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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曦沐难以入眠,不是因为这不舒适的床榻,而是因为这过于沉重的心事。
用我的心,像用手一样箝住我的心,我的脑子不会停息你放火烧我的脑子我仍将托负你,用我的血液。
兴许是无尽的失望和身体的摧残耗干了母亲的生命,她最终悄无声息地死去了,大烟枪歪在一边,手里攥着当年父亲送给母亲的定情信物——一枚玉佩。
周曦沐和白莳芳是在清华校园里相识的,白莳芳读外文系,周曦沐读的是文学系,两人在清华的诗社相识,因为他们都喜欢里尔克的诗歌,渐渐对彼此产生了爱慕。这爱慕与日俱增,几乎要撑爆了周曦沐的身体,他终于忍不住借里尔克之诗向白莳芳表白了。他读给白莳芳的诗是里尔克的《致寝前人语》:
周曦沐躺在一动都会吱嘎作响的床上,因为他身材颀长,在短小的床上双腿不能伸直,只能蜷着睡,实在不是很舒服。月光从窗口照进来,照亮了他硬挺俊秀的面容。
周曦沐一把拉过椅子,坐在了曾涧峡的对面。
虽然东北三省沦陷了,可是华北的局势一直还算稳定,谁知道“七七事变”突然就爆发了,学校里还有几批重要图书和设备没有运出,各学院的老师都加紧清点,能运出一批算一批。今天本应该把最后一批运完了,谁知道却出了岔子,只能明天再运,而明天,正是周曦沐大婚的日子。
挖去我的眼睛,我仍能看见你堵住我的耳朵,我仍能听见你没有脚,我能够走到你身旁没有嘴,我还是能祈求你折断我的双臂,我仍将拥抱你——
曾涧峡眉头紧皱,眉间的“川”字看来又深了些。周曦沐想起清华的同学们背地里都戏称“曾涧峡”为“鲁迅先生”,因为曾涧峡面庞生得刀削斧凿、颇具棱角,加上平日里不苟言笑,“横眉冷对”的样子与鲁迅先生真的有几分相像,加之唇上也有浓黑的胡子,就更加神似了。
“莳芳好眼光啊,觅得一个好郎君啊!”
周曦沐是一个典型的北京公子哥,满族正白旗出身,家室优越,周曦沐自幼天资聪颖,无奈他是父亲养在外宅的妾室所生,儿时的周曦沐看惯了母亲倚在窗前盼着父亲来的样子,而周曦沐最盼望的就是父亲来看他,所以他特别刻苦地跟私塾的先生学习,希望能得到父亲的夸奖。
母亲告诉小曦沐,父亲很喜欢下围棋,就找了师傅教他下,小曦沐进步很快,一直被师傅表扬有天分。父亲很久才来一次,这时候母亲就会精心打扮,她的眼睛也会恢复平日里不见的神采,而小曦沐在父亲仅有的几分钟关注他的时候,恨不得背诵一百首唐诗给他听,父亲只是微微笑笑,摸摸他的头。小曦沐也会缠着父亲下围棋,可是父亲每次都是匆匆来去,没有一局棋下完过。父亲每次离开,只会给母子两人留下许多钱,还有许多寂寞。
“这么说,她没怪你?”
“嗯嗯,曾教授这句话说的十分客观嘛!”
