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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从这三个人的下马动作来看,司空摘星判断他们三个人至少有二三十年专注炼腿上的功夫。
司空摘星这个时候已经渴极饿极,便不管不顾,直接挑了一家名头还算大的就闯了进去,上来就要了几个菜一壶酒,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所以司空摘星喜欢那种被人追逐的感觉,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会察觉不到自己的寂寞和苦闷。
司空摘星很奇怪。
“十万魔神,十万滴魔血,化成一只血鹦鹉,血鹦鹉每七年来一次人间,而这一年的七月初一,就是它为人实现愿望的日子。”
中原武林的英雄豪杰们练腿功的也不知有多少,能比得上这三个人的却很少。
司空摘星这个人很怪。
倒霉!
司空摘星听到钱一句话还满心欢喜,龙啸云后一句话可就让他还没来得及笑的脸瞬间苦了下来。
能让大名鼎鼎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露出这样的表情,究竟能是什么事情,不禁让龙啸云和杨铮浮想联翩。
“血鹦鹉!”龙啸云吃惊道。
因为这个人脸上满是风霜的痕迹,他的手上都是各种粗重的老茧,这是只有在做重活苦活的穷苦人身上才会有的特征。
司空摘星有雨露均沾的给了龙啸云一个白眼,这才开口:“老子纵横江湖这么多年,也不是什么不讲信义的人,这次老子既然受了你的恩惠,自然也不会当白眼狼,反正我也要找那个坏人算账,如今碰上你们,也算是天意了……”
按理来讲,这个时候就算是拿鞭子抽他们,也无法让他们离开自己的家。
七年前,他们兄弟三个人初入江湖,在经过了大小两百多次浴血苦战,"谭门三霸天"确实已在江湖中稳稳站住了脚,想推倒他们的人,大多数已被他们一脚踢死。
那个男人的眼神就仿佛是一只饿了三天的狼,看到自己面前有一块肉的样子。
为什么这潭门的三兄弟会出现在这里?
是妥妥的被不认识的人连累。
但他又不是那么奇怪。
司空摘星就这样无趣的从中原来到了大漠。
江湖上传闻,他们三个人最近都各自娶了美貌的小妾,而且每个小妾都天资国色,床上功夫也十分了得。
是江湖中长江沿岸。很有威名的“谭门三霸天”。
说也是倒霉。
龙啸云伸手接过这鲜红色的石头,这石头的表面很光滑,手感很细腻,放在手里有一种冰凉的感觉。
司空摘星之前遇到了一点事情,心情很郁闷。
龙啸云这句话实属是先斩后奏,明明司空摘星也没有大言不惭的说要提供线索,龙啸云这话一出,反倒是把司空摘星架在了火上烤。
龙啸云也看着司空摘星,不过眼中没有任何讥笑的意味,只是在鼓励司空摘星可以说出下文。
踢踏踢踏的马蹄声就像是急速敲击的鼓点,让人心乱如麻。
龙啸云听到司空摘星说到这里,心中便有了猜测,司空摘星在中原一定遇到了问题。
“魔血是什么?”龙啸云问道。
更令人奇怪的是这个人的身边有一口棺材。
但他不会去寻常人家偷东西。
“说了这么半天老子口干的要命,现在喉咙跟火烧一样,有没有水,没有就像到这吧。”
小镇不算大也不算小,但好在有很多招揽顾客的酒家。
这个棺材是用金丝楠木做成的。
司空摘星看到龙啸云手中的水囊,一下子眼睛就亮了:“兄弟,还是你够意思!”
龙啸云的态度很好的满足了司空摘星刚刚成为阶下囚那被刺伤的自尊心,于是司空摘星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起来:
眼下他们比起这个令司空摘星有苦难言的事情,更关心的还是龙啸云手中这颗红色的石头——魔血。
仿佛那棺材里面的东西会随时揭开上面的盖子,然后恶狠狠的扑到他的身上,咬上他的脖颈。
为了可以付酒钱司空摘星,没有办法,只好先决定临时找个人重操旧业,先换点银子花花,以解燃眉之急。
这三个人都姓谭。
最穷的做派,最富的打扮,着实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这酒家外却有三人骑马急驰而来。
龙啸云有意不问司空摘星来大漠的原因,专注的让司空摘星讲述遇到魔血的经过。
而这件问题就应该是司空摘星那三减其口的困难。
因为那样很无趣。
就在司空摘星准备“妙手空空”的时候。
但这个人又不像很有钱。
事实果然如同司空摘星猜测的那样。
想从司空摘星的口中套出这个问题的答案的难度,就相当于从司空摘星的口袋里偷东西一样困难。
要按司空摘星的话说,自己受这么多的罪,完全是无妄之灾。
想到这里,司空摘星暗骂自己没出息,一世英名居然败在这几口水上,也骂这个龙啸云不是东西,看着挺老实结果背后的阴招一套一套的,自己这边还没察觉出什么那边就把绳子系紧了。
司空摘星环顾四周,发现在自己的东边,桌子上有一个很神秘的客人。
人在江湖避免不了纷纷扰扰,但却很奇怪,当你进入江湖以后总会觉得很寂寞。哪怕你的身边都是朋友。
司空摘星在大漠里走了一天一夜,已经是筋疲力尽,而在这个时候他发现了一个小镇。
南拳北腿。
司空摘星已经是喝了水了,这下要是不说出一点有用的消息,龙啸云还不拿这件事情掂对他?
