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万死不辞(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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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辰进屋,就跟是这栋房子真正的主人那样熟稔自然,他先是在门口等了片刻,确认没有异动才不疾不徐迈开步子,用大半个小时把屋子一楼二楼每个房间都搜了一遍,最后他站在二楼走廊角落的储物间,又看了眼手机。
迟应的手臂半拦在孟辰身前,是一个略显犹豫的挽留,而孟辰轻轻挡开他,开了门,他撑着手杖一步步走下台阶,从那装潢色彩明丽,却又异样冰冷的内室,站回人来人往的街道。
孟辰:“你说这些,是想表达什么?”
“嗯。”
迟应面色古怪,两人就这样在客厅的两头对峙许久,迟应手指在他的衬衫衣摆蹭了蹭,他咧开嘴狰狞地笑了:“当然没有,这里只有你和我,辰哥,我父母早就过世了。”
在生死关头,人的直觉是很灵验的,不能走这条路,这杯水不要喝,今天一定要阻止母亲坐这辆公交车,说不上原因,那一瞬流星般划过的直觉总能险之又险挽救即将走入末路的生命,这究竟是dna流传下求生的本能,还是神的赐福,谁也不知道答案。
孟辰:“他已经走了吗?”
“奖励?行,包包随你买,多贵的都行,我来报销。”
“......为什么这么说。”
“走了!他开车来的,如果他现在是直奔回家,估计二十分钟内就能到......表哥你在哪儿,你真要端了他家吗?需要我带人手来帮你吗?”
“为什么,是有哪里是不舒服吗?我、我开车送你回家。”
孟辰拿出手机:“帮个忙。”
孟辰说不出,世界天旋地转,肺腑间生出一股呕吐欲望,催着他把五脏六腑倒个干净,他眼里逐渐侵染上血丝,喉头诡异地咯吱作响,他想说什么,可他说不出,他不知道自己要说的什么,那句呼唤却还是来到了舌尖:
然后,门开了。
做工并不精巧,蓝色的纽扣眼睛,麻绳编的黑色长发,衣服也是奇奇怪怪的袍子,看着有种花费二十年终于混上丐帮帮主的心酸感......布偶脸上还拿红笔画了一条直线,算作它不苟言笑,抿起的嘴唇。
Fro娇:“准备带他去看电影,电影起步三小时,放心,不到午夜我是不会放他走人的~”
......怎么可能。
第一秒,一位身穿粉色一步裙,走在路上还在分秒必争打电话的白领无意间注意到他。
“不吃了。”
孟辰相信阮娇娇的实力......主要是相信千金小姐对铂金包包的痴迷,第二天黄昏时分,在收到来自阮娇娇计划通的短信后,他戴上黑手套,施施然来到迟应的房子前,这时由于天还没完全黑尽,路上多的是一脸倦色的下班族,而孟辰这样杵手杖的年轻人无疑是很显眼的,光冲着他那颀长背影,就让人忍不住把看了一天文书的麻木视线往他身上做个三秒寄存。
但孟辰还是在深深吸了一口气后走上前,撑着那根手杖,走到了箱子边。
“没什么。”
“明天晚上,随便你用什么借口都行,帮我把迟应约出去,最好零点前都别让他回家。”
·
“是啊......”
整面内壁向边上移去,露出个刚供一人进入的洞口,孟辰立刻走进去,顺着螺旋式长长的台阶,他在漆黑的墙壁内部行走,替他探路的手杖噔噔发出轻响,从二楼走到一楼,又从一楼走到地下,台阶到底,孟辰打开手机。
孟辰也支着手杖起身,过了好一会儿迟应才僵硬地回过头来,强笑道:“怎么了?”
