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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尔贝差点没拿鞭子抽他。
他不敢动,生怕一动,她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哥哥,想起哥哥他就恨不得立刻撕碎了小简王鄂扎。
为了这个,他被勒尔贝责骂时,一点都没反抗。
杏臻在那片孤林蹓跶,这片林子极妙,虽是小小一片,可要藏上八九个人,外头也是瞧不出的。
塔拜的马在草原上也算数一数二的快,可那影子三纵两纵间,将他甩在了后头。
远处有人影晃过,纵马的瞬间,他嗅出熟悉的味道。
过了一会儿,塔拜的手轻轻抚上她的脸。
所以,方才自己有些忘形。他望向怡亲王广禄时,将自己的鄙夷和狠毒都暴露了。
上次的事她没忘呢,姑娘就从这儿被劫走,活活吓得她一个晚上没睡觉。
他害死了自己的哥子。如今又害死了她。
他在责备自己。
前面隐隐到了围场,他心底涌起一股得意。这是他的地盘,她躲不掉了。
雪慢慢大了,遥遥的又听见闷闷的嘶吼声。
这是个恶魔。她不知道他会做什么。
广禄道,“这个人古怪,我是不信勒尔贝会说鸡鸣狗盗这样的话。瞧着,勒尔贝很是倚重于他。”
外头有人探头进来,刚掀起帘子,他随手扔出一把刀,那人踉跄后退,再不见动静。
愤怒是一股奇怪的力量,可以让他屈身人下,也可以让他心底聚集起巨大的力量——他要毁了喀尔喀,为自己的哥子陪葬!
他拼死勒马,马前蹄扑天,几乎把他甩了出去。
杏臻极目远眺,这里去围场不远,她的疑窦解不开,想去围场瞧瞧去。
可塔拜已经陷入深深的恐惧中,他没法分出精神去怀疑她。他只觉着他害死了她。
被塔拜抱着,杏臻几乎喘不过气。她醒过来后,脑子里就激烈的转起来。男人的手指粗粝,触及她的时候她没来由的想吐。
但那只手十分缓慢,从她的眼睛,鼻子,缓慢而下,到她的嘴唇停下。
他拿广禄当对手,不是一天两天了。面对广禄,能激起他深彻的欲望。征服这样一个对手,能让他血液里留下巴图鲁的印记。
他知道人这辈子,路不能错。他以前要是能明白这一点,如今不至于在人下苟且偷生。
广禄道,“即这样,这个人可要留意。”
他让人送了热酒,把她半抱在怀里,一口一口给她喂。
广禄问成安,“他身后的汉子极阴险,他是谁?”‘
还活着。
远远的,有马蹄声传来。
他才知道,她于他竟有跟亲哥哥一样的位置。她活着,他可以欺凌她,看她躲无可躲,瞪着一双愤怒的眼睛跟他对抗。可她要是死了,他剩余的心,也就跟着死了。
他心里恨恨的想着那条朝他头顶扫过来的鞭子。要不是旁边人拦,那鞭子便抽到他脸上。冬日的鞭子,不用很使力,只消落在他脸上,定然是一道深深的疤痕。
若是哥哥还活着,他一定要帮哥哥拿下王爷的顶子。勒尔贝,又是什么东西,在他面前至多是一只咬人的狗!
她立即跳上马,打起鞭子拼命奔过去。
想到狗,他热血沸腾,他的围场里,他的那几只饥肠辘辘的大獒,就是他的利器!
杏臻呼吸微弱,他的手指却颤抖不已。
这是自哥哥被砍头后,他再次有了心痛的感觉。他竟然又有了心痛的感觉?
