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言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余言树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吃剩下的半个奶油蛋糕还放在茶几上,甜滋滋的香气挑拨着二人的味蕾。
程彻一身黑T恤,黑裤子,戴了个黑色的鸭舌帽,乌漆嘛黑地站在灯下,这身行头,看着根本不像刚从那种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地方出来的。
程彻原本以为亲一下就结束,结果完全是高估他们两个的自制力了,一个一触即离的吻,也在几秒之内迅速变得缱绻。
她好像特别放心程彻。
七月初,林时初微博粉丝正式突破二百万。
冯斯文看她表情不太好,“怎么了,怎么刚打过去,就挂了。”
冯斯文谈恋爱特别没有安全感,之前在大学里谈恋爱的时候,她和男朋友不在一个学院,课表也不一样,冯斯文每天都要追着问一百遍在哪儿在干嘛,去哪儿了回来还爱我吗诸如此类的问题。
程彻就程彻,还去掉了姓,叫彻,两个人明显不是普通朋友的关系。
“那个叫你彻的是谁啊,真肉麻。”林时初借着灯光,才看见他下巴上有小片灰青色的胡茬,“胡子也不刮,最近忙什么呢。”
“占有欲呗。”冯斯文见怪不怪,因为她自己就算是占有欲特别强的。
可是程同学是一个人,他不是娃娃,也不是玩具,他始终自由。
距离约等于无。
林时初总是想一出是一出,算算还有两个小时他就下班了,【今天下班有空吗。】
Morven:【买完又不是不回来了,我们公司很人性化,没那么PUA员工。】
占有欲是天生的,针对于,喜欢的任何东西。
林时初穿着睡衣,粉红色,领口和裤子上都是卡通草莓,她只换了双鞋就出来了,问得也很单刀直入,“你晚上,去看辣妹跳舞了?”
她闲下来,就会给程彻发微信。
当然那时候她也想不到,她和程彻,还会有新的续篇。
缠绵归缠绵,林时初刚刚也发现了,他忍得难受。
程彻放下水杯,往前迈了两步,他伸手轻轻托住她的脸,偏头吻了下来。
她默了默,说,“我帮你。”
说不清是谁先搂住了谁的腰,两个人愣是从电视柜前,吻去了沙发上。
人小时候喜欢一个娃娃,喜欢一个玩具,都想拿在手里牢牢霸占,撒泼打滚儿哭天喊地得让爸妈给买,别说是长大了喜欢一个人。
林时初不喜欢凑热闹,说算了。
林时初听完眉毛都拧起来了。
林时初没谈过恋爱,除了程彻也没和别人接过吻。
林时初有点儿热,也有点儿害羞,她闷声伏在他肩上,没再说话。
“不是说味道辣吗。”
给他扎针的护士那天也心不在焉,手背上扎了五针才扎进去。
《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这天晚上礼物,蛋糕,都有了,但她总觉得还是缺了点什么。
没意外的,他还是很快就接了。
“感觉他又忙,又不忙。”林时初也觉得有点怪,说他忙吧,回消息回得特别快,说他不忙吧,连着有一个多礼拜都没见过面,晚上偶尔打个电话,还发现他最近睡得特别晚。
“热一热就不辣了。”
林时初是信他的,她对于程彻,不至于连这点儿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林时初这碗米线是刚出锅端上来的,还有点烫,她拿出手机,给程彻拨了个微信视频。
“六一那天,我跟我妈吵架了。”林时初气息平稳了,才开口说,“她知道我在尧山跟你住了半个月,她觉得女孩儿不自爱,不会被珍惜,说了几句难听的话,我心情不好,才把所有的坏脾气,都赖在你身上了。”
他知道自己这情况,很难被别人认可,就是没想到说,林时初会因为这个跟她家里人吵架。
林时初看了眼时间,【距离下班时间还早,你这算翘班吗。】
屏幕里闪着灯红酒绿的光,她第一眼看见的甚至不是程彻,而是背景里跳舞的辣妹。
此时,林时初胳膊牢牢环住他的腰,“不会了,不分开。”
他说完就觉得这话有点不对劲,他去看男人跳舞,听上去更不对劲。
他们两个住的小区,明明走路也只用几分钟。
林时初若有似无叹了口气,低头吃着米线。
其实它本身,就算不上辣。
“不用。”程彻没让,“你那叫帮忙吗,你那是火上浇油。”
林时初平日里赚钱不拼命,特别会犒劳自己,一周接两个约拍,得过且过,日子也挺滋润的。
程彻在边上倒了杯水,刚喝一口,唇边若有似无沾着一点水渍,林时初不自觉盯着他嘴唇,忽然歪了下脑袋,“亲一下再走。”
“那姑娘发脾气,说要跟我到此为止。”他盯着地板,感觉身子很沉,每一个微小的动作都很费力气,“她不要我了。”
不知道程彻是不是总在上班时间摸鱼,回消息很快。
程彻清了清嗓子,有点儿尴尬,“刘箫声找的地儿,去之前不知道。”
晚上九点多,林时初该回去了。
蛋糕口感很绵,感觉进嘴里就化了。
林时初还没开口,就听见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屏幕外喊他,“彻,谁啊。”
就是这般青涩的吻,她也偶尔大胆,敢含一下他的唇。
林时初想了下,毫无头绪,“不知道。”
冯斯文:“你就没问他最近在干什么?”
