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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九凤的任务也很简单,活到剧情结束,女主考上大学,携夫带娃去念书就行。
见温九凤低着小脑袋慢慢喝水,就是不吭声,杨春花心里的燥气连外头的雨都浇不灭。
沾亲带故的当时没看出来咋,人家听说温九凤差点晕过去,摔得不轻,还把她送回了家。
俩人因为刚才的拉扯,衣服都有点乱,温九凤还滚了几下,身上全是土。
外头大队里说闲话的,都说温九凤是丧门星。
老庙山上有块不知道哪朝的峭壁,原本上头刻着经文,新蓝国成立后经文被刮掉,峭壁还在。
都没等她伸直手,温三民就骑着车走了,“不用,我马上到家了。”
是当兵回家探亲的杨大志救了她。
她本就是个孤儿,末世时也是随遇而安,穿过来没有任何不适应,当即就高高兴兴顺着记忆要回家。
温九凤有些无奈地看着杨春花,“人家是从首都来的,怎么会娶个村姑,还是二婚的。”
等这妮子十七岁初中毕业,家里给说亲的时候,她咬死了非要嫁给常年不回家的杨大志。
这年代人们更欣赏的是正气阳光的国字脸,季天泽这种五官深邃,脸庞线条凌厉的,更像让人敬而远之的反派。
可好巧不巧的是,那天有个知青和大队一个姑娘在附近亲嘴儿,让人瞧见了,报到大队里。
为啥不可或缺呢?她死了,从小带大她的姐姐温四凤在悲痛欲绝之下,恍惚中被车撞死,没办法成为温三凤的对照组了就。
新民大队有条大河,她小闺女温九凤十二岁的时候落过一次水。
杨春花哼了声,接过温九凤的挎包放在堂屋桌上,给小闺女倒了杯凉白开塞她手里。
路人甲到啥程度呢?那声音都不屑告诉她书名叫啥,就告诉她女主是温三凤,对照组是原身的亲姐姐温四凤。
她跨出堂屋门小跑到天井里,拽着温九凤进门,“不叫你不知道回来,我和你爹白疼你这么些年了。”
说着说着俩人想起来,好家伙,季天泽也是以知青身份来的新民大队。
没有丧尸!没有狗比大佬!山清水秀好吃的遍地是!
她抱着杨春花的胳膊晃,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眨啊眨,“娘我太饿了,改天再说好不好?你也知道我婆婆做饭不好吃,还等着我回去做饭呢,你给我摘的葡萄呢?”
杨春花不想同意,却没法说,毕竟是救命的恩情。
是自由自在的咸鱼不够爽,还是空间里跟松鼠一样囤积起来的物资不够香?
要不是被人拉了一把,估计她当场就要撞树上开个瓢啥的。
但她忘了,原身死了丈夫哀莫大于心死,睡不好吃不下的,刚走几步她就眼前一黑,顺着山上的矮坡滚下去了。
“谢谢小哥哥,回头我加倍还你。”她笑着谢过,想着寒暄几句缓缓头晕再走。
难听的话本来就不少,现在又多了个跟男人有一腿的闲话,杨春花这阵子着急上火,觉都睡不踏实。
杨春花冷哼,“那人家要是找你麻烦呢?”
