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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原地守着食水与药的献讶异的看到拂晓带回来一头金色麋,真眼熟。
献道:“说起来,吾从日落的海边行至此,一路所见,多见天吴,夫诸很少,夫诸如此少,又如何会在大河中上游的肥沃土地生活?”
*
“什么传说?”
“阿嚏!”
“真的有金色皮毛的麋。”
淇阳可还没真正缓过气。
更南方,那倒是有人,不仅有人,还很多人,但也有一个超大型的稻作部落,他们早期时与那个部落打过,谁都没赢。如今倒是打得过了,但距离太远,沿途又少见人烟,还不如向北迁徙划算。
献与野牛的角力持续了一顿饭的时间,以野牛力竭告终。
比起水,食物反倒是最容易解决的,七个猎手加一个会飞的幼崽,很容易找到猎物。
太疯了。
拉的时候发现都是麋,但这只麋体重比寻常麋更惊人。
金色麋很聪慧,在拂晓拉着它拉时,顺从的跟着。
向北迁徙,也不能盲目迁徙,必须向有人且人多的地方迁徙,可北方太广袤了。
虽然她不知道母沇和哪个男人生的自己,但她可以确定对方没有羽翼。
“偶遇的,觉得喜欢,便想救日,草药予吾。”
献赞同点头,确实很像,都金灿灿的。
发现无法挣脱的野牛倏然冲向拂晓与日。
献想了想,道:“西边有夫诸,迁徙的天吴与之换亲,生出了夫诸?就像植与母象,母象是天吴,而植是夫诸。”
野牛懵了下,紧急刹车,在地面踩出深深的足痕,旋即转向,再次撞向拂晓。
从容貌来看,植与母象绝对是亲生的,但两个人物种也是明明白白的。
女蛇问:“汝感觉怎样?”
部落之间尽量控制争斗,不杀人,但不代表完全没冲突。
拂晓抬手抓住野牛的牛角,与野牛角力起来。
“不可能,无夷便来自南方,也就是吾等眼中的北方,一直向北,必能看到牛。”拂晓道。“部落人手太少,车只能在冬季用,其它季节会陷,若能获牛,可省许多力,部落才有延续下去的机会。”
拂晓牵着绳索将野牛带回,将绳索交给女蛇。“看好它。”
继续向北。
越往南,天吴部落越多,夫诸越来越少见。
女蛇闻言没再说什么,一行人继续跟着拂晓南行。
献这才松了口气。
献放不下心,双眸紧紧的盯着献。
走到四十余日后,再也看不到夫诸,日的伤口也完全好了,却未离开,仍旧跟着队伍。
牛的力气有多大,拂晓已经通过无夷所乘之牛了解过,因而面对野生牛,并未贸然上去抓,而是花了三天时间做抓捕的准备工作:不致命的陷阱、绳索。
虽是稚童,也有体重,但不知为何,献的体重比同大小的幼崽要轻很多——虽然献自己解释过,这是因为她的骨头是像竹子一样中空的,但没人信,这年头谁还没啃过几根人骨?人骨的结构与竹子截然不同。
无夷沉默须臾,开口道:“北方有一大河,大河下游只有沿海山脉一带人多,其余皆大沼泽与咸土,人口要到大河中游才稠密起来,但最稠密的区域是大河上游,那里气候更温暖湿润,却湿润得恰当好处。”
献仔细打量了下,气色非常好,确实不像生病。
说到最后献也愤怒了。
日虽疑惑,还是停了下来,拂晓抓着绳索从麋的背上跳下,向野牛奔去。
渴了寻找干净水源,没有干净水源便想办法煮水,煮水的条件都没有,那没办法,喝果酒,果酒喝完了,那就只能考虑生水。
拂晓点头,笑道:“若是这种,那这片土地上的过去一定很有意思。”
野牛愣了下,不解这只两脚兽的举止,但很快更加兴奋的冲向拂晓。
将麋拉上来后,拂晓发现麋身上有熊的爪印,显然,这只麋是被熊追到沼泽里的。
“那也是野牛,力大无比。”
献愣了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天吴在没有夫诸的环境中生下了夫诸,便如吾母生下吾。”
献回忆了下。“好像是在角抵,野牛群里的野牛有时也会打架,打架方式就是角对角的抵着比气力,但那是野牛,她不怕死吗?”
