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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的母亲与病重的哥哥在危急关头死去。至此,他不能原谅他的父亲——魔界之王。
“那不很好?这样也省的他让你烦劳军务。”
语涵笑了,笑得矜持而淡定。
泽王扶米儿上马,对她说:“亲爱的南乔郡主,你的丝巾割破了,你不能不上马,那样你的腿明天会走不动的。”
离厌狠心道:好,好。可是他那狠心的父亲在知道内密后,用最高魔法彻底关闭了伊甸园之门。他气极,母亲病危之际,在空中与父亲拼杀。
在那一个朝花零落的初晨,十八岁的霓罗独自在红莲开放的碧波上起舞。她穿着绣满荼蘼花的霓裳裙,旋转,蜻蜓点水般的起舞。她有点口脂,描秀眉,手指上涂彩丹寇。她的秀发已长至腰间,用红丝带轻缠,轻逸飘扬。
他的母亲在临死之前告诉他,他有一个大他两岁的哥哥,现在随猎户居住在湖泊森林里,他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进食,每天靠允吸泪滴之湖中的清水扶持而生,现已全身器官显现出衰竭迹象,希望他取得仙药救治他,这是母亲最后的愿望。
这或许是缘于那个叫翼的男人。
格尔赛的酒真香,满寨子都是酿酒的天才。格尔赛位于渚水之边,赛南亭外。渚水地处丘陵地段,山野空气甜美,景色葱郁,自然酒香飘野,四野空旷。
她母亲的憧憬美好得太单薄,脆弱得沾染不得尘埃。以为魔君对她好便是一心一意爱她,以为爱一个人便可以不顾年龄,不顾身份,不顾种族,甚至不顾生死作生死相许。
部落一般是由蛮人首领带头组合而成,分布在北渊南渊两大山脉一带,他们信仰团结乃义气之邦。比如说泽王家就统一了整个北渊的蛮邦部落。而村庄基本上都是良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或者自力更生,种田庄稼。
语涵说道,韶光无情,很快又将冬去春来,我们又长了一岁。
交往数十个月后,他们还没有一次亲密接触,拉拉小手,亲亲小嘴都没有。但翼一直隐忍热血,等待时机。这天,电秋沐浴完,穿着五彩的波西米亚长裙,十分艳丽,翼偷偷地想亲吻电秋。
离厌,离厌,离开,厌倦。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离厌的母亲璇儿为救她的另一个与别人生的孩子,借与魔君联姻暗自潜入魔界。在魔界深处有一片未被开垦的伊甸园,那里有阳光和雨交接的最美的颜色,并有无数仙草和灵药在阳光和雨露里生长。璇儿救儿心切,不惜在夜晚独闯伊甸园。
烟罗公主霓罗是天帝最疼爱的小女儿。她的母亲端怀夫人是修罗王之女。她拥有无比的美貌与财富及端庄。思绪纷飞,霓罗公主目不转睛地望着语涵说,我喜欢夏的浮华热烈,喜欢春的五彩斑斓,而今冬的古朴深邃宁静是我一个小女孩无法望穿的。只知秋天亦观作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果酒区别于葡萄酒独自成名,保留了水果独特的个性和甜味,故饮用时有轻松愉快感。以柑橘为主要材料而制成的蓝色玛格丽特以龙舌兰、蓝色柑香、砂糖、细碎冰和盐一起调制。调酒师傅在杯中抹上一圈柠檬汁,均匀地蘸上盐,然后将冰块和材料倒入果汁摇匀,杯中立刻呈现湛蓝的海洋。男人捧烈酒,百米乐酒、鸡尾酒、红酒。
雷卓旭反笑道,“电雷泽王一直视你为己出,若不是深迷恋南乔米儿,也不会任由她生下你。他甚至幻想你是他亲生孩婴,故一直把你当男孩养。”
离厌用仅有的一点魔法算及母亲在伊甸园中有难,便不顾众人阻拦硬闯伊甸园。他用感心术找到了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的母亲并恳求父亲用魔界贵重的魔药之花救治她,可是他的父王拒绝了,只说:已经没救了,救了也只是残废。
他的出现给了电秋心灵上的无限快乐。而他后来的受伤离去,更是给了电秋一个惊雷般的打击,让她从此不喜女儿心事。
“秋妹,原来是你。”雷卓旭咬开瓶盖,神情豪迈,“我平生只对三样东西最感兴趣:财富、女人和酒。而果酒其性甜,不烈,补益健身,并对心脏好,是一种难得的***,喝之何乐而不为?”
