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锦官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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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兆灵非常窘迫地说道:“我只是觉得一路上会无聊嘛。”
刘朝歌拍了拍李妙真的手背,放下了她的小手,自己当先一人走向刘府,将孤单的背影留给了在场众人。
被刘叔叔喊来给那个纨裤子看病,李妙真一脸的不爽,她看着簇拥在院子外的这群下人,一脸疑惑地问道:“怎么了?是出什么事了吗?”
“该怎么告诉葳蕤呢……”
“哼!”
她那瓜子小脸上,两抹淡眉微蹙,一双如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微瞪,白皙小巧的琼鼻微翕,粉嫩的樱桃红唇微撅,如泉水一般清澈的眸光直直的盯着刘朝歌。
李彬并没有因为事涉刘家权力更替的大事而觉得受宠若惊,皱着眉头认真地思考了起来。
刘朝歌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在李彬面前他无须掩饰什么,直接将捂着嘴巴的那块手绢摊开在了手心。
“刘叔叔,你怎么出来了?”
“不是告诉你初春时节很容易凉意入肺吗?”
在葳蕤她娘因为拼死生下葳蕤而失血过多去世之后,所有人都在劝他再续弦娶妻,毕竟葳蕤是个女孩儿,但他心已死,只想将葳蕤好好养大成人。
相比在锦官城已经恶迹斑斑的刘家二少刘兆朗,三少兆灵虽然性子散漫无羁了些,但人品还算端正,刘朝歌也更看重刘兆灵几分,说不定以后刘家的家主之位就会落在面前这一副吊儿郎当模样的刘兆灵身上。
大门外宽敞的石板大街上,李牛一身劲装,正指挥着众人做着最后一边的检查。
“家主,你的身体……”
李彬没有接话,他一脸悲伤地看着从小到大的挚友,知道对方思念成疾,已经无药可医。
廊道上攀沿的绿植又长出了几片新叶,庭院中的那几朵红花因为露珠儿的拜访而不堪其重,“锦丝刘”刘家的下人们穿庭过院,忙碌得根本没有时间来理会这份春意。
带着嗔怪语气的空灵嗓音出自一位绿衣姑娘之口。
刘朝歌点了点头,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李妙真一直以来都不敢告诉好友实情,但刘叔叔已经到了如今这般地步,似乎再也瞒不下去了。
沿着五十几辆马车,李牛一步步地走到了最前面,对着刘家真正的主人刘葳蕤的父亲刘朝歌拱了拱手,说道:“家主,一共五十七辆马车,‘锦绣金丝’八百匹已经都清点完毕了。”
只可惜那应该是他能够为孩子所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她借着扶住刘朝歌右手腕的机会,家传心法“百草心经”悄然运转了起来。
虽然按照家规,自己的后人在自己死后,是会继承下来家主的身份和权力的。
“咳咳……”
“老子已经把自己现在的底都掏空了,还在额外的赏金里面透支了未来的两成家底,你告诉我失败了?”
平日里有点赖床的她今天起了一个大早,不想有负好友所托,直接挎着药包早早地就来到了刘府门前,没想到却是与刘朝歌碰了一个正着。
刘朝歌一直陪同着刘兆灵和李牛,将他们送出了北门之后,才在管家李彬的帮助下上了马车。
院门外,一个丫鬟恭谨地喊道。
李婵和李四的父亲就是李彬,可以说李彬才是刘朝歌在偌大家族里最信任的人。
“想起来,幼薇当年的性格可爱多了。”
白色蚕丝织就的手绢上血迹斑斑好似红梅点点,边角上用金丝所绣的“劉”字歪歪扭扭,颜色已经变淡了许多。
“兆朗心思繁杂,兆灵心思单纯,若说谁会带领刘家发展得更好,兆朗机会多一些,若是想到等你…之后,葳蕤能过得更好一点,兆灵少爷便是首选了。”
少女春衫,玉立门前。
他知道刘朝歌是想问他对刘兆朗和刘兆灵的看法。
他顺口问了一句:“大伯,我二哥他得的什么病啊?”