程彻没空,她便叫了冯斯文。
不然,这真的很难解释。
“……”
她本来是想吃小区门口那条巷子里的一家鸡汤米线,挺朴实的配方,但是几天不吃,她就惦记。
晚上十点,林时初在楼下见到了他。
程彻背靠着灯柱子,懒懒散散地笑了下,甚至有点儿丧心病狂地觉得,林时初吃醋的样子吗,还挺可爱的,“刚和刘爽去国外的时候认识的,北京人,我那时候哑巴英语,跟人交流费劲,认识这么一个中国人,偶尔说句话,她叫谁都叫一个字儿,真跟人私会我能
“你妈对我,意见还是那么深啊。”他语气有点儿沉。
最不巧的是,那男人花心,每次被她一问一个准儿,最后都是因为各种莺莺燕燕,吵得天崩地裂,然后分手告终。
但她渐渐发现,好像跟他接吻会上瘾,程彻这个人也真的很会接吻,接吻老司机般的熟练程度,让林时初无数次怀疑他是不是真的交过十个八个女朋友。
他也二十好几了,早就不是什么小屁孩儿了,对自己喜欢的姑娘有生理反应,好像,不是什么稀罕事。
他呼吸声都是乱的。
“要不下回,换我去见吧,对我有什么不满意,我尽量去做。”程彻说着,轻微颔首,墨色的眼睛看了过来,“暂且没身份就没身份,你想随心所欲就随心所欲,这些我都认了,但要跟我彻底断了的话,你再敢提,饶不了你。我顶着高烧回来跟你约个会,结果见面几句话就把我打发了,说要跟我断了,谁听了都觉得冤枉。”
然后结束了这通没事给自己添堵 的视频电话。
看吧,他真的很会。
如果放在五年前,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靠摄影为生,她想过自己会是个写字楼里端着咖啡的白领,处理着大大小小的琐事。
Morven:【待会儿去买。】
“有时候,是吧。”
林时初对于接吻的回应总是生涩的,一看就是恋爱经验为零的菜鸟。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他私底下玩儿这么开的吗。
十五块一碗的鸡汤米线,冯斯文下班后,和她面对面坐在店门口小摊儿上吃。
六月的北京没飘雪,只能说明老天也在夏打盹儿,眼睛一闭,看不见他的冤情。
深灰色的沙发如同被水冲淡的墨,完完全全构成一副自在山水。
-
冯斯文捧着碗,吃了一筷子米线,感觉他们好多天没见面了,“程彻最近忙什么呢。”
“……”
但蛋糕这东西,解馋,填不了肚子。
程彻知道她想问这个,因为电话刚接了不到十秒钟,她就挂了,“另一边是男人跳。”
“我刚刚忽然想,如果在我之前,他交过别的女朋友,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林时初筷子放在碗里,夹着两根豆芽拨来拨去,“毕竟好几年了,他谈个恋爱也正常,但我为什么,还有点儿不高兴。”
这一整天就没一件顺心事儿。
“之前每次接吻,你都这么难受吗。”
但当脑子里不适时宜地想起他那浑然天成的吻技,林时初忽然也有些说不准了,没等他开口,她就说,“晚上,来见我。”
相比之下,林时初算是心特别大的了。
小狗永远奔向你:【买了杯青提绿茶,很好喝,你们公司楼下就有这家奶茶店,下回你记得点,要半糖。】
等这个吻结束,林时初还趴在他肩上,微喘着气。
屋里空调坏了没来得及修,坐在外面有风吹着还能凉快些。
“程彻,等会儿把这两份意面放微波炉热一下吧。”
程彻回广州在医院挂退烧针的那天晚上,刘爽也在跟前,“约个会,怎么约成这样了。”
屋里空调开得很足,他们就这么靠着沙发,相互倚着,等时间自然平复。
程彻像是为此斟酌了几秒,才发来一句,【和刘箫声他们,有约,你要来吗。】
永远不想分开。
] 吃剩下的半个奶油蛋糕还放在茶几上,甜滋滋的香气挑拨着二人的味蕾。
程彻一身黑T恤,黑裤子,戴了个黑色的鸭舌帽,乌漆嘛黑地站在灯下,这身行头,看着根本不像刚从那种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地方出来的。
程彻原本以为亲一下就结束,结果完全是高估他们两个的自制力了,一个一触即离的吻,也在几秒之内迅速变得缱绻。
她好像特别放心程彻。
七月初,林时初微博粉丝正式突破二百万。
冯斯文看她表情不太好,“怎么了,怎么刚打过去,就挂了。”
