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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有一位伶人表现的特别出色,把大家都逗得非常开心,在气氛快要达到最高潮的时候,当秦桧正要坐进摆在场地中央的座位,把活动摆进到下一项议程时,他突然把自己的包头扯掉,露出来一个很奇怪的发型,而且用方巾折成“双叠胜”,顶在上面。
秦桧所作的,远不仅是禁私史。
弟李宽,除名,勒停。
在第一次这段材料时,我就感到了一种轻微的不适,何珫给我的感觉,更象是一个“投机者”而非一个“勇士”。
秦桧的目的,自然不问可知,但秦桧的努力,也终于失败。虽
~~~~~~~~~~~~~~
金人初下汴京,心气正高,视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议,说赵宋气数已尽,当屠尽赵氏宗族,立张邦昌为帝,傀儡用之。
~~~~~~~~~~~~~~
马伸,字先觉,是秦桧在御史台时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说法,当金人想废赵立张时,马伸是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必须要上书的人,而秦桧的态度则很暧昧,是在马伸他们的坚持要求下,才签了自己的名字,至于把他的名字签在最前面,那只是因为他当时是御史们的领导。
虽然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奥威尔只是一个如同没有勇气走上海岸的1900般的被他所不敢面对的现实世界吓断了腰的绝望者,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有很多华丽的总结。
他的搭档问他:“此何镮?”这是什么发型啊?
历史上,秦桧死于隔年的绍兴二十五年,在当时,他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
“天下之人,必不服从,四方英雄,必致云扰,生灵涂炭,卒未得生!”
绍兴十五年,赵构把望仙桥的一座府第赐给了秦桧,于是百官都去道贺,场面非常热闹。
“大金必欲灭宋而立邦昌者,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铖之诛,戮族之患,为元帅言两朝之利害,伏望元帅稽考古今,深鉴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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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等了一年。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续通鉴》记曰:“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那个时代自有真正的勇士,不需要努力堆砌更多的名字。他们站出来,激于义愤,或是对特定人物的忠诚,或者只是对某种精神、信仰的忠诚,虽然无能为力,却尽最大可能去鼓与呼,去向着火头冲刺。
长子李孟传、三子李孟醇,侍行,死贬所。
李光《小史》案,在秦桧所治文狱中颇有特色,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击了秦桧,或者声援了秦敌,或者被认定攻击了秦桧,或者被认定声援了秦敌……只有《小史》案,所录、所述的内容,秦桧根本就没有看到,仅仅是听说“他在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把秦桧激怒。
这件事情,足以让我们很好的理解秦桧,理解他为什么要反复的、强烈的禁绝民间私史了吧?
所以,我不喜欢何珫,也并不认可他说的“真相”,我甚至不觉得他的名字应该和胡铨、王庭珪们这些人放在一起。
镮,通鬟,在当时,是女人扎的发型,所以才会这样问。
一句话说出,满场已是鸦雀无声,他们却还嫌不够,那个搭挡重重的打了他一下,说:你把太师交椅坐稳,收钱收东西就行了,这个(迎取被金人抓走的宋徽宗、宋钦宗还朝的)事情,丢到脑后去!
这一忍,他就忍到了绍兴二十四年,这一年,他梦见马伸,据说,马伸在梦中告诉他,你要给我求一个清白。于是,他第二天就带着那份原稿进宫,之后的事……大家已经知道了。
在当时,秦桧的刀锋所及,天下文士无不战战,就连北宋重臣,史学巨擎的司马光,竟也不能保护声名于身后。他以私人身份记录的《涑水记闻》,在绍兴六年,由相臣赵鼎“受上谕”,安排范冲整理刊印。而在“禁私史”事后,最荒唐的事情发生了: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伋,一而再,再而三的站出来,言之凿凿的强调说这本书和司马光绝无关系,实属伪作,请求朝廷禁毁此书。至于收留司马光后人,抚养司马伋长大的范冲,更被他尖锐指摘,说他败坏了先人名声,不管流放还是杀头都罪有应得。后人读史至此,真不知当哭、当笑?
