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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进:列侯留居京城的,有功赐特进者,地位在车骑将军之下。
刺*:掌管刑罚。
诸曹掾:大将军掾属二十九名,令史及御属三十一名。另有“官骑”三十人以及“仪仗队”。因军事任务而临时设置的将军的无固定掾属,由各部召集一人来管理营中事物。
主簿:
十二州刺史:除司隶校尉外,分为十二州,每州设刺史一人,六百石,后提升为二千石。秦时设置监御史,监察各州。汉初时不设,仅有丞相分别遣使,监察各州。武帝时设刺史十三人。成帝时,改称“州牧”(二千石)。东汉建武十八年,改回“刺史”。
乡:
列侯国相:地位、官秩、职权如同县官,对列侯不称臣。仅根据法律,向列侯缴纳租税。
各边境要塞的尉官、各陵墓的校尉长,官秩为“二百石”。
四平将军:平东、西、南、北四将军的统称。(北为汉置,其他三种为晋置)
六百石奉,月七十斛。
比二千石奉,月百斛。
大将军、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
都水官:有湖泊、及渔业发达的地方,设置“都水官”,征收“渔税”。
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负责参与军议。
比四百石奉,月四十斛。
永巷长:四百石。由宦官担任,主管宫中侍婢使女。
令、长、侯国国相:凡县、邑、道,万户以上的设置“令”一人,千石;万户以下的设“长“,四百石;其次,设“长”,三百石;侯国国相,地位与之相同。负责治理百姓、表彰善行,奖励义举、惩*除恶、审理诉讼、平息盗贼、征收赋税,前往所属郡国呈上计簿等。
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
太子宫:新帝即位,未立太子时,不设太子属官,只保留舍人,隶属少府。
禀假掾史:掌管禀假禁司。
乡有户口五千以上,设置“有秩”。
亭:
所有俸禄皆半钱半谷。
门侯:军营营门设有“门侯”。
军假司马:军司马的副职。
百官俸禄:
祭祀长:四百石。负责祭祀。
诸侯、公主家丞,官秩“比百石”。
傅:一人,二千石。负责劝道诸王,礼遇如同老师,不能以臣礼对待。
三老:负责教化民风。凡有孝子贤孙、贞女烈妇、舍财救难、以及作为百姓楷模的学士,都要在其门上挂匾额进行表彰,以勉励其善行。
盐官:产盐的地方,设置“盐官”负责征收盐税。
中护军:本为“护军”,建安十二期改中护军。大将军出征时,置中护军一人,比二千石。
千石奉,月八十斛。
仆:一人,千石。主管车驾。
里、什、伍:
别部司马:单独设营、领兵的称“别部司马”。
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负责安排太子庶子、太子舍人轮流宿卫,职权如同光禄勋。
乡佐:负责征收赋税。
大将军长史、大将军司马:各一人,中二千石。
假侯:军侯的副职。
各“刺史”每年八月时,巡视所辖各郡国,审理囚犯,考核官员政绩。最初需刺史亲自入朝奏事,东汉时改由“计吏”入朝。
卫士长:四百石。主管卫士。
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
交州刺史:持节。因交州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故“持节”以重其权。
医工长:四百石。主管医药。
什长:管理十家。
工官:工匠都的地方,设置“工官”,负责工匠的税收,制造器物。
县属员:各县掾属自行任命,曹掾史定员大致与郡吏相同。
军侯:“部”下设“曲”,没曲设“军侯”一人,比六百石。
兵曹掾:掌管兵器。
诸州刺史:
西域校尉:都护的副职。
三百石奉,月四十斛。
一百石奉,月十六斛。
道:主管蛮夷的县。
关内侯:第十九等爵位,无封地,寄食所在的县,所食的租税多少,各有户数限制。
军司马:每部设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也可能不设校尉,仅设军司马一人。
太子中庶子:五人,六百石,职责如侍中。
县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主管侦查、缉拿盗贼。
宋公:建武五年,封商朝后裔孔安为“殷昭嘉公”。十三年,改封“宋公”,为汉朝国宾,位在三公之上。
