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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能多活几天,谁愿意英年早逝?
顾不得多想,他快速循着气味前进。
汪白眼珠子一转,小心思蹭蹭往外冒。
决斗最终以狼末获胜落幕,他傲然的目光审视狼群,掠过正在看戏的汪白,最后落在爪下的狼越身上。
小萨摩耶很想维持自己威武不屈的形象,可是控制不住好奇心作祟,总忍不住想回头看看。
狼群压根就不是在盯着他,它们的视线越过他,落在了他的身后。
猞猁和大多数猫科动物一样,有着强烈的领地意识和固定的排泄地点。
汪白看明白了,狼哥就是这个北极狼群的头狼,它的对手想要争夺狼王,被狼哥打败,沦为狼哥示威的工具。
他目光炯炯地盯着它们,打定主意要学学狼哥的范儿,这神态,这动作,还有……牙。
狼末狭长的眼睛里满是淡漠,仿佛这场胜利对他而言毫无悬念,不值得大惊小怪。
汪白舔了舔自己短短的小尖牙,所以说保护牙齿多么重要,看狼哥那一口獠牙,他愿称之为猛兽快乐牙。
至于说狗狗是黑白色盲,那就有点夸大其词了。
思忖间,场上再起变化,这次不搞袭击了,直接比力量。
汪呜呜,好可怕哦。
好可爱的小兔子啊,比普通的兔子还要白,毛发也更长一些。
汪白之前昏迷了一段时间,加上心里惦记着逃跑,现下精神头十足,一点也不困。
它毛发浓密银白,耳尖生有漆黑簇毛,腿长脚掌也大,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狼群纷纷压低身体,将头颅抵于雪地,以示臣服。
猛兽的尊严什么的,不要就不要了,还是保命要紧。
哦呦,内讧了?
他浑身没有几两肉,还不够一头狼吃的,更别说七匹狼。
他们需要尽快恢复体力,才能确保下一次捕猎有所收获。
又长又厚的白色皮毛不仅可以为北极兔御寒,更能将它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预防敌害。
就算不抓来吃,当个抱枕也不错嘛,肯定比他的雪鸮披风还要暖和。
众所周知,人的视网膜上有三种视锥细胞,可以帮助人类看到可见光光谱上所有的颜色。
战斗结束以后,狼群又恢复了平静,狼末和狼越各自找了块地方休息。
倒不是他真的对这只小萨摩耶有什么想法,他只不过是找个机会和狼末较量较量,好战是野兽的本性,狼越更是如此。
或许他应该尝试一下有没有可能在林区生存,北极林区的土壤肥沃,一定藏着更多的小昆虫,这里还有许多被白雪掩埋的植物,对于杂食性的萨摩耶来说简直是天堂!
当然了,凭他的速度是不可能抓到对方的,他只能蹲坐在雪地上望洋兴叹。
他得找个温暖舒适的小窝,还得注意隐蔽,周围最好有点其他味道,可以掩盖掉他身上的气味。
一个完整的狼群,可以没有雄狼,没有雌狼,甚至没有幼崽,但一定会有一只头狼。
好耶,成功了!
但狗狗的视网膜上只有两种视锥细胞,这让它们的世界少了许多色彩。
这两只狼是狼群中最强壮的,打起架来毫不含糊招招致命,万一被误伤小命就得交代出去。
在林区中捕猎比汪白想象中简单的多,埋藏在雪下的动植物足够他填饱肚子,他还遇到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北极兔。
汪白总算明白为什么这里气味混杂了。
这才叫凶猛,他刚刚简直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好丢人啊。
而且狗狗的夜视能力更好,这在极夜环境下是非常大的优势,大大提高了他的存活率。
狼王和二把手都休息了,其他北极狼也跟着找地方躺下,留下一只毛色较深的北极狼巡逻营地。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他警惕地竖起耳朵,聆听北极狼绵长的呼吸声,稍有不对他就会立刻中止逃跑计划!