但是这两个人都明白。
真是——
司空摘星白了龙啸云一眼,似乎是觉得龙啸云这个问题问的太白痴,但是现在司空摘星已经成了阶下囚,再加上龙啸云刚刚救活他,他也就勉强开口解释一下:
马蹄未停,马上的这三个人已纵身下马,钉于般钉在地上,下盘稳如泰山。
司空摘星这个人也是怪,他虽然偷人东西,但从来都不逃单。
凶狠贪婪又带着一丝警惕。
龙啸云深吸一口气,然后解释道:“抱歉,这一晚上经历的事情太多了,我有点反应过度,抱歉,请继续说。”
杨铮看了司空摘星一样,似乎是觉得他胡说八道。
他们如今在江湖中已经有了赫赫的威名,而且名下都各自有日进斗金的产业,他们已经富甲一方,而且最近还有要金盆洗手的意向。
见到龙啸云和杨铮不再追问自己问题,司空摘星松了一口气,就像是怕两个人反悔似的,司空摘星以超乎龙啸云和杨铮所能想到的配合程度,开始积极的讲述起他这一段关于魔血的奇遇。
等到把水囊里的水喝了大半,司空摘星这才放下水囊,然后恋恋不舍的把水囊还给龙啸云。
司空摘星白了杨铮一眼,然后还了一个舒服但是很不体面的坐姿,大大咧咧的坐在地上。
司空摘星偷东西,有的时候是为了自己高兴,而有的时候是为了赶走寂寞。
酒足饭饱,司空摘星这才发现一个问题,自己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从来就没有带钱的习惯。
看到司空摘星和杨铮都用吃惊的眼神看着自己,龙啸云这才发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度。
金丝楠木是一种极其珍贵的木材,基本上可以与黄金对等,能用上这种木材作为棺椁收敛尸身的人不但非富即贵,而且有权有势,普通人家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是司空摘星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因为他身上穿的锦缎,脚上穿的靴子,还有腰间挂的玉佩,每一样都价值千金。
究竟为了什么才能让这三个富甲一方的男人离开自己的温柔乡呢?
龙啸云看着眼前明显在耍无赖的司空摘星,无奈的笑笑,然后把自己随身带着的水囊给了司空摘星。
龙啸云看司空摘星这个样子,叹了一口气:“这个就给你了,就当你把血鹦鹉线索的谢礼了。”
即使是一个孩子,都可以看出司空摘星脸上的言不由衷。
尤其是这个人吃饭的样子,他的面前虽然是一桌美味佳肴,鸡鸭鱼肉,燕翅海参,数量多的仿佛十个人在也吃不完。但是他驼着背,双手紧紧的捂着碗,即使是夹菜的时候,也牢牢的攥着筷子,显得十分的小心翼翼,最令人奇怪的是他只吃自己面前的这一盘菜,仿佛他的眼中只能看到这一盘菜一样。
因为他偷东西从来都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让自己高兴。
不单单是因为这个人怪异的行为,更是因为他怀中那厚度非凡的钱袋。
马快,人的动作更快。
这个客人很有钱。
这个打扮贵气的人牢牢的抓着饭碗,手中的筷子机械的往嘴里面送米饭,一碗米饭被他吃得满嘴满脸都是,因为他的眼睛根本没有看向筷子,也没有看向饭碗,更没有看向自己前面这满满一桌子的丰富菜肴,而是紧盯着棺材。
至于是什么事情,司空摘星没说,杨铮问了几句,司空摘星都用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敷衍回答。
“你可听说过血鹦鹉?”