度辽将军长史:六百石。
列侯侯国:列侯为第二十等爵位,本为“彻侯”,避武帝讳,改称“列侯”。列侯的食邑的县改称“侯国”。有封地的、特进、朝侯等,每年要向朝廷进献“玉臂”一块,庆贺正月。
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
参军事:灵帝时,以陶谦参张温军事。
大夫:六百石,无定员。负责奉王命入朝,献礼庆贺,并出使他国。
督军御史:后汉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置督军御史,负责都督诸军,事完则罢。建安中,曹操、袁绍手下,皆置都督。
州牧:灵帝中平五年,同意刘焉的建议,改刺史为州牧。
汤沐邑:皇太后、公主的食邑。
王国郎中令:一人,千石。掌管王大夫、郎官的轮值宿卫,如光禄勋。
凡官秩“中二千石”的官员,其丞为“比千石”;官秩“二千石”的官员,其丞为、长史为“六百石”;官秩为“比二千石”的官员,其丞为“比六百”。
卫、宋公国:
四夷国:其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其下设丞,如同郡县。
校尉:大将军军营分五部,每部设“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列侯家丞、庶子:食邑在千户以上的,各设置一人;食邑在千户以下的,不设置家丞。为列侯家臣,侍奉列侯,管理家事。
亭长:受都尉指挥,负责缉捕盗贼。
比二百石奉,月二十七斛。
太子少傅:一人,二千石。负责协助教导太子,并管理太子官署。
侍祠侯:有功赐侍祠侯者,地位在大夫之下。
礼乐长:四百石。主管乐人。
屯长:“曲”下设“屯”,设“屯长”一名。
太子中允:
西域:
度辽将军司马:六百石,二人。
佐史奉,月八斛。
县丞:一人。负责管理文书账簿、以及粮仓监狱。
左、右持旗都尉:各一人,为辅佐最高军事长官指挥并显现王朝威仪。军事行动中持大旗,左一面旗为王朝标志旗,右一面为军事统领标志旗,并以军事统领之标志旗为指挥作战的标识。只要持旗都尉不倒,“战事毋结”。
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
卫公:建武二年,封周朝后裔姬常为“周承休公”。十三年,改封“卫公”,为汉朝国宾,位在三公之上。
比三百石奉,月三十七斛。
各州设从事、假佐,不设“都官从事”;“功曹从事”改称“治中从事”,其他官署如“司隶校尉”。
王国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职责如同郡都尉。负责缉捕盗贼。
盐、铁、工、都水等官:各郡根据情况,设置“令”、“长”、“丞”。各县派遣官吏轮流任职,不属本县定员。
伍长:管理五家。
游徼:负责巡行乡里,查禁*邪、非法。
他三种为汉置)
度辽将军:汉武帝初以范明友为度辽将军。明帝永平八年重置,二千石,银印青绶。驻军五原。
其他因亲戚关系而留居京城者,地位在博士、议郎之下。
五官掾:称为廷掾,监督各乡五部,春夏奖励农耕,秋冬考察刑罚。
有秩、啬夫:大乡为“有秩”,小乡为“啬夫”,百石。由郡吏选用,管理全乡百姓。负责了解乡民情况。安排服役的先后。调查民户的贫富,确定其缴纳赋税的多少,并评定其等级差别。
西域都护:汉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为加官。使迁移大夫、骑都尉,都护西域三十六国,后废除。东汉永平十七年,复置。
县:
县令、国相,官秩“比千石”者,其丞、尉官秩为“四百”;官秩为“六百石”者,其丞为“三百石”。县长、侯国相为“四百石”或“三百石”者,其丞、尉为“二百石”;
朝侯:有功赐朝侯者,地位在五校尉之下。
长史:官秩、地位如郡丞。
治书:六百石。原称尚书,后改“治书”。
斗食奉,月十一斛。
谒者:本十六人,后裁减,四百石。掌管“冠长冠”。
相:一人,二千石。地位如太守,
二百石奉,月三十斛。
塞尉:边境之县,设置塞尉。负责警戒羌夷等侵犯边界。
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负责辅导太子,不设属官。
王国:皇子封爵,以其封地为王国。
里魁:百姓有什伍编制,里魁负责管理百家,若有*邪之事,负责上报。
监军使者:监察诸将。
铁官:产铁的地方,设置“铁官”,负责铸造。
郎中:二百石,无定员。
将军长史、将军司马各一人,千石。司马负责管理军队;
