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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别是挖了个石头回来吧。”
“爹,我们已经往南走了这么久,却连水源都没找到,南方真的有地方能让我们活命吗?”
但是村长儿子觉得他这也不算是异想天开,谁说把南边的水运到北方就一定要靠车马了,难道就不能直接挖条渠引流过去吗?
十年末世,宋春临对人类的注视非常敏感,对方虽然没有恶意,但也让宋春临心里敲起了警钟。
大旱三年,若不是第一年陛下就免了赋税,怕是他们早饿死了,只是这旱情不知何时才能到头,也不知南方是否真如村长说的那样美好,有大江大河庇佑,永远不会缺水。
“现在可不比当年年景好的时候了,这天旱了这么久,这葛薯还能长这么大,奇了怪了。”
葛薯在宋春临那个时代能达到十几斤一个,但显然这个时代的葛薯没有经过改良,所以当宋家两兄弟挖到一个七八斤的葛薯的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整个村的人都震惊了。
那人被她说得讪讪的,不敢再说话,偷摸着走到了另一边。
晚上宋秦氏就砍了一小块葛薯下来,照样是丢进火里煨熟了吃,只不过这玩意干巴巴的,宋秦氏一咬牙晚上的开水都多煮了两碗,就怕噎着家人。
营地这边的争执宋春临哥俩并不知道,碍于宋老爷子早年的声望,也不会有人犯贱跑到他们跟前说酸话,但看着七八斤的大葛薯被宋大庄抱在怀里,眼红的人也不在少数。
村长的儿子听了还是满脸担忧,虽然他们家比其他村民家底殷实,但没有水的日子,再殷实的家底也经不住这么耗啊。
如果宋春临听到这人的想法可能还要赞他一句天才,因为在现代社会,他的国家确实是完成了南水北调工程,但其中耗费的人力物力以及背后做出的牺牲,可比车马要贵上许多,即使在那个年代也能称得上是跨时代的壮举。
想到这里村长儿子叹了口气:“要是能把这南方的水运到我们北方,那我们也不用害怕无水可用了。”
宋春临拍拍胸脯,迅速的把还在嘴里的小番茄咽下去,小番茄作为水果算不上甜,但汁水丰富,吃完整个口腔都充盈着清爽的番茄香味。
这样下去不行,天气依旧炎热,即使他们一路往南,但除了路边的草木茂盛了一些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从宋春临穿来到现在也快十几天了,天空一直艳阳高挂,连一滴雨都没有下,沿途的一些溪流早就干涸,如果没有那天的那个小水潭,没有宋春临偷偷往水潭里加空间水,这群人早就没水喝了。
其他的人家就没这么讲究了,噎人就噎呗,能填饱肚子就行。
听到儿子的话语村长就瞪了他一眼。
现在正值灾年,大家粮食都紧巴巴的,而你家突然从天而降七八斤的粮食,谁见了不嫉妒呢?
大部队一起上路就是这么不方便,干什么都会被人看见,这两天他们家接连挖到能吃的粮食就已经很引人注目了,白天宋春临挖东西的时候很明显的感觉到被人盯着的感觉。
黄寡妇就嫉妒得快疯了,当初她就很喜欢宋大庄那健壮的身体,这么好用的壮劳力,怎么就死活不上钩呢,要是他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这会儿那个大葛薯不就是自己的了吗?