再一次听起语涵谈及离厌是在一个温暖的冬日。冬季里略显干燥的气候在暖阳的熏陶下初绽温情,稀薄的空气时不时的吹来丝丝北风,有一点儿些微让人清醒的冷。霓罗穿着色泽饱满而纯净的艳色棉裙在罗藤椅上荡秋千,而语涵敦厚地站在她的身后,为她推荡。
说到雷卓旭这个妹妹,可是个大美人。红唇如火,黑衣烁烁。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电秋一直修炼电系魔法,从小浑身带电,只要一触摸她,无论任何人,都会被电击到,或重伤,或不幸身亡。
“我刚刚下闪电之巅,等不及回去,阿姆说格尔赛的酒香,要我多供些回去,我便下来了。”电秋说。
“老板,给我斟三杯黑醋栗果酒。”雷卓旭道。
“那又怎样?”雷卓旭的思绪中有一丝肃杀。
米儿扯下丝巾说:“对不起,尊敬的泽王,我现在已沦为您的奴婢,不能上您尊贵的战马。”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南乔米儿被电雷泽王抢回闪电之峰后,一直不吃不喝,当南祢郡王的头颅被挂在闪电之峰上时,她不顾众人的阻碍,不畏惧泽王的厉害,亲自去祭拜瞧看。
电秋十六岁那年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她在北溟诺亚森林黑色泪滴之湖认识了那个叫翼的魔族男子,背上长有巨大的黑色羽翅,样子十分邪恶,脾气也有点儿古怪,可是深交后,电秋发现他是个不错的对象,细心又有耐心。
泽王并没有生气:“没关系,能娶到像米儿如此重情重义之人,是泽某之幸。”
雷卓旭喜欢小时候的玉儿,她打扮得像南乔米儿一样有波西米亚风格。她留着织着细小辫子的长长的头发,穿着部落里五彩花瓣染成的麻线衣。她喜欢叫他大玉哥哥,喜欢牵着他的马四处乱逛。直到四年前,父汗电雷泽王下了一个命令,不准女眷跟随打猎,电秋便变了样,从一个聪莹玉秀的小姑娘变成了如今活脱脱一个不昧风俗的“迷魅少年”。
语涵走至窗户边,目光遥遥望着远方,这是一个秘密,其实离厌兄弟一直在希冀他的父亲能向他忏悔自己的过错,他一直在等待那一抹伤害过后的擦痕,它应该会随着时间的浸染沉淀更浓郁的色泽。
致与仙后白雪公主与轩辕十四的爱情。
父亲扣住了他,并驱逐拥护他的人,把他锁在了黑色泪滴之湖。
殊不知,一物克一物,有药草的地方就有毒草,有善良温顺的兽类就有凶狠的恶兽。
“我们不是亲兄妹。”电秋终于说出,“我是……别族的女儿。”
偶尔,她想到了哥哥语涵和猜想中的神秘的离厌。离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可是电秋残忍地拒绝了,翼十分不解,问了许多个为什么,电秋没有多余的解释。
她披着的萨莉丝巾被荆棘割断了,刺入她的肌肤,割出鲜血,她也不顾及。冷月高悬的晚上,乌鸦哇哇,米儿来到的时候,只见到了骑在骏马上的泽王苍白的面孔。
关于暗公主与轩辕十四王子的姐弟情与最初的遇见。关于语涵王子与离厌王子的兄弟友谊与他们的女孩,烟罗公主。圣洁史末,烟罗降世,万神归寂。
寻找中,璇儿在凄风冷雨的夜晚爬上陡峭的山崖去采摘那一朵像夜明珠一样闪烁光芒的仙草灵药的时候,被一株叫亚拉托的毒草割伤了脚腕,很不幸,她没有采到花药,便失足坠下了山渊。
离厌不信母亲没救了。魔界不是有最美的曼陀罗花吗?它可以医治病痛也可以制成毒药害人,还有伊甸园内不是有治各种疾病的灵芝仙草吗?怎么会没救?离厌不信,与父亲争执。
深夜。雷卓旭一个人在酒香飘脖的寨子里找乐子。
翼……
“大哥什么时候也喜欢喝上小孩儿喝的果酒了。”其声刚、稳重,不同于女性惯有的尖锐。