周曦沐挂掉了旅馆前台的电话,回到房间里,曾涧峡一人坐在窗边,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当天的报纸,南苑的战事并不乐观,但让他忧心的事情远远不止这一件。
周曦沐跟那几个同父异母的兄弟们也处不好,在几个儿子中,他是外貌最为出众的,几个人一起去学堂念书,周曦沐的成绩也是最好的,难免会引发兄弟们的妒忌,所以他经常被他们合起来按在地上打。周曦沐暗下决心,越是这样,自己
母亲被悄然下葬了,并没有葬在周家的祖坟,母亲平日里的衣物和物件统统被烧掉了,父亲的妻子火速将外宅转卖他人。周曦沐偷偷拿走了那一枚本应随母亲陪葬的玉佩,这是他仅有的母亲的遗物了。
一九三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农历六月廿一,这个日子是两人的双亲一早就定下来的,明天这个日子终于要到来了,他终于要娶到他心爱的莳芳了,周曦沐带着甜蜜、慌张又略带酸涩的心情,回忆起他们的过往来。
“我已经跟莳芳说了。”
看着曾涧峡为难的样子,周曦沐敛去笑容,率先开口。
周曦沐猜得一点也没错,此刻的曾涧峡颇为后悔。
“可不是吗?劈头盖脸一通骂。”
周曦沐平日里跟曾涧峡嘻嘻哈哈惯了,突然这么掏心掏肺说了这么多,曾涧峡的眼眶不由得湿润了,周曦沐装作没看见似的,从椅子上站起来,从暖壶里倒出热水,把毛巾按在热水里。
白莳芳出生在江苏苏州的一户书香门第之家,父亲白淳衷在前清中过举人,精通医道,在当地开一家医馆为生,是远近闻名的名医。白淳衷育有三子一女,妻子在生莳芳之时难产,最终不治身亡,白淳衷思念亡妻,终身未娶,把四个孩子抚养长大。除小女莳芳之外,均娶妻生子。因为白莳芳生下来就没有母亲的温暖,加之莳芳容貌与妻子酷似,又是白淳衷唯一的女儿,所以白淳衷对她尤其宠爱。白淳衷从小就让小莳芳接受教育,从私塾上到女子学堂,从不曾训斥打骂她,把自己的千般柔情都给了她,所以莳芳长大之后形成了天真烂漫、活泼开朗且颇有主见的个性。白淳衷自认为开明,他跟女儿约定,彼此之间是朋友,不应该有秘密,然而当他从面容绯红的女儿口中得知她爱上了一个人时,还是不由得产生了震惊、不甘、不愿的复杂情绪,随即他只能苦笑,好像自己辛苦打磨多年的宝石被别人偷走了,但一想到女儿居然对自己坦诚相告,心里总算感到有点安慰。
“她怪你啦?”
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之事,白莳芳当下也选择了里尔克的诗《挖去我的眼睛》作答:
我愿陪坐在你身边唱歌催着你入眠我愿哼唱着摇你入睡睡前醒来都在你眼前我愿做屋内唯一了解寒夜的人我愿梦里梦外都谛听你谛听世界谛听森林。
“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莳芳,就算她真的生我气,又怎么舍得骂我呢?”
因为曾教授看似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性格,且两人虽都是人文学科,但毕竟专业不同,而周曦沐初来乍到,对曾涧峡虽然多有尊敬和欣赏,但并无交集,可谁知有一天曾教授主动找他一起吃饭,说了图书南迁的事情,希望周曦沐一起参与。因为这是一桩对学校、对国家都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周曦沐自然欣然应允。深入交往之后,周曦沐才了解到曾涧峡看似冰冷的外表下有一颗敏感、纤细又善良的心。
周曦沐把外衣脱下来,准备洗漱,看到曾涧峡的目光追随者自己,欲言又止,不禁哑然失笑,他肯定是担心耽误了他的婚姻大事,觉得对不起自己。
白莳芳的奔放自由的个性深深打动了周曦沐,在他孤独寂寞的前半生中从未想到,会有一个这样的女子出现,她的存在,如同一缕甘泉滋润了他心灵的每一道裂缝。
“曾兄,我跟你开玩笑呢!”
大暑刚过去没几天,蝉鸣聒噪,火车站旁的小旅馆三教九流什么人都住,夜深了隔壁喧哗声仍旧不断,还不时传来婴儿啼哭和父母不耐的咒骂,房间里时时散发出一股异味,加之两人心里都压着事儿,周曦沐和曾涧峡顾不得讲究,着外衣而卧,却迟迟难以睡去。
13岁的周曦沐平生第一次搬进了父亲的家,家中除了父亲之外他一个人也不认识。父亲自然是怜惜他的,但他的怜惜有限,而他关心儿子的方式也仅仅是不断的给钱给钱给钱。
曾涧峡教授在清华是颇有名气的,有三个原因,一是课讲得好,身为哲学系的教授,他对各种哲学流派如数家珍,不仅如此,他还对宗教有颇为精深的研究,所以听他讲课往往旁征博引、舌灿莲花,特别享受。二是出了名的不苟言笑,曾教授上课的时候几乎不笑,十分严肃。你想给他讲个笑话逗他,他不仅不笑,反而要给你挑出笑话中的逻辑漏洞,这使得学生都有些怕他,其实你如果大胆请教他,他向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三是对妻子出了名的宠爱,曾涧峡的妻子阮媛在恋爱时便身患肺病,因身体太弱不能生育,曾涧峡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地跟她结了婚,婚后对妻子的照顾体贴入微,白莳芳也经常对周曦沐说羡慕阮媛,周曦沐直言自愧不如。
曾涧峡吃惊地看着周曦沐那个委屈的样子,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再说了,我们都已经把站长打点好了,明天肯定会顺顺利利的,我一点也不担心,曾兄你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早点睡觉,明天婚礼上我还等着你这个证婚人上台发言呢!””