幼薇在时最喜欢打理的那处庭院里,花草绿植依旧,恍惚间还在昨日自己亲手所种的那颗枇杷,今已亭亭如盖,将满二十二年矣。
“怎么了,小妙真?”
刘朝歌是一位面容儒雅俊美但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他一身金丝锦缎在身,说不出的清隽尊贵。
李妙真来到了那个纨裤子的屋外,还没有敲门进去。
等到女儿归家那时,想来她二十二岁的生辰日已是不远,到时候他会给宝贝女儿一个选择的机会,是做忙碌的刘家之主,还是做快乐的富家女儿,由得孩子自己选择。
“哎……”
在心灰意冷的情况下,把女儿养大成人至今快满二十二年,现如今的身体情况他自己最清楚,依靠“将女儿养大成人”这个唯一的动力到现在已经快到极限了。
李妙真也不为意,自顾自地跨过院门走了进去。.co
李妙真是大小姐的挚友他们惹不起,但好歹不会有什么事,可若是被那个性子阴狠的二少爷记恨上了,往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人活一世,或短或长,自有归途。”
等到站稳后,刘朝歌一脸和蔼地拍了拍女孩儿的头说道:“小妙真好像又长高了,你放心,刘叔叔每天都按照你的吩咐在吃药的。”
卯时未过,旭日破晓白昼初生,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城东的这处大宅府邸。
但葳蕤是个女孩子,作为一个老父亲的自私心来讲,他并不想自己的女儿整日跟着商队走南闯北风餐露宿,他只希望她做一个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富家女儿就好。
李妙真绿衣白裳,穿的还是闺中蜜友送给她的自家最新款“翠玉连珠”。
此时正倚在马车边的刘兆灵今年十八岁,是锦官城出了名的懒散公子,他仰天长叹拍了拍额头,无奈说道:“知道了,大伯,你身体不好,还是快点回府吧,我这人您又不是不知道,上了马车,我绝对宅在里面不会沿途惹是生非的。”
既然葳蕤不在,那她就是刘朝歌的半个女儿。
李妙真作为药王李家的传人,怎么会不知道刘朝歌的真实情况。
自己带领刘家已经挤入锦官城十大家前三,不欠家族什么了,归于尘土前只想女儿在自己死后能够过得幸福。
他声线平稳地说道:“葳蕤那孩子因为女孩儿身份从小就受到那些老不死的冷眼,现在变得越来越强势,非我所愿。”
晴川州,锦官城。【夜柳阁】
“啪嚓!”
“李大小姐。”
李妙真听出来这是刘兆朗的声音,但她有点纳闷话里的内容,她悄悄地倚在门外打算继续听下去。
“哪里!”
那些下人本来有人想出声制止,但被旁边一人拉住了衣袖也就此作罢。
在刘府西南角的一处五进的院子里,下人们噤若寒蝉地被赶了出去,只留下许管事一人待在二少爷刘兆朗的屋子里。
她嘴上生着气,脚下轻移间,直接搭手扶住了正要下车的刘朝歌。
刘朝歌拍了拍刘兆灵的肩膀,和蔼地笑着说道:“这你不用管,今天妙真会来,我会让她去看看情况。”
他拿着方巾捂着嘴巴咳嗽了几声后,这才眼含心疼语气诚挚地说道:“辛苦老李,这是葳蕤那孩子好不容易才跟皇室达成的第一笔买卖,交给你来押送我放心。”
一直到马车快到刘家大门前时,刘朝歌才一脸平静地开口问道:“我那两个堂兄现在各有所好,已经没了心气挑起这个担子,你说若是葳蕤不做这个家主,我选谁?”
