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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金银吓了一跳,急急退了一步,然后方才看清,不由一脸讶然道:“丁先生,你怎么在这里?”
在外面经常被人欺负,回到店里也常被掌柜和伙计欺负。
一个浑身光溜溜的男子站在路中间,一双犀利的眼神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丁修走了过去,里面露出一张胡须拉渣,满面沧桑的脸,有力无力问道:“买什么?”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
他主要的任务就是送外卖,人送外号“外卖仔”。
老板皱了皱眉,抬手拍了拍何金银的肩:“阿银,你是不是觉得在这里做得不开心?”
“是吗,真巧……”
哪知,老板却抬手一指何金银:“苍蝇在他身上。”
“这位先生,你认识他?”
但这一次却很离奇,竟然没有杀人,而且对外一个字也没提幕后主使的事,只是说有些胡人胆大包天,不自量力,妄图颠覆大唐,如今已尽数捉拿归案云云。
“不是,我……”
说话间,手一抬,又想将苍蝇抓出来。
但,将刀架在那个人的脖子上,却可以威慑更多人,生怕那把刀有一天也会架到自己的脖子上。
一听此话,那个叫阿牛的伙计牛眼一瞪,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喝道:“你说什么呢?”
阿银缓缓走到老板面前道:“老板,我不想做了。”
不久后,那胡人又离开了尚书令府准备离开,没走多远,突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对啊,你总得有个人生目标吧?”
“来三罐啤酒!”
所以,何金银茫然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臭小子,你说什么呢?”
空地中间有一个杂货铺,旁边挂着一个牌子,上面有四个醒目的大字:懦夫救星!
正如丁修所猜测的那样,完全是那些胡人搞的鬼。当然,这些胡人不会无缘无故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何金银点了点头:“嗯,我昨晚考虑了一晚,你说得对,我不能一辈子送外卖,我想尝试一下,能不能改变自己。”
“这……要不……”何金银正想说换一碗汤。
这一次,丁修终于来到了现代世界。
何金银迅速穿上衣服,随之一脸感激地说了声谢谢。
看他那表情,显然是不相信的。
“30块,谢谢。”
“谢谢!”
于是,两个伙计又冲上前来一通拳脚。
他与众多少年一样,也曾经有过一个武侠梦,只是生活磨平了他的意志,掐灭了他的梦想。
另外两个伙计配合默契,当即冲上前去,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拼命地踩。
毕竟,一旦事情败露,不仅仅是他们将招来灭顶之灾,还会连累更多的胡人,不仅朝廷要动手,百姓也会仇视。
“别闹了……”丁修微笑着说了一句。
深夜时分,香江街头。
这要换作以前,天后恐怕又会大开杀戒。
另外有几个顾客也纷纷出声。
一时间,何金银不知如何回答。
“阿银,你不送外卖,你还能做什么?”
就这样,天后终于顺利完成了登基大典,成为史上第一个女皇。
何金银手
两个阿sir简单登记了一下,随后便离开了。
“汤呢,我是喝了几口,现在才发现这只苍蝇在汤里游来游去,就好像在嘲笑我一样。”
一早醒来,又得赶紧去店里,去晚了就会被老板骂。
不过何金银还是很满足,好歹在这个城市里还有个窝,总好过那些睡公园、睡天桥下的流浪汉。
“不用了,没心情喝了。”
这时,何金银走了过来,也拿起一听啤酒喝了起来。
“这……这怎么好意思?”
“也对。”
次日上午,丁修带着何金银一起来到了一所学校:环球精英体育中心。
杀一个人固然很快,但,却会激起更多的愤怒与仇恨。
第二天,何金银又开始了忙忙碌碌的一天。
实际上,这一切,都是因为天后采纳了丁修的意见。
大理寺、禁卫军满城抓捕,至少抓了上百人。
何金银更夸张,直接摔破了一个啤酒瓶,并冲着顾客道:“你放心,我们做生意的最讲究卫生,我一定帮你出一口气。”
这时,另外几个伙计围上前来,一个个冷嘲热讽。
丁修打开一听啤酒递给何金银:“来,喝。”
“哈哈,难不成你还想做老板?”