还不等季天泽说话,有人上山砍柴,正好看见俩人一站一坐笑语晏晏地说话。
温九凤消化完原身的记忆,大喜,这里是民风最为淳朴的六十年代,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活着跟喘气一样简单。
杨春花越说越苦口婆心,“你就是不为自己考虑,也想想你婆婆,她那身份也是个地·雷,指不定哪天就得炸。季天泽有本事,爷爷是干休所的老首长,他一个知青都能当上民兵队的队长,嫁给他,兰小兵肯定不敢找茬。”
杨春花不肯罢休,“你上次回来就说下回,啥时候……”
知青和那姑娘很快就结了婚,温家表婶吃席的时候跟妯娌说起来,那天也碰见季天泽和温九凤了。
“我跟你说的事儿你考虑的咋样了?你要想好了,我让你爹找你大伯,让你大伯跟季天泽说。”
温九凤在心里腹诽,您看着自家的窝窝头香,人家未必肯(啃)。
杨大志他爹早年支援新蓝军打鬼子坏了身体,虽然有个供销社的铁饭碗,但总是病歪歪的,杨大志他娘于婉茹还是中农出身。
可能是快要饿晕的幻觉,也可能是生死之间心脏剧烈跳动带来的错觉,她看到剑眉星眸满脸冷唳的季天泽,觉得他好像在发光,好看极了。
“娘,您也说兰小兵不敢惹季天泽的,而且我都说了好几回,我真的跟他没关系,就是那天我没吃饭头晕,他拉了我一把而已。”
上山砍柴的是个姓温的中年妇女,温九凤要叫表婶。
所以听到的队员只是暗地里说,谁也没往外传,可碍不住大队里头藏不住话。
所以她放软了声音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小哥哥,我快饿晕了,你有吃的吗?”
可末世里,这样冷漠桀骜的样子代表着不好惹和实力,更受人追捧。
……
那不行,所以这路人甲必须在。
刚过来身体和魂儿还未彻底融合,温九凤感觉得到空间,但打不开。
要真传出什么不好听的,让革委知道了,把季天泽和温九凤拉出去游街,别说姓温的不答应,大队也丢不起那人。
说起来杨春花心里就发苦。
温表婶一拍大腿,忆起那情那景,这不会又是一对儿吧?
杨春花没办法,她也不能摁着温九凤的头让她去勾搭男人,毕竟闺女现在是个寡妇,真闹腾起来,更是好说不好听了。
等跟季天泽一起的那几个一窝蜂刮过去,温九凤在温三民背后偷偷鼓了鼓小脸,再次后悔自己刚穿过来那天,为美色迷惑的大意。
再说她啥时候说自己配不上啦?
谁知道捏着鼻子让温九凤嫁过去,先是伺候走了公爹,她男人结婚当天就回了部队,半年后部队里送来了杨大志壮烈牺牲的证明和抚恤金。
温九凤细密的睫毛半垂着,“我婆婆虽然是中农出身,可杨大志是烈士,我公爹当年也是为了救新蓝军才这么早过世,兰小兵敢来我就敢打死他们,当我们家门前的烈士家属牌子是假的呀?”
新民大队是个和睦的大队,各家各户之间也没那么多摩擦,还挺有荣誉感的。
“没关系外头传得有鼻子有眼的?”杨春花瞪她,“你长得这么好看,还念了那么多书,比知青也不差啥了,怎么就配不上他一个痞子?”
称呼够甜没毛病,跟人家要吃的脸皮够厚,妥妥的。
温九凤倒没什么旖旎心思,人天生追求美好和强大,人家还救她半条狗命,她抱着欣赏的心态想跟人示好。
在末世,想生存就要学会嘴甜脸皮厚。
很快队里就都‘知道’了,民兵队的季天泽和温老五家的九丫头有一腿。
她穿过来时,正值原身受不了丈夫去世的打击,浑浑噩噩了半年,想不开上了新民大队的老庙山。
“到家了九凤,掉雨点子了,你快进去吧。”温三民停住自行车,打断了温九凤的出神。
“天儿太热了嘛。”温九凤冲着杨春花笑,她知道自己笑起来显得乖巧喜气,讨长辈喜欢。
她去卧室破木衣柜里取出个罐头空瓶子,倒了一小半冰糖进去,这东西比不起红糖,也就给小娃子们
冥冥之中有个机械声音告诉温九凤,原身去平行时空跟没死的丈夫再续前缘了,但原身是一本书里不可或缺的路人甲,所以她才能穿过来。
原身想跳下去追随丈夫而去,恰好遇到温九凤被丧尸咬死,两个人刹那间就完成了交换。
温九凤有天实在饿得受不了,到河里想找找有没有泥鳅,腿抽筋差点没上来。
温家五兄弟住的都不远,就还剩几步路,夏天也好洗澡,进了家门拿温水一冲,这天儿正舒坦呢,大男人哪儿那么多讲究。
她是个急性子,看不惯温九凤越来越温吞的行为,自己上手从包里把东西都掏出来。
“对了娘,今天林园姐给我留了二两冰糖,你留下一半给狗蛋他们吃。”温九凤拉过挎包打断杨春花的念叨。
那是三年□□的第二年,大队食堂的饭碗里,饭汤清得能照人,人人都饿得慌。
家里有个随时可能咽气的公爹和还在念书的八岁小叔子,男人也不在家,嫁过去肯定是吃不完的苦。
她也没撑伞,将嫩白的小手搁在额头上,慢吞吞进了家门。
温九凤收回伞,顺便将包里的报纸和冰糖瑕疵布换回来。
温三凤没了比拼的动力,不会咬着牙去她丈夫的军营随军,没有她照顾,受了重伤的男主留下隐患,剧情没走完就会嗝屁。
温九凤浑身又惊又软,抬起头看见了拉住她的人,正是偷偷来后山打牙祭的季天泽。
温老五媳妇杨春花看见温九凤不疾不徐的动作,气得慌,“雨点子这么密,你就不知道跑两步?”
