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六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胡六月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刘商军当兵复员回来之后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行事简单粗暴,要不是有一个银行系统的亲戚,根本不可能混进储蓄所当业务经理。他做事最烦婆婆妈妈,听到闵成航这不行那不行,脑袋开始疼:“怎么还是不行?”
刘商军与邱三勇一样,同在N军区服役。只不过刘商军是通信兵,84年复员后分配到珠市邮政局,后来几经调动来到星市金穗银行,92年轮岗到新华路储蓄所当业务经理。邱三勇则是汽车兵,1983年复员,复员回乡之后不甘心窝在一个小县城,于是到珠市开起了出租车。
刘商军恶狠狠地看着他:“你不认罪,我就撕票。”
“凶器也简单,你到火车站小商品市场去买一把同样的砍刀来给我,记得把收据写在7月初。”
接下来,就是闵成航的安排。
刘商军竟然有些佩服闵成航,早如果把他拉入伙,有这样一个思维缜密、滴水不漏的死党,说不定大事已成。
闵成航苦笑道:“对不起,我只有这样,才能被重案组的人盯上。我必须保证我第一时间与重案组的人接触,才能让他们警醒。”
赵向晚冷笑一声:“不,你知道!”
赵向晚抬手制止他继续感谢,目光冷静:“刚才你妻子在,有些话我没有问。现在她在我们办公室等待,那我就不客气了。”
闵成航明白他让自己做的事情之后,仔细报纸上的犯罪细节,然后问了刘商军几个问题。
“第二,作案工具。报纸上有凶器照片,看得出来是一把开路型砍刀,刀身薄,刀刃长,这种砍刀属于管制刀具,一般人根本买不到,我从哪里弄来的?”
“第一,作案时间。1993年11月6日晚上,我在家里看电视,当时放的是《新白娘子传奇》,双双很喜欢看,我每天陪她看电视。晚上八点突然停电,一栋楼的人都在骂,是出去查看电表,发现是楼道保险丝烧坏了,于是换了保险丝。这件事,整栋楼的人都知道,人证均在。请问你,11月6日晚上我怎么从星市赶到珠市抢劫杀人?”
闵成航思考片刻,又摇了摇头:“不行,这样自首还是不行。”
等到赵向晚回来,闵成航已经将所有过程都陈述完毕。
闵成航说:“你放心,我妻女在你们手上,只要你能保证她们的安全,我一定会尽力配合你们,保证一定把邱三勇捞出来。”
讲到这里,闵成航抬起头,看向赵向晚:“警察同志,真的很对不起,我也是为了妻女没有办法。现在她们既然已经安全,那我也放心了,谢谢你,谢谢你们,你们都是好人。”
闵成航再一次表忠心:“我可以帮你们谋划,但前提是保证我老婆孩子安全。要是有一个出了问题,我立刻向警察举报。”
刘商军被闵成航问得张口结舌,不耐烦地说:“自首就是自首,警察哪里会问这么多?只要有人认了,不就行了?哪有你这么麻烦!”
“至于作案动机嘛……我记得两年前我老婆做过一次手术,就说家里急需钱,也是没办法。”
赵向晚道:“如果说,你一定要亮出砍刀吸引重案组警察的注意力,你可以冲到公安局对面、旁边的住宅小区,和居民、保安对抗;你可以站在公安局门口砍下班的警察,我请问你,为什么你要去小学砍孩子?”
赵向晚问:“第一,你说必须保证第一时间与重案组的人接触,才能让他们警醒,所以才会选择当街砍人,这一点我是不认同的。想要让我们重视,想要直接与重案组接触,其实自首就可以做到。我请问,你为什么一定要挥舞砍刀,砍向从学校出来的无辜孩子?”
闵成航被动地抬起头,呆呆地看着赵向晚:“我,我喝醉了酒,我也不知道……”
刘商军的骨子里也是一样的人,简单而粗暴,不耐烦这些细枝末节,对他而言,最爽快的犯罪就是拿着枪一阵突突,抢一大笔钱然后逍遥快活。能够想出绑架威胁闵成航的人,是擅长坑蒙拐骗的龚长水而不是刘商军。
因此听到闵成航讲了这么半天,刘商军被他绕得糊涂,一拍桌子:“你就直接说吧,应该怎么做才能让警察相信抢劫的人是你而不是邱三勇?”
