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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方达也不知道原因,但他却有一种感觉,这些黑衣背后的主人一定是极其富有的,并且一定见不得人——若能找到这厮狠狠敲一顿,必能财宝无数!
在地上翻滚哀嚎,闹腾得不得了。
可他们来客渠县做什么?
眼前刚跑掉的这个,还有昨晚见到的那个,都非普通人。
“老大,招是招了,可他们说的话都跟放屁似的,一句有用的都没。”手下也是气愤,握拳道,“全都问了一遍,都是如此——可白瞎了我那十斤的醉骨堇了!”
方达烦躁地挠着头皮,手下只看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随后狠狠踢在那黑衣身上,怒喝道:“再不画,便喂你吃更多的醉骨堇!”
醉骨堇的厉害之处便是能将人折腾得欲死不能,所以中了醉骨堇的人是没有心力去编织谎话的。
若这黑衣说的是实情,那额头有疤之人并非他们的老大,那会是谁?
方达再次进了客渠县。
经过深思熟虑,方达还是不肯放过这条线索,他让手下再去准备白纸,让每一个黑衣都去作画——谁能清清楚楚地画出来,便可得生。
皇上失踪的这场风波,终是平平静静地压了下来。
之前他在小山下见到的那个身法诡异的人,便是额头有疤的。
可他知道方达正在生气,不敢触霉头,只能拿来纸笔递给黑衣,要他画出黑衣老大的模样。
手下皱着眉头仔细想了想,说道:“好像他们的老大是知道些内情的,可咱们抓的这些人中,并没有他们的老大。”
“再等等。”
那人眼睛轻转,随后便趁方达不注意,以一种极其诡异的身法逃离了刀下,自由之后,那人并不恋战,得空便逃了。
许久之后,方达望着那一团黑漆漆的纸张,不发一语。
他的心底颇为慌乱,生怕计划有变,传信之后便让人继续盯着县衙,他则去了那座小山找人。
方达挨个看过后,已然确定那个额头有疤的绝不是黑衣老大。最终,他的目光落在画得最好的那一张。
方达自然不会放过他,只是问道:“黑皮子,我问你,你们的老大,长什么样子?他的额头上,是不是有道疤?”
这,便是阿织传出的信。
方达不解:“什么?”
黑衣痛苦地呜咽,死活也不接那笔。
更何况,早在先前,他口中藏的毒便被人扯了出去,如今实是求死不得。
他有些好奇,都说皇家的人生得好看,不知道这女帝会不会比他昨晚见到的那个高个子姑娘好看呢?
信件写罢,太妃唤来飞鸽,亲手装至信筒中,这才放它飞去。
自然,信中对于皇上,除了报了平安之外,便再无提及。
莫非,有一路,是与皇帝作对的?
这醉骨堇……令他全身骨痛发痒。他本该一死了之的,可惜如今连话都说不清楚,更别提服毒自尽了。
方达突然伸手阻止了他。
边踹边骂:“黑崽子,你又浪费了老子一两银子的白纸!”
她知道,这只鸽子是离不开客渠县的。
看过内容后,那人皱起了眉。
很久之后,手下终于捧来了几张画得尚可的人像。
实在是因为这孩子伤了太妃的心。
可黑衣人与那摸上山救人的,显然是两路人。
果然,就在鸽子飞出县衙,没多久便被一只箭羽射下,人群之中并没有谁注意到,只有一脚步轻盈之人捡了鸽子离开。
黑衣人此时已经褪去面罩,整张脸白里透红,浑身蜷缩、手脚僵硬,神情难捱,一瞧便在承受巨大的苦楚。
一早便匆匆忙忙地赶到小山底,为的又是什么?
手下又是狠狠踹了黑衣一通。
方达望着那人的身影,眉头皱得厉害。
手下伸手算了算,一页白纸要一两银子,那么五十多个黑衣就是五十多两银子!
纯白的纸上落下笔墨,抖抖颤颤,忽轻忽重,方达见状起了丝兴趣,走了过去看他画的如何。
手下一顿,看了眼地上蜷缩痛苦的黑衣,实在觉得有些为难。
宫女阿织瞧着鸽子飞远了,轻轻眯起了漂亮的眼睛。
方达一个头两个大,毫无头绪,心中烦闷极了,遂对手下道:“让他画出他们老大的模样。”
手下拍了拍腰间精致的小匕首,问道,“宰了吧?”
方达:“一句有用的也没有?”
皇上竟被安然无恙地救走了?
他可太知道暴躁的老大有多可怕了。
且不论这人会不会作画,就算原先画艺超群,只要是中了醉骨堇,哪里还能画得好了?