……想一想韩寒现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桧当时有多愤怒。
秦桧与奥威尔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虽然没有这样总结,但他却这样做了,当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四子李孟津,抵罪。
绍兴二十四年,是个了解一点宋史的官员都会明白,秦桧的权势和辉煌已经远远超过了蔡京,成为了有宋开国以来最强大的权相,但同样,是个了解一点宋史的官员也应该还记得,有宋开国以来,那些二度、三度甚至曾经“金殿五度宣麻”的大臣们,都经历过怎样的起伏。
“凡是与当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闻或任何意见,都不许保留在纪录上。全部历史都象一张不断刮干净重写的羊皮纸。这一工作完成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曾经发生过伪造历史的事。”
我当然没有任何证据,我也无意假装说我对自己的判断极有信心……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写在这里。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何珫这件事做的……至少,在我看来,很可疑。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道了。
此案牵连极众,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颖直、张焘等十余名官员,之后,更派生出吴元美、程瑀诸案,范围之大,力度之重,远远超过胡铨一案。
~~~~~~~~~~~~~~
其实,秦桧的早年,又何尝没有过壮怀激烈?
应该说,这几句话如果孤立的抽出来,其实是很漂亮也很正确的,甚至,连我,在看到白斯文将军们又或者是白将军们的子孙们的那些精美、神奇的回忆录时,也会常常有一种冲动,为他们没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比如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要解释这件事情,就要从秦桧对“历史”的重视说起。
二子李孟坚,对狱,掠治百馀日,除名,编管。
何珫被迅速下狱,然后贬往岭外,不过,他并没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桧病死,何珫便被赦归,而他的观点,也俨然成为共识,记曰“先觉忠烈,遂别白于时。”
比如说,那两位连名字都没留下来的优伶。
这两封上书,为秦桧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荣誉,时人赞之为“词意忠厚,文亦甚奇”。他日后之所以能一路飞升,宣麻拜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开始。
同时,秦桧……他已经老了。
何珫,是马伸的学生,也是他的外甥。据说,他手里一直都收藏着马伸写的原稿,一直很想为马伸争个清白,但顾虑到“秦会之凶焰方炽,岂可犯邪”,才咬牙隐忍。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当时的秦桧,为御使台之长,听到这个消息,就结连同志,先后两次上书金人,力陈赵宋有德于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议金人践行旧盟,北渡白沟。
在近现代以来的近体诗中,这首诗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约是没有问题的。作者人生的前后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写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这样的诛心之句。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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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坐失色,桧怒,明日下伶于狱,有死者。”
“一切都消失在迷雾之中了。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不过,正如同民主本来也不是坏词,关键看是不是带路党们在喊一样……秦桧提出这个事情,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说几句或者不该说的话,在这件事情上,我的观点,倒是和秦桧走得更近一些。
“自高宗建炎航海之后,如日历、起居注、时政记之类,初甚圆备。秦会之再相,继登维垣,始任意自专。取其绍兴壬子岁,初罢右相,凡一时施行,如训诰诏旨与夫斥逐其门人臣僚章疏奏对之语,稍及於己者,悉皆更易焚弃。繇是亡失极多,不复可以稽考。逮其擅政以来十五年间,凡所纪录,莫非其党奸谀嬖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度比在朝中,当取观之,太息而已”
绍兴十四年,秦桧上书赵构,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反害正道。”
比如说,上面的两节文字。
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在前仆后继的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
然而,绍兴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任辰州通判何珫上书朝廷,说那两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马伸,要求朝廷还此公道。
诚如先生所言:
……风波恶!
