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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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叫做老谭的老者不屑地哼了一声,道:“这种败家子是谁允许他进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的?找个人把他给我轰出去!”
斯式琴是200多年前斯特拉底瓦里大师制作的小提琴的统称,这一类琴打破了原有的形状桎梏,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小提琴设计风格,无论是在琴头雕刻、面板弧度还是木板厚度方面,都达到了顶峰。十年前欧洲曾经拍卖了一把斯式琴,便卖出了350万美元的天价。
想了想,戚暮微微垂下眸子,笑着道:“谢谢你的夸奖。刚才我听到了你在那边练习了一首《马扎斯op.36》,你的颤音也很不错。”
提到这个名字,老谭的脸上闪过一丝悲意,他轻轻摇首,道:“那……那就看在如月的份上,再给这败家子一次机会?”
原主14岁以后就没有再在大众面前亮相过,长相也稍稍有了些变化,按理说能够认出他的人并不多。但是这个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居然一眼就认了出来,真是让他感到惊奇。
“好漂亮的曲线,这把小提琴真是太美了!”
虽然只是无心,但要是听在有心人的耳朵里恐怕就要以为对方是在故意讽刺了。
他自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努力拼搏的人,他们就算拼搏了一辈子都比不上那些身怀天赋的人,甚至于那些家世优渥的人。
年轻人的声音不响,很快就淹没在了一旁众人调音、练习的琴声中,只有不远处的那个中年男人听到了,诧异地往这儿看了一眼。
戚暮转首一看,便见到那个刚才在一边较音的中年男人皱着眉头走到了自己的身边。见着对方一副厌恶的模样,青年面容上的笑意渐渐敛去,他抬起凤眸望了对方一眼,道:“嗯,我是,请问你有什么事?”
就像他自己,如果没有天赋,他不可能从一个孤儿成为到后来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副首席;如果没有努力,他恐怕只是一个空有点天赋的小子,难成大器。
“啊!居然真的是赵大师的作品,真的是太难得了!”那年轻人对着戚暮手中的小提琴看了好几遍,接着一脸踌躇地犹豫了好久,终于是忍不住问道:“请问那个……你是戚暮吗?”
因此,当戚暮到达b市交响乐团的所在的招聘地点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了房间内,排队候号。在这之中的人,大多数戚暮都不认识,偶尔有一两个眼熟的也只是一面之缘。
……
“这是……赵大师的手笔吗?”惊讶赞叹的男声忽然从戚暮的身后响起,他转首看去,便见一个年轻的小提琴手正看着他,问道:“我以前曾经见过赵大师的作品,他每次都喜欢在琴头上多弯出一道弧形。”
不过……戚家难道没有真的斯式琴?
那卢姓中年人立即点头:“不错!”
戚暮哪里不知道他的苦心,青年淡笑着点点头,露出一抹镇定的微笑:“嗯郑哥,我不会轻视对手的,你放心吧。”
他手中的这一把是一把仿制的斯式琴,由华夏制琴大师赵世成赵大师亲手仿做,即使是仿制品,放在拍卖场上也依旧能卖出六位数的高价。
戚暮轻轻地叹了声气,手中擦着松香的动作也微微停滞住。
戚暮知道戚父戚母还真是拥有一把昂贵精致的斯式琴,放在市面上至少可以卖出7位数的价格,而这把琴目前正放在瑞士银行的保险柜里,原本是作为原主的成人礼而准备的,而现在……
“不会是真的斯式琴吧……那得值多少钱?”