刘商军被他说得没了底气,不知不觉地被闵成航牵着鼻子开始走:“那你说,应该怎么办?”
“第三,犯罪动机。我家有贤妻、爱女,我有正式工作,我有单位住房,这样的我,为什么会在两年前抢劫?”
邱三勇之所以被称为悍匪,就是因为入室抢劫既不蒙面,也不遮掩,姿态极为嚣张,行事快、猛、狠,粗暴、血腥。
闵成航手脚发凉,如坠冰窟。:,.,.
“我本来是想等到他们动手之后再举报,因为这个时候他们肯定已经远走高飞,不会再来计较我妻女的死活。”
【这个警察眼睛好犀利,可是这个问题连我自己也回答不出来。】
赵向晚道:“因为……孩子们最没有反抗力,孩子们对陌生人最不设防,孩子们最天真可爱。他们那无忧无虑的笑脸,是你心里的一根刺吧?因为你从来没有享受过被父母宠爱,所以你憎恨那样的天真。当你计划犯罪吸引警察目光时,你下意识的第一选择,便是砍杀孩子。”
闵成航瞪了他一眼:“你以为警察办案那么简单?你跑到公安局去自首,人家就会马上受理,然后二话不说就放邱三勇出来?不是这样的!我告诉你啊,首先是警察侦破,证据收集齐全之后提交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诉讼,再由法院审理。这三个环节完成之后,才会回到警察这边负责执行,送到监狱服刑,或者直接枪毙,总之……复杂着呢。我看这案子,虽然邱三勇没有认罪,但证据确凿,岂能随意翻案?就算我自首,就算我和邱三勇长得像,警察一样要审理,再到检方、法院,定了我的罪之后,邱三勇才能出来。”
闵成航被她这一声喝斥,整个人一激灵,我知道?我知道什么?
闵成航摇摇头:“刘经理,你们绑人之前难道连警察办案的流程都没有了解过吗?就算没有当过警察,好歹也提前看看破案的电视吧。《便衣警察》那么火,你们就没有好好学习学习?”
“作案时间简单,你来当证人,证明我当时与你一起出差到了珠市。我记得93年11月初你的确是出过差的,不过当时是与小杨一起去的。小杨反正已经离职,只要你一口咬定,警察就会相信。”
“他们到为什么一定要营救邱三勇,我也不清楚。”
刘商军终于露出他的獠牙:“一切只是你的猜测,你举报什么?”
顿了顿,赵向晚轻声说出两个字:“无耻!”
赵向晚站起身,将闵家槐带出审讯室,安排她在重案一组办公室等待。
迎上她的目光,闵成航后背开始发凉。
刘商军一听这么复杂,脑壳又开始疼。
刘商军收回照片,不耐烦地说:“让你换就换,问那么多做什么。”
就这样,刘商军与闵成航达到一致,14号闵家槐与闵成航通过电话之后,闵成航喝了点酒,带上阿强给的砍刀,冲到离市局最近的小学胡乱砍人。
闵成航指了指自己的脸:“有我这张与邱三勇八、九分像的脸,你觉得警察是信我还是信你?就算警察不相信,我妻女被绑架难道是假?你的人傍晚带她们出去,一定会有人看到,到时候只要警察用一点点心开展摸排,一定能发现问题所在。退一万步讲,你没有参与绑架可以全身而退,可是那两个绑架我老婆孩子的人一定会被警察抓住。你的团伙成员被捕,你们要干的大事再也没有可能,岂不是功亏一篑?”
闵成航面色发白,嘴里发苦,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关于他们,我知道的,刘商军是一个,阿强是一个;绑架我老婆的人,一个姓龚,一个叫阿亮。至于还有没有其他人,我并不清楚。”
闵成航与他目光相对,冷静异常:“你撕票,我举报。”
闵成航道:“第一步,我主动犯罪,让警察来抓我。第二步,我埋下一些线索,让警察怀疑我。第三步,你们把证据送到警察面前,我再假装扛不住审讯压力,主动认罪。这样一来显得自然,警察一定会相信我。”
刘商军正准备说话,闵成航打断他:“我全力配合你们,但我也有条件。第一步之前,我要与老婆通话,确保他们安全;第三步之前,我必须见到我老婆孩子,否则我绝不认罪。”
] 刘商军当兵复员回来之后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行事简单粗暴,要不是有一个银行系统的亲戚,根本不可能混进储蓄所当业务经理。他做事最烦婆婆妈妈,听到闵成航这不行那不行,脑袋开始疼:“怎么还是不行?”