“是它,汝怎么找到它的?”
他们就是从南方来的,南方如今什么情况,没人比他们更清楚。
“日?”
走到百日后,队伍再没见到认识的部落。
拂晓给麋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旋即道:“伤口有泥,很容易坏掉,汝同吾走吧,吾给汝拿药。”
尽管不明缘由,但体重轻在此时是一个优势,可以让日驮着,又不担心它无法承受,大大增加了赶路速度。
第百一十六日时,仍旧没找到无夷的部落,却见到了与无夷所乘之牛一样的牛,但是野生的。
行至第七日时,拂晓打 猎时遇到一头陷入沼泽的麋,但与平日见到的麋不同,这头麋的皮毛是金色的。
“拂晓身体不适?”献紧张的看向拂晓。
虽然野牛的速度不如麋,但耐力胜过麋,且麋载着拂晓,野牛却什么都没载,两者距离不断拉近,绳索不再束缚野牛的脖颈,但愤怒的野牛并未放过拂晓,而是继续冲向拂晓,头上的角蓄势待发。
速度加快后,队伍也越来越南。
“吾以前也是如此认为的,但如今,吾觉得,有第二种可能。”拂晓看着献。
女蛇大吃一惊:“她在做什么?”
羽翼标志太显眼了,若沿海那边有第二个长翼的人,不可能没人听说过。
在即将撞在一起时,拂晓纵身一跳,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双手在野牛头上拍了下借力,跳到了野牛背后。
见此,拂晓拍了拍日,让日停下。
这头麋在麋群中怕不是与献在人群中一样,大写的异类,能活到长大,就必定远胜同类的强大,否则如何能活到成年?
虽然作为伤麋不能驮重物,但日的存在还是方便了队伍。
迁徙的方向没什么争议。
拂晓道:“有个传说,但不一定是真的。”
拂晓答:“手臂用力过度,很麻,没知觉。”
拂晓研究出果酒的酿造后便将之传播了出去,大家是熟人,送我点果酒做路上的饮水呗。
女蛇问:“拂晓,吾等还要走等多久?”
绳索套在野牛脖子上,野牛奋力挣扎,拂晓紧握绳索,即便绳索将手掌磨破也不松手。
日载着拂晓掉头就跑。
做抓捕准备时也观察了三天野牛的生活,了解野牛吃什么喝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献一边疑惑一边从几个盛满干草药的柳条筐里取出一个递给拂晓,拂晓从陶罐中取出晒干的草药嚼碎涂抹在金色麋的伤口上。
“吾给它起的名字,你不觉得它的皮毛很像正午时的日吗?”
南方?
若是能遇到部落,则是难得的美事,不仅有干净水源,还有熟食,若是认识的部落,那就更好了。
拂晓大为惊奇,犹豫片刻,用绳子套中金麋,将其从沼泽中拉了出来。
女蛇摆了摆手。“汝是幼崽,对大人的气力了解太少,尤其是大人中的厉害大人。且放心,拂晓不会有事的。”若连头野牛的力气都搞不定,那拂晓也太对不起一日三顿每顿两碗肉。
拂晓答:“一直向北,几时看到牛,几时停。”
女蛇闻言放下心。“原来如此,那没事。”
“传说夫诸的祖先来自一个有很多水的地方,但离开那里的祖先是天吴,一路向西迁徙,在西边生活时,一位大母诞下了头生四角的夫诸,夫诸沿着先祖的道路往回走,于是有了吾等。”
部落大大小小的分支加起来,人口近两千,这么多人向北方迁徙,快不起来,再加上走一段距离生活几年,走走停停,到的时候,拂晓当不在人世。
伤口需要抹药不止一次,因而日并未离开,之后一直与队伍同行。
拂晓稍加思考便觉正常。
做足准备,拂晓乘着日,抓着绳套冲向野牛群。
拂晓揉了揉鼻子。“鼻孔突然有点痒,并非生病。”
“若一直看不到牛呢?”
了,最多一些数人一二十人的小群体,这些小群体都是各个部落逃脱的幸存者,人少,且专往大森林里跑,抓的难度太高。
可别生病,这年头生病,不论是什么病,死亡率都居高不下。
部落首领向无夷看去:“无夷,汝自北方归来,可知北方哪个方向部落多?”