冯斯文谈恋爱特别没有安全感,之前在大学里谈恋爱的时候,她和男朋友不在一个学院,课表也不一样,冯斯文每天都要追着问一百遍在哪儿在干嘛,去哪儿了回来还爱我吗诸如此类的问题。
程彻就程彻,还去掉了姓,叫彻,两个人明显不是普通朋友的关系。
“那个叫你彻的是谁啊,真肉麻。”林时初借着灯光,才看见他下巴上有小片灰青色的胡茬,“胡子也不刮,最近忙什么呢。”
“占有欲呗。”冯斯文见怪不怪,因为她自己就算是占有欲特别强的。
可是程同学是一个人,他不是娃娃,也不是玩具,他始终自由。
距离约等于无。
林时初总是想一出是一出,算算还有两个小时他就下班了,【今天下班有空吗。】
Morven:【买完又不是不回来了,我们公司很人性化,没那么PUA员工。】
占有欲是天生的,针对于,喜欢的任何东西。
林时初穿着睡衣,粉红色,领口和裤子上都是卡通草莓,她只换了双鞋就出来了,问得也很单刀直入,“你晚上,去看辣妹跳舞了?”
她闲下来,就会给程彻发微信。
当然那时候她也想不到,她和程彻,还会有新的续篇。
缠绵归缠绵,林时初刚刚也发现了,他忍得难受。
程彻放下水杯,往前迈了两步,他伸手轻轻托住她的脸,偏头吻了下来。
她默了默,说,“我帮你。”
说不清是谁先搂住了谁的腰,两个人愣是从电视柜前,吻去了沙发上。
人小时候喜欢一个娃娃,喜欢一个玩具,都想拿在手里牢牢霸占,撒泼打滚儿哭天喊地得让爸妈给买,别说是长大了喜欢一个人。
林时初不喜欢凑热闹,说算了。
林时初听完眉毛都拧起来了。
林时初没谈过恋爱,除了程彻也没和别人接过吻。
林时初有点儿热,也有点儿害羞,她闷声伏在他肩上,没再说话。
“不是说味道辣吗。”
给他扎针的护士那天也心不在焉,手背上扎了五针才扎进去。
《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这天晚上礼物,蛋糕,都有了,但她总觉得还是缺了点什么。
没意外的,他还是很快就接了。
“感觉他又忙,又不忙。”林时初也觉得有点怪,说他忙吧,回消息回得特别快,说他不忙吧,连着有一个多礼拜都没见过面,晚上偶尔打个电话,还发现他最近睡得特别晚。
“热一热就不辣了。”
林时初是信他的,她对于程彻,不至于连这点儿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林时初这碗米线是刚出锅端上来的,还有点烫,她拿出手机,给程彻拨了个微信视频。
“六一那天,我跟我妈吵架了。”林时初气息平稳了,才开口说,“她知道我在尧山跟你住了半个月,她觉得女孩儿不自爱,不会被珍惜,说了几句难听的话,我心情不好,才把所有的坏脾气,都赖在你身上了。”
他知道自己这情况,很难被别人认可,就是没想到说,林时初会因为这个跟她家里人吵架。
林时初看了眼时间,【距离下班时间还早,你这算翘班吗。】
屏幕里闪着灯红酒绿的光,她第一眼看见的甚至不是程彻,而是背景里跳舞的辣妹。
此时,林时初胳膊牢牢环住他的腰,“不会了,不分开。”
他说完就觉得这话有点不对劲,他去看男人跳舞,听上去更不对劲。
他们两个住的小区,明明走路也只用几分钟。
林时初若有似无叹了口气,低头吃着米线。
其实它本身,就算不上辣。
“不用。”程彻没让,“你那叫帮忙吗,你那是火上浇油。”
林时初平日里赚钱不拼命,特别会犒劳自己,一周接两个约拍,得过且过,日子也挺滋润的。
程彻在边上倒了杯水,刚喝一口,唇边若有似无沾着一点水渍,林时初不自觉盯着他嘴唇,忽然歪了下脑袋,“亲一下再走。”
“那姑娘发脾气,说要跟我到此为止。”他盯着地板,感觉身子很沉,每一个微小的动作都很费力气,“她不要我了。”
不知道程彻是不是总在上班时间摸鱼,回消息很快。
程彻清了清嗓子,有点儿尴尬,“刘箫声找的地儿,去之前不知道。”
晚上九点多,林时初该回去了。
蛋糕口感很绵,感觉进嘴里就化了。
林时初还没开口,就听见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屏幕外喊他,“彻,谁啊。”
就是这般青涩的吻,她也偶尔大胆,敢含一下他的唇。
林时初想了下,毫无头绪,“不知道。”
冯斯文:“你就没问他最近在干什么?”
