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把吉他给我玩一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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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周围熟悉的景色,赵煜久违的感受到了一丝安心。这是他变成社畜之后再也没有体会到的感觉。
下一刻,一阵歌声传来,赵煜转过头,发现一个男人正在人行道旁卖唱。
结果就是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在临近年关的时候,失去了收入来源。
本来以为长大了就可以像小时候看到的那群人一样,但实际上人与人的差距,比人与狗的差距都大。
不远处就是九眼桥,那边可以说是整个蓉城夜晚最闪亮的明珠,周围的酒吧和小吃街热闹无比。
“唱的这么好,怎么不去酒吧试试驻唱?”赵煜没有理会他的提醒,反而是对他开口问。
一边在和优花的聊天框里打下了这句话,一边将照片发送给了优花。
“这么晚了,不吃点夜宵?”
直到一曲唱罢,李飞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仿佛将胸中最后一股倔强抒发完毕。
“不…不行!会长胖的!”哪怕只是文字,赵煜也可以看得出来优花此时的挣扎。
李飞不解的看向赵煜。
他不仅没有稳定下来,反而因为得罪了酒吧老板,被赶了出来。
“你给多了。”李飞言简意赅的指了指一旁的牌子,上面写着点唱一首10块,谢绝指定歌曲。
“哈哈哈,那就吃点吧?”赵煜脸上露出一个阴谋得逞的笑容,蛊惑着优花。
“是啊,失败了,败的一塌糊涂。”李飞苦笑。
这一切都源自于他那作为民谣歌手可怜的自尊。
“不去了,等过完年我就不做歌手了。”李飞叹了一口气。
“前方啊,没有方向,身上啊,没有了衣裳……鲜血啊,渗出了翅膀……”
赵煜驻足听了一阵子之后,犹豫片刻朝着他走去。
“是川渝特色,蹄花汤哦。”
舒服了,果然调戏妹子会让人心情愉悦啊。赵煜愉快的开始解决面前的蹄花。
但后来他才明白,一个男人一旦工作了,那么他身上就不只是背负着自己那么简单。
李飞抬起头,眼前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生,他眼中充满了欣赏,似乎很喜欢自己的歌。
如果要是真的唱功一流,还会因为不唱客人喜欢的歌而得罪老板吗?老板巴不得把自己供起来。
哈出一口热气,赵煜望着夜色下的锦江,江水倒映着周围建筑的霓虹灯,显得波光嶙峋。
“把吉他给我玩一会如何?我多给的钱就当是报酬了。”赵煜对李飞伸出手,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确实,大城市很残酷。”赵煜点了点头。
算了,等攒够房租撑到过年,就回老家小县城去找个别的工作吧,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算了,老是想这些干什么?好不容易都重生一次,还不能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的话,我还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但他除了自己,还有一个一直支持他的女朋友,所以他不能停下赚钱。
作为华夏最包容的城市,这里有很多追梦人存在,但并不是谁都能够成功。
现在的他好不容易回到了刚刚毕业的平行世界,总算是可以有机会重新欣赏周围的风景了。
虽然是一个陌生人,但也许是因为他是今天第一个驻足的人,所以李飞没有隐瞒自己的境遇。
如今他能够想到最后的办法,就只有在大街上卖唱了。
不唱自己不喜欢的歌,也许是他最后一点的自尊了。
不管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人群总是络绎不绝,他小时候就很好奇,为什么总有人不工作天天享受着吃喝玩乐。
而李飞现在才明白,自己就算唱的很好,也依旧是个普通人。
举起手机,赵煜拍了一张照片,记录下了这美好的风景。
回想起父母电话里的担忧,李飞就有些想哭,曾经对父母立下的豪言壮语,让他没有脸在面对他们。
刺骨的寒风不断从衣领灌入,他感觉整个人快被冻僵了,但即使是这样也比不上他心中的悲凉。
喝醉酒的客人非要他唱某音上的口水歌,但对他来说唱这种歌简直就是侮辱他对音乐的追求。
“但正因为是这样,所以它才更加有魅力不是吗?”