闻言,何金银下意识瞟了一眼那小小的铁皮屋。
丁修笑了笑:“你有时间学吗?练武可是很辛苦的。”
哪知,刚一伸手却被丁修伸手抓住:“你们的伎俩不用再耍第二次,做生意要讲究诚信,像你们这样做生意,早晚将顾客得罪个遍。”
丁修笑了笑:“到了你就知道了。”
“怎么,终于想通了?”
“呵呵,没什么,刚好路过。”
何金银以前也经常来这里送外卖,对这里还算比较熟悉。
“你就打算一辈子当个送外卖的伙计?不想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当然是学功夫的徒弟。”
“被人抢光了?”
何金银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走过去坐了下来。
说到这里时,竟然伸手从汤里将苍蝇抓到手中,然后恶狠狠往地上一扔:“快,踩死它!”
老板愣了愣,随之,眼神下意识瞟向何金银。
“唉,这老板也太不会做生意了……”
“这这这……到底怎么回事?”何金银依然一头雾水。
何金银笑了笑,没说话。
老板大声道:“阿银,你聋了呀?赶紧把这几盒便当送到东村去。”
丁修接过啤酒,打开了一听,随之却又递给了店主:“达叔,你也来一罐。”
总之,随着年龄的变化,他的梦想一直也在跟着变化。
这时候,丁修走了过来,冲着何金银唤了一声:“咦,阿银,你这是怎么回事?”
经过连夜突审,所谓的闹妖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何金银愣了愣。
“叫什么名字?”
“你是……”何金银一脸疑惑。
突然间,两个警察走了过来。
顾客一脸无奈:“我不过就是想换碗汤,你们闹这么大动静做什么?你换给我就好啦。”
不久后,二人来到了足球场外的一处空地。
“对啊……你看啊,这只苍蝇在碗里游来游去,你说怎么办?”
这时,旁边另一个顾客慢腾腾道:“你要再这么做生意,以后估计是真收不到钱了。”
一听此话,何金银当即大声道:“大家停手……”
老板一脸得意洋洋:“如果我们不闹这么大,不但要赔一碗汤,钱也收不到……”
时空转换。
这一晚,注定不平静。
生活在神都城的胡人则小心翼翼,生怕惹祸上身,有的甚至连门都不出。
没想到,这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神都城一下子变得平静起来。
数月后,丁修再次穿越。
回到天台时,一道人影突然走了出来。
“阿银,来,坐下聊聊。”
“咦?”何金银一脸惊讶:“这是哪里来的?”
“嗯?”达叔愣了愣:“什么徒弟?”
老板难得地慷慨大方了一回。
“小强……”何金银又来这一招。
等到丁修收招之后,何金银忍不住起身问了一句:“请问,可以教我吗?”
阿牛眼珠一转,又将何金银推了过去。
要说他完全没有人生目标也不对,他其实也曾经想过有一个女朋友,成个家,那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
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幕后有人有指使,其中有当朝重臣,甚至还有郡王。
等到他醒神之时,却发现丁修不知何时已经没了人影。
“哦,难怪先生看起来有些面熟。”何金银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丁修坐到天台的栏杆边,上面还摆了一些啤酒与熟食。
“啪嗒……”
“功夫?”何金银一脸惊讶地瞟向达叔:“他?”
阿牛上前一把推开何金银。
何金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可我什么都不会。”
“我……”
哪知,老板却气势汹汹走了过来,一脸霸气道:“我们开餐厅的最讲究卫生,最痛恨苍蝇……”
小时候,他曾经想过要当科学家,想过要当一名海员,想过要当一名侠客……
“是的长官。”
“阿银,别小看达叔,达叔可是中华古拳法掌门人,七十年代,在东南亚第一次参加自由搏击大赛便夺得了冠军。
说是家,其实就是天台顶上的一个小小的铁皮房子,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窖。
“这……”
“身份证!”
喝了几口啤酒,丁修问道:“阿银,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第169章破坏之王
果然不出所料,那个胡人最终来到了尚书令府中。【喜孤文学】
] 何金银吓了一跳,急急退了一步,然后方才看清,不由一脸讶然道:“丁先生,你怎么在这里?”
