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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臻位高权重,有什么事当面就跟陛下太后提了,不曾写过笺疏;林载是武将,平日里写的是军报,同笺疏的写法大有不同;陆忧初入朝堂,父亲陆珩虽做过朝廷命官,但也没教过他这份差事。而太守府里其他书吏,倒是有人试着写了呈上来,但语句不通,格式不对,赵臻只看一眼便传令下去,如今纸张是金贵物,若是太守府的纸实在用不了,就放到村头茅厕,也总好过这样白白浪费。
奚瞳终于吃完了,抬手想要收拾碗筷。
于私,程冲是赵臻和周正的第一轮斗法,赵臻很想看看周正会怎么选择,是公然与他撕破脸,保下程冲和他多年以来为周家囤积的势力;还是弃车保帅、断尾求生,拉拢他这上任不久就剑拔弩张的太傅。
恰巧紫虚厨艺又那样好,奚瞳就借花献佛,日日来陪赵臻吃饭。
奚瞳手上的动作同样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瓦罐闷肉,菜心小豆腐,菊花茄子,鲜虾疙瘩汤。两人的对话熟稔默契地像是已经相处多年了,这让陆忧心中生出不悦和些许涩意……奚瞳,明明是他府上的人。
“你?”赵臻这才挑眉望向她,带着些嘲讽。
她到底是谁……她的背后究竟是什么人……到底是什么人,能调/教出这般的女子……
吃得少,脾气又不好,这样下去很不利于赵臻存活,奚瞳来人间的目的就是希望让他平安富贵长命百岁,为了赵臻,也为了她将来的神位,她必当尽心竭力。
她不穿袜子并非存了什么心思,只是如今入夏,蓉州湿热,她本来就贪凉,在长秦王宫的时候她是公主,宫里的男子尽是她的血脉至亲,她在自己的住处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后来去了天庭,仙人讲究的是道法自然,只要没有妨碍别人,穿着之上更是随性。
赵臻口腹之欲极其淡薄,或许是天气热的缘故,他这两天吃得格外少,让奚瞳一时拿不准是她在修仙还是他在修仙。
“哦。”
所以奚瞳对赵臻此刻的天人交战浑然不觉。
《世无同心结》
赵臻满意颔首,陆忘名蛰伏虹州这些年,到底不算荒废。不过林载的担忧不无道理,赵臻已经暗中联络了几个受惠于程冲的世家,这些人就是陆忧所说的,有些真才实学的人。
奚瞳写得流畅,心情自然也舒坦,话匣子打开了,就有些受不住:“笺疏这种文体,以赵臻你的官位,其实用不太上。林载掌管禁军,也不需要精通。但是陆忧,你要学。司隶校尉监察百官,将来会有很多写笺疏的机会,你要写得漂亮才行。”
赵臻冷冷道:“放着让别人来。”
心中的震惶使得赵臻心跳加速,而且最令他无措的是,他心里正慢慢燃起一股别样的情愫,渐有沸腾之态。
奚瞳察觉到几人的情绪:“怎么了?程冲的案子出问题了?”
赵臻心中咒骂着她不知廉耻,可在情潮之外,又无法克制的生出了些些欲念。
赵臻和林载似乎已经习惯了奚瞳每日到来,奚瞳在小几上布菜,他们两个毫无反应。
杀了那个书吏之后,整个蓉州太守府,竟再也找不到一个会写笺疏(注)的人了。(注:可以理解为奏章,工作报告)
她做公主的时候也不会写笺疏,但做司酒仙女这些年,她可太会了。她还因为笺疏写得好被天帝在全体仙君大会上点名夸奖过呢。
这话多难听啊,而且赵臻动不动就杀人,书吏们自然就没有再敢逞强的了。
奚瞳吃饭细嚼慢咽,十分优雅,三人等着她展示才艺,到了这顿饭的后半段,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隐隐约约的焦躁。
陆忧心口不觉有些发闷。
当中最为震惊的是陆忧,奚瞳在陆家妆房那不到一个月的时光里,他也去给伎子们上过几回课,教她们识文断字。奚瞳要么直接不参加,要么就伏案大睡,他一直以为她不喜欢读书,可原来,竟是嫌他教得不好吗……
此刻赵臻、陆忧、林载这三位人中龙凤在书房里遣词造句研究笺疏,奚瞳又提着她的食盒进来了。
三人纷纷过来,奚瞳也不理他们,径直拿了碗筷吃起来。
奚瞳的字……写得未免太凌厉了些。
奚瞳的身后鸦雀无声,赵臻的神色晦暗不明,只一双眼睛幽深如沉渊,至于陆忧和林载,则被奚瞳吓得说不出话来。
“别忙了,先来吃饭。”
奚瞳正好最讨厌洗碗,倒是乐得轻松。
女子的字,哪怕是大家族里的才女,也多是娟秀样貌,但奚瞳的字,字骨挺拔,笔锋老辣,勾回之间,似是飒飒有风。
片刻过后,赵臻注意到陆忧的目光,神色才有些冷下来,语气倒是一派随性:“今儿个吃什么?”