戚暮并没有在意旁人的声音,他拿起了修长的弓只是简单地抹了一会儿松香后,便开始进行调音。
而在交响乐发展成熟的欧洲,很多大型乐团的人员变动是非常难得的事情。比如有着“天下第一团”美称的柏林爱乐乐团,他们的各部首席甚至奉行着“不死不辞不变”的准则。
他自然知道这把琴不是真正的斯式琴,每一把斯式琴都价值连城,就算是再土豪的人也不可能在这种应聘的场合中将她取出来。
闻言,笑眯眯的老者轻轻颔首,等到老谭先行去了演奏室后,这老者目光深长地看了还在那边擦拭松香的黑发青年许久,忽然叹息一声: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既而莞尔:“嗯,是赵大师的手笔。”
其中一个头发黑点的笑眯眯地对一旁的同伴说道:“老谭啊,这才几年不见,这戚家小子……居然变得我都不认识了?我这人老了,记忆也不好了,当初死活要把那把斯式琴卖了的,你说是不是他啊?”
“你啊……可别再辜负了你的天赋喽。”&a;lt;!--t;&a;lt;!--go--&a;gt;b市交响乐团是华夏著名的交响乐团之一,一般而言对于这种正规大型的乐团,它们都拥有一套固定的班子,很少会新招聘成员。但是也会出现如今这样的新鲜情况,由于某个重要成员的位置无人代替,所以只得与外交换成员。
其实戚暮也是很惊讶的。
“你真的是……戚暮?”
戚暮目送着那中年男人愤怒地向演奏室走去,他脸上故意勾起的笑容也慢慢敛去。
但是这个世界上,也有一身坎坷、努力拼搏却能够成为一代大师的人,比如马勒;也不是没有家境贫寒却能够名传千古的大师,比如舒伯特。
郑未乔见状欣慰地笑笑,又叮嘱了几句后便与一位老朋友到一旁叙旧去了,戚暮便独自将手中的琴盒放在了桌子上,取出了那一把漂亮精致的小提琴,开始较音起来。
那年轻人闻言立即激动地又与戚暮开始讨论起来,不过没过多久便轮到了他进场,戚暮便笑着让在了一旁,为他加油了两句后,又开始拿起自己的松香默默地擦了起来。
“嗯我是,不知道你是……?”戚暮俊秀的眉峰微微蹙起,白皙的脸庞上露出一抹为难的笑容。
郑未乔指着那边一个正在较音的中年男人说道:“这是b市管弦交响乐团的副首席,他的水准还不错,是你最大的竞争对手。”话毕,似乎是顾忌到青年的自尊心,郑未乔赶紧又道:“当然,他没有登上过金色|大厅演奏过,你要是这几年没有荒废一定是可以超越他的。”
闻言,戚暮倒是笑着反问了一句:“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那年轻人小声惊呼:“真的是你啊!我小时候是看着你的比赛长大的啊!你九年前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演奏的那首《蝙蝠序曲》我最喜欢了,尤其是最后的快板,你的技巧真棒!”一边说着,这年轻人还忍不住地轻轻哼了起来,让戚暮是哭笑不得。
唇角毫不在意地低笑出声,再也懒得看这个人一眼。那卢姓中年人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是正好叫到了他的序号,他便铁青着脸准备进去演奏了。
华夏的交响乐历史仅是从上世纪才开始,对于乐团内部的管理较松,这一点与北美的乐团比较相似。
只见这中年男人不大耐烦地说:“我知道你这几年的事情,戚暮。你不是说什么再也不要碰小提琴的么,怎么现在又拿起小提琴了?不要以为你小时候的那些成绩还能帮你什么,你刚才较音的样子我也看到了,你的水平落后得不行,还是乖乖回去玩那些小孩子的东西好了。”
“这个设计有点像是斯式琴,上头小、下头宽大,中间流线优美。”
郑未乔为他介绍道:“今天来参加招聘的大多数是b市其他乐团的小提琴手,你在欧洲呆久了,回来也没有在华夏演奏过几次。老师大概没和你说过,华夏的交响乐起步较晚,人员方面还是比较稀缺的,所以经常会有这种交换成员的事情。”
只见戚暮忽然勾起唇角,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哦,我刚才忘了说后一句了。但是那百分之一的灵感远远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重要啊。”
“诶你可别啊!这要让如月那小丫头知道你要把她儿子给轰出去,你看她会不会和你翻脸。”
这琴身线条流畅优美,面板所用的云杉木纹痕清晰,恍若被上帝精心设计过的巧夺天工。当戚暮将她从墨绿色的天鹅绒琴盒中取出来的时候,一旁的几个小提琴手的目光就全被她吸引了过去,啧啧赞叹起来。
在一群老前辈担心原主败家到无底线、甚至将那把“小公主”都给卖出去的前提下,前辈们一起做主,只有等到原主什么时候能够以首席的身份在金色|大厅再进行一次演出,才可以将这把琴取出来。
他记得六年前这个天下第一团的首席指挥便在巅峰之时急流勇退,大义凛然地卸下所有职务,将指挥棒交给了如今的乐团指挥闵琛,于是成就了一个现代古典之王的神话。
来人正是郑未乔刚才所说的那位种子选手。
可是他们,从来都不会去嫉恨别人的天赋、嫉恨别人的家世。
“你……!!!”