但她好不容易摆脱金丝雀一样的桎梏,是疯了才会再找个同样看起来特别狗的男人禁锢自己的人生?
“那伞给你,一会儿让我爹去你家拿。”温九凤跳下自行车,取下挂在绿挎包上的伞递过去。
她记得当时季天泽轻嗤了声,大概见她面色实在不好,随手扔了块大白兔奶糖给她。
“我和你爹还能害你?你在供销社应该知道外头闹的多厉害,听着都让人害怕,万一有人说漏了嘴,你再让兰小兵抓了,咱就是拼了命也救不了你。”
温九凤知道杨春花是心疼闺女,她以前没体会过父母亲人的疼爱,有些眷恋这种温暖,虽然头疼杨春花的念叨,也不舍得让她伤心生气。
人家里也说了,嫁过去就让温九凤顶了杨大志他爹在供销社的工作,能在公社有个铁饭碗,可是地里刨活的老百姓羡慕都羡慕不来的。
] 温九凤的任务也很简单,活到剧情结束,女主考上大学,携夫带娃去念书就行。
见温九凤低着小脑袋慢慢喝水,就是不吭声,杨春花心里的燥气连外头的雨都浇不灭。
沾亲带故的当时没看出来咋,人家听说温九凤差点晕过去,摔得不轻,还把她送回了家。
俩人因为刚才的拉扯,衣服都有点乱,温九凤还滚了几下,身上全是土。
外头大队里说闲话的,都说温九凤是丧门星。
老庙山上有块不知道哪朝的峭壁,原本上头刻着经文,新蓝国成立后经文被刮掉,峭壁还在。
都没等她伸直手,温三民就骑着车走了,“不用,我马上到家了。”
是当兵回家探亲的杨大志救了她。
她本就是个孤儿,末世时也是随遇而安,穿过来没有任何不适应,当即就高高兴兴顺着记忆要回家。
温九凤有些无奈地看着杨春花,“人家是从首都来的,怎么会娶个村姑,还是二婚的。”
等这妮子十七岁初中毕业,家里给说亲的时候,她咬死了非要嫁给常年不回家的杨大志。
这年代人们更欣赏的是正气阳光的国字脸,季天泽这种五官深邃,脸庞线条凌厉的,更像让人敬而远之的反派。
可好巧不巧的是,那天有个知青和大队一个姑娘在附近亲嘴儿,让人瞧见了,报到大队里。
为啥不可或缺呢?她死了,从小带大她的姐姐温四凤在悲痛欲绝之下,恍惚中被车撞死,没办法成为温三凤的对照组了就。
新民大队有条大河,她小闺女温九凤十二岁的时候落过一次水。
杨春花哼了声,接过温九凤的挎包放在堂屋桌上,给小闺女倒了杯凉白开塞她手里。
路人甲到啥程度呢?那声音都不屑告诉她书名叫啥,就告诉她女主是温三凤,对照组是原身的亲姐姐温四凤。
她跨出堂屋门小跑到天井里,拽着温九凤进门,“不叫你不知道回来,我和你爹白疼你这么些年了。”
说着说着俩人想起来,好家伙,季天泽也是以知青身份来的新民大队。
没有丧尸!没有狗比大佬!山清水秀好吃的遍地是!