但陆忧显然没有,他没有给程冲太多自辩的机会,而是顺着林载从百人坑中挖出的证据往深出调查,铁证越来越多,一桩桩摆在程冲面前,让他辩无可辩,最终所有的求生欲都化作一声声口齿不清的“我要见大司徒!我要见周大人!”
她最近时常来找赵臻吃饭,为的是监督他。
她擦干净手,来到书案旁,脱了鞋履,坐上蒲团,给自己研好了墨,取了一张纸,用羊脂玉的镇纸将其压得平平整整,理了袖子,露出纤细的手腕,提笔开始写字。
奚瞳抬眼看着他们三人,登时就明白了,这些做大官的,往往都不会基层的差事。
单就这份对笺疏的认识,是多少当世鸿儒所不如的……
不穿袜子对于奚瞳来说,只是生活习惯问题,跟道德水平没有丝毫关系。
她一边写,一边自顾自说道:“程冲这案子,自州府起,要上报给三处,所以要写三份笺疏。一份交给陛下,一份交给临朝的太后,还有一份交给最终审理案件的廷尉府。但这三份笺疏不能完全一样。给陛下的这一份,是要群臣共阅的,遣词要严谨,但问题点到为止,否则陛下和朝臣知道得太细,难免就要挑你们的错处,容易引火烧身。给太后娘娘的这一份,除了对案子的概述,要尽可能谦卑,还要适当地讨好,陛下年幼,太后是如今真正的话事人,此案一旦有什么差池,太后不出面帮你们,你们也是寸步难行。至于廷尉府,则要实事求是,极近详实了,这样能让他们尽快梳理案件,省去许多麻烦,也能让他们知道你们对这案子的态度。”
没错,是凌厉。
而桌案边的奚瞳此刻神情专注得很。
赵臻林载习以为常,陆忧倒是惊讶,奚瞳居然坐在这里跟他们一起吃,倒衬得她如主人,他们才是客人了。
程冲的案子,陆忧办得极漂亮。
林载嘴快:“没问题,就是笺疏没人写。”
说到这里,奚瞳回过神来,猛
她只穿了鞋履,却不曾穿袜子,赵臻咬牙,这女子,当真……当真没 有规矩,女子的双足怎能随意示人!