他松口,也松了口气,迟应失落地道:“我只是想说,辰哥,你现在这样就很好......也许你是我们所有人中,唯一逃过诅咒的那个,真的,这样真的是......很好。”
迟应猛然咬住下唇,桌上,马克杯里已不再有白雾升起,半凝固的巧克力正拖着白色的棉花糖下沉。
孟辰:“今天聊得很愉快,有机会,下次再来拜访。”
第二秒,白领边打电话谈公司合作项目,边随意观察台阶上青年的身形,心想这条街什么时候住了这么个漂亮模特。
半晌无言。
孟辰之前打开衣柜门,就被这可以直接拉出去做收纳展览的景象给撞得默默把门关上了,但现在他再把门打开,这回他手臂径直从长短一致的衬衫群落中穿过,按到了衣柜深处的内壁,慢慢从上往下,从左自右地摸索。
尽管孟辰已经尽可能少吸入箱内的气体,可那阵浓香简直是无孔不入,太香了,堪称是一种嗅觉上的暴力,其威力和被练拳击的壮汉狠狠罩面揍了一顿区别不大,孟辰只吸入了一口便头晕眼花,下意识伸手撑住箱子的边沿,人也站不稳弯下腰去,跟箱子里躺着的东西差点撞在一起。
这句莫名出现在心底的警告,是来自原身,还是孟辰的本能,孟辰此刻也分不清了,他把布偶放到一边,搬开了沉重的盖子,还未看清里头的事物,扑面而来的浓 香先令孟辰皱起眉,他没有完全打开箱子,只把盖子推开一个三角形的缝隙,便屏住呼吸,将电筒的光照了进去——
估计暗门的机关连通着迟应的手机,否则也没这么巧的事,对此,孟辰心里早有预料,倒不怎么意外,他把电筒打开,借着不够强的光线把这间地下室观察了一遍......不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观察的,毕竟地窖就十来个平方,而这十来个平方,全用来存放一个箱子。
“这屋里,还有其他人吗?”
“是吗。”
“Alpha体格健壮,智力也偏高,却终生情绪不稳定,一旦热潮失控就必须强制就医,beta各方面能力均衡,但就像是工蚁一般缺乏自我意识,几十年几乎没有一个名人的性别是beta,他们勤恳敬业,偏偏碌碌无为,至于oga更不用说,这就是当前社会体系中的牺牲品,生来便被保护?不,他们是生来就被囚禁,从分化的那一刻起他们此生的使命,就注定作为献给alpha的祭品而活......辰哥,如果这不是诅咒,还有什么才算是诅咒?”
管家派来的车停在街边,孟辰刚靠近后车门就自动弹开,他坐上去,从车窗里向台阶上的迟应点头告别,车开出去一段路,快要转过下一个街角时,孟辰从后视镜里看去,迟应还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像一尊在人类进化万年的时光里,凝固了的石像。
不要碰。布偶和箱子都不要碰。
不知为何,孟辰的心跳渐渐加快了,这是很没有道理的,就算迟应下一秒就出现在他身后,孟辰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感到紧张,或者说感到不安——强烈的,让他四肢百骸血液冻结,宛如刻印在灵魂深处的不安。
箱子不大,仅到孟辰这个成年男人的小腿,长宽目测六七十厘米,盖子看着很是笨重,要打开它估计得用上些力气。
她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去,就如水滴落入湖泊,湖面再度归于宁静。
走廊拱形花窗涂有某种宗教意义的绘彩,好看是好看,入夜天色暗下却有几分阴气森森,那画的是个穿长袍的人跪在星空下的草原上,孟辰兴致缺缺地扫了眼,手机屏幕银白的光映在他脸上,他正在沉思。
“孟......孟思佩......”像是要把心呕出来那样,
《单机大佬,被迫营业[无限]》
迟应又要去厨房,可孟辰已走到大门边,迟应忙匆匆调转回来:“辰哥,不吃饭了吗?”
“直觉。”孟辰道,“所以,答案是?”
他还没来得及把手机自带的电筒也打开,电话就到了。
“我要做什么......”
