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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心里很难过,虽然早就知道她的回答,但是临去京城之前,还是想得到一句肯定的答复,笑着说“没事,不管多久,我都会等你,待我金榜题名,为你方家讨回公道,一定会风风光光的把你娶进门。”
“就是之前我和你说起的那个姑娘,从小和我一起长大!”
“此事还得从长计议,待我好好想想”
“你闭眼,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看!这些都是你最爱吃的,咱俩好久没在一起吃饭了,快吃吧,再不吃一会就凉了”
方紫岚看着太平跑走的方向,居然笑了,笑得还很开心,“如果那一切没有发生,该有多好,也许现在我早就是太平的夫人了”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想想怎么赔人家掌柜的损失吧。”
方紫岚笑了笑,不说话,慢慢地向太平离开的反方向走了。
吴志用,钱亦可商量了很久,都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吴大哥,我觉得太平就比较合适,聪明,机灵反应快,还救过火财的命。”
“这么神秘,你要做什么?”
“吴大哥,你觉得派谁比较合适?”钱亦可问道。
“那小弟我,在这谢谢哥哥了,不过亲兄弟明算账,一码是一码”太平拍着胸脯保证道。
“吴大哥,吴大哥!我有事找你!”太平兴高采烈的来到吴府,还没进屋,声音已经传到了屋内,吴志用揉了揉眼睛,穿好衣服出来,“什么事啊!你怎么这么开心。”
“好像你不是一样,这会怎么办?”
纵然内心有万般不舍,还是强忍着眼泪,“太平,我知道你的心意,现在不是时候,等我报了仇,我一定嫁给你!”
太平,方紫岚边吃边喝,聊得都是小时候的一些事情,没几句话,方紫岚就被他逗得笑了,太平似乎天生就讨女人喜欢。
太平和吴志用是怎么认识的,这说起来就话长了,吴志用是苏州府衙的知府大人,有一次太平来到苏州城,和几个地痞流氓发生了冲突,被打得鼻青脸肿,是吴志用出面摆平的,从那以后太平就认他当大哥了。
方紫岚一睁眼就看到满屋子的红蜡烛,到处挂的都是太平写给他的情诗,桌子上的饭菜都是她最爱吃的,感动的眼泪婆娑,她好想告诉太平,自己有多么多么的喜欢他,可惜现在她不能,头上顶着反贼的名头,家仇未报,她实在不想连累太平。
“不行!他不是我们帮里的人,这孩子从小命挺苦的,我不想让他干这事,咱们在合计合计吧。”
“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这样做,你先去看着他,别让他死了,让我在想想”吴志用非常为难,出于本意,他是真不想让太平卷进来。
“跑啊!”太平拉着方紫岚的手,不管不顾,急忙向门外跑,俩人边跑边笑,仿佛这一刻世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拿了钱,太平高高兴兴的回了客栈,买了好多东西,把房间布置的很浪漫,屋里挂满了情诗,准备了很多红蜡烛,买了许多吃的,都是方紫岚最爱吃的,一咬牙,一跺脚还准备了五十年的女儿红,就等晚上了。
“太平,谢谢你,有你真好!”方紫岚这一刻再也忍不住了,眼泪不争气了流了下来。
“紫岚是谁?”吴志用装傻充愣的问。
方紫岚如期而至,太平在客栈门口迎接,一见面激动的话都说不利索了“紫岚,你…你终于来了,我等你…等的头发都白了,你看这里”
“那你找我是为了什么?让我去提亲说媒,这事我可干不了啊,你得去找媒婆。”吴志用开玩笑的说。
“好了,可以睁开眼睛了!”