如是人物,青史竟无名。
……而最妙的是,我们都知道,在宋朝,文官基本上是不会死的,即使是威重如秦桧者,也只能把那些让他切齿不已的对手们投向越来越远的边角,却不能直接送进风波亭。历史上,我们也看到了,何珫次年便已收获。
他说,这是“二胜鬟”!(二圣还)
……
] 那天,有一位伶人表现的特别出色,把大家都逗得非常开心,在气氛快要达到最高潮的时候,当秦桧正要坐进摆在场地中央的座位,把活动摆进到下一项议程时,他突然把自己的包头扯掉,露出来一个很奇怪的发型,而且用方巾折成“双叠胜”,顶在上面。
秦桧所作的,远不仅是禁私史。
弟李宽,除名,勒停。
在第一次这段材料时,我就感到了一种轻微的不适,何珫给我的感觉,更象是一个“投机者”而非一个“勇士”。
秦桧的目的,自然不问可知,但秦桧的努力,也终于失败。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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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初下汴京,心气正高,视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议,说赵宋气数已尽,当屠尽赵氏宗族,立张邦昌为帝,傀儡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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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伸,字先觉,是秦桧在御史台时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说法,当金人想废赵立张时,马伸是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必须要上书的人,而秦桧的态度则很暧昧,是在马伸他们的坚持要求下,才签了自己的名字,至于把他的名字签在最前面,那只是因为他当时是御史们的领导。
虽然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奥威尔只是一个如同没有勇气走上海岸的1900般的被他所不敢面对的现实世界吓断了腰的绝望者,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有很多华丽的总结。
他的搭档问他:“此何镮?”这是什么发型啊?
历史上,秦桧死于隔年的绍兴二十五年,在当时,他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
“天下之人,必不服从,四方英雄,必致云扰,生灵涂炭,卒未得生!”
绍兴十五年,赵构把望仙桥的一座府第赐给了秦桧,于是百官都去道贺,场面非常热闹。
“大金必欲灭宋而立邦昌者,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铖之诛,戮族之患,为元帅言两朝之利害,伏望元帅稽考古今,深鉴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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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等了一年。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续通鉴》记曰:“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那个时代自有真正的勇士,不需要努力堆砌更多的名字。他们站出来,激于义愤,或是对特定人物的忠诚,或者只是对某种精神、信仰的忠诚,虽然无能为力,却尽最大可能去鼓与呼,去向着火头冲刺。
长子李孟传、三子李孟醇,侍行,死贬所。
李光《小史》案,在秦桧所治文狱中颇有特色,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击了秦桧,或者声援了秦敌,或者被认定攻击了秦桧,或者被认定声援了秦敌……只有《小史》案,所录、所述的内容,秦桧根本就没有看到,仅仅是听说“他在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把秦桧激怒。
这件事情,足以让我们很好的理解秦桧,理解他为什么要反复的、强烈的禁绝民间私史了吧?
所以,我不喜欢何珫,也并不认可他说的“真相”,我甚至不觉得他的名字应该和胡铨、王庭珪们这些人放在一起。
镮,通鬟,在当时,是女人扎的发型,所以才会这样问。
一句话说出,满场已是鸦雀无声,他们却还嫌不够,那个搭挡重重的打了他一下,说:你把太师交椅坐稳,收钱收东西就行了,这个(迎取被金人抓走的宋徽宗、宋钦宗还朝的)事情,丢到脑后去!
这一忍,他就忍到了绍兴二十四年,这一年,他梦见马伸,据说,马伸在梦中告诉他,你要给我求一个清白。于是,他第二天就带着那份原稿进宫,之后的事……大家已经知道了。
在当时,秦桧的刀锋所及,天下文士无不战战,就连北宋重臣,史学巨擎的司马光,竟也不能保护声名于身后。他以私人身份记录的《涑水记闻》,在绍兴六年,由相臣赵鼎“受上谕”,安排范冲整理刊印。而在“禁私史”事后,最荒唐的事情发生了: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伋,一而再,再而三的站出来,言之凿凿的强调说这本书和司马光绝无关系,实属伪作,请求朝廷禁毁此书。至于收留司马光后人,抚养司马伋长大的范冲,更被他尖锐指摘,说他败坏了先人名声,不管流放还是杀头都罪有应得。后人读史至此,真不知当哭、当笑?
