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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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是盛夏,硕大的太阳嚣张的挂在头顶足以灼黑人的肌肤, 可愣是每个人都不觉得热, 反而后背生凉。一切都源于一桩意想不到的婚事,源于他们的侯爷是新妇的前任夫君。
***
北地距离平京不过四五百里的距离,行的快些,两三日就能到达!
血脉偾张,兴奋之下,再也顾不上细想,戴绍直接点兵十万南下,直直冲着矗立上百年的都城平京而去。
***
“其实我的嫁妆也不少的,只是有一大部分都在潞州城。”季初抿抿唇,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男方给了聘礼,下一步当然是女方陪送嫁妆。
“我从前就住在这间房子里面,然后我在这里埋了一件东西,我要将它当做是给你的聘礼。”沈听松松开她的手,在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面挖出了一个小匣子,抖了抖上面的尘土,将小匣子放进季初的怀里。
兴许,当时季尚书牵扯进先太子一事中,他就该私下找那女子将衡之未能出口的话说个明明白白,不然何至于到了今日的局面。
“季姐姐真的要嫁给沈郎君了!啊呀,可惜我不能去江南。”潞州城的通判府中,莫青青捧着已经微微隆起的小肚子,有些哀怨肚子里的孩子来的不是时候,被一旁紧张盯着的卫长意揪了揪后脖颈才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巴。
“是本侯太过愚蠢,该杀的人怎么能留下。”聂衡之望着冷刃上照出的自己一张脸,眉目霎时压得低沉,苦苦压抑的戾气全都在一双眼睛中爆发出来。
五天的时间一眨眼就过了,起码对于季初而言是如此。她的嫁衣来不及现绣,便去到成衣铺买的做好的嫁衣,是沈听松帮她选的。
顶中的营帐是定北侯起居的地方, 此时更是安静的落针可闻,就连服侍的下人们都自觉地离了有百米远,唯恐招惹了侯爷的怒火。
更别提,他心爱的小夫人还有未出世的孩子也在这座城里面。
因为,这桩婚事对他们而言,实在来的美妙。
“去什么扬州,青青,乖孩子,听话,这些时日你不要出门了,夫君要去衙门,你是一家之主,守好家好不好?”卫长意想的更为深远,尤其在得知各地节度使蠢蠢欲动派人去扬州城道贺的时候皱了眉头。他匆匆安抚了怀了身孕的小夫人,吩咐守卫将府邸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起来,才急匆匆地往潞州的府衙赶去。
“阿初,真的谢谢你。”
“日后你就知道了,这东西也算重要,可不要弄丢。”沈听松含笑摸了摸她的头发,走了两步又道,“不过也没那么重要,等遇到了合适的时机,你可以将它送给别人,换些东西回来也不错。”
闻言,沈听松怔然片刻,而后失笑,认真地说道,“有你在,便不需要任何嫁妆。”
季初同沈听松的婚事传到了平京城和北地。出乎意料地,两地的人也因此欢喜起来,没人提起季初是和离之身,也没人敢对这桩婚事说教。
婚事有条不紊地筹备着,季初的信也到了潞州城的季家,她在信中写明了自己是嫁给了往日定好婚约的沈郎君,并直言请堂伯父堂伯母等人不必前来。
夫人真的要嫁人了,嫁人之后她和侯爷之间是再也没有可能了。碎的彻彻底底的铜镜,怎么粘都不可能完整了,因为有一半已经属于旁人,再与定北侯没有任何关系。
直到回去后听到定北侯聂衡之从军营中消失,她脸上的红色才慢慢地褪去。
既然是沈听松认可的长辈,季初恭恭敬敬地跪下,朝着坟墓行了一礼。
心有灵犀,所有人都保持了一种诡异的平静, 只敢用眼神交流。
季初不解其意,沈听松告诉她要来拜祭一位故人,顺便给季初下聘。他们都没有了父母,索性就由他亲手将聘礼交给她了。
他还记得昨日傍晚从扬州城中的探子口中得知,得知季娘子的婚事时,侯爷那瞬间空洞骇人的眼神。
季初满意地点点头,脸颊有些泛红。
饱含着戾气的声音在营帐里面响起,伴随着挥剑噼里啪啦的声音,所有人都瑟瑟发抖地跪在了地上。
“后来我就知道这是一种奢望。不过,好在,我的幼年曾有她陪着,明日也即将有一位妻子。”
起来的时候,沈听松紧紧地抱了季初一下,然后在松开她的时候,牵着她的手去了一间破旧却干净的小屋子。
“他人的婚礼和本侯有什么关系?她要嫁就嫁,他要娶就娶。本侯至于对一个蠢笨的女子念念不忘吗?本侯要的是大业!”