这要是被咬上一口,不死也要重伤。
虽然看不到五彩缤纷的世界,汪白却不觉得遗憾,因为他的嗅觉和听觉完全可以弥补这一点缺陷。
别看狼王统领全军,威风八面,它在享受特权的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路线、确定捕猎对象和危机示警,还要随时提防二把手想将它取而代之。
有点困了。
一个回合下来,双方都没讨到便宜,重新绕圈行走,寻找机会。
他已经认定了狼哥把他带回来,就是为了拿他当储备粮。起初他觉得能多活个把月也不错,但现在他有了不同的想法。
既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他也就不用逞凶斗狠,毕竟一直龇牙也很累的好不好。
察觉到身后凌厉的杀气,狼越连忙用前爪支撑身体,后腿奋力踢腾调整站位,让狼末的攻击落在空处。
狼末也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纵身一跃避开狼越的袭击,趁狼越旧力已竭,新力未生之际发起反攻。
他狠狠将弟弟踩在脚下,而后仰头长啸:“嗷呜——”
倒是有不少低矮的灌木丛被掩埋在雪中,这些灌木的气味浓重,简直是藏身的不二之选。
好耶,反正他撑不过这个冬天,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他所闻到的气味,正是这只加拿大猞猁北极亚种的气味,还有它在这里
要知道北极狼的嗅觉比狗狗只强不弱,狼哥发现他逃走以后,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他后腿发力,身体犹如离弦的利箭一般袭向狼末,目标直指狼末侧翼。
话说回来,狼哥还轮不到他替它担心,他现在最该担心的是他自己。
好厉害,汪白看呆了,忍不住心中喝彩。
就在他终于选定了心仪的栖息地时,另一处的灌木丛中忽然蹿出了一只猞猁,吓得汪白拔腿就跑!
汪白忍不住心潮澎湃,谁能想到,他一个小狗崽子,竟然能从穷凶极恶的狼群中逃出来!
为了不被抓到,汪白努力嗅闻空气中的气味,还真让他找到了一处气味杂乱的地方。
憧憬了一番未来,汪白悄然抬起脚步,往狼群边缘缓缓挪动。
但显然不只是他这么想。
狼末和狼越不约而同地扑向对方缠斗起来,它们在雪地上翻滚,力求压倒对方。
他忘记他现在只是个一头身,根本不配和狼群的视线齐平,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称他为天选之狗也不为过吧?
这附近说是林区,实际上却没有高耸的树木,极夜剥夺了光照,没有光,树叶就无法进行光合作用,难以成长。
他怂怂地把屁股往后挪了挪。
咦,大家都在休息,那他的机会不就来了?
哦豁,他的牙都还没长齐呢。
满意地看到他跟前的北极狼畏惧地向后退去,都说了他现在超凶的,连他自己看了都害怕。
头狼是狼群的首领,它是狼群中最勇猛的战士,竞选头狼的过程残酷血腥,但一旦成为头狼,它就能享受其他狼享受不到的特权。
想想也是,既然他没有死,又被带到了狼群,肯定是那只北极狼救了他。
其实萨摩耶的视力不好,汪白对比了一下,他如今的视力大概只有人类的四分之三,最远只能看到五十米左右,能分辨的颜色也少了许多。
汪白调整好坐姿,收起了虚张声势的犬牙。
高抬下巴,脊梁挺直,咧嘴露出小乳牙,爪爪上的指甲完全张开,汪白将自己自认为最凶的一面展现在群狼面前。
得意的小萨摩耶并不知道,当他离开狼群之后,狼末忽然睁开了眼睛。
这只生存在北极林区的猞猁,学名叫做加拿大猞猁北极亚种,是猞猁中最为耐寒的一种。
事实上,他能看到的颜色不止黑白两种,还有深浅不一的灰色、蓝色、红色和黄色等等。
那是腰腹的部位,素有铜头铁骨豆腐腰之称的狼,最柔软最脆弱的就是腰部。
他把脑袋埋进爪子里,还把雪鸮披风套在头上,绝对不会被狼发现他还睁着眼睛。
但很快,汪白就意识到不对劲。
这时,狼越动了。
不敢发出声音,更不敢回头去看,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惊醒狼群,惹怒白狼的代价是他无法承担的。
低沉的吼声此起彼伏,汪白本能地感到了恐惧,默默将耳朵贴紧脑壳。
起身望向汪白消失的方向,它不疾不徐地追踪而去,眼中散发着幽深的绿色光芒。
万一被找到,就不是当做储备粮那么简单了,说不定狼哥盛怒之下一口吞了他也说不定。
汪白挠了挠肚皮,吃饱了就是容易犯困,但现在还不是躺下的时候。
真累啊。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其他北极狼要后退了。
猞猁四肢发达,体型较大,属于中大型猫科动物。
比如优先□□权,以及头狼可以率先享用狼群捕猎到的猎物等等。
可惜了。
简单来说,他就是想逃。
狼越已经没了挣扎的力气,气喘吁吁:“好吧,你赢了,它是你的了。”
极夜到来之后,生物就无法通过日夜更替来控制睡眠的时间,很多时候是它们觉得困了就找地方入睡。
顺着狼群的目光,汪白转过头去,只见狼哥和它的同伴相互对峙,脊背微微弓起,尖利的獠牙锋芒毕露,仿佛下一秒就要冲上去撕咬对方。
狼群的呼吸声离他越来越远,直到再也听不到。
等等,该不会狼哥打的是把他养肥了再吃的主意吧?