透过心法的内视,李妙真难过地发现,身旁这位长辈,高大的身躯虽然依旧挺拔,但那人身小天地中万物枯荣已经没了生气,这意味着一个人的心火将熄,活不了多久了。
说完之后他身子一转,面色稍显威严,对着一旁穿着华贵面容白皙的年轻小子说道:“小三,你性子最是散漫,这次你二哥突然生病只有你去,这一路上不要闲生事端,凡事都得跟你李叔商量,知道吗?”
但他很庆幸,自己应该还能等到女儿的这次归家。
早在几天之前,他本来还非常期待这趟白帝城之行,毕竟有个二哥刘兆朗可以带他畅玩帝都,现在倒好,好赶不赶对方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昨日一病不起了。
刘朝歌看着搭着自己手腕低头不语的女孩儿,坦然地笑问道。
“你说失败了?”
刘府门前,刘朝歌正要下车。
本想等到女儿出嫁时将其砍做嫁妆,看来自己是等不了那么久了,只好让女儿在一旁新种一颗。
人的身体也是一片完整的天地,骨架撑起了天空,血肉化作了大地,精气神衍化成了万物生灵。
李妙真是锦官城“药王李”李家的大小姐,更是刘葳蕤的闺中蜜友,见过她俩的旁人都说这两位同一天出生的女孩儿是锦官城最娇美尊贵的两朵花儿,刘葳蕤是那芬芳大雅的牡丹,而李妙真则是清秀空灵的菡萏。
“怎么你小子都成年了,还不敢一个人出远门吗?”
刘朝歌视线飘忽,摇了摇头,干脆闭上了眼睛。
下人不敢多做解释,俱是低下了脑袋。
“咳咳——”
只听到里面愤怒声音说道:
刘朝歌神情认真地折叠好手绢后,长舒了一口气,只见他身体放松靠着车厢笑着对李彬说道:“彬哥,我坚持不了多久了。”
是杯子摔碎的声音。
“叔叔,你……”
刘朝歌鼓励地拍了拍刘兆灵的肩膀,笑着说道:“男子汉就是得多锻炼,正是闯荡天下的大好青春,可不能整日缩在家里,以后的刘家还得靠你们撑起来。”
] 刘兆灵非常窘迫地说道:“我只是觉得一路上会无聊嘛。”
刘朝歌拍了拍李妙真的手背,放下了她的小手,自己当先一人走向刘府,将孤单的背影留给了在场众人。
被刘叔叔喊来给那个纨裤子看病,李妙真一脸的不爽,她看着簇拥在院子外的这群下人,一脸疑惑地问道:“怎么了?是出什么事了吗?”
“该怎么告诉葳蕤呢……”
“哼!”
她那瓜子小脸上,两抹淡眉微蹙,一双如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微瞪,白皙小巧的琼鼻微翕,粉嫩的樱桃红唇微撅,如泉水一般清澈的眸光直直的盯着刘朝歌。
李彬并没有因为事涉刘家权力更替的大事而觉得受宠若惊,皱着眉头认真地思考了起来。
刘朝歌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在李彬面前他无须掩饰什么,直接将捂着嘴巴的那块手绢摊开在了手心。
“刘叔叔,你怎么出来了?”
“不是告诉你初春时节很容易凉意入肺吗?”