明明情况直转而下,孟辰却还是被逗笑了:“你是□□吗,还要带人手......今天多谢了,不想看电影就去逛街吧,我的承诺依然有效......嗯,先挂了。”
可最引人瞩目的不是箱子本身,而是那盖子上,放着的一个小小的布偶。
他回到主卧,看得出迟应生活习惯不错,床单不见一丝褶皱,被子折得方方正正,衣柜里衬衫外套也都挂得整整齐齐,空气里甚至飘着男士香水淡淡的味道,可见做帅哥就要做到三百六十度全无死角,不然出门光鲜亮丽回家死狗一条,那这帅哥要来也没多大意思。
孟辰不在乎他人的视线,他上了台阶站在门前,手腕一动,竟是从衣袖里无声无息滑出两根银针,极细极长,他垂下眼,在路人看不见的视角里把银针顺着锁孔探入其中。
躺着的到底是什么呢?
谁缝的,这也太丑了。这是孟辰脑海里蹦出的首个念头,可紧接着他又九曲十八弯拐了个念,觉得丑虽丑,缝这娃娃的人倒算是用心,不然娃娃这张脸不会这么活灵活现,就像真有个面无表情的人,透过那滑稽的纽扣,凉凉瞥了孟辰一眼。
“喂表哥,我好气啊,我太气了,我这还是第一次被人放鸽子!”电话那头人声嘈杂,阮娇娇的声音遥远而模糊,“电影还没开始,我和迟应在挑爆米花呢,他突然就看了眼手机,然后跟我说他要走......我拦都拦不住!我这辈子没受过这么大的委屈!”
真是他弄错了,难道迟应真是原身清清白白的童年玩伴,是孟辰神经敏感冤枉好人了?
“迟应。”
“不用,有人来接我。”
第三秒,白领遗憾地目送这位难得一见的模特进屋,并反手关门。
一个摆在地窖中央,黑色的箱子。
“......辰哥饿了吧,我去准备点吃的,想吃什么?冰箱里什么都有,我也想让辰哥尝尝我的手艺......”像是为了打破这阵令人不安的静默,迟应起身,“番茄意面怎么样?我再煮个海鲜汤,不会花很长时间......”
“把他窝端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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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应的手臂半拦在孟辰身前,是一个略显犹豫的挽留,而孟辰轻轻挡开他,开了门,他撑着手杖一步步走下台阶,从那装潢色彩明丽,却又异样冰冷的内室,站回人来人往的街道。
孟辰:“你说这些,是想表达什么?”
“嗯。”
迟应面色古怪,两人就这样在客厅的两头对峙许久,迟应手指在他的衬衫衣摆蹭了蹭,他咧开嘴狰狞地笑了:“当然没有,这里只有你和我,辰哥,我父母早就过世了。”
在生死关头,人的直觉是很灵验的,不能走这条路,这杯水不要喝,今天一定要阻止母亲坐这辆公交车,说不上原因,那一瞬流星般划过的直觉总能险之又险挽救即将走入末路的生命,这究竟是dna流传下求生的本能,还是神的赐福,谁也不知道答案。
孟辰:“他已经走了吗?”
“奖励?行,包包随你买,多贵的都行,我来报销。”
“......为什么这么说。”
“走了!他开车来的,如果他现在是直奔回家,估计二十分钟内就能到......表哥你在哪儿,你真要端了他家吗?需要我带人手来帮你吗?”