“我昨天见到紫岚了,我想给她准备个惊喜!”太平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非常高兴,恨不得和所有人分享这件事。
“你能不能好好说话,以后的日子还长着了。”方紫岚扭头不想搭理他。
太平在客栈里,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就等天黑了,终于月亮爬上了树梢,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太平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还有点紧张,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正式向一个女人表达,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先闭眼!等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太平神秘的说,谁说书呆子不会泡妞,不懂浪漫,太平做得就很好。
“是不是有点舍不得?心疼了!”吴志用从后面走过来笑着说。
“好!兄弟想讨媳妇,当哥哥的自然会帮忙,凭咱们得关系,钱不钱的都无所谓,只要兄弟能幸福,哥哥就很开心了。”
这么美好的一刻,就这么被风搅合了,太平想想都觉得冤枉,俩人赶紧起身灭火,在客栈老板,店小二的帮助下,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火熄灭,这会俩人灰头土脸的很狼狈,太平用手擦去方紫岚脸上的灰,“你看你,跟个花猫一样。”
“别胡说,哪里有白头发,你还是老样子,油嘴滑舌的”有点害羞的说。
跑出去很远太平才笑着说“该死的老天爷,他就是嫉妒我们,所以才派风来捣乱”
“对对对!都怪我嘴贱,我还要考取功名,等我,我一定娶你!”太平说完,吧嗒在方紫岚脸上亲了一口,转头就跑了,那小模样就跟吃了蜂蜜一样,跑的时候一蹦一跳,特别的开心!
昨夜太平在写诗的功夫,方紫岚找到吴志用把情况一说,叫上钱亦可,三人穿上夜行衣,趁着夜色出城,果然在破庙里看到了重伤的火财,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火财打晕带走了,“吴大哥,怎么处置他,直接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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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哥,实不相瞒,我这次来是找你借钱的,我想…”太平凑在吴志用的耳朵边,小声的说着,还有点不好意思。
“要不让紫岚和他说说,相信凭俩人的关系,太平一定会答应的。”钱亦可苦口婆心的劝说,火财失踪了,相信锦衣卫不久就会派人来查,他也是实在没办法,毕竟人在他们手里,时间一长肯定会有麻烦。
“放心好了,我提前预付了他一个月的房钱,足够赔他损失的了,倒是连累你了,差点和我殉情,你说咱俩死一块也不是不行啊!”
没事的时候就来府衙帮帮忙,写写画画挣点生活费,太平住在乡下,平日里都靠街坊邻居接济,日子过得很辛苦。
“不!杀他太容易了,我们得想个办法,好好利用这件事,派人打入锦衣卫内部。”
三人把火财转移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就离去了。
忽然一阵狂风,屋子里的蜡烛,尽数被吹倒了,那一个个小火苗就跟有眼睛一样,直接向着情诗飞奔而去,似乎和太平在作对,瞬间房间里火光四起,不一会整个房间都被点燃了,滚滚的浓烟呛着眼睛都睁不开了。
这画面简直太美了,美味佳肴在加上佳人在旁,配上满屋子的情诗和红蜡烛,简直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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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之前我和你说起的那个姑娘,从小和我一起长大!”
“此事还得从长计议,待我好好想想”
“你闭眼,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看!这些都是你最爱吃的,咱俩好久没在一起吃饭了,快吃吧,再不吃一会就凉了”
方紫岚看着太平跑走的方向,居然笑了,笑得还很开心,“如果那一切没有发生,该有多好,也许现在我早就是太平的夫人了”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想想怎么赔人家掌柜的损失吧。”
方紫岚笑了笑,不说话,慢慢地向太平离开的反方向走了。
吴志用,钱亦可商量了很久,都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吴大哥,我觉得太平就比较合适,聪明,机灵反应快,还救过火财的命。”
“这么神秘,你要做什么?”
“吴大哥,你觉得派谁比较合适?”钱亦可问道。
“那小弟我,在这谢谢哥哥了,不过亲兄弟明算账,一码是一码”太平拍着胸脯保证道。
“吴大哥,吴大哥!我有事找你!”太平兴高采烈的来到吴府,还没进屋,声音已经传到了屋内,吴志用揉了揉眼睛,穿好衣服出来,“什么事啊!你怎么这么开心。”
“好像你不是一样,这会怎么办?”
纵然内心有万般不舍,还是强忍着眼泪,“太平,我知道你的心意,现在不是时候,等我报了仇,我一定嫁给你!”