一个部落生活的那片土地肥沃程度也往往代表着这个部落的实力。
] 在原地守着食水与药的献讶异的看到拂晓带回来一头金色麋,真眼熟。
献道:“说起来,吾从日落的海边行至此,一路所见,多见天吴,夫诸很少,夫诸如此少,又如何会在大河中上游的肥沃土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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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传说?”
“阿嚏!”
“真的有金色皮毛的麋。”
淇阳可还没真正缓过气。
更南方,那倒是有人,不仅有人,还很多人,但也有一个超大型的稻作部落,他们早期时与那个部落打过,谁都没赢。如今倒是打得过了,但距离太远,沿途又少见人烟,还不如向北迁徙划算。
献与野牛的角力持续了一顿饭的时间,以野牛力竭告终。
比起水,食物反倒是最容易解决的,七个猎手加一个会飞的幼崽,很容易找到猎物。
太疯了。
拉的时候发现都是麋,但这只麋体重比寻常麋更惊人。
金色麋很聪慧,在拂晓拉着它拉时,顺从的跟着。
向北迁徙,也不能盲目迁徙,必须向有人且人多的地方迁徙,可北方太广袤了。
虽然她不知道母沇和哪个男人生的自己,但她可以确定对方没有羽翼。
“偶遇的,觉得喜欢,便想救日,草药予吾。”
献赞同点头,确实很像,都金灿灿的。
发现无法挣脱的野牛倏然冲向拂晓与日。
献想了想,道:“西边有夫诸,迁徙的天吴与之换亲,生出了夫诸?就像植与母象,母象是天吴,而植是夫诸。”
野牛懵了下,紧急刹车,在地面踩出深深的足痕,旋即转向,再次撞向拂晓。
从容貌来看,植与母象绝对是亲生的,但两个人物种也是明明白白的。
女蛇问:“汝感觉怎样?”
部落之间尽量控制争斗,不杀人,但不代表完全没冲突。
拂晓抬手抓住野牛的牛角,与野牛角力起来。
“不可能,无夷便来自南方,也就是吾等眼中的北方,一直向北,必能看到牛。”拂晓道。“部落人手太少,车只能在冬季用,其它季节会陷,若能获牛,可省许多力,部落才有延续下去的机会。”
拂晓牵着绳索将野牛带回,将绳索交给女蛇。“看好它。”
继续向北。
越往南,天吴部落越多,夫诸越来越少见。
女蛇闻言没再说什么,一行人继续跟着拂晓南行。
献这才松了口气。
献放不下心,双眸紧紧的盯着献。
走到四十余日后,再也看不到夫诸,日的伤口也完全好了,却未离开,仍旧跟着队伍。
牛的力气有多大,拂晓已经通过无夷所乘之牛了解过,因而面对野生牛,并未贸然上去抓,而是花了三天时间做抓捕的准备工作:不致命的陷阱、绳索。
虽是稚童,也有体重,但不知为何,献的体重比同大小的幼崽要轻很多——虽然献自己解释过,这是因为她的骨头是像竹子一样中空的,但没人信,这年头谁还没啃过几根人骨?人骨的结构与竹子截然不同。
无夷沉默须臾,开口道:“北方有一大河,大河下游只有沿海山脉一带人多,其余皆大沼泽与咸土,人口要到大河中游才稠密起来,但最稠密的区域是大河上游,那里气候更温暖湿润,却湿润得恰当好处。”
献仔细打量了下,气色非常好,确实不像生病。
说到最后献也愤怒了。
日虽疑惑,还是停了下来,拂晓抓着绳索从麋的背上跳下,向野牛奔去。
渴了寻找干净水源,没有干净水源便想办法煮水,煮水的条件都没有,那没办法,喝果酒,果酒喝完了,那就只能考虑生水。
拂晓点头,笑道:“若是这种,那这片土地上的过去一定很有意思。”
野牛愣了下,不解这只两脚兽的举止,但很快更加兴奋的冲向拂晓。
将麋拉上来后,拂晓发现麋身上有熊的爪印,显然,这只麋是被熊追到沼泽里的。
“那也是野牛,力大无比。”
献愣了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天吴在没有夫诸的环境中生下了夫诸,便如吾母生下吾。”
献回忆了下。“好像是在角抵,野牛群里的野牛有时也会打架,打架方式就是角对角的抵着比气力,但那是野牛,她不怕死吗?”