她抱着杨春花的胳膊晃,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眨啊眨,“娘我太饿了,改天再说好不好?你也知道我婆婆做饭不好吃,还等着我回去做饭呢,你给我摘的葡萄呢?”
杨春花不想同意,却没法说,毕竟是救命的恩情。
是自由自在的咸鱼不够爽,还是空间里跟松鼠一样囤积起来的物资不够香?
要不是被人拉了一把,估计她当场就要撞树上开个瓢啥的。
但她忘了,原身死了丈夫哀莫大于心死,睡不好吃不下的,刚走几步她就眼前一黑,顺着山上的矮坡滚下去了。
“谢谢小哥哥,回头我加倍还你。”她笑着谢过,想着寒暄几句缓缓头晕再走。
难听的话本来就不少,现在又多了个跟男人有一腿的闲话,杨春花这阵子着急上火,觉都睡不踏实。
杨春花冷哼,“那人家要是找你麻烦呢?”
还不等季天泽说话,有人上山砍柴,正好看见俩人一站一坐笑语晏晏地说话。
温九凤消化完原身的记忆,大喜,这里是民风最为淳朴的六十年代,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活着跟喘气一样简单。
杨春花越说越苦口婆心,“你就是不为自己考虑,也想想你婆婆,她那身份也是个地·雷,指不定哪天就得炸。季天泽有本事,爷爷是干休所的老首长,他一个知青都能当上民兵队的队长,嫁给他,兰小兵肯定不敢找茬。”
杨春花不肯罢休,“你上次回来就说下回,啥时候……”
知青和那姑娘很快就结了婚,温家表婶吃席的时候跟妯娌说起来,那天也碰见季天泽和温九凤了。
“我跟你说的事儿你考虑的咋样了?你要想好了,我让你爹找你大伯,让你大伯跟季天泽说。”
温九凤在心里腹诽,您看着自家的窝窝头香,人家未必肯(啃)。
杨大志他爹早年支援新蓝军打鬼子坏了身体,虽然有个供销社的铁饭碗,但总是病歪歪的,杨大志他娘于婉茹还是中农出身。
可能是快要饿晕的幻觉,也可能是生死之间心脏剧烈跳动带来的错觉,她看到剑眉星眸满脸冷唳的季天泽,觉得他好像在发光,好看极了。
“娘,您也说兰小兵不敢惹季天泽的,而且我都说了好几回,我真的跟他没关系,就是那天我没吃饭头晕,他拉了我一把而已。”
上山砍柴的是个姓温的中年妇女,温九凤要叫表婶。
所以听到的队员只是暗地里说,谁也没往外传,可碍不住大队里头藏不住话。
所以她放软了声音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小哥哥,我快饿晕了,你有吃的吗?”
可末世里,这样冷漠桀骜的样子代表着不好惹和实力,更受人追捧。
……
那不行,所以这路人甲必须在。
刚过来身体和魂儿还未彻底融合,温九凤感觉得到空间,但打不开。
要真传出什么不好听的,让革委知道了,把季天泽和温九凤拉出去游街,别说姓温的不答应,大队也丢不起那人。
说起来杨春花心里就发苦。
温表婶一拍大腿,忆起那情那景,这不会又是一对儿吧?
杨春花没办法,她也不能摁着温九凤的头让她去勾搭男人,毕竟闺女现在是个寡妇,真闹腾起来,更是好说不好听了。
等跟季天泽一起的那几个一窝蜂刮过去,温九凤在温三民背后偷偷鼓了鼓小脸,再次后悔自己刚穿过来那天,为美色迷惑的大意。
再说她啥时候说自己配不上啦?