“曾兄,我们认识虽然才不到两年,但你是看着我和莳芳相识相爱的,莳芳跟我一样,都觉得我们现在做的是一个十分可贵的事情。尤其是七七事变爆发之后,我更是觉得学校几年前就将图书设备南迁的决定是多么的英明,我很庆幸你能介绍我参与这个工作。国破何以家为?现在局势乱成这样,我们这些当老师的,怎么能不有所筹谋?我们运走的那些书,将来是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为了图书南迁我们一起奔波忙碌了好几年,我特别庆幸自己可以一开始就参与其中,为保存清华的学术资料出一份力。我做事喜欢有始有终,我们一起把这件事圆满完成吧!”
从眼下局势看来,北平肯定留不得了,他只是不知道何时离开,他实在觉得对不起他的莳芳,之前他在牛津留学三年,她就等了三年。刚刚回国一年多,本以为终于可以过和和美美的小日子,眼下看来又要奔波流离了。
周曦沐时常把玩这枚玉佩,据说它是从宫中流出的,相传是某位格格的陪嫁之物,上好的质地手感温润,精细雕刻了一只蝙蝠捧着一个寿桃,取“福寿绵长”的寓意,讽刺的是,母亲福薄而早逝,这枚玉佩无异于给母亲的死下了一个颇为讽刺的注脚。
“我这个无神论者学了一辈子哲学,可是在这种时候我还是只想说一句,求老天爷保佑明天一切顺利吧。”
“那她到底生没生气啊?”
兴许是为了打发空虚寂寞的生活,母亲迷上了抽大烟,周曦沐眼看着母亲的双颊凹陷了下去,肤色变得灰黑,她不再热心于打扮,而父亲看她的眼神也变得嫌弃,终于再也不来了。
“……实在抱歉,要不是我拉你跟我一起……”
] 周曦沐难以入眠,不是因为这不舒适的床榻,而是因为这过于沉重的心事。
用我的心,像用手一样箝住我的心,我的脑子不会停息你放火烧我的脑子我仍将托负你,用我的血液。
兴许是无尽的失望和身体的摧残耗干了母亲的生命,她最终悄无声息地死去了,大烟枪歪在一边,手里攥着当年父亲送给母亲的定情信物——一枚玉佩。
周曦沐和白莳芳是在清华校园里相识的,白莳芳读外文系,周曦沐读的是文学系,两人在清华的诗社相识,因为他们都喜欢里尔克的诗歌,渐渐对彼此产生了爱慕。这爱慕与日俱增,几乎要撑爆了周曦沐的身体,他终于忍不住借里尔克之诗向白莳芳表白了。他读给白莳芳的诗是里尔克的《致寝前人语》:
周曦沐躺在一动都会吱嘎作响的床上,因为他身材颀长,在短小的床上双腿不能伸直,只能蜷着睡,实在不是很舒服。月光从窗口照进来,照亮了他硬挺俊秀的面容。
周曦沐一把拉过椅子,坐在了曾涧峡的对面。
虽然东北三省沦陷了,可是华北的局势一直还算稳定,谁知道“七七事变”突然就爆发了,学校里还有几批重要图书和设备没有运出,各学院的老师都加紧清点,能运出一批算一批。今天本应该把最后一批运完了,谁知道却出了岔子,只能明天再运,而明天,正是周曦沐大婚的日子。
挖去我的眼睛,我仍能看见你堵住我的耳朵,我仍能听见你没有脚,我能够走到你身旁没有嘴,我还是能祈求你折断我的双臂,我仍将拥抱你——
曾涧峡眉头紧皱,眉间的“川”字看来又深了些。周曦沐想起清华的同学们背地里都戏称“曾涧峡”为“鲁迅先生”,因为曾涧峡面庞生得刀削斧凿、颇具棱角,加上平日里不苟言笑,“横眉冷对”的样子与鲁迅先生真的有几分相像,加之唇上也有浓黑的胡子,就更加神似了。
“莳芳好眼光啊,觅得一个好郎君啊!”
