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脑和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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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雪峰离他极远,或许是知道他和雪峰的主人是情敌关系,两座山峰几乎被隔在宗门两端,每次过去都要飞上小半个时辰。
与他经历了同样情感变化的弟子不在少数。
黑压压的人影各自散开,连空气似乎都猛地清新许多。
除了一部分极其顽固的,这雪峰上至少有一半的人已经被美食折服,彻底成为面具小摊的拥趸。
元逍准备的那点东西早就被分了个干净,连最后一点锅底都被苦苦央求着剜去,直到确认一点点余量都索不到了,围在摊位前的弟子们才终于散去。
他现在在观雪峰摆摊,峰上的人气也并不全是为他而来,这些从半夜就殷殷等着的弟子在最开始,为的只是能离明雪剑尊更近一些,好瞻仰瞻仰他举世无双的容貌、瞻仰瞻仰他举世无双的剑法。
他打了个哈欠,有点狼狈地把被子捞回去,一边打哈欠,一边叮呤咣啷地收了一堆碗盘桶锅,洗漱之后沉甸甸地朝观雪峰飞去。
他的朋友皱着眉,犹豫半天,才舍命陪君子似的闭上眼睛,用勺子轻轻舀了一小勺送入口中。
刘能就是这么一个热爱分享的弟子。
元逍执起勺子,架势熟练,“老样子,一块灵石一碗。”
他的视线在峰上一扫,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按下飞剑,接着从储物袋中掏出一张纯黑面具戴到脸上,熟练地调整好位置,这才再次上路,朝着山顶走去。
元逍再一次从床底下醒过来,看着昨晚安上去的护栏,对自己半夜是怎么再一次突破防护感到了一百万分的不解。
刹那间,一股极为浓郁的香气猛然在疏冷的雪峰之上爆开!
回忆着书中对这位剑尊的描写,元逍微微抿起了唇。
不是入口就会直接滑进胃袋消化的汁水,而是需要在口腔里加工一遍,用舌尖去感触、用牙齿去碾磨,有的会如同石头般坚硬,有的却又像咬下一块云,轻软的、滑嫩的、饱满的、柔韧的……好像这才是与食材交流的真正方式,好像这才是他们本该体悟的玄妙体验!
“唔唔……师兄……”他感动得几乎要流出眼泪了,“这好好吃、好好吃啊!!!”
元逍出门时天还未亮,抵达山脚时,太阳却已从橙红流油的咸蛋黄,变成了被煮得干巴巴的白煮鸡蛋。
一见到他来,人群里便起了些骚动,分出一缕支流向他围拢过来。
特别炼制的扁平铁勺在空中划过一道银亮的弧线,直直落入另一个盛满乳白豆腐的铁桶当中,轻轻一划,便削下一大片嫩生生的豆花,在半空中悠悠地打着颤。
眼下他尝到的这两道小吃不仅完全没有灵力,摊位形象更是简陋至极,完全不符合修真界对美食的定义,本该纯粹的丹汤里被各种“杂质”填满,一看便对修行有害无益,所以一开始他才会那么不情愿,还不断劝说刘能放弃。
即便如今已经贵为合体大能、天下第一剑修,他的年龄也尚且不到而立,何况他不仅同境最强,更能越级而战,隐隐已有修真界第一人的态势,不知多少修士为他魂牵梦萦、恨不能雪顶折枝。
那些钟鸣鼎食的世家大族,或许还会保留一部分食材的原味,偶尔动口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可对于他们这些普通修士,进食只不过是浪费时间、增长杂质,顶多在没有辟谷的时候,喝一喝灵材彻底炼化的丹汤。
这些最先围上来的都是老顾客,一早就等着这顿饭了,有些自己吃还不够,非要拉着同门的好友一起尝尝。
但是,为什么……
“三碗!各来三碗!”
床下四仰八叉地躺着一个人。
肥嘟嘟的豆花上面裹着一层橙亮的浓郁汤汁,一送入口中便带来极为充实的满胀感,甚至来不及停留,这滑嫩至极的豆花便顺着食道一路滑进胃袋,在严寒的冬日里带出一道热腾腾的火线!