刘商军与邱三勇一样,同在N军区服役。只不过刘商军是通信兵,84年复员后分配到珠市邮政局,后来几经调动来到星市金穗银行,92年轮岗到新华路储蓄所当业务经理。邱三勇则是汽车兵,1983年复员,复员回乡之后不甘心窝在一个小县城,于是到珠市开起了出租车。
刘商军恶狠狠地看着他:“你不认罪,我就撕票。”
“凶器也简单,你到火车站小商品市场去买一把同样的砍刀来给我,记得把收据写在7月初。”
接下来,就是闵成航的安排。
刘商军竟然有些佩服闵成航,早如果把他拉入伙,有这样一个思维缜密、滴水不漏的死党,说不定大事已成。
闵成航苦笑道:“对不起,我只有这样,才能被重案组的人盯上。我必须保证我第一时间与重案组的人接触,才能让他们警醒。”
赵向晚冷笑一声:“不,你知道!”
赵向晚抬手制止他继续感谢,目光冷静:“刚才你妻子在,有些话我没有问。现在她在我们办公室等待,那我就不客气了。”
闵成航明白他让自己做的事情之后,仔细报纸上的犯罪细节,然后问了刘商军几个问题。
“第二,作案工具。报纸上有凶器照片,看得出来是一把开路型砍刀,刀身薄,刀刃长,这种砍刀属于管制刀具,一般人根本买不到,我从哪里弄来的?”
“第一,作案时间。1993年11月6日晚上,我在家里看电视,当时放的是《新白娘子传奇》,双双很喜欢看,我每天陪她看电视。晚上八点突然停电,一栋楼的人都在骂,是出去查看电表,发现是楼道保险丝烧坏了,于是换了保险丝。这件事,整栋楼的人都知道,人证均在。请问你,11月6日晚上我怎么从星市赶到珠市抢劫杀人?”
闵成航思考片刻,又摇了摇头:“不行,这样自首还是不行。”
等到赵向晚回来,闵成航已经将所有过程都陈述完毕。
闵成航说:“你放心,我妻女在你们手上,只要你能保证她们的安全,我一定会尽力配合你们,保证一定把邱三勇捞出来。”
讲到这里,闵成航抬起头,看向赵向晚:“警察同志,真的很对不起,我也是为了妻女没有办法。现在她们既然已经安全,那我也放心了,谢谢你,谢谢你们,你们都是好人。”
闵成航再一次表忠心:“我可以帮你们谋划,但前提是保证我老婆孩子安全。要是有一个出了问题,我立刻向警察举报。”
刘商军被闵成航问得张口结舌,不耐烦地说:“自首就是自首,警察哪里会问这么多?只要有人认了,不就行了?哪有你这么麻烦!”
“至于作案动机嘛……我记得两年前我老婆做过一次手术,就说家里急需钱,也是没办法。”
赵向晚道:“如果说,你一定要亮出砍刀吸引重案组警察的注意力,你可以冲到公安局对面、旁边的住宅小区,和居民、保安对抗;你可以站在公安局门口砍下班的警察,我请问你,为什么你要去小学砍孩子?”
赵向晚问:“第一,你说必须保证第一时间与重案组的人接触,才能让他们警醒,所以才会选择当街砍人,这一点我是不认同的。想要让我们重视,想要直接与重案组接触,其实自首就可以做到。我请问,你为什么一定要挥舞砍刀,砍向从学校出来的无辜孩子?”
闵成航被动地抬起头,呆呆地看着赵向晚:“我,我喝醉了酒,我也不知道……”
刘商军的骨子里也是一样的人,简单而粗暴,不耐烦这些细枝末节,对他而言,最爽快的犯罪就是拿着枪一阵突突,抢一大笔钱然后逍遥快活。能够想出绑架威胁闵成航的人,是擅长坑蒙拐骗的龚长水而不是刘商军。
因此听到闵成航讲了这么半天,刘商军被他绕得糊涂,一拍桌子:“你就直接说吧,应该怎么做才能让警察相信抢劫的人是你而不是邱三勇?”