周曦沐是一个典型的北京公子哥,满族正白旗出身,家室优越,周曦沐自幼天资聪颖,无奈他是父亲养在外宅的妾室所生,儿时的周曦沐看惯了母亲倚在窗前盼着父亲来的样子,而周曦沐最盼望的就是父亲来看他,所以他特别刻苦地跟私塾的先生学习,希望能得到父亲的夸奖。
母亲告诉小曦沐,父亲很喜欢下围棋,就找了师傅教他下,小曦沐进步很快,一直被师傅表扬有天分。父亲很久才来一次,这时候母亲就会精心打扮,她的眼睛也会恢复平日里不见的神采,而小曦沐在父亲仅有的几分钟关注他的时候,恨不得背诵一百首唐诗给他听,父亲只是微微笑笑,摸摸他的头。小曦沐也会缠着父亲下围棋,可是父亲每次都是匆匆来去,没有一局棋下完过。父亲每次离开,只会给母子两人留下许多钱,还有许多寂寞。
“这么说,她没怪你?”
“嗯嗯,曾教授这句话说的十分客观嘛!”
周曦沐挂掉了旅馆前台的电话,回到房间里,曾涧峡一人坐在窗边,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当天的报纸,南苑的战事并不乐观,但让他忧心的事情远远不止这一件。
周曦沐跟那几个同父异母的兄弟们也处不好,在几个儿子中,他是外貌最为出众的,几个人一起去学堂念书,周曦沐的成绩也是最好的,难免会引发兄弟们的妒忌,所以他经常被他们合起来按在地上打。周曦沐暗下决心,越是这样,自己
母亲被悄然下葬了,并没有葬在周家的祖坟,母亲平日里的衣物和物件统统被烧掉了,父亲的妻子火速将外宅转卖他人。周曦沐偷偷拿走了那一枚本应随母亲陪葬的玉佩,这是他仅有的母亲的遗物了。
一九三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农历六月廿一,这个日子是两人的双亲一早就定下来的,明天这个日子终于要到来了,他终于要娶到他心爱的莳芳了,周曦沐带着甜蜜、慌张又略带酸涩的心情,回忆起他们的过往来。
“我已经跟莳芳说了。”
看着曾涧峡为难的样子,周曦沐敛去笑容,率先开口。
周曦沐猜得一点也没错,此刻的曾涧峡颇为后悔。
“可不是吗?劈头盖脸一通骂。”
周曦沐平日里跟曾涧峡嘻嘻哈哈惯了,突然这么掏心掏肺说了这么多,曾涧峡的眼眶不由得湿润了,周曦沐装作没看见似的,从椅子上站起来,从暖壶里倒出热水,把毛巾按在热水里。
白莳芳出生在江苏苏州的一户书香门第之家,父亲白淳衷在前清中过举人,精通医道,在当地开一家医馆为生,是远近闻名的名医。白淳衷育有三子一女,妻子在生莳芳之时难产,最终不治身亡,白淳衷思念亡妻,终身未娶,把四个孩子抚养长大。除小女莳芳之外,均娶妻生子。因为白莳芳生下来就没有母亲的温暖,加之莳芳容貌与妻子酷似,又是白淳衷唯一的女儿,所以白淳衷对她尤其宠爱。白淳衷从小就让小莳芳接受教育,从私塾上到女子学堂,从不曾训斥打骂她,把自己的千般柔情都给了她,所以莳芳长大之后形成了天真烂漫、活泼开朗且颇有主见的个性。白淳衷自认为开明,他跟女儿约定,彼此之间是朋友,不应该有秘密,然而当他从面容绯红的女儿口中得知她爱上了一个人时,还是不由得产生了震惊、不甘、不愿的复杂情绪,随即他只能苦笑,好像自己辛苦打磨多年的宝石被别人偷走了,但一想到女儿居然对自己坦诚相告,心里总算感到有点安慰。
“她怪你啦?”
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之事,白莳芳当下也选择了里尔克的诗《挖去我的眼睛》作答:
我愿陪坐在你身边唱歌催着你入眠我愿哼唱着摇你入睡睡前醒来都在你眼前我愿做屋内唯一了解寒夜的人我愿梦里梦外都谛听你谛听世界谛听森林。
“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莳芳,就算她真的生我气,又怎么舍得骂我呢?”