] 如果能多活几天,谁愿意英年早逝?
顾不得多想,他快速循着气味前进。
汪白眼珠子一转,小心思蹭蹭往外冒。
决斗最终以狼末获胜落幕,他傲然的目光审视狼群,掠过正在看戏的汪白,最后落在爪下的狼越身上。
小萨摩耶很想维持自己威武不屈的形象,可是控制不住好奇心作祟,总忍不住想回头看看。
狼群压根就不是在盯着他,它们的视线越过他,落在了他的身后。
猞猁和大多数猫科动物一样,有着强烈的领地意识和固定的排泄地点。
汪白看明白了,狼哥就是这个北极狼群的头狼,它的对手想要争夺狼王,被狼哥打败,沦为狼哥示威的工具。
他目光炯炯地盯着它们,打定主意要学学狼哥的范儿,这神态,这动作,还有……牙。
狼末狭长的眼睛里满是淡漠,仿佛这场胜利对他而言毫无悬念,不值得大惊小怪。
汪白舔了舔自己短短的小尖牙,所以说保护牙齿多么重要,看狼哥那一口獠牙,他愿称之为猛兽快乐牙。
至于说狗狗是黑白色盲,那就有点夸大其词了。
思忖间,场上再起变化,这次不搞袭击了,直接比力量。
汪呜呜,好可怕哦。
好可爱的小兔子啊,比普通的兔子还要白,毛发也更长一些。
汪白之前昏迷了一段时间,加上心里惦记着逃跑,现下精神头十足,一点也不困。
它毛发浓密银白,耳尖生有漆黑簇毛,腿长脚掌也大,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狼群纷纷压低身体,将头颅抵于雪地,以示臣服。
猛兽的尊严什么的,不要就不要了,还是保命要紧。
哦呦,内讧了?
他浑身没有几两肉,还不够一头狼吃的,更别说七匹狼。
他们需要尽快恢复体力,才能确保下一次捕猎有所收获。
又长又厚的白色皮毛不仅可以为北极兔御寒,更能将它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预防敌害。
就算不抓来吃,当个抱枕也不错嘛,肯定比他的雪鸮披风还要暖和。
众所周知,人的视网膜上有三种视锥细胞,可以帮助人类看到可见光光谱上所有的颜色。
战斗结束以后,狼群又恢复了平静,狼末和狼越各自找了块地方休息。
倒不是他真的对这只小萨摩耶有什么想法,他只不过是找个机会和狼末较量较量,好战是野兽的本性,狼越更是如此。
或许他应该尝试一下有没有可能在林区生存,北极林区的土壤肥沃,一定藏着更多的小昆虫,这里还有许多被白雪掩埋的植物,对于杂食性的萨摩耶来说简直是天堂!
当然了,凭他的速度是不可能抓到对方的,他只能蹲坐在雪地上望洋兴叹。
他得找个温暖舒适的小窝,还得注意隐蔽,周围最好有点其他味道,可以掩盖掉他身上的气味。
一个完整的狼群,可以没有雄狼,没有雌狼,甚至没有幼崽,但一定会有一只头狼。
好耶,成功了!
但狗狗的视网膜上只有两种视锥细胞,这让它们的世界少了许多色彩。
这两只狼是狼群中最强壮的,打起架来毫不含糊招招致命,万一被误伤小命就得交代出去。
在林区中捕猎比汪白想象中简单的多,埋藏在雪下的动植物足够他填饱肚子,他还遇到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北极兔。
汪白总算明白为什么这里气味混杂了。
这才叫凶猛,他刚刚简直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好丢人啊。
而且狗狗的夜视能力更好,这在极夜环境下是非常大的优势,大大提高了他的存活率。
狼王和二把手都休息了,其他北极狼也跟着找地方躺下,留下一只毛色较深的北极狼巡逻营地。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他警惕地竖起耳朵,聆听北极狼绵长的呼吸声,稍有不对他就会立刻中止逃跑计划!