塔拜从行辕回来,被勒尔贝狠狠训斥了一顿。其实他知道,勒尔贝只是因为在广禄那里折了面子,一肚子气无处发泄,才拿他出气。
广禄的能耐,他是听说过的。也在谷口那次刺杀时验证了。
也许就那一眼,广禄就会起了戒心。
就在他准备错身而过时一把抱她过来时,前头狂飚的马突然腾空,马上的女人摔落了下来。
她一动不敢动。
可她自己是进不去的,所以在这里等一场偶遇。
现在她就要死了,是自己害的,自己追的那么猛,她又那么怕自己,才出了意外。
他恶狠狠的在心底诅咒勒尔贝。
其实若不是眼见她那样摔落,塔拜早就会疑心她了。她的呼吸慢慢越来越绵长,越来越安稳起来。
地上的人没了知觉,沉沉的倒在雪窝子里。要不是厚厚的积雪,女人便没了命。
这个女人,本来是他跟广禄间秘密的猎物,本来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他原来计划,让广禄丢脸的物件。
他不停用水去探杏臻的鼻息。又触她的脖颈儿。还是热乎乎的。
杏臻的头剧痛。她虽有备,却还是被摔的快要零碎了。酒的味道里有药味,还有膻味,她想吐,强忍着没动。
婢女陪着她,劝着,“大冷的天儿,姑娘略呆会儿还是早点回去吧。别又在这儿碰见那个野霸王。”
他们走了,七爷恨的冲他们背影狠狠呸了几口,又顺手砸了手里的杯子。
他望着她失去血色的嘴唇,看她一动不动,他的心坠到深渊,冰冷刺痛。
“王爷说的是,奴才打听道,如今贝勒是事事都要听他的主意。如今在贝勒手下,都是他说了算。”
酒水漏的多,他换了勺子,继续喂。
酒水喂了一半,他将她搂在怀里,这女人不会就这样摔死了吧?
外头似乎有沙沙声响,仿佛又下雪了。
塔拜把女人抱回围场,仍旧放在上回的皮垫子上。
如今的自己已经能做到,再等两天,仇怨就会以血腥了结。
他有足够的耐心等来这一天,垂涎着马上到手的猎物,他想着就极兴奋。
他摩挲着她的嘴唇,她十分不自在。这时他“嗷”的一声,似野兽的低吼。
成安道,“便是那日追贼时遇到的瘦脸汉子。奴才后天查过,竟就是前面割了头的阿敏的亲弟弟,名字叫塔拜。如今跟着贝勒,也带兵,说是很得贝勒的青眼。”
他占了广禄的女人,这是他最得意的事。
他该让他的大獒扑向勒尔贝,活生生吞咽了愚蠢至极的他!
所以,他覆上杏臻时,心里有更大的兴奋,惶恐,得意,和成功的惬意。
] 勒尔贝差点没拿鞭子抽他。
他不敢动,生怕一动,她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哥哥,想起哥哥他就恨不得立刻撕碎了小简王鄂扎。
为了这个,他被勒尔贝责骂时,一点都没反抗。
杏臻在那片孤林蹓跶,这片林子极妙,虽是小小一片,可要藏上八九个人,外头也是瞧不出的。
塔拜的马在草原上也算数一数二的快,可那影子三纵两纵间,将他甩在了后头。
远处有人影晃过,纵马的瞬间,他嗅出熟悉的味道。
过了一会儿,塔拜的手轻轻抚上她的脸。
所以,方才自己有些忘形。他望向怡亲王广禄时,将自己的鄙夷和狠毒都暴露了。
上次的事她没忘呢,姑娘就从这儿被劫走,活活吓得她一个晚上没睡觉。
他害死了自己的哥子。如今又害死了她。
他在责备自己。
前面隐隐到了围场,他心底涌起一股得意。这是他的地盘,她躲不掉了。
雪慢慢大了,遥遥的又听见闷闷的嘶吼声。
这是个恶魔。她不知道他会做什么。
广禄道,“这个人古怪,我是不信勒尔贝会说鸡鸣狗盗这样的话。瞧着,勒尔贝很是倚重于他。”
外头有人探头进来,刚掀起帘子,他随手扔出一把刀,那人踉跄后退,再不见动静。
愤怒是一股奇怪的力量,可以让他屈身人下,也可以让他心底聚集起巨大的力量——他要毁了喀尔喀,为自己的哥子陪葬!