比起豆腐脑,馄饨里的汤汁更为清澈,色泽鲜亮,金黄色的鸡汤中游着几尾白皮的小鱼,鱼尾已经化成了半透明的乳色,看着像是打湿了的山荷叶花瓣,好像一抿就会化开,咬进嘴里才会发现其中竟颇有韧劲。
他现在所处的修真界只不过是闲时曾看过的一本万人迷小说。
他刚才还拉着刘能,要贡献出自己好不容易买来的丹汤,但是现下与他嘴里的美味相比,那丹汤的味道却显得如此乏善可陈,让人根本不想再去触碰!
然后刹那间,猛地睁开双眼。
原本他们只是碍于情分被拉来,被迫吃了一口,心里却是对这被吹得神乎其神的小吃嗤之以鼻。
所谓的“观雪峰”,也正是因为距离剑尊所在的明雪峰较近,凭修真者的目力能勉强看清明雪峰上的东西,这才被剑尊的仰慕者们日日占据,最后衍变成剑宗的一处集体聚会地点。
“嗐,反正吃多吃少都要炼化,也不差这两碗嘛!”刘能毫不在意,只拉着他往前挤,“我跟你说,这东西可比丹汤好吃多了——不,根本就不是一个层级的!我买都买了,你尝两口嘛!”
“我要一碗馄饨!一碗豆腐脑!”
在这本书里,主角明千榭是毫无疑问的天道宠儿、气运之子,而他穿成的炮灰男配,修为低微、相貌平平,却与这万人敬仰的明雪剑尊是情敌。
那被他强行拉来的好友面露难色,看着这简陋的小摊,更觉得不靠谱,只忍不住地劝他:“刘师兄,你不是要冲击筑基吗?吃这么多,不怕回去炼化不掉杂质啊?你要是馋了,我那里还有几份外面买的丹汤……”
当然,只是他单方面的情敌。
元逍松了一口气,浑身已经出了一层薄汗。他微微扯动领口,不疾不徐地收起装备,清点好今天的收入,却没有立刻离去,而是寻了棵无人占据的枯树,安静地望向对面上下一白、高耸入云的雪峰。
他将早已准备好的几个大铁桶提出来,以灵力击出两道火焰在下面慢慢地煨烤,这才不疾不徐地拿出碗筷,被围上来的众人接过去瓜分。
面皮里裹着的肉馅并不多,泛着桃花般柔嫩的粉色,明明只有小指盖般大小,咬下之后却瞬间爆开极为鲜香的浓汁。肉馅一定经过无数次的捶打,紧紧地抱在一起,咬下去时还带着不甘的回弹,猪肉的韧劲夹着虾肉的滑嫩,每一次咀嚼都会带来全新的滋味。
原主所追求的是这本文里号称“唯一能配得上明雪剑尊”的主角受洛俟,为了他倾尽家财、鞍前马后,甚至不惜叛离家族,追到剑宗做一个外门弟子,只为博得对方一笑。
为什么这些本该被彻底煮化成丹汤的“杂质”,吃进嘴里却是这样该死的美味?
当这群原本抗拒的弟子们感受到食物的美味,他们爆发出来的购买热情甚至比拉他们入坑的朋友还要高昂!
修真界惯用的做饭技法是把所有富含灵力的食材混在一起,不管口味,只求最大程度地保留其中蕴含的灵力。
白色的豆花落进深色的瓷碗当中,更显得色如凝脂,再朝上淋下炖煮了整整一天的老鸡汤,撒上虾米、香菇丁、葱末、香菜,以及调配好的各色料汁,瞬间就让紧盯着的众人更加腹渴难耐。
这样说着话半点也没影响到他插队,刘能拉着朋友,好不容易挤到最前面,赶紧拿着碗殷殷递上去。
呼噜噜的声音在雪峰各处停了又起,这些平素或眼高于顶、或勤俭苦修的剑宗弟子,此刻都放下了各自的矜持,一人抱着两三个小碗,或倚着山石、或立于树顶,吃得像一栏不肯抬头的小猪。
这刚才还吃饭像要吃毒药的青年此刻魇足至极地眯起眼睛,嘴巴被汤汁浸得油光发亮,两个腮帮子一鼓一鼓,几乎像是仓鼠进食一般,一口一口停不下来。
元逍在面具后面看着他们,对自己半个月就发展出这么多顾客也颇为满意。
因为身体已经得到过抚慰,这会他才有了闲情去仔细观察这一小碗美食。
刘能看得直咽口水,但为了拉朋友入伙,还是忍着馋将碗先递给朋友。
那两个巨大的银色铁桶里不知装了什么东西,不断发出咕嘟嘟的响声,湿热的白烟从盖子边缘的缝隙飘出来,带着咸味的香。
“稍等。”
而洛俟对他,只是当做一个鸡肋的工具人,想起来了支使两下,佐证他的魅力,想不起来时,就任他被人唾骂、侮辱。
他忍不住张开嘴,哈出一道腾腾的白雾,三两口喝完豆腐脑,又端起另一碗馄饨。
那里就是天下第一剑修、明雪剑尊明千榭的住所。
元逍伸出手,掀开盖子。
——鲜!