……想一想韩寒现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桧当时有多愤怒。
秦桧与奥威尔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虽然没有这样总结,但他却这样做了,当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四子李孟津,抵罪。
绍兴二十四年,是个了解一点宋史的官员都会明白,秦桧的权势和辉煌已经远远超过了蔡京,成为了有宋开国以来最强大的权相,但同样,是个了解一点宋史的官员也应该还记得,有宋开国以来,那些二度、三度甚至曾经“金殿五度宣麻”的大臣们,都经历过怎样的起伏。
“凡是与当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闻或任何意见,都不许保留在纪录上。全部历史都象一张不断刮干净重写的羊皮纸。这一工作完成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曾经发生过伪造历史的事。”
我当然没有任何证据,我也无意假装说我对自己的判断极有信心……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写在这里。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何珫这件事做的……至少,在我看来,很可疑。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道了。
此案牵连极众,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颖直、张焘等十余名官员,之后,更派生出吴元美、程瑀诸案,范围之大,力度之重,远远超过胡铨一案。
~~~~~~~~~~~~~~
其实,秦桧的早年,又何尝没有过壮怀激烈?
应该说,这几句话如果孤立的抽出来,其实是很漂亮也很正确的,甚至,连我,在看到白斯文将军们又或者是白将军们的子孙们的那些精美、神奇的回忆录时,也会常常有一种冲动,为他们没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比如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要解释这件事情,就要从秦桧对“历史”的重视说起。
二子李孟坚,对狱,掠治百馀日,除名,编管。
何珫被迅速下狱,然后贬往岭外,不过,他并没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桧病死,何珫便被赦归,而他的观点,也俨然成为共识,记曰“先觉忠烈,遂别白于时。”
比如说,那两位连名字都没留下来的优伶。
这两封上书,为秦桧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荣誉,时人赞之为“词意忠厚,文亦甚奇”。他日后之所以能一路飞升,宣麻拜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开始。
同时,秦桧……他已经老了。
何珫,是马伸的学生,也是他的外甥。据说,他手里一直都收藏着马伸写的原稿,一直很想为马伸争个清白,但顾虑到“秦会之凶焰方炽,岂可犯邪”,才咬牙隐忍。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当时的秦桧,为御使台之长,听到这个消息,就结连同志,先后两次上书金人,力陈赵宋有德于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议金人践行旧盟,北渡白沟。
在近现代以来的近体诗中,这首诗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约是没有问题的。作者人生的前后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写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这样的诛心之句。
------《1984》
~~~~~~~~~~~~~~
于是,“一坐失色,桧怒,明日下伶于狱,有死者。”
“一切都消失在迷雾之中了。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不过,正如同民主本来也不是坏词,关键看是不是带路党们在喊一样……秦桧提出这个事情,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说几句或者不该说的话,在这件事情上,我的观点,倒是和秦桧走得更近一些。
“自高宗建炎航海之后,如日历、起居注、时政记之类,初甚圆备。秦会之再相,继登维垣,始任意自专。取其绍兴壬子岁,初罢右相,凡一时施行,如训诰诏旨与夫斥逐其门人臣僚章疏奏对之语,稍及於己者,悉皆更易焚弃。繇是亡失极多,不复可以稽考。逮其擅政以来十五年间,凡所纪录,莫非其党奸谀嬖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度比在朝中,当取观之,太息而已”
绍兴十四年,秦桧上书赵构,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反害正道。”
比如说,上面的两节文字。
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在前仆后继的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
然而,绍兴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任辰州通判何珫上书朝廷,说那两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马伸,要求朝廷还此公道。
诚如先生所言:
……风波恶!
如是人物,青史竟无名。
……而最妙的是,我们都知道,在宋朝,文官基本上是不会死的,即使是威重如秦桧者,也只能把那些让他切齿不已的对手们投向越来越远的边角,却不能直接送进风波亭。历史上,我们也看到了,何珫次年便已收获。
他说,这是“二胜鬟”!(二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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