在葳蕤她娘因为拼死生下葳蕤而失血过多去世之后,所有人都在劝他再续弦娶妻,毕竟葳蕤是个女孩儿,但他心已死,只想将葳蕤好好养大成人。
相比在锦官城已经恶迹斑斑的刘家二少刘兆朗,三少兆灵虽然性子散漫无羁了些,但人品还算端正,刘朝歌也更看重刘兆灵几分,说不定以后刘家的家主之位就会落在面前这一副吊儿郎当模样的刘兆灵身上。
大门外宽敞的石板大街上,李牛一身劲装,正指挥着众人做着最后一边的检查。
“家主,你的身体……”
李彬没有接话,他一脸悲伤地看着从小到大的挚友,知道对方思念成疾,已经无药可医。
廊道上攀沿的绿植又长出了几片新叶,庭院中的那几朵红花因为露珠儿的拜访而不堪其重,“锦丝刘”刘家的下人们穿庭过院,忙碌得根本没有时间来理会这份春意。
带着嗔怪语气的空灵嗓音出自一位绿衣姑娘之口。
刘朝歌点了点头,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李妙真一直以来都不敢告诉好友实情,但刘叔叔已经到了如今这般地步,似乎再也瞒不下去了。
沿着五十几辆马车,李牛一步步地走到了最前面,对着刘家真正的主人刘葳蕤的父亲刘朝歌拱了拱手,说道:“家主,一共五十七辆马车,‘锦绣金丝’八百匹已经都清点完毕了。”
只可惜那应该是他能够为孩子所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她借着扶住刘朝歌右手腕的机会,家传心法“百草心经”悄然运转了起来。
虽然按照家规,自己的后人在自己死后,是会继承下来家主的身份和权力的。
“咳咳……”
“老子已经把自己现在的底都掏空了,还在额外的赏金里面透支了未来的两成家底,你告诉我失败了?”
平日里有点赖床的她今天起了一个大早,不想有负好友所托,直接挎着药包早早地就来到了刘府门前,没想到却是与刘朝歌碰了一个正着。
刘朝歌一直陪同着刘兆灵和李牛,将他们送出了北门之后,才在管家李彬的帮助下上了马车。
院门外,一个丫鬟恭谨地喊道。
李婵和李四的父亲就是李彬,可以说李彬才是刘朝歌在偌大家族里最信任的人。
“想起来,幼薇当年的性格可爱多了。”
白色蚕丝织就的手绢上血迹斑斑好似红梅点点,边角上用金丝所绣的“劉”字歪歪扭扭,颜色已经变淡了许多。
“兆朗心思繁杂,兆灵心思单纯,若说谁会带领刘家发展得更好,兆朗机会多一些,若是想到等你…之后,葳蕤能过得更好一点,兆灵少爷便是首选了。”
少女春衫,玉立门前。
他知道刘朝歌是想问他对刘兆朗和刘兆灵的看法。
他顺口问了一句:“大伯,我二哥他得的什么病啊?”
幼薇在时最喜欢打理的那处庭院里,花草绿植依旧,恍惚间还在昨日自己亲手所种的那颗枇杷,今已亭亭如盖,将满二十二年矣。
“怎么了,小妙真?”
刘朝歌是一位面容儒雅俊美但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他一身金丝锦缎在身,说不出的清隽尊贵。
李妙真来到了那个纨裤子的屋外,还没有敲门进去。
等到女儿归家那时,想来她二十二岁的生辰日已是不远,到时候他会给宝贝女儿一个选择的机会,是做忙碌的刘家之主,还是做快乐的富家女儿,由得孩子自己选择。
“哎……”
在心灰意冷的情况下,把女儿养大成人至今快满二十二年,现如今的身体情况他自己最清楚,依靠“将女儿养大成人”这个唯一的动力到现在已经快到极限了。
李妙真也不为意,自顾自地跨过院门走了进去。.co
李妙真是大小姐的挚友他们惹不起,但好歹不会有什么事,可若是被那个性子阴狠的二少爷记恨上了,往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人活一世,或短或长,自有归途。”
等到站稳后,刘朝歌一脸和蔼地拍了拍女孩儿的头说道:“小妙真好像又长高了,你放心,刘叔叔每天都按照你的吩咐在吃药的。”
卯时未过,旭日破晓白昼初生,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城东的这处大宅府邸。
但葳蕤是个女孩子,作为一个老父亲的自私心来讲,他并不想自己的女儿整日跟着商队走南闯北风餐露宿,他只希望她做一个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富家女儿就好。
李妙真绿衣白裳,穿的还是闺中蜜友送给她的自家最新款“翠玉连珠”。
此时正倚在马车边的刘兆灵今年十八岁,是锦官城出了名的懒散公子,他仰天长叹拍了拍额头,无奈说道:“知道了,大伯,你身体不好,还是快点回府吧,我这人您又不是不知道,上了马车,我绝对宅在里面不会沿途惹是生非的。”
既然葳蕤不在,那她就是刘朝歌的半个女儿。
李妙真作为药王李家的传人,怎么会不知道刘朝歌的真实情况。
自己带领刘家已经挤入锦官城十大家前三,不欠家族什么了,归于尘土前只想女儿在自己死后能够过得幸福。
他声线平稳地说道:“葳蕤那孩子因为女孩儿身份从小就受到那些老不死的冷眼,现在变得越来越强势,非我所愿。”
晴川州,锦官城。【夜柳阁】
“啪嚓!”