戴着面具的摊主无奈看他一眼,让他下次不许再插队,随后接过碗,伸出勺子在盆中满满的乳白豆花上随意削下几片。
因为书里描绘的修真界美食竟然是用炼丹的药鼎,将一味味食材投入鼎中,直至彻底煮化、变成纯粹的丹汤,真正做到“营养都在汤里”,生在厨艺世家的他感到稀奇,这才看了几眼,没想到就这样被吸入这本小说里,更穿成了与他同名同姓,性格和经历却都天差地别的炮灰男配。
山顶平台上早已聚了不少的人,有些甚至是仗着修为精深,硬生生顶着严寒在此打坐了一夜。
但是真正吃到嘴里之后,他们才知道这味道有多么令人疯狂!
不过眼下他也没空招呼朋友,一看到摊子出来,扑上去就先抢了五份,两份给朋友,三份他自己独享。
“舒服!”
传闻他天生道骨,美貌无双,迥异于常人的白发白眸更让他看去如同冰雪浇成,半点不似凡间之人,而他的修行速度更很好地论证了这一点。
因为这些年原身把剑尊当假想敌的种种阴阳怪气,以及洛俟有意无意散布的“元逍对我死缠烂打、恐吓威胁,我实在没办法”的谣言,他在剑宗的名声实在没有半分好听的地方。为了遮掩身份、不影响生意,他才不得不每日戴上面具,不敢以真面目
] 观雪峰离他极远,或许是知道他和雪峰的主人是情敌关系,两座山峰几乎被隔在宗门两端,每次过去都要飞上小半个时辰。
与他经历了同样情感变化的弟子不在少数。
黑压压的人影各自散开,连空气似乎都猛地清新许多。
除了一部分极其顽固的,这雪峰上至少有一半的人已经被美食折服,彻底成为面具小摊的拥趸。
元逍准备的那点东西早就被分了个干净,连最后一点锅底都被苦苦央求着剜去,直到确认一点点余量都索不到了,围在摊位前的弟子们才终于散去。
他现在在观雪峰摆摊,峰上的人气也并不全是为他而来,这些从半夜就殷殷等着的弟子在最开始,为的只是能离明雪剑尊更近一些,好瞻仰瞻仰他举世无双的容貌、瞻仰瞻仰他举世无双的剑法。
他打了个哈欠,有点狼狈地把被子捞回去,一边打哈欠,一边叮呤咣啷地收了一堆碗盘桶锅,洗漱之后沉甸甸地朝观雪峰飞去。
他的朋友皱着眉,犹豫半天,才舍命陪君子似的闭上眼睛,用勺子轻轻舀了一小勺送入口中。
刘能就是这么一个热爱分享的弟子。
元逍执起勺子,架势熟练,“老样子,一块灵石一碗。”
他的视线在峰上一扫,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按下飞剑,接着从储物袋中掏出一张纯黑面具戴到脸上,熟练地调整好位置,这才再次上路,朝着山顶走去。
元逍再一次从床底下醒过来,看着昨晚安上去的护栏,对自己半夜是怎么再一次突破防护感到了一百万分的不解。
刹那间,一股极为浓郁的香气猛然在疏冷的雪峰之上爆开!
回忆着书中对这位剑尊的描写,元逍微微抿起了唇。
不是入口就会直接滑进胃袋消化的汁水,而是需要在口腔里加工一遍,用舌尖去感触、用牙齿去碾磨,有的会如同石头般坚硬,有的却又像咬下一块云,轻软的、滑嫩的、饱满的、柔韧的……好像这才是与食材交流的真正方式,好像这才是他们本该体悟的玄妙体验!