“里面葬着的人是我的乳母,从前我被沈家扔到这一处农庄的时候就是她陪着我。在我的心里,实际上她才是我的父母长辈。我一辈子所求的很简单,和寻常人一般有父母,将来会有一个妻子有自己的孩子,平平淡淡地活着。”
于平京城呢?先前他们还怀疑定北侯聂衡之有拥护先太子遗嗣的心思,日夜难眠忐忑难安。尤其是在魏安帝病倒缠绵病榻的时候,朝中因为要不要对聂家下手吵开了锅。
显然,季家里面不乏聪明人,纷纷对这桩婚事保持了沉默。只有季初的堂伯父和堂伯母驾着马车到季初父母安葬的地方拜祭了一次,告诉他们季初的婚事,也让他们在天之灵保佑自己的女儿。
“准备,一半兵马随着本侯北上,另一半兵马分散南下。”
季初搂着不算轻也不算重的小匣子,眨了眨眼睛,好笑地道,“里面该不会是你幼年的玩具吧?或者是金银珠宝?”
尤其是成婚前一日的时候,丝毫不担心自己安危的沈听松着了粗布麻衣带着季初到了郊外的一处农庄里面。
“侯爷,已经按照您的安排准备好了兵马。”随侍在身旁多年的仲北此时此刻也不敢多言一句,弓着腰低声禀报,呼吸声都屏着。
季初居然真的要嫁给那个野男人,她从头到尾都不再属于自己,那颗心终于找不回来了。
对于自己的婚礼,沈听松显然十分的上心,不仅帮着选了嫁衣,还具有闲情雅致地帮季初挑选了大婚时应该佩戴的首饰。
一身墨色铠甲的男子剑眉入鬓,双眼漆黑如墨,冷漠俊美的一张脸因为那一抹浅淡的笑容让人心中发寒,帐中的人没有一个敢看他,敢对上冷戾的目光。
葛知州年岁大了,如今潞州城的事务有一大半是他做主。感知敏锐的卫长意已经嗅到了风雨欲来的气息,衡之再三要他守好潞州城,那他便不会容许潞州城有任何的差错。
聂衡之举着剑一身煞气地出了营帐,毫无感情的眼神剐在人身上,比真正的利刃还要锋利。
到了府衙,路过已经空荡的别馆,卫长意长长叹了一口气。女子心硬如铁,即便他将衡之昔年所为透露出来,她还是要嫁给旁人。他不敢想象如今的聂衡之会是什么模样。
一句话没有说,他翻身上了战马,列队整齐的黑甲兵跟在其身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扬州城外的营帐……
从前和离的时候仲北见过侯爷的失态,见过他吐血,见过他红着眼睛死死张望。他以为那便是侯爷一生中最可怕的时候了,可见了那毫无生机的眼神,仲北知道这个坎儿永远过不去了。
听他这么一说,季初心里就明白了。八成里面装着的还是金银珠宝,不然也不能什么东西都能换来。
营帐中, 神情冷峻的男子并不像众人想象的那般怒火中烧, 相反地他唇角还噙着一抹淡淡的微笑, 抱着一把剑在细心地擦拭。一遍又一遍, 用墨蓝色的锦帕擦拭冷光乍现的剑刃,清晰地足以照见人影。
“扬州城防备并不森严,侯爷,我等杀进去一日的功夫就得了,哪怕哪怕拼了属下的一条命。”终究是不忍看着主子如此,仲北冒着满头的冷汗讷讷地开口。只要杀了乱臣贼子,夫人就嫁不得人了,何必要这么折磨自己。
嗨呀,差一点,他们的小命就保不住了。季氏再嫁真的极好,极好啊!