在外面经常被人欺负,回到店里也常被掌柜和伙计欺负。
一个浑身光溜溜的男子站在路中间,一双犀利的眼神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丁修走了过去,里面露出一张胡须拉渣,满面沧桑的脸,有力无力问道:“买什么?”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
他主要的任务就是送外卖,人送外号“外卖仔”。
老板皱了皱眉,抬手拍了拍何金银的肩:“阿银,你是不是觉得在这里做得不开心?”
“是吗,真巧……”
哪知,老板却抬手一指何金银:“苍蝇在他身上。”
“这位先生,你认识他?”
但这一次却很离奇,竟然没有杀人,而且对外一个字也没提幕后主使的事,只是说有些胡人胆大包天,不自量力,妄图颠覆大唐,如今已尽数捉拿归案云云。
“不是,我……”
说话间,手一抬,又想将苍蝇抓出来。
但,将刀架在那个人的脖子上,却可以威慑更多人,生怕那把刀有一天也会架到自己的脖子上。
一听此话,那个叫阿牛的伙计牛眼一瞪,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喝道:“你说什么呢?”
阿银缓缓走到老板面前道:“老板,我不想做了。”
不久后,那胡人又离开了尚书令府准备离开,没走多远,突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对啊,你总得有个人生目标吧?”
“来三罐啤酒!”
所以,何金银茫然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臭小子,你说什么呢?”
空地中间有一个杂货铺,旁边挂着一个牌子,上面有四个醒目的大字:懦夫救星!
正如丁修所猜测的那样,完全是那些胡人搞的鬼。当然,这些胡人不会无缘无故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何金银点了点头:“嗯,我昨晚考虑了一晚,你说得对,我不能一辈子送外卖,我想尝试一下,能不能改变自己。”
“这……要不……”何金银正想说换一碗汤。
这一次,丁修终于来到了现代世界。
何金银迅速穿上衣服,随之一脸感激地说了声谢谢。
看他那表情,显然是不相信的。
“30块,谢谢。”
“谢谢!”
于是,两个伙计又冲上前来一通拳脚。
他与众多少年一样,也曾经有过一个武侠梦,只是生活磨平了他的意志,掐灭了他的梦想。
另外两个伙计配合默契,当即冲上前去,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拼命地踩。
毕竟,一旦事情败露,不仅仅是他们将招来灭顶之灾,还会连累更多的胡人,不仅朝廷要动手,百姓也会仇视。
“别闹了……”丁修微笑着说了一句。
深夜时分,香江街头。
这要换作以前,天后恐怕又会大开杀戒。
另外有几个顾客也纷纷出声。
一时间,何金银不知如何回答。
“阿银,你不送外卖,你还能做什么?”
就这样,天后终于顺利完成了登基大典,成为史上第一个女皇。
何金银手
两个阿sir简单登记了一下,随后便离开了。
“汤呢,我是喝了几口,现在才发现这只苍蝇在汤里游来游去,就好像在嘲笑我一样。”
一早醒来,又得赶紧去店里,去晚了就会被老板骂。
不过何金银还是很满足,好歹在这个城市里还有个窝,总好过那些睡公园、睡天桥下的流浪汉。
“不用了,没心情喝了。”
这时,何金银走了过来,也拿起一听啤酒喝了起来。
“这……这怎么好意思?”
“也对。”
次日上午,丁修带着何金银一起来到了一所学校:环球精英体育中心。
杀一个人固然很快,但,却会激起更多的愤怒与仇恨。
第二天,何金银又开始了忙忙碌碌的一天。
实际上,这一切,都是因为天后采纳了丁修的意见。
大理寺、禁卫军满城抓捕,至少抓了上百人。
何金银更夸张,直接摔破了一个啤酒瓶,并冲着顾客道:“你放心,我们做生意的最讲究卫生,我一定帮你出一口气。”
这时,另外几个伙计围上前来,一个个冷嘲热讽。
丁修打开一听啤酒递给何金银:“来,喝。”
“哈哈,难不成你还想做老板?”