像这样只懂得去嫉妒眼红的人,大概……也只能永远的做一个普通乐团的副首席了吧。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不远处的窗户边,正有两个精神奕奕的老者将这一幕都收入了眼中。
他在上台前,不喜欢像别人一样不停反复地再去练习,就是喜欢擦松香。看着白色的松香粉末轻轻地覆在了洁白的琴弓马尾毛上,好像是永远都不会感到厌烦似的。
临走前,他还气势汹汹地走到戚暮的跟前,狠狠地丢下一句:“等到结果出来,你就知道你这些年到底比别人落后了多少了!小子,别以为你有天赋就可以胡来,我会用实力告诉你,努力远远比天赋更重要!”
“不过你放心,b市交响乐团的选拔还是很正规的,拉帘选票是肯定的,我相信你的实力。”
这年轻人看上去年龄还比原主大上一点,居然还说是看着他的比赛长大的……
想到这,戚暮慢慢地眯起了眸子。
想到这,戚暮忍不住轻叹摇首,他可知道,原主已经对那把琴完全死心了啊……
戚暮轻轻颔首,笑道:“嗯,我会努力的。”
] 被叫做老谭的老者不屑地哼了一声,道:“这种败家子是谁允许他进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的?找个人把他给我轰出去!”
斯式琴是200多年前斯特拉底瓦里大师制作的小提琴的统称,这一类琴打破了原有的形状桎梏,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小提琴设计风格,无论是在琴头雕刻、面板弧度还是木板厚度方面,都达到了顶峰。十年前欧洲曾经拍卖了一把斯式琴,便卖出了350万美元的天价。
想了想,戚暮微微垂下眸子,笑着道:“谢谢你的夸奖。刚才我听到了你在那边练习了一首《马扎斯op.36》,你的颤音也很不错。”
提到这个名字,老谭的脸上闪过一丝悲意,他轻轻摇首,道:“那……那就看在如月的份上,再给这败家子一次机会?”
原主14岁以后就没有再在大众面前亮相过,长相也稍稍有了些变化,按理说能够认出他的人并不多。但是这个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居然一眼就认了出来,真是让他感到惊奇。
“好漂亮的曲线,这把小提琴真是太美了!”
虽然只是无心,但要是听在有心人的耳朵里恐怕就要以为对方是在故意讽刺了。
他自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努力拼搏的人,他们就算拼搏了一辈子都比不上那些身怀天赋的人,甚至于那些家世优渥的人。
年轻人的声音不响,很快就淹没在了一旁众人调音、练习的琴声中,只有不远处的那个中年男人听到了,诧异地往这儿看了一眼。
戚暮转首一看,便见到那个刚才在一边较音的中年男人皱着眉头走到了自己的身边。见着对方一副厌恶的模样,青年面容上的笑意渐渐敛去,他抬起凤眸望了对方一眼,道:“嗯,我是,请问你有什么事?”
就像他自己,如果没有天赋,他不可能从一个孤儿成为到后来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副首席;如果没有努力,他恐怕只是一个空有点天赋的小子,难成大器。
“啊!居然真的是赵大师的作品,真的是太难得了!”那年轻人对着戚暮手中的小提琴看了好几遍,接着一脸踌躇地犹豫了好久,终于是忍不住问道:“请问那个……你是戚暮吗?”