刘商军被他说得没了底气,不知不觉地被闵成航牵着鼻子开始走:“那你说,应该怎么办?”
“第三,犯罪动机。我家有贤妻、爱女,我有正式工作,我有单位住房,这样的我,为什么会在两年前抢劫?”
邱三勇之所以被称为悍匪,就是因为入室抢劫既不蒙面,也不遮掩,姿态极为嚣张,行事快、猛、狠,粗暴、血腥。
闵成航手脚发凉,如坠冰窟。:,.,.
“我本来是想等到他们动手之后再举报,因为这个时候他们肯定已经远走高飞,不会再来计较我妻女的死活。”
【这个警察眼睛好犀利,可是这个问题连我自己也回答不出来。】
赵向晚道:“因为……孩子们最没有反抗力,孩子们对陌生人最不设防,孩子们最天真可爱。他们那无忧无虑的笑脸,是你心里的一根刺吧?因为你从来没有享受过被父母宠爱,所以你憎恨那样的天真。当你计划犯罪吸引警察目光时,你下意识的第一选择,便是砍杀孩子。”
闵成航瞪了他一眼:“你以为警察办案那么简单?你跑到公安局去自首,人家就会马上受理,然后二话不说就放邱三勇出来?不是这样的!我告诉你啊,首先是警察侦破,证据收集齐全之后提交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诉讼,再由法院审理。这三个环节完成之后,才会回到警察这边负责执行,送到监狱服刑,或者直接枪毙,总之……复杂着呢。我看这案子,虽然邱三勇没有认罪,但证据确凿,岂能随意翻案?就算我自首,就算我和邱三勇长得像,警察一样要审理,再到检方、法院,定了我的罪之后,邱三勇才能出来。”
闵成航被她这一声喝斥,整个人一激灵,我知道?我知道什么?
闵成航摇摇头:“刘经理,你们绑人之前难道连警察办案的流程都没有了解过吗?就算没有当过警察,好歹也提前看看破案的电视吧。《便衣警察》那么火,你们就没有好好学习学习?”
“作案时间简单,你来当证人,证明我当时与你一起出差到了珠市。我记得93年11月初你的确是出过差的,不过当时是与小杨一起去的。小杨反正已经离职,只要你一口咬定,警察就会相信。”
“他们到为什么一定要营救邱三勇,我也不清楚。”
刘商军终于露出他的獠牙:“一切只是你的猜测,你举报什么?”
顿了顿,赵向晚轻声说出两个字:“无耻!”
赵向晚站起身,将闵家槐带出审讯室,安排她在重案一组办公室等待。
迎上她的目光,闵成航后背开始发凉。
刘商军一听这么复杂,脑壳又开始疼。
刘商军收回照片,不耐烦地说:“让你换就换,问那么多做什么。”
就这样,刘商军与闵成航达到一致,14号闵家槐与闵成航通过电话之后,闵成航喝了点酒,带上阿强给的砍刀,冲到离市局最近的小学胡乱砍人。
闵成航指了指自己的脸:“有我这张与邱三勇八、九分像的脸,你觉得警察是信我还是信你?就算警察不相信,我妻女被绑架难道是假?你的人傍晚带她们出去,一定会有人看到,到时候只要警察用一点点心开展摸排,一定能发现问题所在。退一万步讲,你没有参与绑架可以全身而退,可是那两个绑架我老婆孩子的人一定会被警察抓住。你的团伙成员被捕,你们要干的大事再也没有可能,岂不是功亏一篑?”
闵成航面色发白,嘴里发苦,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关于他们,我知道的,刘商军是一个,阿强是一个;绑架我老婆的人,一个姓龚,一个叫阿亮。至于还有没有其他人,我并不清楚。”
闵成航与他目光相对,冷静异常:“你撕票,我举报。”
闵成航道:“第一步,我主动犯罪,让警察来抓我。第二步,我埋下一些线索,让警察怀疑我。第三步,你们把证据送到警察面前,我再假装扛不住审讯压力,主动认罪。这样一来显得自然,警察一定会相信我。”
刘商军正准备说话,闵成航打断他:“我全力配合你们,但我也有条件。第一步之前,我要与老婆通话,确保他们安全;第三步之前,我必须见到我老婆孩子,否则我绝不认罪。”
其他小说相关阅读More+
九零之读心神探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只为原作者胡六月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毅并收藏九零之读心神探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