赵臻此人虽因与太后之间的桃色传闻毁誉参半,但文人墨客都赞他写得一手好字。
面对程冲这种背后势力盘根错节的犯人,主审若心智不坚,很容易让情绪压过理智,最终被犯人的巧舌如簧牵着鼻子走。
“我怎么了?”奚瞳歪了歪头:“你还有更好的人选吗?死马当活马医呗。”
他当然有见大司徒的机会。
不等赵臻说什么,陆忧便答:“我看未必。程冲性情乖戾,杀人吃人都不在话下,对待这些有求于他的人,姿态难道会好看吗?这些人明里暗里不知从他那里受了多少侮辱,吃了多少苦头,心中未必不怀恨。而且求官的人当中,品行败坏之人的确是有,但如苏木一般有真才实学的也不少,他们心里清楚,太傅大人既敢动程冲,就不会是冲动行事,况且,法不责众。这十数年间,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在地方上做出了政绩、积攒了名望,足够明哲保身了,他们未必会再回头来掺和这桩案子,在一旁观望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林载摇头叹息:“是不会写。”
他脑海中飞速回想着他这一生经历的剧痛与悲苦,靠着苏醒的恨意,才渐渐战胜了自己的本能。
他终究不能抵抗汹涌的情潮,逃避似的,他微微低了头,可刚一垂首,他便看到,奚瞳此刻跪坐在蒲团上,一双玉足被她的身体压着,蒲团边缘露了白嫩的脚趾出来。
虽说三人都不愿相信身为伎子的奚瞳有写笺疏的本事,但她夸下了海口,自然引得他们好奇。
倒是陆忧似是有些意外,也有些介怀,他时不时看向奚瞳。
“蓉州和四邻州府涉案的这些世家,把柄都在程冲手上,而且也确然从他手上得了好处,如今程冲被咱们押了,他们未必不急,若他们下了决心要帮周家,你当如何,可有准备?”林载有些担忧。
这是在问奚瞳,但他并未看向她。
若说赵臻的字如山间苍翠的松柏,那奚瞳的字就是亘古不阿的长剑,她仿佛已经写了几百年。
赵臻带去的话很简单,就一句“水至清则无鱼,赵某明白”。至于剩下的,就看这些人,够不够聪明了。
若说奚瞳的姿态已经让三人震惊,那她落笔之后,便堪称让他们骇然了。
因为心中有事,三人这饭吃得愁绪满头。
案子审得顺利,回京的准备也做得充足,可到底还是有一桩事惹到了赵臻。
她这一套动作极为娴熟,也极为优美,让赵臻三人有些震惊,这风姿做派,当今许多世家小姐未必能及,奚瞳……像是读过书的。
奚瞳笑了笑:“先吃。待会儿我写。”
“为什么?太守府的人不想写?还是不敢写?”
于公,此等大案,要送回京中由廷尉府做终审。
赵臻的瞳孔慢慢收缩,她只有十九岁,怎么会写得一手这样的字。
] 赵臻位高权重,有什么事当面就跟陛下太后提了,不曾写过笺疏;林载是武将,平日里写的是军报,同笺疏的写法大有不同;陆忧初入朝堂,父亲陆珩虽做过朝廷命官,但也没教过他这份差事。而太守府里其他书吏,倒是有人试着写了呈上来,但语句不通,格式不对,赵臻只看一眼便传令下去,如今纸张是金贵物,若是太守府的纸实在用不了,就放到村头茅厕,也总好过这样白白浪费。
奚瞳终于吃完了,抬手想要收拾碗筷。
于私,程冲是赵臻和周正的第一轮斗法,赵臻很想看看周正会怎么选择,是公然与他撕破脸,保下程冲和他多年以来为周家囤积的势力;还是弃车保帅、断尾求生,拉拢他这上任不久就剑拔弩张的太傅。
恰巧紫虚厨艺又那样好,奚瞳就借花献佛,日日来陪赵臻吃饭。
奚瞳手上的动作同样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瓦罐闷肉,菜心小豆腐,菊花茄子,鲜虾疙瘩汤。两人的对话熟稔默契地像是已经相处多年了,这让陆忧心中生出不悦和些许涩意……奚瞳,明明是他府上的人。
“你?”赵臻这才挑眉望向她,带着些嘲讽。
她到底是谁……她的背后究竟是什么人……到底是什么人,能调/教出这般的女子……
吃得少,脾气又不好,这样下去很不利于赵臻存活,奚瞳来人间的目的就是希望让他平安富贵长命百岁,为了赵臻,也为了她将来的神位,她必当尽心竭力。
她不穿袜子并非存了什么心思,只是如今入夏,蓉州湿热,她本来就贪凉,在长秦王宫的时候她是公主,宫里的男子尽是她的血脉至亲,她在自己的住处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后来去了天庭,仙人讲究的是道法自然,只要没有妨碍别人,穿着之上更是随性。
赵臻口腹之欲极其淡薄,或许是天气热的缘故,他这两天吃得格外少,让奚瞳一时拿不准是她在修仙还是他在修仙。
“哦。”
所以奚瞳对赵臻此刻的天人交战浑然不觉。
《世无同心结》
赵臻满意颔首,陆忘名蛰伏虹州这些年,到底不算荒废。不过林载的担忧不无道理,赵臻已经暗中联络了几个受惠于程冲的世家,这些人就是陆忧所说的,有些真才实学的人。
奚瞳写得流畅,心情自然也舒坦,话匣子打开了,就有些受不住:“笺疏这种文体,以赵臻你的官位,其实用不太上。林载掌管禁军,也不需要精通。但是陆忧,你要学。司隶校尉监察百官,将来会有很多写笺疏的机会,你要写得漂亮才行。”
赵臻冷冷道:“放着让别人来。”
心中的震惶使得赵臻心跳加速,而且最令他无措的是,他心里正慢慢燃起一股别样的情愫,渐有沸腾之态。
奚瞳察觉到几人的情绪:“怎么了?程冲的案子出问题了?”