闻言,何金银下意识瞟了一眼那小小的铁皮屋。
丁修笑了笑:“你有时间学吗?练武可是很辛苦的。”
哪知,刚一伸手却被丁修伸手抓住:“你们的伎俩不用再耍第二次,做生意要讲究诚信,像你们这样做生意,早晚将顾客得罪个遍。”
丁修笑了笑:“到了你就知道了。”
“怎么,终于想通了?”
“呵呵,没什么,刚好路过。”
何金银以前也经常来这里送外卖,对这里还算比较熟悉。
“你就打算一辈子当个送外卖的伙计?不想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当然是学功夫的徒弟。”
“被人抢光了?”
何金银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走过去坐了下来。
说到这里时,竟然伸手从汤里将苍蝇抓到手中,然后恶狠狠往地上一扔:“快,踩死它!”
老板愣了愣,随之,眼神下意识瞟向何金银。
“唉,这老板也太不会做生意了……”
“这这这……到底怎么回事?”何金银依然一头雾水。
何金银笑了笑,没说话。
老板大声道:“阿银,你聋了呀?赶紧把这几盒便当送到东村去。”
丁修接过啤酒,打开了一听,随之却又递给了店主:“达叔,你也来一罐。”
总之,随着年龄的变化,他的梦想一直也在跟着变化。
这时候,丁修走了过来,冲着何金银唤了一声:“咦,阿银,你这是怎么回事?”
经过连夜突审,所谓的闹妖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何金银愣了愣。
“叫什么名字?”
“你是……”何金银一脸疑惑。
突然间,两个警察走了过来。
顾客一脸无奈:“我不过就是想换碗汤,你们闹这么大动静做什么?你换给我就好啦。”
不久后,二人来到了足球场外的一处空地。
“对啊……你看啊,这只苍蝇在碗里游来游去,你说怎么办?”
这时,旁边另一个顾客慢腾腾道:“你要再这么做生意,以后估计是真收不到钱了。”
一听此话,何金银当即大声道:“大家停手……”
老板一脸得意洋洋:“如果我们不闹这么大,不但要赔一碗汤,钱也收不到……”
时空转换。
这一晚,注定不平静。
生活在神都城的胡人则小心翼翼,生怕惹祸上身,有的甚至连门都不出。
没想到,这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神都城一下子变得平静起来。
数月后,丁修再次穿越。
回到天台时,一道人影突然走了出来。
“阿银,来,坐下聊聊。”
“咦?”何金银一脸惊讶:“这是哪里来的?”
“嗯?”达叔愣了愣:“什么徒弟?”
老板难得地慷慨大方了一回。
“小强……”何金银又来这一招。
等到丁修收招之后,何金银忍不住起身问了一句:“请问,可以教我吗?”
阿牛眼珠一转,又将何金银推了过去。
要说他完全没有人生目标也不对,他其实也曾经想过有一个女朋友,成个家,那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
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幕后有人有指使,其中有当朝重臣,甚至还有郡王。
等到他醒神之时,却发现丁修不知何时已经没了人影。
“哦,难怪先生看起来有些面熟。”何金银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丁修坐到天台的栏杆边,上面还摆了一些啤酒与熟食。
“啪嗒……”
“功夫?”何金银一脸惊讶地瞟向达叔:“他?”
阿牛上前一把推开何金银。
何金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可我什么都不会。”
“我……”
哪知,老板却气势汹汹走了过来,一脸霸气道:“我们开餐厅的最讲究卫生,最痛恨苍蝇……”
小时候,他曾经想过要当科学家,想过要当一名海员,想过要当一名侠客……
“是的长官。”
“阿银,别小看达叔,达叔可是中华古拳法掌门人,七十年代,在东南亚第一次参加自由搏击大赛便夺得了冠军。
说是家,其实就是天台顶上的一个小小的铁皮房子,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窖。
“这……”
“身份证!”
喝了几口啤酒,丁修问道:“阿银,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第169章破坏之王
果然不出所料,那个胡人最终来到了尚书令府中。【喜孤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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