程彻没空,她便叫了冯斯文。
不然,这真的很难解释。
“……”
她本来是想吃小区门口那条巷子里的一家鸡汤米线,挺朴实的配方,但是几天不吃,她就惦记。
晚上十点,林时初在楼下见到了他。
程彻背靠着灯柱子,懒懒散散地笑了下,甚至有点儿丧心病狂地觉得,林时初吃醋的样子吗,还挺可爱的,“刚和刘爽去国外的时候认识的,北京人,我那时候哑巴英语,跟人交流费劲,认识这么一个中国人,偶尔说句话,她叫谁都叫一个字儿,真跟人私会我能
“你妈对我,意见还是那么深啊。”他语气有点儿沉。
最不巧的是,那男人花心,每次被她一问一个准儿,最后都是因为各种莺莺燕燕,吵得天崩地裂,然后分手告终。
但她渐渐发现,好像跟他接吻会上瘾,程彻这个人也真的很会接吻,接吻老司机般的熟练程度,让林时初无数次怀疑他是不是真的交过十个八个女朋友。
他也二十好几了,早就不是什么小屁孩儿了,对自己喜欢的姑娘有生理反应,好像,不是什么稀罕事。
他呼吸声都是乱的。
“要不下回,换我去见吧,对我有什么不满意,我尽量去做。”程彻说着,轻微颔首,墨色的眼睛看了过来,“暂且没身份就没身份,你想随心所欲就随心所欲,这些我都认了,但要跟我彻底断了的话,你再敢提,饶不了你。我顶着高烧回来跟你约个会,结果见面几句话就把我打发了,说要跟我断了,谁听了都觉得冤枉。”
然后结束了这通没事给自己添堵 的视频电话。
看吧,他真的很会。
如果放在五年前,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靠摄影为生,她想过自己会是个写字楼里端着咖啡的白领,处理着大大小小的琐事。
Morven:【待会儿去买。】
“有时候,是吧。”
林时初对于接吻的回应总是生涩的,一看就是恋爱经验为零的菜鸟。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他私底下玩儿这么开的吗。
十五块一碗的鸡汤米线,冯斯文下班后,和她面对面坐在店门口小摊儿上吃。
六月的北京没飘雪,只能说明老天也在夏打盹儿,眼睛一闭,看不见他的冤情。
深灰色的沙发如同被水冲淡的墨,完完全全构成一副自在山水。
-
冯斯文捧着碗,吃了一筷子米线,感觉他们好多天没见面了,“程彻最近忙什么呢。”
“……”
但蛋糕这东西,解馋,填不了肚子。
程彻知道她想问这个,因为电话刚接了不到十秒钟,她就挂了,“另一边是男人跳。”
“我刚刚忽然想,如果在我之前,他交过别的女朋友,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林时初筷子放在碗里,夹着两根豆芽拨来拨去,“毕竟好几年了,他谈个恋爱也正常,但我为什么,还有点儿不高兴。”
这一整天就没一件顺心事儿。
“之前每次接吻,你都这么难受吗。”
但当脑子里不适时宜地想起他那浑然天成的吻技,林时初忽然也有些说不准了,没等他开口,她就说,“晚上,来见我。”
相比之下,林时初算是心特别大的了。
小狗永远奔向你:【买了杯青提绿茶,很好喝,你们公司楼下就有这家奶茶店,下回你记得点,要半糖。】
等这个吻结束,林时初还趴在他肩上,微喘着气。
屋里空调坏了没来得及修,坐在外面有风吹着还能凉快些。
“程彻,等会儿把这两份意面放微波炉热一下吧。”
程彻回广州在医院挂退烧针的那天晚上,刘爽也在跟前,“约个会,怎么约成这样了。”
屋里空调开得很足,他们就这么靠着沙发,相互倚着,等时间自然平复。
程彻像是为此斟酌了几秒,才发来一句,【和刘箫声他们,有约,你要来吗。】
永远不想分开。
其他小说相关阅读More+
借一支春花予少年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只为原作者余言树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毅并收藏借一支春花予少年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