赵臻心中咒骂着她不知廉耻,可在情潮之外,又无法克制的生出了些些欲念。
赵臻和林载似乎已经习惯了奚瞳每日到来,奚瞳在小几上布菜,他们两个毫无反应。
杀了那个书吏之后,整个蓉州太守府,竟再也找不到一个会写笺疏(注)的人了。(注:可以理解为奏章,工作报告)
她做公主的时候也不会写笺疏,但做司酒仙女这些年,她可太会了。她还因为笺疏写得好被天帝在全体仙君大会上点名夸奖过呢。
这话多难听啊,而且赵臻动不动就杀人,书吏们自然就没有再敢逞强的了。
奚瞳吃饭细嚼慢咽,十分优雅,三人等着她展示才艺,到了这顿饭的后半段,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隐隐约约的焦躁。
陆忧心口不觉有些发闷。
当中最为震惊的是陆忧,奚瞳在陆家妆房那不到一个月的时光里,他也去给伎子们上过几回课,教她们识文断字。奚瞳要么直接不参加,要么就伏案大睡,他一直以为她不喜欢读书,可原来,竟是嫌他教得不好吗……
此刻赵臻、陆忧、林载这三位人中龙凤在书房里遣词造句研究笺疏,奚瞳又提着她的食盒进来了。
三人纷纷过来,奚瞳也不理他们,径直拿了碗筷吃起来。
奚瞳的字……写得未免太凌厉了些。
奚瞳的身后鸦雀无声,赵臻的神色晦暗不明,只一双眼睛幽深如沉渊,至于陆忧和林载,则被奚瞳吓得说不出话来。
“别忙了,先来吃饭。”
奚瞳正好最讨厌洗碗,倒是乐得轻松。
女子的字,哪怕是大家族里的才女,也多是娟秀样貌,但奚瞳的字,字骨挺拔,笔锋老辣,勾回之间,似是飒飒有风。
片刻过后,赵臻注意到陆忧的目光,神色才有些冷下来,语气倒是一派随性:“今儿个吃什么?”
但陆忧显然没有,他没有给程冲太多自辩的机会,而是顺着林载从百人坑中挖出的证据往深出调查,铁证越来越多,一桩桩摆在程冲面前,让他辩无可辩,最终所有的求生欲都化作一声声口齿不清的“我要见大司徒!我要见周大人!”