] 特进:列侯留居京城的,有功赐特进者,地位在车骑将军之下。
刺*:掌管刑罚。
诸曹掾:大将军掾属二十九名,令史及御属三十一名。另有“官骑”三十人以及“仪仗队”。因军事任务而临时设置的将军的无固定掾属,由各部召集一人来管理营中事物。
主簿:
十二州刺史:除司隶校尉外,分为十二州,每州设刺史一人,六百石,后提升为二千石。秦时设置监御史,监察各州。汉初时不设,仅有丞相分别遣使,监察各州。武帝时设刺史十三人。成帝时,改称“州牧”(二千石)。东汉建武十八年,改回“刺史”。
乡:
列侯国相:地位、官秩、职权如同县官,对列侯不称臣。仅根据法律,向列侯缴纳租税。
各边境要塞的尉官、各陵墓的校尉长,官秩为“二百石”。
四平将军:平东、西、南、北四将军的统称。(北为汉置,其他三种为晋置)
六百石奉,月七十斛。
比二千石奉,月百斛。
大将军、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
都水官:有湖泊、及渔业发达的地方,设置“都水官”,征收“渔税”。
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负责参与军议。
比四百石奉,月四十斛。
永巷长:四百石。由宦官担任,主管宫中侍婢使女。
令、长、侯国国相:凡县、邑、道,万户以上的设置“令”一人,千石;万户以下的设“长“,四百石;其次,设“长”,三百石;侯国国相,地位与之相同。负责治理百姓、表彰善行,奖励义举、惩*除恶、审理诉讼、平息盗贼、征收赋税,前往所属郡国呈上计簿等。
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
太子宫:新帝即位,未立太子时,不设太子属官,只保留舍人,隶属少府。
禀假掾史:掌管禀假禁司。
乡有户口五千以上,设置“有秩”。
亭:
所有俸禄皆半钱半谷。
门侯:军营营门设有“门侯”。
军假司马:军司马的副职。
百官俸禄:
祭祀长:四百石。负责祭祀。
诸侯、公主家丞,官秩“比百石”。
傅:一人,二千石。负责劝道诸王,礼遇如同老师,不能以臣礼对待。
三老:负责教化民风。凡有孝子贤孙、贞女烈妇、舍财救难、以及作为百姓楷模的学士,都要在其门上挂匾额进行表彰,以勉励其善行。
盐官:产盐的地方,设置“盐官”负责征收盐税。
中护军:本为“护军”,建安十二期改中护军。大将军出征时,置中护军一人,比二千石。
千石奉,月八十斛。
仆:一人,千石。主管车驾。
里、什、伍:
别部司马:单独设营、领兵的称“别部司马”。
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负责安排太子庶子、太子舍人轮流宿卫,职权如同光禄勋。
乡佐:负责征收赋税。
大将军长史、大将军司马:各一人,中二千石。
假侯:军侯的副职。
各“刺史”每年八月时,巡视所辖各郡国,审理囚犯,考核官员政绩。最初需刺史亲自入朝奏事,东汉时改由“计吏”入朝。
卫士长:四百石。主管卫士。
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
交州刺史:持节。因交州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故“持节”以重其权。
医工长:四百石。主管医药。
什长:管理十家。
工官:工匠都的地方,设置“工官”,负责工匠的税收,制造器物。
县属员:各县掾属自行任命,曹掾史定员大致与郡吏相同。
军侯:“部”下设“曲”,没曲设“军侯”一人,比六百石。
兵曹掾:掌管兵器。
诸州刺史:
西域校尉:都护的副职。
三百石奉,月四十斛。
一百石奉,月十六斛。
道:主管蛮夷的县。
关内侯:第十九等爵位,无封地,寄食所在的县,所食的租税多少,各有户数限制。
军司马:每部设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也可能不设校尉,仅设军司马一人。
太子中庶子:五人,六百石,职责如侍中。
县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主管侦查、缉拿盗贼。
宋公:建武五年,封商朝后裔孔安为“殷昭嘉公”。十三年,改封“宋公”,为汉朝国宾,位在三公之上。
度辽将军长史:六百石。
列侯侯国:列侯为第二十等爵位,本为“彻侯”,避武帝讳,改称“列侯”。列侯的食邑的县改称“侯国”。有封地的、特进、朝侯等,每年要向朝廷进献“玉臂”一块,庆贺正月。