这是个野蛮的时代,谁的力量强大,谁就可以得到最丰富的食物,最美的女人。在这个时代,他们信奉的是力量。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存在,一个村庄一个村庄的组合,纯粹的血脉、统一的种族合并组成了国家。每个国家依照基本国情制定法规律典,特别是明文规定种族间不准随便通婚,混淆五行血脉。
“你快回去吧,免得父亲没人照顾。”雷卓旭索性道。
雷卓旭其实早知道阿姆南乔米儿并不是他的亲阿姆。他至懂事起便一直陪在阿姆身边,不到一年,阿姆便生下了玉簟秋,便是如今的电秋,也就是他从小最疼爱的大玉儿妹妹。
最后呢?离厌出来了吗?语涵悄悄窥视她似火的炯瞳,却选择了笑而不语。不去袒露,不去倾吐。
“阿姆告诉我她的身世了。”电秋低头,沉默了一下,又道:“阿姆来至南祢郡,那时都说南祢的美人儿南乔米儿如何标致,父汗听信了传言,攻打南祢郡,抢下了别人的妻子。”
调酒师身着黑色紧身制服,制服及膝,直趁他健拔的身姿;长发飘逸,顺直如有光泽;明眸皓齿,眉峰高挑,平添一抹峻酷。
北溟的神人一般以酒当食,女人吃各种水果酿制而成的果酒,比如苹果、樱桃、梨、黑醋栗、草莓、梅、奇异果等。
霓罗继续说,我很想知道也很好奇哥哥以前那位叫离厌的背上有巨大羽翅的朋友,既然他这么爱他的父亲,为什么他的父亲这么不顾人伦,要驱逐他呢?
那调酒师回过身来:“大哥,我帮你调杯蓝色玛格丽特吧。那酒所带的微咸在舌尖和牙齿间颤抖,非常缠绵悱恻,如大哥所等爱人的心情般。”他的脸容冷峻,不,确切的说是冷艳。
从闪电之巅下来已有几天,雷卓旭找不到晴然便郁郁不欢,几天冷酒浇愁,心中不是滋味。她可是因他的无信不返生气离开了,或是因他久等不来自己朝北溟去了。总之,心里很难受,像煎着的蚂蚁在心头爬。他离开了一个月,找了她半个月,至今她仍无音讯。
] 美丽的母亲与病重的哥哥在危急关头死去。至此,他不能原谅他的父亲——魔界之王。
“那不很好?这样也省的他让你烦劳军务。”
语涵笑了,笑得矜持而淡定。
泽王扶米儿上马,对她说:“亲爱的南乔郡主,你的丝巾割破了,你不能不上马,那样你的腿明天会走不动的。”
离厌狠心道:好,好。可是他那狠心的父亲在知道内密后,用最高魔法彻底关闭了伊甸园之门。他气极,母亲病危之际,在空中与父亲拼杀。
在那一个朝花零落的初晨,十八岁的霓罗独自在红莲开放的碧波上起舞。她穿着绣满荼蘼花的霓裳裙,旋转,蜻蜓点水般的起舞。她有点口脂,描秀眉,手指上涂彩丹寇。她的秀发已长至腰间,用红丝带轻缠,轻逸飘扬。
他的母亲在临死之前告诉他,他有一个大他两岁的哥哥,现在随猎户居住在湖泊森林里,他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进食,每天靠允吸泪滴之湖中的清水扶持而生,现已全身器官显现出衰竭迹象,希望他取得仙药救治他,这是母亲最后的愿望。
这或许是缘于那个叫翼的男人。
格尔赛的酒真香,满寨子都是酿酒的天才。格尔赛位于渚水之边,赛南亭外。渚水地处丘陵地段,山野空气甜美,景色葱郁,自然酒香飘野,四野空旷。
她母亲的憧憬美好得太单薄,脆弱得沾染不得尘埃。以为魔君对她好便是一心一意爱她,以为爱一个人便可以不顾年龄,不顾身份,不顾种族,甚至不顾生死作生死相许。
部落一般是由蛮人首领带头组合而成,分布在北渊南渊两大山脉一带,他们信仰团结乃义气之邦。比如说泽王家就统一了整个北渊的蛮邦部落。而村庄基本上都是良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或者自力更生,种田庄稼。
语涵说道,韶光无情,很快又将冬去春来,我们又长了一岁。
交往数十个月后,他们还没有一次亲密接触,拉拉小手,亲亲小嘴都没有。但翼一直隐忍热血,等待时机。这天,电秋沐浴完,穿着五彩的波西米亚长裙,十分艳丽,翼偷偷地想亲吻电秋。