哪怕他再骄傲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歌手而已,世界上有的是人可以顶替。
成年人的第一课就是学会和自己和解,承认自己的普通。
一阵温和的声音响起,紧接着是一张红色钞票落入琴盒。
一首武佰的白鸽,似乎在诉说着自己追逐梦想的失败,李飞卖力地唱着,尽情地唱着,哪怕没有任何人为自己驻足。
“它包容着一切追寻梦想的人,所以才显得这么残酷,毕竟在梦想面前,大家都一样。”
“追梦失败了?”赵煜问。
“不能跟你聊天,我都没有心思学习了!”优花发了一个生气的表情,不再搭理赵煜。
等到吃完软糯的蹄花之后,时间已经差不多十二点多了。
但辗转了无数酒吧驻唱,始终没有让他找到出头的希望,这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
每当他半夜还在加班,看着窗外的灯火通明,就会有种到底是在享受生活,还是被生活裹挟着前进的想法。
夜晚还长,他想要多看看这个城市,多看看他曾经没有注意到的风景。
上班之后的他,每天就是公司和家里两点一线,不仅没有时间玩游戏,甚至连休息都是奢望。
傍晚的冷空气让男人被冻的直发抖,他在手上哈了一口气,搓了搓手之后,这才继续弹起了吉他。
周围的行人来来往往,没有一个停驻下来的,年轻人唱的是武佰的老歌,听起来很有武佰的味道。
赵煜以前听说过一句话,成年男人最悠闲的时光就是在停车场点燃一根烟的时候。
自言自语的吐槽了一句之后,赵煜继续向前慢慢散步。
李飞卖力的拨动着吉他,这是他最后一次尝试了,琴弦冰冷无比,让他感觉有些费劲。
他是一个民谣歌手,来到蓉城就是因为觉得这里是一座十分浪漫的城市。
不知道走了多久,差不多到了安顺廊桥附近,桥上那璀璨辉煌的建筑仿佛把赵煜带到了蓉城百年之前。
“这是什么?看着好像很好吃!”
以前的赵煜完全不理解,为什么有工作可以赚钱却连玩的时间都没有了。
咔嚓!赵煜看着眼前冒着热气的蹄花汤,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可恶!看的我好饿啊!”优花发了一个流泪兔子头表情包。
这里虽然节奏并不快,但也不会因为你的落魄而停下脚步等待你。
几秒钟后。
“唱的不错,兄弟。”
“大城市真残酷啊,有些时候还是提早认清现实的好。”
赵煜还不打算回去,虽然十一月的蓉城还是有点冷的,但并没有阻止他逛街的心。
] 望着周围熟悉的景色,赵煜久违的感受到了一丝安心。这是他变成社畜之后再也没有体会到的感觉。
下一刻,一阵歌声传来,赵煜转过头,发现一个男人正在人行道旁卖唱。
结果就是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在临近年关的时候,失去了收入来源。
本来以为长大了就可以像小时候看到的那群人一样,但实际上人与人的差距,比人与狗的差距都大。
不远处就是九眼桥,那边可以说是整个蓉城夜晚最闪亮的明珠,周围的酒吧和小吃街热闹无比。
“唱的这么好,怎么不去酒吧试试驻唱?”赵煜没有理会他的提醒,反而是对他开口问。
一边在和优花的聊天框里打下了这句话,一边将照片发送给了优花。
“这么晚了,不吃点夜宵?”
直到一曲唱罢,李飞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仿佛将胸中最后一股倔强抒发完毕。
“不…不行!会长胖的!”哪怕只是文字,赵煜也可以看得出来优花此时的挣扎。
李飞不解的看向赵煜。
他不仅没有稳定下来,反而因为得罪了酒吧老板,被赶了出来。
“你给多了。”李飞言简意赅的指了指一旁的牌子,上面写着点唱一首10块,谢绝指定歌曲。
“哈哈哈,那就吃点吧?”赵煜脸上露出一个阴谋得逞的笑容,蛊惑着优花。
“是啊,失败了,败的一塌糊涂。”李飞苦笑。
这一切都源自于他那作为民谣歌手可怜的自尊。
“不去了,等过完年我就不做歌手了。”李飞叹了一口气。
“前方啊,没有方向,身上啊,没有了衣裳……鲜血啊,渗出了翅膀……”
赵煜驻足听了一阵子之后,犹豫片刻朝着他走去。
“是川渝特色,蹄花汤哦。”
舒服了,果然调戏妹子会让人心情愉悦啊。赵煜愉快的开始解决面前的蹄花。
但后来他才明白,一个男人一旦工作了,那么他身上就不只是背负着自己那么简单。
李飞抬起头,眼前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生,他眼中充满了欣赏,似乎很喜欢自己的歌。
如果要是真的唱功一流,还会因为不唱客人喜欢的歌而得罪老板吗?老板巴不得把自己供起来。
哈出一口热气,赵煜望着夜色下的锦江,江水倒映着周围建筑的霓虹灯,显得波光嶙峋。