显然,对这回答,方达并不满意。
或许,正是他们的老大。
是了,这个模样最清晰,就按这个找!
方达点点头,随后让人带来一个黑衣。
说完便拿出腰间的白玉大瓷瓶。
这一次,他除了要找到画像中的人,还想去见一见那传说中的女帝。
中午的时候,太妃才想起,这样大的事居然忘记往硕阳传信了,她知道,救出皇帝,竹忍功劳最大,因此在信中,对于赞扬竹忍一事,太妃着墨不少。
他嘀嘀咕咕道:“客渠县什么时候来了这么多能人异士?”
打定了主意,方达便勾了唇、脚步轻快地要出去,手下见时机已到,拦了他问道:“老大,那些黑衣怎么处置,老留着他们太费银子了,既然该套的都套出来了,不如……”
可看了眼沉思的方达,手下没敢开口要钱。
直到回到贼窝,方达听手下提及“御驾来了客渠县”,这才明白:或许,这些能人异士是因为皇帝来的吧。
很快,那人的肩膀又落下一只信鸽,信鸽与方才射杀的那只颇为相似,只在信筒底部有一个小小的金色标记,至于内里的字迹,竟与太妃的那封一模一样,而在信件的末尾依旧有个小小的金色标记。
阿织的信鸽,一向是先找到此人,之后才会飞去硕阳。
可如今的小山,内外皆是一片狼藉,可见昨晚发生了多么惨烈的打斗,此刻血迹尚且未干,说明打斗结束未久。
正想着,脖颈处突然落下一柄大砍刀,砍刀的主人正是贼寇方达。只见方达带着笑意说道:“难得还有个漏网之鱼,怎么着,随我一起吧?”
主子派去了那样多的人,居然没有一个赶回来报信,莫非全都遭遇了不测?那人不敢耽误,将实情一五一十地写出,然后借助信鸽传回硕阳城。
手下解释道:“他说没有。”
方达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为了弄清其中真相,急忙问手下道:“怎么样,那些穿黑衣的招了没有?”
黑衣到底是识时务的,在大瓷瓶与毛笔之间,终于选了后者。
方达实在想不出其中缘由。
闻言,方达沉默了。
而阿织,善仿笔迹,在与太妃的朝夕相处中早已对太妃的字了如指掌,此番与周光显等人联络,金色的标记便是暗号。
“眉、眉由。”黑衣蜷着舌头说道。
] 虽然方达也不知道原因,但他却有一种感觉,这些黑衣背后的主人一定是极其富有的,并且一定见不得人——若能找到这厮狠狠敲一顿,必能财宝无数!
在地上翻滚哀嚎,闹腾得不得了。
可他们来客渠县做什么?
眼前刚跑掉的这个,还有昨晚见到的那个,都非普通人。
“老大,招是招了,可他们说的话都跟放屁似的,一句有用的都没。”手下也是气愤,握拳道,“全都问了一遍,都是如此——可白瞎了我那十斤的醉骨堇了!”
方达烦躁地挠着头皮,手下只看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随后狠狠踢在那黑衣身上,怒喝道:“再不画,便喂你吃更多的醉骨堇!”
醉骨堇的厉害之处便是能将人折腾得欲死不能,所以中了醉骨堇的人是没有心力去编织谎话的。
若这黑衣说的是实情,那额头有疤之人并非他们的老大,那会是谁?
方达再次进了客渠县。
经过深思熟虑,方达还是不肯放过这条线索,他让手下再去准备白纸,让每一个黑衣都去作画——谁能清清楚楚地画出来,便可得生。
皇上失踪的这场风波,终是平平静静地压了下来。
之前他在小山下见到的那个身法诡异的人,便是额头有疤的。
可他知道方达正在生气,不敢触霉头,只能拿来纸笔递给黑衣,要他画出黑衣老大的模样。
手下皱着眉头仔细想了想,说道:“好像他们的老大是知道些内情的,可咱们抓的这些人中,并没有他们的老大。”
“再等等。”
那人眼睛轻转,随后便趁方达不注意,以一种极其诡异的身法逃离了刀下,自由之后,那人并不恋战,得空便逃了。
许久之后,方达望着那一团黑漆漆的纸张,不发一语。
他的心底颇为慌乱,生怕计划有变,传信之后便让人继续盯着县衙,他则去了那座小山找人。
方达挨个看过后,已然确定那个额头有疤的绝不是黑衣老大。最终,他的目光落在画得最好的那一张。
方达自然不会放过他,只是问道:“黑皮子,我问你,你们的老大,长什么样子?他的额头上,是不是有道疤?”
这,便是阿织传出的信。
方达不解:“什么?”