如今现在这个情况,钱袋内空空如也,可以说是口袋比脸还干净,这种情况下自然不免付不上酒钱。
司空摘星当即就对这个人有了兴趣。
至少以一个盗贼的角度来讲很奇怪。
司空摘星一边说,一边毫不客气的从龙啸云的手中一下子把水囊夺了过来,然后快速“啪”的一下拔开水囊上面的木头塞子,开始咕咚咕咚的灌起水来。
毕竟江湖中赫赫有名的盗帅楚留香和前一段归隐的盗圣白展堂,他们两个偷东西似乎也不是为了钱。
] 就从这三个人的下马动作来看,司空摘星判断他们三个人至少有二三十年专注炼腿上的功夫。
司空摘星这个时候已经渴极饿极,便不管不顾,直接挑了一家名头还算大的就闯了进去,上来就要了几个菜一壶酒,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所以司空摘星喜欢那种被人追逐的感觉,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会察觉不到自己的寂寞和苦闷。
司空摘星很奇怪。
“十万魔神,十万滴魔血,化成一只血鹦鹉,血鹦鹉每七年来一次人间,而这一年的七月初一,就是它为人实现愿望的日子。”
中原武林的英雄豪杰们练腿功的也不知有多少,能比得上这三个人的却很少。
司空摘星这个人很怪。
倒霉!
司空摘星听到钱一句话还满心欢喜,龙啸云后一句话可就让他还没来得及笑的脸瞬间苦了下来。
能让大名鼎鼎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露出这样的表情,究竟能是什么事情,不禁让龙啸云和杨铮浮想联翩。
“血鹦鹉!”龙啸云吃惊道。
因为这个人脸上满是风霜的痕迹,他的手上都是各种粗重的老茧,这是只有在做重活苦活的穷苦人身上才会有的特征。
司空摘星有雨露均沾的给了龙啸云一个白眼,这才开口:“老子纵横江湖这么多年,也不是什么不讲信义的人,这次老子既然受了你的恩惠,自然也不会当白眼狼,反正我也要找那个坏人算账,如今碰上你们,也算是天意了……”
按理来讲,这个时候就算是拿鞭子抽他们,也无法让他们离开自己的家。
七年前,他们兄弟三个人初入江湖,在经过了大小两百多次浴血苦战,"谭门三霸天"确实已在江湖中稳稳站住了脚,想推倒他们的人,大多数已被他们一脚踢死。
那个男人的眼神就仿佛是一只饿了三天的狼,看到自己面前有一块肉的样子。
为什么这潭门的三兄弟会出现在这里?
是妥妥的被不认识的人连累。
但他又不是那么奇怪。
司空摘星就这样无趣的从中原来到了大漠。
江湖上传闻,他们三个人最近都各自娶了美貌的小妾,而且每个小妾都天资国色,床上功夫也十分了得。
是江湖中长江沿岸。很有威名的“谭门三霸天”。
说也是倒霉。
龙啸云伸手接过这鲜红色的石头,这石头的表面很光滑,手感很细腻,放在手里有一种冰凉的感觉。
司空摘星之前遇到了一点事情,心情很郁闷。
龙啸云这句话实属是先斩后奏,明明司空摘星也没有大言不惭的说要提供线索,龙啸云这话一出,反倒是把司空摘星架在了火上烤。
龙啸云也看着司空摘星,不过眼中没有任何讥笑的意味,只是在鼓励司空摘星可以说出下文。
踢踏踢踏的马蹄声就像是急速敲击的鼓点,让人心乱如麻。
龙啸云听到司空摘星说到这里,心中便有了猜测,司空摘星在中原一定遇到了问题。
“魔血是什么?”龙啸云问道。
更令人奇怪的是这个人的身边有一口棺材。
但他不会去寻常人家偷东西。
“说了这么半天老子口干的要命,现在喉咙跟火烧一样,有没有水,没有就像到这吧。”
小镇不算大也不算小,但好在有很多招揽顾客的酒家。
这个棺材是用金丝楠木做成的。
司空摘星看到龙啸云手中的水囊,一下子眼睛就亮了:“兄弟,还是你够意思!”
龙啸云的态度很好的满足了司空摘星刚刚成为阶下囚那被刺伤的自尊心,于是司空摘星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起来:
眼下他们比起这个令司空摘星有苦难言的事情,更关心的还是龙啸云手中这颗红色的石头——魔血。
仿佛那棺材里面的东西会随时揭开上面的盖子,然后恶狠狠的扑到他的身上,咬上他的脖颈。
为了可以付酒钱司空摘星,没有办法,只好先决定临时找个人重操旧业,先换点银子花花,以解燃眉之急。
这三个人都姓谭。
最穷的做派,最富的打扮,着实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这酒家外却有三人骑马急驰而来。
龙啸云有意不问司空摘星来大漠的原因,专注的让司空摘星讲述遇到魔血的经过。
而这件问题就应该是司空摘星那三减其口的困难。
因为那样很无趣。
就在司空摘星准备“妙手空空”的时候。
但这个人又不像很有钱。
事实果然如同司空摘星猜测的那样。
想从司空摘星的口中套出这个问题的答案的难度,就相当于从司空摘星的口袋里偷东西一样困难。
要按司空摘星的话说,自己受这么多的罪,完全是无妄之灾。
想到这里,司空摘星暗骂自己没出息,一世英名居然败在这几口水上,也骂这个龙啸云不是东西,看着挺老实结果背后的阴招一套一套的,自己这边还没察觉出什么那边就把绳子系紧了。
司空摘星环顾四周,发现在自己的东边,桌子上有一个很神秘的客人。
人在江湖避免不了纷纷扰扰,但却很奇怪,当你进入江湖以后总会觉得很寂寞。哪怕你的身边都是朋友。
司空摘星在大漠里走了一天一夜,已经是筋疲力尽,而在这个时候他发现了一个小镇。
南拳北腿。
司空摘星已经是喝了水了,这下要是不说出一点有用的消息,龙啸云还不拿这件事情掂对他?