离厌,离厌,离开,厌倦。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离厌的母亲璇儿为救她的另一个与别人生的孩子,借与魔君联姻暗自潜入魔界。在魔界深处有一片未被开垦的伊甸园,那里有阳光和雨交接的最美的颜色,并有无数仙草和灵药在阳光和雨露里生长。璇儿救儿心切,不惜在夜晚独闯伊甸园。
烟罗公主霓罗是天帝最疼爱的小女儿。她的母亲端怀夫人是修罗王之女。她拥有无比的美貌与财富及端庄。思绪纷飞,霓罗公主目不转睛地望着语涵说,我喜欢夏的浮华热烈,喜欢春的五彩斑斓,而今冬的古朴深邃宁静是我一个小女孩无法望穿的。只知秋天亦观作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果酒区别于葡萄酒独自成名,保留了水果独特的个性和甜味,故饮用时有轻松愉快感。以柑橘为主要材料而制成的蓝色玛格丽特以龙舌兰、蓝色柑香、砂糖、细碎冰和盐一起调制。调酒师傅在杯中抹上一圈柠檬汁,均匀地蘸上盐,然后将冰块和材料倒入果汁摇匀,杯中立刻呈现湛蓝的海洋。男人捧烈酒,百米乐酒、鸡尾酒、红酒。
雷卓旭反笑道,“电雷泽王一直视你为己出,若不是深迷恋南乔米儿,也不会任由她生下你。他甚至幻想你是他亲生孩婴,故一直把你当男孩养。”
离厌用仅有的一点魔法算及母亲在伊甸园中有难,便不顾众人阻拦硬闯伊甸园。他用感心术找到了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的母亲并恳求父亲用魔界贵重的魔药之花救治她,可是他的父王拒绝了,只说:已经没救了,救了也只是残废。
他的出现给了电秋心灵上的无限快乐。而他后来的受伤离去,更是给了电秋一个惊雷般的打击,让她从此不喜女儿心事。
“秋妹,原来是你。”雷卓旭咬开瓶盖,神情豪迈,“我平生只对三样东西最感兴趣:财富、女人和酒。而果酒其性甜,不烈,补益健身,并对心脏好,是一种难得的***,喝之何乐而不为?”
再一次听起语涵谈及离厌是在一个温暖的冬日。冬季里略显干燥的气候在暖阳的熏陶下初绽温情,稀薄的空气时不时的吹来丝丝北风,有一点儿些微让人清醒的冷。霓罗穿着色泽饱满而纯净的艳色棉裙在罗藤椅上荡秋千,而语涵敦厚地站在她的身后,为她推荡。
说到雷卓旭这个妹妹,可是个大美人。红唇如火,黑衣烁烁。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电秋一直修炼电系魔法,从小浑身带电,只要一触摸她,无论任何人,都会被电击到,或重伤,或不幸身亡。
“我刚刚下闪电之巅,等不及回去,阿姆说格尔赛的酒香,要我多供些回去,我便下来了。”电秋说。
“老板,给我斟三杯黑醋栗果酒。”雷卓旭道。
“那又怎样?”雷卓旭的思绪中有一丝肃杀。
米儿扯下丝巾说:“对不起,尊敬的泽王,我现在已沦为您的奴婢,不能上您尊贵的战马。”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南乔米儿被电雷泽王抢回闪电之峰后,一直不吃不喝,当南祢郡王的头颅被挂在闪电之峰上时,她不顾众人的阻碍,不畏惧泽王的厉害,亲自去祭拜瞧看。
电秋十六岁那年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她在北溟诺亚森林黑色泪滴之湖认识了那个叫翼的魔族男子,背上长有巨大的黑色羽翅,样子十分邪恶,脾气也有点儿古怪,可是深交后,电秋发现他是个不错的对象,细心又有耐心。
泽王并没有生气:“没关系,能娶到像米儿如此重情重义之人,是泽某之幸。”
雷卓旭喜欢小时候的玉儿,她打扮得像南乔米儿一样有波西米亚风格。她留着织着细小辫子的长长的头发,穿着部落里五彩花瓣染成的麻线衣。她喜欢叫他大玉哥哥,喜欢牵着他的马四处乱逛。直到四年前,父汗电雷泽王下了一个命令,不准女眷跟随打猎,电秋便变了样,从一个聪莹玉秀的小姑娘变成了如今活脱脱一个不昧风俗的“迷魅少年”。