黑衣痛苦地呜咽,死活也不接那笔。
更何况,早在先前,他口中藏的毒便被人扯了出去,如今实是求死不得。
他有些好奇,都说皇家的人生得好看,不知道这女帝会不会比他昨晚见到的那个高个子姑娘好看呢?
信件写罢,太妃唤来飞鸽,亲手装至信筒中,这才放它飞去。
自然,信中对于皇上,除了报了平安之外,便再无提及。
莫非,有一路,是与皇帝作对的?
这醉骨堇……令他全身骨痛发痒。他本该一死了之的,可惜如今连话都说不清楚,更别提服毒自尽了。
方达突然伸手阻止了他。
边踹边骂:“黑崽子,你又浪费了老子一两银子的白纸!”
她知道,这只鸽子是离不开客渠县的。
看过内容后,那人皱起了眉。
很久之后,手下终于捧来了几张画得尚可的人像。
实在是因为这孩子伤了太妃的心。
可黑衣人与那摸上山救人的,显然是两路人。
果然,就在鸽子飞出县衙,没多久便被一只箭羽射下,人群之中并没有谁注意到,只有一脚步轻盈之人捡了鸽子离开。
黑衣人此时已经褪去面罩,整张脸白里透红,浑身蜷缩、手脚僵硬,神情难捱,一瞧便在承受巨大的苦楚。
一早便匆匆忙忙地赶到小山底,为的又是什么?
手下又是狠狠踹了黑衣一通。
方达望着那人的身影,眉头皱得厉害。
手下伸手算了算,一页白纸要一两银子,那么五十多个黑衣就是五十多两银子!
纯白的纸上落下笔墨,抖抖颤颤,忽轻忽重,方达见状起了丝兴趣,走了过去看他画的如何。
手下一顿,看了眼地上蜷缩痛苦的黑衣,实在觉得有些为难。
宫女阿织瞧着鸽子飞远了,轻轻眯起了漂亮的眼睛。
方达一个头两个大,毫无头绪,心中烦闷极了,遂对手下道:“让他画出他们老大的模样。”
手下拍了拍腰间精致的小匕首,问道,“宰了吧?”
方达:“一句有用的也没有?”
皇上竟被安然无恙地救走了?
他可太知道暴躁的老大有多可怕了。
且不论这人会不会作画,就算原先画艺超群,只要是中了醉骨堇,哪里还能画得好了?
显然,对这回答,方达并不满意。
或许,正是他们的老大。
是了,这个模样最清晰,就按这个找!
方达点点头,随后让人带来一个黑衣。
说完便拿出腰间的白玉大瓷瓶。
这一次,他除了要找到画像中的人,还想去见一见那传说中的女帝。
中午的时候,太妃才想起,这样大的事居然忘记往硕阳传信了,她知道,救出皇帝,竹忍功劳最大,因此在信中,对于赞扬竹忍一事,太妃着墨不少。
他嘀嘀咕咕道:“客渠县什么时候来了这么多能人异士?”
打定了主意,方达便勾了唇、脚步轻快地要出去,手下见时机已到,拦了他问道:“老大,那些黑衣怎么处置,老留着他们太费银子了,既然该套的都套出来了,不如……”
可看了眼沉思的方达,手下没敢开口要钱。
直到回到贼窝,方达听手下提及“御驾来了客渠县”,这才明白:或许,这些能人异士是因为皇帝来的吧。
很快,那人的肩膀又落下一只信鸽,信鸽与方才射杀的那只颇为相似,只在信筒底部有一个小小的金色标记,至于内里的字迹,竟与太妃的那封一模一样,而在信件的末尾依旧有个小小的金色标记。
阿织的信鸽,一向是先找到此人,之后才会飞去硕阳。
可如今的小山,内外皆是一片狼藉,可见昨晚发生了多么惨烈的打斗,此刻血迹尚且未干,说明打斗结束未久。
正想着,脖颈处突然落下一柄大砍刀,砍刀的主人正是贼寇方达。只见方达带着笑意说道:“难得还有个漏网之鱼,怎么着,随我一起吧?”
主子派去了那样多的人,居然没有一个赶回来报信,莫非全都遭遇了不测?那人不敢耽误,将实情一五一十地写出,然后借助信鸽传回硕阳城。
手下解释道:“他说没有。”
方达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为了弄清其中真相,急忙问手下道:“怎么样,那些穿黑衣的招了没有?”
黑衣到底是识时务的,在大瓷瓶与毛笔之间,终于选了后者。
方达实在想不出其中缘由。
闻言,方达沉默了。
而阿织,善仿笔迹,在与太妃的朝夕相处中早已对太妃的字了如指掌,此番与周光显等人联络,金色的标记便是暗号。
“眉、眉由。”黑衣蜷着舌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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