皱巴着一张脸啃了一半,宋春临怎么也咽不下去了,锅里的水很少,这还是他们上次在水潭边打的,宋家人用得很省,宋春临有时候还偷偷往里面加水,但他不敢做的太过分,所以他们吃水一直紧巴巴的,一家人也就是在吃饭的时候才会喝水,其余时候只有宋小宝才会偶尔喝一口,大家全都忍着。
宋春临也忍着,忍到大半夜的时候偷摸着喝空间水,也会投喂宋小宝,但再多就没有了。
现在大家还能省着喝,宋春临估摸着也不太多了,必须尽快想办法找到水源才行。
“让你少胡咧咧,那南边的水运到了北方,你买得起啊?这一天天的就知道异想天开。”村长骂完儿子就背着手去休息了。
第二天又是赶路的一天,大概是因为在往南走的缘故,周围的植被草木比他穿来的那一天要茂盛一些,但宋春临还是没能找到让小番茄顺利出现的方法,所以他们今天挖到的是大薯,在这个时代也叫做葛薯。
“胡说什么呢,书上都说南方是鱼米之乡,又有鱼又有米的,鱼肥米满仓,可见是个好地方,那边有大江大河,肯定不会同我们村一样缺水的。”
老妪眼一瞪,啐道:“收起你的眼珠子,人家哥俩运气好,你以为都跟你似的,一年到头狗屎都踩不到一坨。”
同样的问题这边村长也在思考,他们已经走了快一个月了,除了中间的那个小水潭,路上根本没有找到其他水源,他今晚观察了一下大家的伙食,已经有好几户的水快喝光了,再找不到水源,怕是就要有人渴死了。
这边黄寡妇还在做着美梦,浑然不知暗处一双三白眼正恶狠狠地瞪着宋大庄。
临睡前宋春临严肃的思考了一下怎样能让小番茄出现得理所当然,并且还要让这个时代人相信这玩意是无毒的。
这晚上不光宋家收获一个巨大的葛薯,其他几个跟着他们一起挖地的人家也各自收获了几个略小一点的葛薯,虽然小但也有三四斤,行至半路还能捡到这种天降的粮食,这让大家对未来的旅途更多了一点信心。
一个年长些的老妪听着两人的对话有些不屑一顾:“少见多怪,我年轻那会儿邻村还有人挖到过十斤重的葛薯呢,拿到药铺都多换了不少钱哩。”
宋春临不太喜欢这玩意,干巴巴的,就纯淀粉味儿,不如山药香,但是宋秦氏掰了好大一块给他跟宋春生,说是犒劳两兄弟,挖粮食辛苦了,宋春生倒是吃得很香,宋春临就比较苦大仇深。
当然现在只有宋春临一个人享受着,就连小幼崽都不能吃,因为他还没有牙。
“哟,还有十斤的啊,那可不得了,我往常能挖到的也就五六斤。”
“什么玩意能长到七八斤?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七八斤的葛薯。”
] “就是,别是挖了个石头回来吧。”
“爹,我们已经往南走了这么久,却连水源都没找到,南方真的有地方能让我们活命吗?”
但是村长儿子觉得他这也不算是异想天开,谁说把南边的水运到北方就一定要靠车马了,难道就不能直接挖条渠引流过去吗?
十年末世,宋春临对人类的注视非常敏感,对方虽然没有恶意,但也让宋春临心里敲起了警钟。
大旱三年,若不是第一年陛下就免了赋税,怕是他们早饿死了,只是这旱情不知何时才能到头,也不知南方是否真如村长说的那样美好,有大江大河庇佑,永远不会缺水。
“现在可不比当年年景好的时候了,这天旱了这么久,这葛薯还能长这么大,奇了怪了。”
葛薯在宋春临那个时代能达到十几斤一个,但显然这个时代的葛薯没有经过改良,所以当宋家两兄弟挖到一个七八斤的葛薯的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整个村的人都震惊了。
那人被她说得讪讪的,不敢再说话,偷摸着走到了另一边。
晚上宋秦氏就砍了一小块葛薯下来,照样是丢进火里煨熟了吃,只不过这玩意干巴巴的,宋秦氏一咬牙晚上的开水都多煮了两碗,就怕噎着家人。
营地这边的争执宋春临哥俩并不知道,碍于宋老爷子早年的声望,也不会有人犯贱跑到他们跟前说酸话,但看着七八斤的大葛薯被宋大庄抱在怀里,眼红的人也不在少数。
村长的儿子听了还是满脸担忧,虽然他们家比其他村民家底殷实,但没有水的日子,再殷实的家底也经不住这么耗啊。
如果宋春临听到这人的想法可能还要赞他一句天才,因为在现代社会,他的国家确实是完成了南水北调工程,但其中耗费的人力物力以及背后做出的牺牲,可比车马要贵上许多,即使在那个年代也能称得上是跨时代的壮举。
想到这里村长儿子叹了口气:“要是能把这南方的水运到我们北方,那我们也不用害怕无水可用了。”
宋春临拍拍胸脯,迅速的把还在嘴里的小番茄咽下去,小番茄作为水果算不上甜,但汁水丰富,吃完整个口腔都充盈着清爽的番茄香味。
这样下去不行,天气依旧炎热,即使他们一路往南,但除了路边的草木茂盛了一些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从宋春临穿来到现在也快十几天了,天空一直艳阳高挂,连一滴雨都没有下,沿途的一些溪流早就干涸,如果没有那天的那个小水潭,没有宋春临偷偷往水潭里加空间水,这群人早就没水喝了。
其他的人家就没这么讲究了,噎人就噎呗,能填饱肚子就行。
听到儿子的话语村长就瞪了他一眼。
现在正值灾年,大家粮食都紧巴巴的,而你家突然从天而降七八斤的粮食,谁见了不嫉妒呢?