“为什么,是有哪里是不舒服吗?我、我开车送你回家。”
孟辰拿出手机:“帮个忙。”
孟辰说不出,世界天旋地转,肺腑间生出一股呕吐欲望,催着他把五脏六腑倒个干净,他眼里逐渐侵染上血丝,喉头诡异地咯吱作响,他想说什么,可他说不出,他不知道自己要说的什么,那句呼唤却还是来到了舌尖:
然后,门开了。
做工并不精巧,蓝色的纽扣眼睛,麻绳编的黑色长发,衣服也是奇奇怪怪的袍子,看着有种花费二十年终于混上丐帮帮主的心酸感......布偶脸上还拿红笔画了一条直线,算作它不苟言笑,抿起的嘴唇。
Fro娇:“准备带他去看电影,电影起步三小时,放心,不到午夜我是不会放他走人的~”
......怎么可能。
第一秒,一位身穿粉色一步裙,走在路上还在分秒必争打电话的白领无意间注意到他。
“不吃了。”
孟辰相信阮娇娇的实力......主要是相信千金小姐对铂金包包的痴迷,第二天黄昏时分,在收到来自阮娇娇计划通的短信后,他戴上黑手套,施施然来到迟应的房子前,这时由于天还没完全黑尽,路上多的是一脸倦色的下班族,而孟辰这样杵手杖的年轻人无疑是很显眼的,光冲着他那颀长背影,就让人忍不住把看了一天文书的麻木视线往他身上做个三秒寄存。
但孟辰还是在深深吸了一口气后走上前,撑着那根手杖,走到了箱子边。
“没什么。”
“明天晚上,随便你用什么借口都行,帮我把迟应约出去,最好零点前都别让他回家。”
·
“是啊......”
整面内壁向边上移去,露出个刚供一人进入的洞口,孟辰立刻走进去,顺着螺旋式长长的台阶,他在漆黑的墙壁内部行走,替他探路的手杖噔噔发出轻响,从二楼走到一楼,又从一楼走到地下,台阶到底,孟辰打开手机。
孟辰也支着手杖起身,过了好一会儿迟应才僵硬地回过头来,强笑道:“怎么了?”
他松口,也松了口气,迟应失落地道:“我只是想说,辰哥,你现在这样就很好......也许你是我们所有人中,唯一逃过诅咒的那个,真的,这样真的是......很好。”
迟应猛然咬住下唇,桌上,马克杯里已不再有白雾升起,半凝固的巧克力正拖着白色的棉花糖下沉。
孟辰:“今天聊得很愉快,有机会,下次再来拜访。”
第二秒,白领边打电话谈公司合作项目,边随意观察台阶上青年的身形,心想这条街什么时候住了这么个漂亮模特。
半晌无言。
孟辰之前打开衣柜门,就被这可以直接拉出去做收纳展览的景象给撞得默默把门关上了,但现在他再把门打开,这回他手臂径直从长短一致的衬衫群落中穿过,按到了衣柜深处的内壁,慢慢从上往下,从左自右地摸索。
尽管孟辰已经尽可能少吸入箱内的气体,可那阵浓香简直是无孔不入,太香了,堪称是一种嗅觉上的暴力,其威力和被练拳击的壮汉狠狠罩面揍了一顿区别不大,孟辰只吸入了一口便头晕眼花,下意识伸手撑住箱子的边沿,人也站不稳弯下腰去,跟箱子里躺着的东西差点撞在一起。
这句莫名出现在心底的警告,是来自原身,还是孟辰的本能,孟辰此刻也分不清了,他把布偶放到一边,搬开了沉重的盖子,还未看清里头的事物,扑面而来的浓 香先令孟辰皱起眉,他没有完全打开箱子,只把盖子推开一个三角形的缝隙,便屏住呼吸,将电筒的光照了进去——
估计暗门的机关连通着迟应的手机,否则也没这么巧的事,对此,孟辰心里早有预料,倒不怎么意外,他把电筒打开,借着不够强的光线把这间地下室观察了一遍......不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观察的,毕竟地窖就十来个平方,而这十来个平方,全用来存放一个箱子。
“这屋里,还有其他人吗?”
“是吗。”
“Alpha体格健壮,智力也偏高,却终生情绪不稳定,一旦热潮失控就必须强制就医,beta各方面能力均衡,但就像是工蚁一般缺乏自我意识,几十年几乎没有一个名人的性别是beta,他们勤恳敬业,偏偏碌碌无为,至于oga更不用说,这就是当前社会体系中的牺牲品,生来便被保护?不,他们是生来就被囚禁,从分化的那一刻起他们此生的使命,就注定作为献给alpha的祭品而活......辰哥,如果这不是诅咒,还有什么才算是诅咒?”