“把吉他给我玩一会如何?我多给的钱就当是报酬了。”赵煜对李飞伸出手,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确实,大城市很残酷。”赵煜点了点头。
算了,等攒够房租撑到过年,就回老家小县城去找个别的工作吧,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算了,老是想这些干什么?好不容易都重生一次,还不能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的话,我还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但他除了自己,还有一个一直支持他的女朋友,所以他不能停下赚钱。
作为华夏最包容的城市,这里有很多追梦人存在,但并不是谁都能够成功。
现在的他好不容易回到了刚刚毕业的平行世界,总算是可以有机会重新欣赏周围的风景了。
虽然是一个陌生人,但也许是因为他是今天第一个驻足的人,所以李飞没有隐瞒自己的境遇。
如今他能够想到最后的办法,就只有在大街上卖唱了。
不唱自己不喜欢的歌,也许是他最后一点的自尊了。
不管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人群总是络绎不绝,他小时候就很好奇,为什么总有人不工作天天享受着吃喝玩乐。
而李飞现在才明白,自己就算唱的很好,也依旧是个普通人。
举起手机,赵煜拍了一张照片,记录下了这美好的风景。
回想起父母电话里的担忧,李飞就有些想哭,曾经对父母立下的豪言壮语,让他没有脸在面对他们。
刺骨的寒风不断从衣领灌入,他感觉整个人快被冻僵了,但即使是这样也比不上他心中的悲凉。
喝醉酒的客人非要他唱某音上的口水歌,但对他来说唱这种歌简直就是侮辱他对音乐的追求。
“但正因为是这样,所以它才更加有魅力不是吗?”
哪怕他再骄傲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歌手而已,世界上有的是人可以顶替。
成年人的第一课就是学会和自己和解,承认自己的普通。
一阵温和的声音响起,紧接着是一张红色钞票落入琴盒。
一首武佰的白鸽,似乎在诉说着自己追逐梦想的失败,李飞卖力地唱着,尽情地唱着,哪怕没有任何人为自己驻足。
“它包容着一切追寻梦想的人,所以才显得这么残酷,毕竟在梦想面前,大家都一样。”
“追梦失败了?”赵煜问。
“不能跟你聊天,我都没有心思学习了!”优花发了一个生气的表情,不再搭理赵煜。
等到吃完软糯的蹄花之后,时间已经差不多十二点多了。
但辗转了无数酒吧驻唱,始终没有让他找到出头的希望,这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
每当他半夜还在加班,看着窗外的灯火通明,就会有种到底是在享受生活,还是被生活裹挟着前进的想法。
夜晚还长,他想要多看看这个城市,多看看他曾经没有注意到的风景。
上班之后的他,每天就是公司和家里两点一线,不仅没有时间玩游戏,甚至连休息都是奢望。
傍晚的冷空气让男人被冻的直发抖,他在手上哈了一口气,搓了搓手之后,这才继续弹起了吉他。
周围的行人来来往往,没有一个停驻下来的,年轻人唱的是武佰的老歌,听起来很有武佰的味道。
赵煜以前听说过一句话,成年男人最悠闲的时光就是在停车场点燃一根烟的时候。
自言自语的吐槽了一句之后,赵煜继续向前慢慢散步。
李飞卖力的拨动着吉他,这是他最后一次尝试了,琴弦冰冷无比,让他感觉有些费劲。
他是一个民谣歌手,来到蓉城就是因为觉得这里是一座十分浪漫的城市。
不知道走了多久,差不多到了安顺廊桥附近,桥上那璀璨辉煌的建筑仿佛把赵煜带到了蓉城百年之前。
“这是什么?看着好像很好吃!”
以前的赵煜完全不理解,为什么有工作可以赚钱却连玩的时间都没有了。
咔嚓!赵煜看着眼前冒着热气的蹄花汤,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可恶!看的我好饿啊!”优花发了一个流泪兔子头表情包。
这里虽然节奏并不快,但也不会因为你的落魄而停下脚步等待你。
几秒钟后。
“唱的不错,兄弟。”
“大城市真残酷啊,有些时候还是提早认清现实的好。”
赵煜还不打算回去,虽然十一月的蓉城还是有点冷的,但并没有阻止他逛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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