但是这两个人都明白。
真是——
司空摘星白了龙啸云一眼,似乎是觉得龙啸云这个问题问的太白痴,但是现在司空摘星已经成了阶下囚,再加上龙啸云刚刚救活他,他也就勉强开口解释一下:
马蹄未停,马上的这三个人已纵身下马,钉于般钉在地上,下盘稳如泰山。
司空摘星这个人也是怪,他虽然偷人东西,但从来都不逃单。
凶狠贪婪又带着一丝警惕。
龙啸云深吸一口气,然后解释道:“抱歉,这一晚上经历的事情太多了,我有点反应过度,抱歉,请继续说。”
杨铮看了司空摘星一样,似乎是觉得他胡说八道。
他们如今在江湖中已经有了赫赫的威名,而且名下都各自有日进斗金的产业,他们已经富甲一方,而且最近还有要金盆洗手的意向。
见到龙啸云和杨铮不再追问自己问题,司空摘星松了一口气,就像是怕两个人反悔似的,司空摘星以超乎龙啸云和杨铮所能想到的配合程度,开始积极的讲述起他这一段关于魔血的奇遇。
等到把水囊里的水喝了大半,司空摘星这才放下水囊,然后恋恋不舍的把水囊还给龙啸云。
司空摘星白了杨铮一眼,然后还了一个舒服但是很不体面的坐姿,大大咧咧的坐在地上。
司空摘星偷东西,有的时候是为了自己高兴,而有的时候是为了赶走寂寞。
酒足饭饱,司空摘星这才发现一个问题,自己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从来就没有带钱的习惯。
看到司空摘星和杨铮都用吃惊的眼神看着自己,龙啸云这才发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度。
金丝楠木是一种极其珍贵的木材,基本上可以与黄金对等,能用上这种木材作为棺椁收敛尸身的人不但非富即贵,而且有权有势,普通人家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是司空摘星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因为他身上穿的锦缎,脚上穿的靴子,还有腰间挂的玉佩,每一样都价值千金。
究竟为了什么才能让这三个富甲一方的男人离开自己的温柔乡呢?
龙啸云看着眼前明显在耍无赖的司空摘星,无奈的笑笑,然后把自己随身带着的水囊给了司空摘星。
龙啸云看司空摘星这个样子,叹了一口气:“这个就给你了,就当你把血鹦鹉线索的谢礼了。”
即使是一个孩子,都可以看出司空摘星脸上的言不由衷。
尤其是这个人吃饭的样子,他的面前虽然是一桌美味佳肴,鸡鸭鱼肉,燕翅海参,数量多的仿佛十个人在也吃不完。但是他驼着背,双手紧紧的捂着碗,即使是夹菜的时候,也牢牢的攥着筷子,显得十分的小心翼翼,最令人奇怪的是他只吃自己面前的这一盘菜,仿佛他的眼中只能看到这一盘菜一样。
因为他偷东西从来都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让自己高兴。
不单单是因为这个人怪异的行为,更是因为他怀中那厚度非凡的钱袋。
马快,人的动作更快。
这个客人很有钱。
这个打扮贵气的人牢牢的抓着饭碗,手中的筷子机械的往嘴里面送米饭,一碗米饭被他吃得满嘴满脸都是,因为他的眼睛根本没有看向筷子,也没有看向饭碗,更没有看向自己前面这满满一桌子的丰富菜肴,而是紧盯着棺材。
至于是什么事情,司空摘星没说,杨铮问了几句,司空摘星都用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敷衍回答。
“你可听说过血鹦鹉?”
如今现在这个情况,钱袋内空空如也,可以说是口袋比脸还干净,这种情况下自然不免付不上酒钱。
司空摘星当即就对这个人有了兴趣。
至少以一个盗贼的角度来讲很奇怪。
司空摘星一边说,一边毫不客气的从龙啸云的手中一下子把水囊夺了过来,然后快速“啪”的一下拔开水囊上面的木头塞子,开始咕咚咕咚的灌起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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