管家派来的车停在街边,孟辰刚靠近后车门就自动弹开,他坐上去,从车窗里向台阶上的迟应点头告别,车开出去一段路,快要转过下一个街角时,孟辰从后视镜里看去,迟应还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像一尊在人类进化万年的时光里,凝固了的石像。
不要碰。布偶和箱子都不要碰。
不知为何,孟辰的心跳渐渐加快了,这是很没有道理的,就算迟应下一秒就出现在他身后,孟辰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感到紧张,或者说感到不安——强烈的,让他四肢百骸血液冻结,宛如刻印在灵魂深处的不安。
箱子不大,仅到孟辰这个成年男人的小腿,长宽目测六七十厘米,盖子看着很是笨重,要打开它估计得用上些力气。
她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去,就如水滴落入湖泊,湖面再度归于宁静。
走廊拱形花窗涂有某种宗教意义的绘彩,好看是好看,入夜天色暗下却有几分阴气森森,那画的是个穿长袍的人跪在星空下的草原上,孟辰兴致缺缺地扫了眼,手机屏幕银白的光映在他脸上,他正在沉思。
“孟......孟思佩......”像是要把心呕出来那样,
《单机大佬,被迫营业[无限]》
迟应又要去厨房,可孟辰已走到大门边,迟应忙匆匆调转回来:“辰哥,不吃饭了吗?”
“直觉。”孟辰道,“所以,答案是?”
他还没来得及把手机自带的电筒也打开,电话就到了。
“我要做什么......”
明明情况直转而下,孟辰却还是被逗笑了:“你是□□吗,还要带人手......今天多谢了,不想看电影就去逛街吧,我的承诺依然有效......嗯,先挂了。”
可最引人瞩目的不是箱子本身,而是那盖子上,放着的一个小小的布偶。
他回到主卧,看得出迟应生活习惯不错,床单不见一丝褶皱,被子折得方方正正,衣柜里衬衫外套也都挂得整整齐齐,空气里甚至飘着男士香水淡淡的味道,可见做帅哥就要做到三百六十度全无死角,不然出门光鲜亮丽回家死狗一条,那这帅哥要来也没多大意思。
孟辰不在乎他人的视线,他上了台阶站在门前,手腕一动,竟是从衣袖里无声无息滑出两根银针,极细极长,他垂下眼,在路人看不见的视角里把银针顺着锁孔探入其中。
躺着的到底是什么呢?
谁缝的,这也太丑了。这是孟辰脑海里蹦出的首个念头,可紧接着他又九曲十八弯拐了个念,觉得丑虽丑,缝这娃娃的人倒算是用心,不然娃娃这张脸不会这么活灵活现,就像真有个面无表情的人,透过那滑稽的纽扣,凉凉瞥了孟辰一眼。
“喂表哥,我好气啊,我太气了,我这还是第一次被人放鸽子!”电话那头人声嘈杂,阮娇娇的声音遥远而模糊,“电影还没开始,我和迟应在挑爆米花呢,他突然就看了眼手机,然后跟我说他要走......我拦都拦不住!我这辈子没受过这么大的委屈!”
真是他弄错了,难道迟应真是原身清清白白的童年玩伴,是孟辰神经敏感冤枉好人了?
“迟应。”
“不用,有人来接我。”
第三秒,白领遗憾地目送这位难得一见的模特进屋,并反手关门。
一个摆在地窖中央,黑色的箱子。
“......辰哥饿了吧,我去准备点吃的,想吃什么?冰箱里什么都有,我也想让辰哥尝尝我的手艺......”像是为了打破这阵令人不安的静默,迟应起身,“番茄意面怎么样?我再煮个海鲜汤,不会花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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