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
参军事:灵帝时,以陶谦参张温军事。
大夫:六百石,无定员。负责奉王命入朝,献礼庆贺,并出使他国。
督军御史:后汉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置督军御史,负责都督诸军,事完则罢。建安中,曹操、袁绍手下,皆置都督。
州牧:灵帝中平五年,同意刘焉的建议,改刺史为州牧。
汤沐邑:皇太后、公主的食邑。
王国郎中令:一人,千石。掌管王大夫、郎官的轮值宿卫,如光禄勋。
凡官秩“中二千石”的官员,其丞为“比千石”;官秩“二千石”的官员,其丞为、长史为“六百石”;官秩为“比二千石”的官员,其丞为“比六百”。
卫、宋公国:
四夷国:其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其下设丞,如同郡县。
校尉:大将军军营分五部,每部设“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列侯家丞、庶子:食邑在千户以上的,各设置一人;食邑在千户以下的,不设置家丞。为列侯家臣,侍奉列侯,管理家事。
亭长:受都尉指挥,负责缉捕盗贼。
比二百石奉,月二十七斛。
太子少傅:一人,二千石。负责协助教导太子,并管理太子官署。
侍祠侯:有功赐侍祠侯者,地位在大夫之下。
礼乐长:四百石。主管乐人。
屯长:“曲”下设“屯”,设“屯长”一名。
太子中允:
西域:
度辽将军司马:六百石,二人。
佐史奉,月八斛。
县丞:一人。负责管理文书账簿、以及粮仓监狱。
左、右持旗都尉:各一人,为辅佐最高军事长官指挥并显现王朝威仪。军事行动中持大旗,左一面旗为王朝标志旗,右一面为军事统领标志旗,并以军事统领之标志旗为指挥作战的标识。只要持旗都尉不倒,“战事毋结”。
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
卫公:建武二年,封周朝后裔姬常为“周承休公”。十三年,改封“卫公”,为汉朝国宾,位在三公之上。
比三百石奉,月三十七斛。
各州设从事、假佐,不设“都官从事”;“功曹从事”改称“治中从事”,其他官署如“司隶校尉”。
王国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职责如同郡都尉。负责缉捕盗贼。
盐、铁、工、都水等官:各郡根据情况,设置“令”、“长”、“丞”。各县派遣官吏轮流任职,不属本县定员。
伍长:管理五家。
游徼:负责巡行乡里,查禁*邪、非法。
他三种为汉置)
度辽将军:汉武帝初以范明友为度辽将军。明帝永平八年重置,二千石,银印青绶。驻军五原。
其他因亲戚关系而留居京城者,地位在博士、议郎之下。
五官掾:称为廷掾,监督各乡五部,春夏奖励农耕,秋冬考察刑罚。
有秩、啬夫:大乡为“有秩”,小乡为“啬夫”,百石。由郡吏选用,管理全乡百姓。负责了解乡民情况。安排服役的先后。调查民户的贫富,确定其缴纳赋税的多少,并评定其等级差别。
西域都护:汉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为加官。使迁移大夫、骑都尉,都护西域三十六国,后废除。东汉永平十七年,复置。
县:
县令、国相,官秩“比千石”者,其丞、尉官秩为“四百”;官秩为“六百石”者,其丞为“三百石”。县长、侯国相为“四百石”或“三百石”者,其丞、尉为“二百石”;
朝侯:有功赐朝侯者,地位在五校尉之下。
长史:官秩、地位如郡丞。
治书:六百石。原称尚书,后改“治书”。
斗食奉,月十一斛。
谒者:本十六人,后裁减,四百石。掌管“冠长冠”。
相:一人,二千石。地位如太守,
二百石奉,月三十斛。
塞尉:边境之县,设置塞尉。负责警戒羌夷等侵犯边界。
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负责辅导太子,不设属官。
王国:皇子封爵,以其封地为王国。
里魁:百姓有什伍编制,里魁负责管理百家,若有*邪之事,负责上报。
监军使者:监察诸将。
铁官:产铁的地方,设置“铁官”,负责铸造。
郎中:二百石,无定员。
将军长史、将军司马各一人,千石。司马负责管理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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