时局混乱,沈听松和潞州城的季家属于不同的阵营,这封信另一层的意思也是表明请季家勿要再和她这个出嫁女牵扯,以免惹来祸端。
沈听松要娶了聂衡之的心头爱,啧啧,两人见面那绝对是不死不休,他戴绍可以安心向平京城出手了。等他围攻平京城,聂衡之那些兵马肯定会北上。到时候他与沈听松那些人马再一起向聂衡之出手,南北夹击,不信除不了他。而等除了心腹大患聂衡之后,他完全可以压着北地数十万大军直接架空沈听松,来一个挟天子以令诸侯,岂不快哉?!
“怎么,你以为本侯会搅乱他人的婚礼?你猜错了,他人的婚礼与本侯意思与好的关系都没有,本侯当然是要去做大事!”
***
可惜,往事不可追,悔之晚矣。
季初好奇地跟着他,发现故人是一处没有立碑的小土堆,周围长满了花草树木,一个不知是谁的坟墓?
冷白色的剑刃上突然挂了一串血珠,但很快就滑落在了地上,帐中浮现了淡淡的血腥气。
这下可好了,聂衡之先前的夫人竟然要嫁给那沈姓逆贼。小道消息,聂衡之极为爱重自己的夫人,不纳妾不狎妓,唯一一次有纳妾的苗头惹得夫人和离,追了上百里还急气攻心吐了心头血。这般重的感情,他的心里肯定还记挂着季氏。得了,季氏要嫁给沈姓逆贼,定北侯能去拥护逆贼去?所以,平京城中人人欢呼雀跃,心惊胆战的聂家人也悄咪咪地松了一口气。
可惜,季初有些无奈眼下的乱局,她是不可能做到回去潞州将嫁妆拉回来了。
再说回北地,戴绍得知了这桩婚事,直接仰天大笑不止。他对聂衡之最为忌惮,原本向沈听松那边求合作也是意图一起对付聂衡之。
“你听懂了吗?你们所有人都听见了吗?”
聂衡之笑了笑,殷红的唇勾起,艳丽的一张脸因为笑容愈发显得诡异。起码在亲近之人仲北看来是如此,他不由得想起了战场上击杀戎族的那个侯爷,也是这样地笑着。
] 本是盛夏,硕大的太阳嚣张的挂在头顶足以灼黑人的肌肤, 可愣是每个人都不觉得热, 反而后背生凉。一切都源于一桩意想不到的婚事,源于他们的侯爷是新妇的前任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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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距离平京不过四五百里的距离,行的快些,两三日就能到达!
血脉偾张,兴奋之下,再也顾不上细想,戴绍直接点兵十万南下,直直冲着矗立上百年的都城平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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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的嫁妆也不少的,只是有一大部分都在潞州城。”季初抿抿唇,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男方给了聘礼,下一步当然是女方陪送嫁妆。
“我从前就住在这间房子里面,然后我在这里埋了一件东西,我要将它当做是给你的聘礼。”沈听松松开她的手,在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面挖出了一个小匣子,抖了抖上面的尘土,将小匣子放进季初的怀里。
兴许,当时季尚书牵扯进先太子一事中,他就该私下找那女子将衡之未能出口的话说个明明白白,不然何至于到了今日的局面。
“季姐姐真的要嫁给沈郎君了!啊呀,可惜我不能去江南。”潞州城的通判府中,莫青青捧着已经微微隆起的小肚子,有些哀怨肚子里的孩子来的不是时候,被一旁紧张盯着的卫长意揪了揪后脖颈才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巴。