他拼死勒马,马前蹄扑天,几乎把他甩了出去。
杏臻极目远眺,这里去围场不远,她的疑窦解不开,想去围场瞧瞧去。
可塔拜已经陷入深深的恐惧中,他没法分出精神去怀疑她。他只觉着他害死了她。
被塔拜抱着,杏臻几乎喘不过气。她醒过来后,脑子里就激烈的转起来。男人的手指粗粝,触及她的时候她没来由的想吐。
但那只手十分缓慢,从她的眼睛,鼻子,缓慢而下,到她的嘴唇停下。
他拿广禄当对手,不是一天两天了。面对广禄,能激起他深彻的欲望。征服这样一个对手,能让他血液里留下巴图鲁的印记。
他知道人这辈子,路不能错。他以前要是能明白这一点,如今不至于在人下苟且偷生。
广禄道,“即这样,这个人可要留意。”
他让人送了热酒,把她半抱在怀里,一口一口给她喂。
广禄问成安,“他身后的汉子极阴险,他是谁?”‘
还活着。
远远的,有马蹄声传来。
他才知道,她于他竟有跟亲哥哥一样的位置。她活着,他可以欺凌她,看她躲无可躲,瞪着一双愤怒的眼睛跟他对抗。可她要是死了,他剩余的心,也就跟着死了。
他心里恨恨的想着那条朝他头顶扫过来的鞭子。要不是旁边人拦,那鞭子便抽到他脸上。冬日的鞭子,不用很使力,只消落在他脸上,定然是一道深深的疤痕。
若是哥哥还活着,他一定要帮哥哥拿下王爷的顶子。勒尔贝,又是什么东西,在他面前至多是一只咬人的狗!
她立即跳上马,打起鞭子拼命奔过去。
想到狗,他热血沸腾,他的围场里,他的那几只饥肠辘辘的大獒,就是他的利器!
杏臻呼吸微弱,他的手指却颤抖不已。
这是自哥哥被砍头后,他再次有了心痛的感觉。他竟然又有了心痛的感觉?
塔拜从行辕回来,被勒尔贝狠狠训斥了一顿。其实他知道,勒尔贝只是因为在广禄那里折了面子,一肚子气无处发泄,才拿他出气。
广禄的能耐,他是听说过的。也在谷口那次刺杀时验证了。
也许就那一眼,广禄就会起了戒心。
就在他准备错身而过时一把抱她过来时,前头狂飚的马突然腾空,马上的女人摔落了下来。
她一动不敢动。
可她自己是进不去的,所以在这里等一场偶遇。
现在她就要死了,是自己害的,自己追的那么猛,她又那么怕自己,才出了意外。
他恶狠狠的在心底诅咒勒尔贝。
其实若不是眼见她那样摔落,塔拜早就会疑心她了。她的呼吸慢慢越来越绵长,越来越安稳起来。
地上的人没了知觉,沉沉的倒在雪窝子里。要不是厚厚的积雪,女人便没了命。
这个女人,本来是他跟广禄间秘密的猎物,本来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他原来计划,让广禄丢脸的物件。
他不停用水去探杏臻的鼻息。又触她的脖颈儿。还是热乎乎的。
杏臻的头剧痛。她虽有备,却还是被摔的快要零碎了。酒的味道里有药味,还有膻味,她想吐,强忍着没动。
婢女陪着她,劝着,“大冷的天儿,姑娘略呆会儿还是早点回去吧。别又在这儿碰见那个野霸王。”
他们走了,七爷恨的冲他们背影狠狠呸了几口,又顺手砸了手里的杯子。
他望着她失去血色的嘴唇,看她一动不动,他的心坠到深渊,冰冷刺痛。
“王爷说的是,奴才打听道,如今贝勒是事事都要听他的主意。如今在贝勒手下,都是他说了算。”
酒水漏的多,他换了勺子,继续喂。
酒水喂了一半,他将她搂在怀里,这女人不会就这样摔死了吧?
外头似乎有沙沙声响,仿佛又下雪了。
塔拜把女人抱回围场,仍旧放在上回的皮垫子上。
如今的自己已经能做到,再等两天,仇怨就会以血腥了结。
他有足够的耐心等来这一天,垂涎着马上到手的猎物,他想着就极兴奋。
他摩挲着她的嘴唇,她十分不自在。这时他“嗷”的一声,似野兽的低吼。
成安道,“便是那日追贼时遇到的瘦脸汉子。奴才后天查过,竟就是前面割了头的阿敏的亲弟弟,名字叫塔拜。如今跟着贝勒,也带兵,说是很得贝勒的青眼。”
他占了广禄的女人,这是他最得意的事。
他该让他的大獒扑向勒尔贝,活生生吞咽了愚蠢至极的他!
所以,他覆上杏臻时,心里有更大的兴奋,惶恐,得意,和成功的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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