谁知道捏着鼻子让温九凤嫁过去,先是伺候走了公爹,她男人结婚当天就回了部队,半年后部队里送来了杨大志壮烈牺牲的证明和抚恤金。
温九凤细密的睫毛半垂着,“我婆婆虽然是中农出身,可杨大志是烈士,我公爹当年也是为了救新蓝军才这么早过世,兰小兵敢来我就敢打死他们,当我们家门前的烈士家属牌子是假的呀?”
新民大队是个和睦的大队,各家各户之间也没那么多摩擦,还挺有荣誉感的。
“没关系外头传得有鼻子有眼的?”杨春花瞪她,“你长得这么好看,还念了那么多书,比知青也不差啥了,怎么就配不上他一个痞子?”
称呼够甜没毛病,跟人家要吃的脸皮够厚,妥妥的。
温九凤倒没什么旖旎心思,人天生追求美好和强大,人家还救她半条狗命,她抱着欣赏的心态想跟人示好。
在末世,想生存就要学会嘴甜脸皮厚。
很快队里就都‘知道’了,民兵队的季天泽和温老五家的九丫头有一腿。
她穿过来时,正值原身受不了丈夫去世的打击,浑浑噩噩了半年,想不开上了新民大队的老庙山。
“到家了九凤,掉雨点子了,你快进去吧。”温三民停住自行车,打断了温九凤的出神。
“天儿太热了嘛。”温九凤冲着杨春花笑,她知道自己笑起来显得乖巧喜气,讨长辈喜欢。
她去卧室破木衣柜里取出个罐头空瓶子,倒了一小半冰糖进去,这东西比不起红糖,也就给小娃子们
冥冥之中有个机械声音告诉温九凤,原身去平行时空跟没死的丈夫再续前缘了,但原身是一本书里不可或缺的路人甲,所以她才能穿过来。
原身想跳下去追随丈夫而去,恰好遇到温九凤被丧尸咬死,两个人刹那间就完成了交换。
温九凤有天实在饿得受不了,到河里想找找有没有泥鳅,腿抽筋差点没上来。
温家五兄弟住的都不远,就还剩几步路,夏天也好洗澡,进了家门拿温水一冲,这天儿正舒坦呢,大男人哪儿那么多讲究。
她是个急性子,看不惯温九凤越来越温吞的行为,自己上手从包里把东西都掏出来。
“对了娘,今天林园姐给我留了二两冰糖,你留下一半给狗蛋他们吃。”温九凤拉过挎包打断杨春花的念叨。
那是三年□□的第二年,大队食堂的饭碗里,饭汤清得能照人,人人都饿得慌。
家里有个随时可能咽气的公爹和还在念书的八岁小叔子,男人也不在家,嫁过去肯定是吃不完的苦。
她也没撑伞,将嫩白的小手搁在额头上,慢吞吞进了家门。
温九凤收回伞,顺便将包里的报纸和冰糖瑕疵布换回来。
温三凤没了比拼的动力,不会咬着牙去她丈夫的军营随军,没有她照顾,受了重伤的男主留下隐患,剧情没走完就会嗝屁。
温九凤浑身又惊又软,抬起头看见了拉住她的人,正是偷偷来后山打牙祭的季天泽。
温老五媳妇杨春花看见温九凤不疾不徐的动作,气得慌,“雨点子这么密,你就不知道跑两步?”
但她好不容易摆脱金丝雀一样的桎梏,是疯了才会再找个同样看起来特别狗的男人禁锢自己的人生?
“那伞给你,一会儿让我爹去你家拿。”温九凤跳下自行车,取下挂在绿挎包上的伞递过去。
她记得当时季天泽轻嗤了声,大概见她面色实在不好,随手扔了块大白兔奶糖给她。
“我和你爹还能害你?你在供销社应该知道外头闹的多厉害,听着都让人害怕,万一有人说漏了嘴,你再让兰小兵抓了,咱就是拼了命也救不了你。”
温九凤知道杨春花是心疼闺女,她以前没体会过父母亲人的疼爱,有些眷恋这种温暖,虽然头疼杨春花的念叨,也不舍得让她伤心生气。
人家里也说了,嫁过去就让温九凤顶了杨大志他爹在供销社的工作,能在公社有个铁饭碗,可是地里刨活的老百姓羡慕都羡慕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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