大部队一起上路就是这么不方便,干什么都会被人看见,这两天他们家接连挖到能吃的粮食就已经很引人注目了,白天宋春临挖东西的时候很明显的感觉到被人盯着的感觉。
黄寡妇就嫉妒得快疯了,当初她就很喜欢宋大庄那健壮的身体,这么好用的壮劳力,怎么就死活不上钩呢,要是他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这会儿那个大葛薯不就是自己的了吗?
皱巴着一张脸啃了一半,宋春临怎么也咽不下去了,锅里的水很少,这还是他们上次在水潭边打的,宋家人用得很省,宋春临有时候还偷偷往里面加水,但他不敢做的太过分,所以他们吃水一直紧巴巴的,一家人也就是在吃饭的时候才会喝水,其余时候只有宋小宝才会偶尔喝一口,大家全都忍着。
宋春临也忍着,忍到大半夜的时候偷摸着喝空间水,也会投喂宋小宝,但再多就没有了。
现在大家还能省着喝,宋春临估摸着也不太多了,必须尽快想办法找到水源才行。
“让你少胡咧咧,那南边的水运到了北方,你买得起啊?这一天天的就知道异想天开。”村长骂完儿子就背着手去休息了。
第二天又是赶路的一天,大概是因为在往南走的缘故,周围的植被草木比他穿来的那一天要茂盛一些,但宋春临还是没能找到让小番茄顺利出现的方法,所以他们今天挖到的是大薯,在这个时代也叫做葛薯。
“胡说什么呢,书上都说南方是鱼米之乡,又有鱼又有米的,鱼肥米满仓,可见是个好地方,那边有大江大河,肯定不会同我们村一样缺水的。”
老妪眼一瞪,啐道:“收起你的眼珠子,人家哥俩运气好,你以为都跟你似的,一年到头狗屎都踩不到一坨。”
同样的问题这边村长也在思考,他们已经走了快一个月了,除了中间的那个小水潭,路上根本没有找到其他水源,他今晚观察了一下大家的伙食,已经有好几户的水快喝光了,再找不到水源,怕是就要有人渴死了。
这边黄寡妇还在做着美梦,浑然不知暗处一双三白眼正恶狠狠地瞪着宋大庄。
临睡前宋春临严肃的思考了一下怎样能让小番茄出现得理所当然,并且还要让这个时代人相信这玩意是无毒的。
这晚上不光宋家收获一个巨大的葛薯,其他几个跟着他们一起挖地的人家也各自收获了几个略小一点的葛薯,虽然小但也有三四斤,行至半路还能捡到这种天降的粮食,这让大家对未来的旅途更多了一点信心。
一个年长些的老妪听着两人的对话有些不屑一顾:“少见多怪,我年轻那会儿邻村还有人挖到过十斤重的葛薯呢,拿到药铺都多换了不少钱哩。”
宋春临不太喜欢这玩意,干巴巴的,就纯淀粉味儿,不如山药香,但是宋秦氏掰了好大一块给他跟宋春生,说是犒劳两兄弟,挖粮食辛苦了,宋春生倒是吃得很香,宋春临就比较苦大仇深。
当然现在只有宋春临一个人享受着,就连小幼崽都不能吃,因为他还没有牙。
“哟,还有十斤的啊,那可不得了,我往常能挖到的也就五六斤。”
“什么玩意能长到七八斤?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七八斤的葛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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