因为曾教授看似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性格,且两人虽都是人文学科,但毕竟专业不同,而周曦沐初来乍到,对曾涧峡虽然多有尊敬和欣赏,但并无交集,可谁知有一天曾教授主动找他一起吃饭,说了图书南迁的事情,希望周曦沐一起参与。因为这是一桩对学校、对国家都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周曦沐自然欣然应允。深入交往之后,周曦沐才了解到曾涧峡看似冰冷的外表下有一颗敏感、纤细又善良的心。
周曦沐把外衣脱下来,准备洗漱,看到曾涧峡的目光追随者自己,欲言又止,不禁哑然失笑,他肯定是担心耽误了他的婚姻大事,觉得对不起自己。
白莳芳的奔放自由的个性深深打动了周曦沐,在他孤独寂寞的前半生中从未想到,会有一个这样的女子出现,她的存在,如同一缕甘泉滋润了他心灵的每一道裂缝。
“曾兄,我跟你开玩笑呢!”
大暑刚过去没几天,蝉鸣聒噪,火车站旁的小旅馆三教九流什么人都住,夜深了隔壁喧哗声仍旧不断,还不时传来婴儿啼哭和父母不耐的咒骂,房间里时时散发出一股异味,加之两人心里都压着事儿,周曦沐和曾涧峡顾不得讲究,着外衣而卧,却迟迟难以睡去。
13岁的周曦沐平生第一次搬进了父亲的家,家中除了父亲之外他一个人也不认识。父亲自然是怜惜他的,但他的怜惜有限,而他关心儿子的方式也仅仅是不断的给钱给钱给钱。
曾涧峡教授在清华是颇有名气的,有三个原因,一是课讲得好,身为哲学系的教授,他对各种哲学流派如数家珍,不仅如此,他还对宗教有颇为精深的研究,所以听他讲课往往旁征博引、舌灿莲花,特别享受。二是出了名的不苟言笑,曾教授上课的时候几乎不笑,十分严肃。你想给他讲个笑话逗他,他不仅不笑,反而要给你挑出笑话中的逻辑漏洞,这使得学生都有些怕他,其实你如果大胆请教他,他向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三是对妻子出了名的宠爱,曾涧峡的妻子阮媛在恋爱时便身患肺病,因身体太弱不能生育,曾涧峡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地跟她结了婚,婚后对妻子的照顾体贴入微,白莳芳也经常对周曦沐说羡慕阮媛,周曦沐直言自愧不如。
曾涧峡吃惊地看着周曦沐那个委屈的样子,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再说了,我们都已经把站长打点好了,明天肯定会顺顺利利的,我一点也不担心,曾兄你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早点睡觉,明天婚礼上我还等着你这个证婚人上台发言呢!””
“曾兄,我们认识虽然才不到两年,但你是看着我和莳芳相识相爱的,莳芳跟我一样,都觉得我们现在做的是一个十分可贵的事情。尤其是七七事变爆发之后,我更是觉得学校几年前就将图书设备南迁的决定是多么的英明,我很庆幸你能介绍我参与这个工作。国破何以家为?现在局势乱成这样,我们这些当老师的,怎么能不有所筹谋?我们运走的那些书,将来是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为了图书南迁我们一起奔波忙碌了好几年,我特别庆幸自己可以一开始就参与其中,为保存清华的学术资料出一份力。我做事喜欢有始有终,我们一起把这件事圆满完成吧!”
从眼下局势看来,北平肯定留不得了,他只是不知道何时离开,他实在觉得对不起他的莳芳,之前他在牛津留学三年,她就等了三年。刚刚回国一年多,本以为终于可以过和和美美的小日子,眼下看来又要奔波流离了。
周曦沐时常把玩这枚玉佩,据说它是从宫中流出的,相传是某位格格的陪嫁之物,上好的质地手感温润,精细雕刻了一只蝙蝠捧着一个寿桃,取“福寿绵长”的寓意,讽刺的是,母亲福薄而早逝,这枚玉佩无异于给母亲的死下了一个颇为讽刺的注脚。
“我这个无神论者学了一辈子哲学,可是在这种时候我还是只想说一句,求老天爷保佑明天一切顺利吧。”
“那她到底生没生气啊?”
兴许是为了打发空虚寂寞的生活,母亲迷上了抽大烟,周曦沐眼看着母亲的双颊凹陷了下去,肤色变得灰黑,她不再热心于打扮,而父亲看她的眼神也变得嫌弃,终于再也不来了。
“……实在抱歉,要不是我拉你跟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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