“是它,汝怎么找到它的?”
他们就是从南方来的,南方如今什么情况,没人比他们更清楚。
“日?”
走到百日后,队伍再没见到认识的部落。
拂晓给麋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旋即道:“伤口有泥,很容易坏掉,汝同吾走吧,吾给汝拿药。”
尽管不明缘由,但体重轻在此时是一个优势,可以让日驮着,又不担心它无法承受,大大增加了赶路速度。
第百一十六日时,仍旧没找到无夷的部落,却见到了与无夷所乘之牛一样的牛,但是野生的。
行至第七日时,拂晓打 猎时遇到一头陷入沼泽的麋,但与平日见到的麋不同,这头麋的皮毛是金色的。
“拂晓身体不适?”献紧张的看向拂晓。
虽然野牛的速度不如麋,但耐力胜过麋,且麋载着拂晓,野牛却什么都没载,两者距离不断拉近,绳索不再束缚野牛的脖颈,但愤怒的野牛并未放过拂晓,而是继续冲向拂晓,头上的角蓄势待发。
速度加快后,队伍也越来越南。
“吾以前也是如此认为的,但如今,吾觉得,有第二种可能。”拂晓看着献。
女蛇大吃一惊:“她在做什么?”
羽翼标志太显眼了,若沿海那边有第二个长翼的人,不可能没人听说过。
在即将撞在一起时,拂晓纵身一跳,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双手在野牛头上拍了下借力,跳到了野牛背后。
见此,拂晓拍了拍日,让日停下。
这头麋在麋群中怕不是与献在人群中一样,大写的异类,能活到长大,就必定远胜同类的强大,否则如何能活到成年?
虽然作为伤麋不能驮重物,但日的存在还是方便了队伍。
迁徙的方向没什么争议。
拂晓道:“有个传说,但不一定是真的。”
拂晓答:“手臂用力过度,很麻,没知觉。”
拂晓研究出果酒的酿造后便将之传播了出去,大家是熟人,送我点果酒做路上的饮水呗。
女蛇问:“拂晓,吾等还要走等多久?”
绳索套在野牛脖子上,野牛奋力挣扎,拂晓紧握绳索,即便绳索将手掌磨破也不松手。
日载着拂晓掉头就跑。
做抓捕准备时也观察了三天野牛的生活,了解野牛吃什么喝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献一边疑惑一边从几个盛满干草药的柳条筐里取出一个递给拂晓,拂晓从陶罐中取出晒干的草药嚼碎涂抹在金色麋的伤口上。
“吾给它起的名字,你不觉得它的皮毛很像正午时的日吗?”
南方?
若是能遇到部落,则是难得的美事,不仅有干净水源,还有熟食,若是认识的部落,那就更好了。
拂晓大为惊奇,犹豫片刻,用绳子套中金麋,将其从沼泽中拉了出来。
女蛇摆了摆手。“汝是幼崽,对大人的气力了解太少,尤其是大人中的厉害大人。且放心,拂晓不会有事的。”若连头野牛的力气都搞不定,那拂晓也太对不起一日三顿每顿两碗肉。
拂晓答:“一直向北,几时看到牛,几时停。”
女蛇闻言放下心。“原来如此,那没事。”
“传说夫诸的祖先来自一个有很多水的地方,但离开那里的祖先是天吴,一路向西迁徙,在西边生活时,一位大母诞下了头生四角的夫诸,夫诸沿着先祖的道路往回走,于是有了吾等。”
部落大大小小的分支加起来,人口近两千,这么多人向北方迁徙,快不起来,再加上走一段距离生活几年,走走停停,到的时候,拂晓当不在人世。
伤口需要抹药不止一次,因而日并未离开,之后一直与队伍同行。
拂晓稍加思考便觉正常。
做足准备,拂晓乘着日,抓着绳套冲向野牛群。
拂晓揉了揉鼻子。“鼻孔突然有点痒,并非生病。”
“若一直看不到牛呢?”
了,最多一些数人一二十人的小群体,这些小群体都是各个部落逃脱的幸存者,人少,且专往大森林里跑,抓的难度太高。
可别生病,这年头生病,不论是什么病,死亡率都居高不下。
部落首领向无夷看去:“无夷,汝自北方归来,可知北方哪个方向部落多?”
一个部落生活的那片土地肥沃程度也往往代表着这个部落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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