因此,当戚暮到达b市交响乐团的所在的招聘地点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了房间内,排队候号。在这之中的人,大多数戚暮都不认识,偶尔有一两个眼熟的也只是一面之缘。
……
“这是……赵大师的手笔吗?”惊讶赞叹的男声忽然从戚暮的身后响起,他转首看去,便见一个年轻的小提琴手正看着他,问道:“我以前曾经见过赵大师的作品,他每次都喜欢在琴头上多弯出一道弧形。”
不过……戚家难道没有真的斯式琴?
那卢姓中年人立即点头:“不错!”
戚暮哪里不知道他的苦心,青年淡笑着点点头,露出一抹镇定的微笑:“嗯郑哥,我不会轻视对手的,你放心吧。”
他手中的这一把是一把仿制的斯式琴,由华夏制琴大师赵世成赵大师亲手仿做,即使是仿制品,放在拍卖场上也依旧能卖出六位数的高价。
戚暮轻轻地叹了声气,手中擦着松香的动作也微微停滞住。
戚暮知道戚父戚母还真是拥有一把昂贵精致的斯式琴,放在市面上至少可以卖出7位数的价格,而这把琴目前正放在瑞士银行的保险柜里,原本是作为原主的成人礼而准备的,而现在……
“不会是真的斯式琴吧……那得值多少钱?”
戚暮并没有在意旁人的声音,他拿起了修长的弓只是简单地抹了一会儿松香后,便开始进行调音。
而在交响乐发展成熟的欧洲,很多大型乐团的人员变动是非常难得的事情。比如有着“天下第一团”美称的柏林爱乐乐团,他们的各部首席甚至奉行着“不死不辞不变”的准则。
他自然知道这把琴不是真正的斯式琴,每一把斯式琴都价值连城,就算是再土豪的人也不可能在这种应聘的场合中将她取出来。
闻言,笑眯眯的老者轻轻颔首,等到老谭先行去了演奏室后,这老者目光深长地看了还在那边擦拭松香的黑发青年许久,忽然叹息一声: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既而莞尔:“嗯,是赵大师的手笔。”
其中一个头发黑点的笑眯眯地对一旁的同伴说道:“老谭啊,这才几年不见,这戚家小子……居然变得我都不认识了?我这人老了,记忆也不好了,当初死活要把那把斯式琴卖了的,你说是不是他啊?”
“你啊……可别再辜负了你的天赋喽。”&a;lt;!--t;&a;lt;!--go--&a;gt;b市交响乐团是华夏著名的交响乐团之一,一般而言对于这种正规大型的乐团,它们都拥有一套固定的班子,很少会新招聘成员。但是也会出现如今这样的新鲜情况,由于某个重要成员的位置无人代替,所以只得与外交换成员。
其实戚暮也是很惊讶的。
“你真的是……戚暮?”