“是本侯太过愚蠢,该杀的人怎么能留下。”聂衡之望着冷刃上照出的自己一张脸,眉目霎时压得低沉,苦苦压抑的戾气全都在一双眼睛中爆发出来。
五天的时间一眨眼就过了,起码对于季初而言是如此。她的嫁衣来不及现绣,便去到成衣铺买的做好的嫁衣,是沈听松帮她选的。
顶中的营帐是定北侯起居的地方, 此时更是安静的落针可闻,就连服侍的下人们都自觉地离了有百米远,唯恐招惹了侯爷的怒火。
更别提,他心爱的小夫人还有未出世的孩子也在这座城里面。
因为,这桩婚事对他们而言,实在来的美妙。
“去什么扬州,青青,乖孩子,听话,这些时日你不要出门了,夫君要去衙门,你是一家之主,守好家好不好?”卫长意想的更为深远,尤其在得知各地节度使蠢蠢欲动派人去扬州城道贺的时候皱了眉头。他匆匆安抚了怀了身孕的小夫人,吩咐守卫将府邸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起来,才急匆匆地往潞州的府衙赶去。
“阿初,真的谢谢你。”
“日后你就知道了,这东西也算重要,可不要弄丢。”沈听松含笑摸了摸她的头发,走了两步又道,“不过也没那么重要,等遇到了合适的时机,你可以将它送给别人,换些东西回来也不错。”
闻言,沈听松怔然片刻,而后失笑,认真地说道,“有你在,便不需要任何嫁妆。”
季初同沈听松的婚事传到了平京城和北地。出乎意料地,两地的人也因此欢喜起来,没人提起季初是和离之身,也没人敢对这桩婚事说教。
婚事有条不紊地筹备着,季初的信也到了潞州城的季家,她在信中写明了自己是嫁给了往日定好婚约的沈郎君,并直言请堂伯父堂伯母等人不必前来。
夫人真的要嫁人了,嫁人之后她和侯爷之间是再也没有可能了。碎的彻彻底底的铜镜,怎么粘都不可能完整了,因为有一半已经属于旁人,再与定北侯没有任何关系。
直到回去后听到定北侯聂衡之从军营中消失,她脸上的红色才慢慢地褪去。
既然是沈听松认可的长辈,季初恭恭敬敬地跪下,朝着坟墓行了一礼。
心有灵犀,所有人都保持了一种诡异的平静, 只敢用眼神交流。
季初不解其意,沈听松告诉她要来拜祭一位故人,顺便给季初下聘。他们都没有了父母,索性就由他亲手将聘礼交给她了。
他还记得昨日傍晚从扬州城中的探子口中得知,得知季娘子的婚事时,侯爷那瞬间空洞骇人的眼神。
季初满意地点点头,脸颊有些泛红。
饱含着戾气的声音在营帐里面响起,伴随着挥剑噼里啪啦的声音,所有人都瑟瑟发抖地跪在了地上。
“后来我就知道这是一种奢望。不过,好在,我的幼年曾有她陪着,明日也即将有一位妻子。”
起来的时候,沈听松紧紧地抱了季初一下,然后在松开她的时候,牵着她的手去了一间破旧却干净的小屋子。
“他人的婚礼和本侯有什么关系?她要嫁就嫁,他要娶就娶。本侯至于对一个蠢笨的女子念念不忘吗?本侯要的是大业!”
“里面葬着的人是我的乳母,从前我被沈家扔到这一处农庄的时候就是她陪着我。在我的心里,实际上她才是我的父母长辈。我一辈子所求的很简单,和寻常人一般有父母,将来会有一个妻子有自己的孩子,平平淡淡地活着。”
于平京城呢?先前他们还怀疑定北侯聂衡之有拥护先太子遗嗣的心思,日夜难眠忐忑难安。尤其是在魏安帝病倒缠绵病榻的时候,朝中因为要不要对聂家下手吵开了锅。
显然,季家里面不乏聪明人,纷纷对这桩婚事保持了沉默。只有季初的堂伯父和堂伯母驾着马车到季初父母安葬的地方拜祭了一次,告诉他们季初的婚事,也让他们在天之灵保佑自己的女儿。
“准备,一半兵马随着本侯北上,另一半兵马分散南下。”
季初搂着不算轻也不算重的小匣子,眨了眨眼睛,好笑地道,“里面该不会是你幼年的玩具吧?或者是金银珠宝?”