这要是被咬上一口,不死也要重伤。
虽然看不到五彩缤纷的世界,汪白却不觉得遗憾,因为他的嗅觉和听觉完全可以弥补这一点缺陷。
别看狼王统领全军,威风八面,它在享受特权的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路线、确定捕猎对象和危机示警,还要随时提防二把手想将它取而代之。
有点困了。
一个回合下来,双方都没讨到便宜,重新绕圈行走,寻找机会。
他已经认定了狼哥把他带回来,就是为了拿他当储备粮。起初他觉得能多活个把月也不错,但现在他有了不同的想法。
既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他也就不用逞凶斗狠,毕竟一直龇牙也很累的好不好。
察觉到身后凌厉的杀气,狼越连忙用前爪支撑身体,后腿奋力踢腾调整站位,让狼末的攻击落在空处。
狼末也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纵身一跃避开狼越的袭击,趁狼越旧力已竭,新力未生之际发起反攻。
他狠狠将弟弟踩在脚下,而后仰头长啸:“嗷呜——”
倒是有不少低矮的灌木丛被掩埋在雪中,这些灌木的气味浓重,简直是藏身的不二之选。
好耶,反正他撑不过这个冬天,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他所闻到的气味,正是这只加拿大猞猁北极亚种的气味,还有它在这里
要知道北极狼的嗅觉比狗狗只强不弱,狼哥发现他逃走以后,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他后腿发力,身体犹如离弦的利箭一般袭向狼末,目标直指狼末侧翼。
话说回来,狼哥还轮不到他替它担心,他现在最该担心的是他自己。
好厉害,汪白看呆了,忍不住心中喝彩。
就在他终于选定了心仪的栖息地时,另一处的灌木丛中忽然蹿出了一只猞猁,吓得汪白拔腿就跑!
汪白忍不住心潮澎湃,谁能想到,他一个小狗崽子,竟然能从穷凶极恶的狼群中逃出来!
为了不被抓到,汪白努力嗅闻空气中的气味,还真让他找到了一处气味杂乱的地方。
憧憬了一番未来,汪白悄然抬起脚步,往狼群边缘缓缓挪动。
但显然不只是他这么想。
狼末和狼越不约而同地扑向对方缠斗起来,它们在雪地上翻滚,力求压倒对方。
他忘记他现在只是个一头身,根本不配和狼群的视线齐平,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称他为天选之狗也不为过吧?
这附近说是林区,实际上却没有高耸的树木,极夜剥夺了光照,没有光,树叶就无法进行光合作用,难以成长。
他怂怂地把屁股往后挪了挪。
咦,大家都在休息,那他的机会不就来了?
哦豁,他的牙都还没长齐呢。
满意地看到他跟前的北极狼畏惧地向后退去,都说了他现在超凶的,连他自己看了都害怕。
头狼是狼群的首领,它是狼群中最勇猛的战士,竞选头狼的过程残酷血腥,但一旦成为头狼,它就能享受其他狼享受不到的特权。
想想也是,既然他没有死,又被带到了狼群,肯定是那只北极狼救了他。
其实萨摩耶的视力不好,汪白对比了一下,他如今的视力大概只有人类的四分之三,最远只能看到五十米左右,能分辨的颜色也少了许多。
汪白调整好坐姿,收起了虚张声势的犬牙。
高抬下巴,脊梁挺直,咧嘴露出小乳牙,爪爪上的指甲完全张开,汪白将自己自认为最凶的一面展现在群狼面前。
得意的小萨摩耶并不知道,当他离开狼群之后,狼末忽然睁开了眼睛。
这只生存在北极林区的猞猁,学名叫做加拿大猞猁北极亚种,是猞猁中最为耐寒的一种。
事实上,他能看到的颜色不止黑白两种,还有深浅不一的灰色、蓝色、红色和黄色等等。
那是腰腹的部位,素有铜头铁骨豆腐腰之称的狼,最柔软最脆弱的就是腰部。
他把脑袋埋进爪子里,还把雪鸮披风套在头上,绝对不会被狼发现他还睁着眼睛。
但很快,汪白就意识到不对劲。
这时,狼越动了。
不敢发出声音,更不敢回头去看,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惊醒狼群,惹怒白狼的代价是他无法承担的。
低沉的吼声此起彼伏,汪白本能地感到了恐惧,默默将耳朵贴紧脑壳。
起身望向汪白消失的方向,它不疾不徐地追踪而去,眼中散发着幽深的绿色光芒。
万一被找到,就不是当做储备粮那么简单了,说不定狼哥盛怒之下一口吞了他也说不定。
汪白挠了挠肚皮,吃饱了就是容易犯困,但现在还不是躺下的时候。
真累啊。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其他北极狼要后退了。
猞猁四肢发达,体型较大,属于中大型猫科动物。
比如优先□□权,以及头狼可以率先享用狼群捕猎到的猎物等等。
可惜了。
简单来说,他就是想逃。
狼越已经没了挣扎的力气,气喘吁吁:“好吧,你赢了,它是你的了。”
极夜到来之后,生物就无法通过日夜更替来控制睡眠的时间,很多时候是它们觉得困了就找地方入睡。
顺着狼群的目光,汪白转过头去,只见狼哥和它的同伴相互对峙,脊背微微弓起,尖利的獠牙锋芒毕露,仿佛下一秒就要冲上去撕咬对方。
狼群的呼吸声离他越来越远,直到再也听不到。
等等,该不会狼哥打的是把他养肥了再吃的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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