哟,又是这小子!该!”看来这可是个惯犯了,片警这里都已经挂上了号的。
小二心说这位少爷还真够神道的。给自家庄子里天天订二百斤牛肉(戚枫为了用来搪塞他们编的),这手下得养了多少人呐!偌大一个庄园,为了件不值钱的瓷器还专门跑一趟。真是奇哉怪也!不过顾客就是上帝(或者玉皇大帝),这一点在全世界通用,小二也不多问,应了一声就跑到后边一顿翻找。
刚才抓贼下了刀的那人赶快把刀递过去。这位仁兄还真是仔细人,还拿衣服包着的,这是怕弄乱了指纹!
小二看到戚枫马上过来招呼:“哟,枫少爷今天可够闲的,学堂不上课?又来小店坐坐?”小二现在和戚枫也熟络了,说话也没啥顾忌,还知道戚枫好像在念什么……大学。
两位警官对视一眼,干咳两声有些不好意思:“这个……嗯,属于个人民事纠纷,我们警方不好插手……这是规定……对了,我们还得把这货押回所里,小伙子,有空来做笔录啊……”说着二人夹着眼睛里还直冒金星半晕不醒的犯人飞也似的开路了。
“咳咳,不好意思,刚才是我一顺手就抄起来了,是你们家的啊?”
戚枫不好久留,拿了碗直接出门,回了现世。
那胖子店主抬起头,神色激动:“换!不过小伙子你得告诉我,你这只碗哪来的?”
那胖子也不见生气,只是道:“我知道你是路见不平,但是该给的钱还得给。”
小二哥直摆手,“枫少爷说笑了。一只碗罢了,要是收了银子掌柜的非要数落我不可。”
胖子又拿碗看了会,摇头叹道:“有意思,真有意思。得,就算胖爷花三千块钱淘个好玩的玩意也不错!”
戚枫只等了一小会,小二就拿了一只碗盏,递过来给戚枫过目。“这是敝店新进的瓷碗,也不知合不合用?”
俩警察一听面现喜色:“他持刀了?刀呢?”
戚枫长出口气,看来是没自己什么事了,刚想走,又被警察拦下来:“哎,别慌走,你们几位最好跟我们回去先做个笔录。”
] 店主一把接过,心说这小子才几分钟就拿回来个物件怕不是那边摊子上随便捡了个玩意吧?把碗拿到手里一瞥就笑了:“这破碗超市里十五块一个!你看这贼光,火气都还没去呐!烧出来才几天的物件也拿来糊弄你胖爷?连个做旧都不会!”
那胖子看戚枫一副看不起自己的样子,脾气也上来了,“胖爷我开始在潘家园里混的时候你还穿开裆裤呐!”说着拿起那碗,指着碗道:“这仿哥窑瓷最容易看!不说你这碗连点包浆都没有,釉上还带光!只要一看里头这开片裂纹……嗯……嗯……咦?!”
还是一起抓贼的失主和他两个哥们比较义气,说这事是因为他们起的,钱由他们担着了。只是这三位追回来的钱包里装的钱还不够这花瓶的一半,亏大了!
几人回过头,就见着一个一身休闲装的胖子。戚枫一拍脑袋,对啊,刚把人花瓶砸了,二话不说直接走人确实不像话!
“走!送派出所去!”几个人就要把那个还晕着没清醒过来的贼拖走。
“这么贵?!”戚枫咋舌。这么大个的花瓶他看边上地摊上几百块的也很多。
戚枫连忙摆手:“我就是拿个瓶子砸了他的腿,再说他可掏刀了!”
戚枫用个大花瓶把持刀贼一个全垒打抡出去几米远,收获到周围上百围观群众的惊叹声。其实戚枫下手挺有分寸的,虽然刚抡起来的时候声势吓人,但真的扫到人身上他手上就松了劲了。打头脸更是万万不敢的,众目睽睽真打出人命连赖都赖不掉!瓶子直接就是冲着那人大腿去的,人虽然被扫得打着圈飞出去相当有视觉效果,但杀伤力并不明显,那人晕过去主要还是转晕的。
戚枫觉得现在正好是自己“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时候了。谁知道或许首都人民的觉悟和意识就是好,也不知是谁早就报了警,又或者是正好片警巡逻路过。反正正在戚枫要闪人的时候,两个民警同志赶到了现场。
“这花瓶多少钱?”
得,看来这一天又得泡汤!所以说闲事莫管,明哲保身才是最聪明的。几人正要走,背后突然有人囔道:“谁砸了我们家花瓶?”
戚枫暗笑,看来这店主是真懂行,既能看出这碗是新烧的,却又能认出这是真家伙。这么精分的事情偏偏让他这各行家遇上,真是要想破他的头了!
胖子店主看戚枫不说,自己接着话茬道:“小伙子你这碗肯定是新的!但这鳝血纹和釉子里的聚沫攒珠可是从没有人仿出来过……”
这位店主伸出三根手指:“三千。”
还是几个刚才叫着抓贼的最先回过神来,几个人一拥而上把那人提起来并且下了他的刀。其中一个在晕过去的贼身上衣兜里摸了一阵,掏出来好两个钱包。这人确实是个贼,而这几个抓贼的可能还不是唯一受害者。
胖子店主和抓贼三人组在原地等了没几分钟,就看见戚枫跑了回来。戚枫过来,从兜里掏出碗,抛给胖子店主。“用这个抵你的花瓶,你看怎么样?”
警官耸耸肩:“没办法,规定,我们也是照章办事。”
戚枫一看,又是哥窑的。自己有次对这裂纹哥窑瓷器感叹了两句,小二听见了,就以为戚枫对这种瓷器特别偏爱,每次给他上茶上菜尽量都用这哥窑器具。“咳,你还拿个新的给我,就它吧,多谢了。要算银子么?”