太平,方紫岚边吃边喝,聊得都是小时候的一些事情,没几句话,方紫岚就被他逗得笑了,太平似乎天生就讨女人喜欢。
太平和吴志用是怎么认识的,这说起来就话长了,吴志用是苏州府衙的知府大人,有一次太平来到苏州城,和几个地痞流氓发生了冲突,被打得鼻青脸肿,是吴志用出面摆平的,从那以后太平就认他当大哥了。
方紫岚一睁眼就看到满屋子的红蜡烛,到处挂的都是太平写给他的情诗,桌子上的饭菜都是她最爱吃的,感动的眼泪婆娑,她好想告诉太平,自己有多么多么的喜欢他,可惜现在她不能,头上顶着反贼的名头,家仇未报,她实在不想连累太平。
“不行!他不是我们帮里的人,这孩子从小命挺苦的,我不想让他干这事,咱们在合计合计吧。”
“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这样做,你先去看着他,别让他死了,让我在想想”吴志用非常为难,出于本意,他是真不想让太平卷进来。
“跑啊!”太平拉着方紫岚的手,不管不顾,急忙向门外跑,俩人边跑边笑,仿佛这一刻世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拿了钱,太平高高兴兴的回了客栈,买了好多东西,把房间布置的很浪漫,屋里挂满了情诗,准备了很多红蜡烛,买了许多吃的,都是方紫岚最爱吃的,一咬牙,一跺脚还准备了五十年的女儿红,就等晚上了。
“太平,谢谢你,有你真好!”方紫岚这一刻再也忍不住了,眼泪不争气了流了下来。
“紫岚是谁?”吴志用装傻充愣的问。
方紫岚如期而至,太平在客栈门口迎接,一见面激动的话都说不利索了“紫岚,你…你终于来了,我等你…等的头发都白了,你看这里”
“那你找我是为了什么?让我去提亲说媒,这事我可干不了啊,你得去找媒婆。”吴志用开玩笑的说。
“好了,可以睁开眼睛了!”
“我昨天见到紫岚了,我想给她准备个惊喜!”太平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非常高兴,恨不得和所有人分享这件事。
“你能不能好好说话,以后的日子还长着了。”方紫岚扭头不想搭理他。
太平在客栈里,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就等天黑了,终于月亮爬上了树梢,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太平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还有点紧张,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正式向一个女人表达,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先闭眼!等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太平神秘的说,谁说书呆子不会泡妞,不懂浪漫,太平做得就很好。
“是不是有点舍不得?心疼了!”吴志用从后面走过来笑着说。
“好!兄弟想讨媳妇,当哥哥的自然会帮忙,凭咱们得关系,钱不钱的都无所谓,只要兄弟能幸福,哥哥就很开心了。”
这么美好的一刻,就这么被风搅合了,太平想想都觉得冤枉,俩人赶紧起身灭火,在客栈老板,店小二的帮助下,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火熄灭,这会俩人灰头土脸的很狼狈,太平用手擦去方紫岚脸上的灰,“你看你,跟个花猫一样。”
“别胡说,哪里有白头发,你还是老样子,油嘴滑舌的”有点害羞的说。
跑出去很远太平才笑着说“该死的老天爷,他就是嫉妒我们,所以才派风来捣乱”
“对对对!都怪我嘴贱,我还要考取功名,等我,我一定娶你!”太平说完,吧嗒在方紫岚脸上亲了一口,转头就跑了,那小模样就跟吃了蜂蜜一样,跑的时候一蹦一跳,特别的开心!
昨夜太平在写诗的功夫,方紫岚找到吴志用把情况一说,叫上钱亦可,三人穿上夜行衣,趁着夜色出城,果然在破庙里看到了重伤的火财,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火财打晕带走了,“吴大哥,怎么处置他,直接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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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让紫岚和他说说,相信凭俩人的关系,太平一定会答应的。”钱亦可苦口婆心的劝说,火财失踪了,相信锦衣卫不久就会派人来查,他也是实在没办法,毕竟人在他们手里,时间一长肯定会有麻烦。
“放心好了,我提前预付了他一个月的房钱,足够赔他损失的了,倒是连累你了,差点和我殉情,你说咱俩死一块也不是不行啊!”
没事的时候就来府衙帮帮忙,写写画画挣点生活费,太平住在乡下,平日里都靠街坊邻居接济,日子过得很辛苦。
“不!杀他太容易了,我们得想个办法,好好利用这件事,派人打入锦衣卫内部。”
三人把火财转移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就离去了。
忽然一阵狂风,屋子里的蜡烛,尽数被吹倒了,那一个个小火苗就跟有眼睛一样,直接向着情诗飞奔而去,似乎和太平在作对,瞬间房间里火光四起,不一会整个房间都被点燃了,滚滚的浓烟呛着眼睛都睁不开了。
这画面简直太美了,美味佳肴在加上佳人在旁,配上满屋子的情诗和红蜡烛,简直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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