戚暮目送着那中年男人愤怒地向演奏室走去,他脸上故意勾起的笑容也慢慢敛去。
但是这个世界上,也有一身坎坷、努力拼搏却能够成为一代大师的人,比如马勒;也不是没有家境贫寒却能够名传千古的大师,比如舒伯特。
郑未乔见状欣慰地笑笑,又叮嘱了几句后便与一位老朋友到一旁叙旧去了,戚暮便独自将手中的琴盒放在了桌子上,取出了那一把漂亮精致的小提琴,开始较音起来。
那年轻人闻言立即激动地又与戚暮开始讨论起来,不过没过多久便轮到了他进场,戚暮便笑着让在了一旁,为他加油了两句后,又开始拿起自己的松香默默地擦了起来。
“嗯我是,不知道你是……?”戚暮俊秀的眉峰微微蹙起,白皙的脸庞上露出一抹为难的笑容。
郑未乔指着那边一个正在较音的中年男人说道:“这是b市管弦交响乐团的副首席,他的水准还不错,是你最大的竞争对手。”话毕,似乎是顾忌到青年的自尊心,郑未乔赶紧又道:“当然,他没有登上过金色|大厅演奏过,你要是这几年没有荒废一定是可以超越他的。”
闻言,戚暮倒是笑着反问了一句:“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那年轻人小声惊呼:“真的是你啊!我小时候是看着你的比赛长大的啊!你九年前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演奏的那首《蝙蝠序曲》我最喜欢了,尤其是最后的快板,你的技巧真棒!”一边说着,这年轻人还忍不住地轻轻哼了起来,让戚暮是哭笑不得。
唇角毫不在意地低笑出声,再也懒得看这个人一眼。那卢姓中年人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是正好叫到了他的序号,他便铁青着脸准备进去演奏了。
华夏的交响乐历史仅是从上世纪才开始,对于乐团内部的管理较松,这一点与北美的乐团比较相似。
只见这中年男人不大耐烦地说:“我知道你这几年的事情,戚暮。你不是说什么再也不要碰小提琴的么,怎么现在又拿起小提琴了?不要以为你小时候的那些成绩还能帮你什么,你刚才较音的样子我也看到了,你的水平落后得不行,还是乖乖回去玩那些小孩子的东西好了。”
“这个设计有点像是斯式琴,上头小、下头宽大,中间流线优美。”
郑未乔为他介绍道:“今天来参加招聘的大多数是b市其他乐团的小提琴手,你在欧洲呆久了,回来也没有在华夏演奏过几次。老师大概没和你说过,华夏的交响乐起步较晚,人员方面还是比较稀缺的,所以经常会有这种交换成员的事情。”
只见戚暮忽然勾起唇角,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哦,我刚才忘了说后一句了。但是那百分之一的灵感远远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重要啊。”
“诶你可别啊!这要让如月那小丫头知道你要把她儿子给轰出去,你看她会不会和你翻脸。”
这琴身线条流畅优美,面板所用的云杉木纹痕清晰,恍若被上帝精心设计过的巧夺天工。当戚暮将她从墨绿色的天鹅绒琴盒中取出来的时候,一旁的几个小提琴手的目光就全被她吸引了过去,啧啧赞叹起来。
在一群老前辈担心原主败家到无底线、甚至将那把“小公主”都给卖出去的前提下,前辈们一起做主,只有等到原主什么时候能够以首席的身份在金色|大厅再进行一次演出,才可以将这把琴取出来。
他记得六年前这个天下第一团的首席指挥便在巅峰之时急流勇退,大义凛然地卸下所有职务,将指挥棒交给了如今的乐团指挥闵琛,于是成就了一个现代古典之王的神话。
来人正是郑未乔刚才所说的那位种子选手。
可是他们,从来都不会去嫉恨别人的天赋、嫉恨别人的家世。
“你……!!!”
像这样只懂得去嫉妒眼红的人,大概……也只能永远的做一个普通乐团的副首席了吧。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不远处的窗户边,正有两个精神奕奕的老者将这一幕都收入了眼中。
他在上台前,不喜欢像别人一样不停反复地再去练习,就是喜欢擦松香。看着白色的松香粉末轻轻地覆在了洁白的琴弓马尾毛上,好像是永远都不会感到厌烦似的。
临走前,他还气势汹汹地走到戚暮的跟前,狠狠地丢下一句:“等到结果出来,你就知道你这些年到底比别人落后了多少了!小子,别以为你有天赋就可以胡来,我会用实力告诉你,努力远远比天赋更重要!”
“不过你放心,b市交响乐团的选拔还是很正规的,拉帘选票是肯定的,我相信你的实力。”
这年轻人看上去年龄还比原主大上一点,居然还说是看着他的比赛长大的……
想到这,戚暮慢慢地眯起了眸子。
想到这,戚暮忍不住轻叹摇首,他可知道,原主已经对那把琴完全死心了啊……
戚暮轻轻颔首,笑道:“嗯,我会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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