她最近时常来找赵臻吃饭,为的是监督他。
她擦干净手,来到书案旁,脱了鞋履,坐上蒲团,给自己研好了墨,取了一张纸,用羊脂玉的镇纸将其压得平平整整,理了袖子,露出纤细的手腕,提笔开始写字。
奚瞳抬眼看着他们三人,登时就明白了,这些做大官的,往往都不会基层的差事。
单就这份对笺疏的认识,是多少当世鸿儒所不如的……
不穿袜子对于奚瞳来说,只是生活习惯问题,跟道德水平没有丝毫关系。
她一边写,一边自顾自说道:“程冲这案子,自州府起,要上报给三处,所以要写三份笺疏。一份交给陛下,一份交给临朝的太后,还有一份交给最终审理案件的廷尉府。但这三份笺疏不能完全一样。给陛下的这一份,是要群臣共阅的,遣词要严谨,但问题点到为止,否则陛下和朝臣知道得太细,难免就要挑你们的错处,容易引火烧身。给太后娘娘的这一份,除了对案子的概述,要尽可能谦卑,还要适当地讨好,陛下年幼,太后是如今真正的话事人,此案一旦有什么差池,太后不出面帮你们,你们也是寸步难行。至于廷尉府,则要实事求是,极近详实了,这样能让他们尽快梳理案件,省去许多麻烦,也能让他们知道你们对这案子的态度。”
没错,是凌厉。
而桌案边的奚瞳此刻神情专注得很。
赵臻林载习以为常,陆忧倒是惊讶,奚瞳居然坐在这里跟他们一起吃,倒衬得她如主人,他们才是客人了。
程冲的案子,陆忧办得极漂亮。
林载嘴快:“没问题,就是笺疏没人写。”
说到这里,奚瞳回过神来,猛
她只穿了鞋履,却不曾穿袜子,赵臻咬牙,这女子,当真……当真没 有规矩,女子的双足怎能随意示人!
赵臻此人虽因与太后之间的桃色传闻毁誉参半,但文人墨客都赞他写得一手好字。
面对程冲这种背后势力盘根错节的犯人,主审若心智不坚,很容易让情绪压过理智,最终被犯人的巧舌如簧牵着鼻子走。
“我怎么了?”奚瞳歪了歪头:“你还有更好的人选吗?死马当活马医呗。”
他当然有见大司徒的机会。
不等赵臻说什么,陆忧便答:“我看未必。程冲性情乖戾,杀人吃人都不在话下,对待这些有求于他的人,姿态难道会好看吗?这些人明里暗里不知从他那里受了多少侮辱,吃了多少苦头,心中未必不怀恨。而且求官的人当中,品行败坏之人的确是有,但如苏木一般有真才实学的也不少,他们心里清楚,太傅大人既敢动程冲,就不会是冲动行事,况且,法不责众。这十数年间,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在地方上做出了政绩、积攒了名望,足够明哲保身了,他们未必会再回头来掺和这桩案子,在一旁观望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林载摇头叹息:“是不会写。”
他脑海中飞速回想着他这一生经历的剧痛与悲苦,靠着苏醒的恨意,才渐渐战胜了自己的本能。
他终究不能抵抗汹涌的情潮,逃避似的,他微微低了头,可刚一垂首,他便看到,奚瞳此刻跪坐在蒲团上,一双玉足被她的身体压着,蒲团边缘露了白嫩的脚趾出来。
虽说三人都不愿相信身为伎子的奚瞳有写笺疏的本事,但她夸下了海口,自然引得他们好奇。
倒是陆忧似是有些意外,也有些介怀,他时不时看向奚瞳。
“蓉州和四邻州府涉案的这些世家,把柄都在程冲手上,而且也确然从他手上得了好处,如今程冲被咱们押了,他们未必不急,若他们下了决心要帮周家,你当如何,可有准备?”林载有些担忧。
这是在问奚瞳,但他并未看向她。
若说赵臻的字如山间苍翠的松柏,那奚瞳的字就是亘古不阿的长剑,她仿佛已经写了几百年。
赵臻带去的话很简单,就一句“水至清则无鱼,赵某明白”。至于剩下的,就看这些人,够不够聪明了。
若说奚瞳的姿态已经让三人震惊,那她落笔之后,便堪称让他们骇然了。
因为心中有事,三人这饭吃得愁绪满头。
案子审得顺利,回京的准备也做得充足,可到底还是有一桩事惹到了赵臻。
她这一套动作极为娴熟,也极为优美,让赵臻三人有些震惊,这风姿做派,当今许多世家小姐未必能及,奚瞳……像是读过书的。
奚瞳笑了笑:“先吃。待会儿我写。”
“为什么?太守府的人不想写?还是不敢写?”
于公,此等大案,要送回京中由廷尉府做终审。
赵臻的瞳孔慢慢收缩,她只有十九岁,怎么会写得一手这样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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