尤其是成婚前一日的时候,丝毫不担心自己安危的沈听松着了粗布麻衣带着季初到了郊外的一处农庄里面。
“侯爷,已经按照您的安排准备好了兵马。”随侍在身旁多年的仲北此时此刻也不敢多言一句,弓着腰低声禀报,呼吸声都屏着。
季初居然真的要嫁给那个野男人,她从头到尾都不再属于自己,那颗心终于找不回来了。
对于自己的婚礼,沈听松显然十分的上心,不仅帮着选了嫁衣,还具有闲情雅致地帮季初挑选了大婚时应该佩戴的首饰。
一身墨色铠甲的男子剑眉入鬓,双眼漆黑如墨,冷漠俊美的一张脸因为那一抹浅淡的笑容让人心中发寒,帐中的人没有一个敢看他,敢对上冷戾的目光。
葛知州年岁大了,如今潞州城的事务有一大半是他做主。感知敏锐的卫长意已经嗅到了风雨欲来的气息,衡之再三要他守好潞州城,那他便不会容许潞州城有任何的差错。
聂衡之举着剑一身煞气地出了营帐,毫无感情的眼神剐在人身上,比真正的利刃还要锋利。
到了府衙,路过已经空荡的别馆,卫长意长长叹了一口气。女子心硬如铁,即便他将衡之昔年所为透露出来,她还是要嫁给旁人。他不敢想象如今的聂衡之会是什么模样。
一句话没有说,他翻身上了战马,列队整齐的黑甲兵跟在其身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扬州城外的营帐……
从前和离的时候仲北见过侯爷的失态,见过他吐血,见过他红着眼睛死死张望。他以为那便是侯爷一生中最可怕的时候了,可见了那毫无生机的眼神,仲北知道这个坎儿永远过不去了。
听他这么一说,季初心里就明白了。八成里面装着的还是金银珠宝,不然也不能什么东西都能换来。
营帐中, 神情冷峻的男子并不像众人想象的那般怒火中烧, 相反地他唇角还噙着一抹淡淡的微笑, 抱着一把剑在细心地擦拭。一遍又一遍, 用墨蓝色的锦帕擦拭冷光乍现的剑刃,清晰地足以照见人影。
“扬州城防备并不森严,侯爷,我等杀进去一日的功夫就得了,哪怕哪怕拼了属下的一条命。”终究是不忍看着主子如此,仲北冒着满头的冷汗讷讷地开口。只要杀了乱臣贼子,夫人就嫁不得人了,何必要这么折磨自己。
嗨呀,差一点,他们的小命就保不住了。季氏再嫁真的极好,极好啊!
时局混乱,沈听松和潞州城的季家属于不同的阵营,这封信另一层的意思也是表明请季家勿要再和她这个出嫁女牵扯,以免惹来祸端。
沈听松要娶了聂衡之的心头爱,啧啧,两人见面那绝对是不死不休,他戴绍可以安心向平京城出手了。等他围攻平京城,聂衡之那些兵马肯定会北上。到时候他与沈听松那些人马再一起向聂衡之出手,南北夹击,不信除不了他。而等除了心腹大患聂衡之后,他完全可以压着北地数十万大军直接架空沈听松,来一个挟天子以令诸侯,岂不快哉?!
“怎么,你以为本侯会搅乱他人的婚礼?你猜错了,他人的婚礼与本侯意思与好的关系都没有,本侯当然是要去做大事!”
***
可惜,往事不可追,悔之晚矣。
季初好奇地跟着他,发现故人是一处没有立碑的小土堆,周围长满了花草树木,一个不知是谁的坟墓?
冷白色的剑刃上突然挂了一串血珠,但很快就滑落在了地上,帐中浮现了淡淡的血腥气。
这下可好了,聂衡之先前的夫人竟然要嫁给那沈姓逆贼。小道消息,聂衡之极为爱重自己的夫人,不纳妾不狎妓,唯一一次有纳妾的苗头惹得夫人和离,追了上百里还急气攻心吐了心头血。这般重的感情,他的心里肯定还记挂着季氏。得了,季氏要嫁给沈姓逆贼,定北侯能去拥护逆贼去?所以,平京城中人人欢呼雀跃,心惊胆战的聂家人也悄咪咪地松了一口气。
可惜,季初有些无奈眼下的乱局,她是不可能做到回去潞州将嫁妆拉回来了。
再说回北地,戴绍得知了这桩婚事,直接仰天大笑不止。他对聂衡之最为忌惮,原本向沈听松那边求合作也是意图一起对付聂衡之。
“你听懂了吗?你们所有人都听见了吗?”
聂衡之笑了笑,殷红的唇勾起,艳丽的一张脸因为笑容愈发显得诡异。起码在亲近之人仲北看来是如此,他不由得想起了战场上击杀戎族的那个侯爷,也是这样地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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