“李大小姐。”
李妙真听出来这是刘兆朗的声音,但她有点纳闷话里的内容,她悄悄地倚在门外打算继续听下去。
“哪里!”
那些下人本来有人想出声制止,但被旁边一人拉住了衣袖也就此作罢。
在刘府西南角的一处五进的院子里,下人们噤若寒蝉地被赶了出去,只留下许管事一人待在二少爷刘兆朗的屋子里。
她嘴上生着气,脚下轻移间,直接搭手扶住了正要下车的刘朝歌。
刘朝歌拍了拍刘兆灵的肩膀,和蔼地笑着说道:“这你不用管,今天妙真会来,我会让她去看看情况。”
他拿着方巾捂着嘴巴咳嗽了几声后,这才眼含心疼语气诚挚地说道:“辛苦老李,这是葳蕤那孩子好不容易才跟皇室达成的第一笔买卖,交给你来押送我放心。”
一直到马车快到刘家大门前时,刘朝歌才一脸平静地开口问道:“我那两个堂兄现在各有所好,已经没了心气挑起这个担子,你说若是葳蕤不做这个家主,我选谁?”
透过心法的内视,李妙真难过地发现,身旁这位长辈,高大的身躯虽然依旧挺拔,但那人身小天地中万物枯荣已经没了生气,这意味着一个人的心火将熄,活不了多久了。
说完之后他身子一转,面色稍显威严,对着一旁穿着华贵面容白皙的年轻小子说道:“小三,你性子最是散漫,这次你二哥突然生病只有你去,这一路上不要闲生事端,凡事都得跟你李叔商量,知道吗?”
但他很庆幸,自己应该还能等到女儿的这次归家。
早在几天之前,他本来还非常期待这趟白帝城之行,毕竟有个二哥刘兆朗可以带他畅玩帝都,现在倒好,好赶不赶对方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昨日一病不起了。
刘朝歌看着搭着自己手腕低头不语的女孩儿,坦然地笑问道。
“你说失败了?”
刘府门前,刘朝歌正要下车。
本想等到女儿出嫁时将其砍做嫁妆,看来自己是等不了那么久了,只好让女儿在一旁新种一颗。
人的身体也是一片完整的天地,骨架撑起了天空,血肉化作了大地,精气神衍化成了万物生灵。
李妙真是锦官城“药王李”李家的大小姐,更是刘葳蕤的闺中蜜友,见过她俩的旁人都说这两位同一天出生的女孩儿是锦官城最娇美尊贵的两朵花儿,刘葳蕤是那芬芳大雅的牡丹,而李妙真则是清秀空灵的菡萏。
“怎么你小子都成年了,还不敢一个人出远门吗?”
刘朝歌视线飘忽,摇了摇头,干脆闭上了眼睛。
下人不敢多做解释,俱是低下了脑袋。
“咳咳——”
只听到里面愤怒声音说道:
刘朝歌神情认真地折叠好手绢后,长舒了一口气,只见他身体放松靠着车厢笑着对李彬说道:“彬哥,我坚持不了多久了。”
是杯子摔碎的声音。
“叔叔,你……”
刘朝歌鼓励地拍了拍刘兆灵的肩膀,笑着说道:“男子汉就是得多锻炼,正是闯荡天下的大好青春,可不能整日缩在家里,以后的刘家还得靠你们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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