语涵走至窗户边,目光遥遥望着远方,这是一个秘密,其实离厌兄弟一直在希冀他的父亲能向他忏悔自己的过错,他一直在等待那一抹伤害过后的擦痕,它应该会随着时间的浸染沉淀更浓郁的色泽。
致与仙后白雪公主与轩辕十四的爱情。
父亲扣住了他,并驱逐拥护他的人,把他锁在了黑色泪滴之湖。
殊不知,一物克一物,有药草的地方就有毒草,有善良温顺的兽类就有凶狠的恶兽。
“我们不是亲兄妹。”电秋终于说出,“我是……别族的女儿。”
偶尔,她想到了哥哥语涵和猜想中的神秘的离厌。离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可是电秋残忍地拒绝了,翼十分不解,问了许多个为什么,电秋没有多余的解释。
她披着的萨莉丝巾被荆棘割断了,刺入她的肌肤,割出鲜血,她也不顾及。冷月高悬的晚上,乌鸦哇哇,米儿来到的时候,只见到了骑在骏马上的泽王苍白的面孔。
关于暗公主与轩辕十四王子的姐弟情与最初的遇见。关于语涵王子与离厌王子的兄弟友谊与他们的女孩,烟罗公主。圣洁史末,烟罗降世,万神归寂。
寻找中,璇儿在凄风冷雨的夜晚爬上陡峭的山崖去采摘那一朵像夜明珠一样闪烁光芒的仙草灵药的时候,被一株叫亚拉托的毒草割伤了脚腕,很不幸,她没有采到花药,便失足坠下了山渊。
离厌不信母亲没救了。魔界不是有最美的曼陀罗花吗?它可以医治病痛也可以制成毒药害人,还有伊甸园内不是有治各种疾病的灵芝仙草吗?怎么会没救?离厌不信,与父亲争执。
深夜。雷卓旭一个人在酒香飘脖的寨子里找乐子。
翼……
“大哥什么时候也喜欢喝上小孩儿喝的果酒了。”其声刚、稳重,不同于女性惯有的尖锐。
这是个野蛮的时代,谁的力量强大,谁就可以得到最丰富的食物,最美的女人。在这个时代,他们信奉的是力量。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存在,一个村庄一个村庄的组合,纯粹的血脉、统一的种族合并组成了国家。每个国家依照基本国情制定法规律典,特别是明文规定种族间不准随便通婚,混淆五行血脉。
“你快回去吧,免得父亲没人照顾。”雷卓旭索性道。
雷卓旭其实早知道阿姆南乔米儿并不是他的亲阿姆。他至懂事起便一直陪在阿姆身边,不到一年,阿姆便生下了玉簟秋,便是如今的电秋,也就是他从小最疼爱的大玉儿妹妹。
最后呢?离厌出来了吗?语涵悄悄窥视她似火的炯瞳,却选择了笑而不语。不去袒露,不去倾吐。
“阿姆告诉我她的身世了。”电秋低头,沉默了一下,又道:“阿姆来至南祢郡,那时都说南祢的美人儿南乔米儿如何标致,父汗听信了传言,攻打南祢郡,抢下了别人的妻子。”
调酒师身着黑色紧身制服,制服及膝,直趁他健拔的身姿;长发飘逸,顺直如有光泽;明眸皓齿,眉峰高挑,平添一抹峻酷。
北溟的神人一般以酒当食,女人吃各种水果酿制而成的果酒,比如苹果、樱桃、梨、黑醋栗、草莓、梅、奇异果等。
霓罗继续说,我很想知道也很好奇哥哥以前那位叫离厌的背上有巨大羽翅的朋友,既然他这么爱他的父亲,为什么他的父亲这么不顾人伦,要驱逐他呢?
那调酒师回过身来:“大哥,我帮你调杯蓝色玛格丽特吧。那酒所带的微咸在舌尖和牙齿间颤抖,非常缠绵悱恻,如大哥所等爱人的心情般。”他的脸容冷峻,不,确切的说是冷艳。
从闪电之巅下来已有几天,雷卓旭找不到晴然便郁郁不欢,几天冷酒浇愁,心中不是滋味。她可是因他的无信不返生气离开了,或是因他久等不来自己朝北溟去了。总之,心里很难受,像煎着的蚂蚁在心头爬。他离开了一个月,找了她半个月,至今她仍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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