戚枫故意装作不耐烦的样子:“换不换你一句话!我还有正事儿呐。”
胖子摸着下巴,估摸着道:“新的就是新的,做得像也卖不上价,要么就拿去做旧……”
警察见有了证物,再加上周围群众一致指认,终于放心了。“哈,这小子可是老油条了!隔三差五就来报到一回,抓不了几天又得放回去。这回他可没的跑了!”
要做旧才能出手啊……听着这话戚枫忽然觉得自己陷入了个悖论:如果自己拿着新烧的真哥窑瓷,拿去做旧,再卖出去,这种行为算是骗人吗?这好像还真是个挺有难度的哲学问题。不过说到底,做旧到底是做旧,肯定有破绽,到时真是真货反而变假货,惹自己一身骚,还是算了吧。
戚枫苦了脸:“我这还有事呐。能不做么?”
胖子店主指着碗里的纹路自己却先看呆了。
这事就算是这么了了。抓贼的三个青年想给戚枫点钱补他那只碗,被戚枫给婉拒了。本来这碗就没要钱,而且现在戚枫可是日入四位数,也看不上那三瓜两枣的几百块。
戚枫翻个白眼,还乾隆大瓶?他可不信有人把清官窑瓷器直接扔店外头风吹日晒的!不过那老板看着也不是讹他,要是讹他就不说是仿的了!现在碎也碎了算是死无对证,还不是随他怎么说?这么看起来这老板也算是实在人。戚枫心说要是真遇上个讹钱的自己非得给他个教训不可,但遇上这样讲道理的还真不好意思拉下脸拍拍屁股就跑。
四周群众齐齐伸手指着戚枫。戚枫作为本次事件最显眼的当事人马上就被周围的围观群众们给“出卖”了。
戚枫摆摆手道:“今天不是来坐坐的。你这儿有什么不要的瓷器给我一件。我急用。”
戚枫脑子一转,拍手道:“有了。你们稍等会,别走,我去去就来!”扭头就找了个僻静处的门,看看四下无人,戚枫推门而入,白光一闪,又到了群侠悦来客栈。
胖子店主伸出一只手,“等等等等。哎?你这只碗有古怪!容我再看看。”说着还把碗凑近到眼前,就差直接扣脸上了。看完这一面又翻过来去看圈足,翻来覆去来回折腾。
戚枫听着突然来了兴致:“这么说这玩意很值钱喽?”
正还在研究那碗的老板一愣,“嗯?你找我?”
戚枫摊手:“你要不识货我也没办法!你再好好瞧瞧?”
戚枫扭头向两位警官求助:“你看我这也是帮你们抓贼,还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事儿你们警方能不能给我解决下?”
那警察打量了一下戚枫,有些没想到,这看着斯斯文文学生样的小伙子下手还挺狠。“小伙子身手不错啊?不过手重了点。他要出了什么事,我们也难办。”
“这是精仿民国粉彩。你去问问行情,都这价。你还算运气好的!要是今天你胖爷我把店里那只真家伙的乾隆大瓶拎外头你就真惨了!”
戚枫这才想起正事,顺口问了句:“哎,对了老板,王胖子的店是哪一家?”
其中一个看着嫌犯晕着还没醒,身上虽然没有明显伤痕但似乎受伤不轻,有点皱眉。“这是犯谁手上了?”
俩警察先把嫌犯头正过来看了看,“哟,又是这小子!该!”看来这可是个惯犯了,片警这里都已经挂上了号的。
小二心说这位少爷还真够神道的。给自家庄子里天天订二百斤牛肉(戚枫为了用来搪塞他们编的),这手下得养了多少人呐!偌大一个庄园,为了件不值钱的瓷器还专门跑一趟。真是奇哉怪也!不过顾客就是上帝(或者玉皇大帝),这一点在全世界通用,小二也不多问,应了一声就跑到后边一顿翻找。
刚才抓贼下了刀的那人赶快把刀递过去。这位仁兄还真是仔细人,还拿衣服包着的,这是怕弄乱了指纹!
小二看到戚枫马上过来招呼:“哟,枫少爷今天可够闲的,学堂不上课?又来小店坐坐?”小二现在和戚枫也熟络了,说话也没啥顾忌,还知道戚枫好像在念什么……大学。
两位警官对视一眼,干咳两声有些不好意思:“这个……嗯,属于个人民事纠纷,我们警方不好插手……这是规定……对了,我们还得把这货押回所里,小伙子,有空来做笔录啊……”说着二人夹着眼睛里还直冒金星半晕不醒的犯人飞也似的开路了。
“咳咳,不好意思,刚才是我一顺手就抄起来了,是你们家的啊?”
戚枫不好久留,拿了碗直接出门,回了现世。
那胖子店主抬起头,神色激动:“换!不过小伙子你得告诉我,你这只碗哪来的?”
那胖子也不见生气,只是道:“我知道你是路见不平,但是该给的钱还得给。”
小二哥直摆手,“枫少爷说笑了。一只碗罢了,要是收了银子掌柜的非要数落我不可。”
胖子又拿碗看了会,摇头叹道:“有意思,真有意思。得,就算胖爷花三千块钱淘个好玩的玩意也不错!”
戚枫只等了一小会,小二就拿了一只碗盏,递过来给戚枫过目。“这是敝店新进的瓷碗,也不知合不合用?”
俩警察一听面现喜色:“他持刀了?刀呢?”
戚枫长出口气,看来是没自己什么事了,刚想走,又被警察拦下来:“哎,别慌走,你们几位最好跟我们回去先做个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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