“唔唔……师兄……”他感动得几乎要流出眼泪了,“这好好吃、好好吃啊!!!”
元逍出门时天还未亮,抵达山脚时,太阳却已从橙红流油的咸蛋黄,变成了被煮得干巴巴的白煮鸡蛋。
一见到他来,人群里便起了些骚动,分出一缕支流向他围拢过来。
特别炼制的扁平铁勺在空中划过一道银亮的弧线,直直落入另一个盛满乳白豆腐的铁桶当中,轻轻一划,便削下一大片嫩生生的豆花,在半空中悠悠地打着颤。
眼下他尝到的这两道小吃不仅完全没有灵力,摊位形象更是简陋至极,完全不符合修真界对美食的定义,本该纯粹的丹汤里被各种“杂质”填满,一看便对修行有害无益,所以一开始他才会那么不情愿,还不断劝说刘能放弃。
即便如今已经贵为合体大能、天下第一剑修,他的年龄也尚且不到而立,何况他不仅同境最强,更能越级而战,隐隐已有修真界第一人的态势,不知多少修士为他魂牵梦萦、恨不能雪顶折枝。
那些钟鸣鼎食的世家大族,或许还会保留一部分食材的原味,偶尔动口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可对于他们这些普通修士,进食只不过是浪费时间、增长杂质,顶多在没有辟谷的时候,喝一喝灵材彻底炼化的丹汤。
这些最先围上来的都是老顾客,一早就等着这顿饭了,有些自己吃还不够,非要拉着同门的好友一起尝尝。
但是,为什么……
“三碗!各来三碗!”
床下四仰八叉地躺着一个人。
肥嘟嘟的豆花上面裹着一层橙亮的浓郁汤汁,一送入口中便带来极为充实的满胀感,甚至来不及停留,这滑嫩至极的豆花便顺着食道一路滑进胃袋,在严寒的冬日里带出一道热腾腾的火线!
比起豆腐脑,馄饨里的汤汁更为清澈,色泽鲜亮,金黄色的鸡汤中游着几尾白皮的小鱼,鱼尾已经化成了半透明的乳色,看着像是打湿了的山荷叶花瓣,好像一抿就会化开,咬进嘴里才会发现其中竟颇有韧劲。
他现在所处的修真界只不过是闲时曾看过的一本万人迷小说。
他刚才还拉着刘能,要贡献出自己好不容易买来的丹汤,但是现下与他嘴里的美味相比,那丹汤的味道却显得如此乏善可陈,让人根本不想再去触碰!
然后刹那间,猛地睁开双眼。
原本他们只是碍于情分被拉来,被迫吃了一口,心里却是对这被吹得神乎其神的小吃嗤之以鼻。
所谓的“观雪峰”,也正是因为距离剑尊所在的明雪峰较近,凭修真者的目力能勉强看清明雪峰上的东西,这才被剑尊的仰慕者们日日占据,最后衍变成剑宗的一处集体聚会地点。
“嗐,反正吃多吃少都要炼化,也不差这两碗嘛!”刘能毫不在意,只拉着他往前挤,“我跟你说,这东西可比丹汤好吃多了——不,根本就不是一个层级的!我买都买了,你尝两口嘛!”
“我要一碗馄饨!一碗豆腐脑!”
在这本书里,主角明千榭是毫无疑问的天道宠儿、气运之子,而他穿成的炮灰男配,修为低微、相貌平平,却与这万人敬仰的明雪剑尊是情敌。
那被他强行拉来的好友面露难色,看着这简陋的小摊,更觉得不靠谱,只忍不住地劝他:“刘师兄,你不是要冲击筑基吗?吃这么多,不怕回去炼化不掉杂质啊?你要是馋了,我那里还有几份外面买的丹汤……”
当然,只是他单方面的情敌。
元逍松了一口气,浑身已经出了一层薄汗。他微微扯动领口,不疾不徐地收起装备,清点好今天的收入,却没有立刻离去,而是寻了棵无人占据的枯树,安静地望向对面上下一白、高耸入云的雪峰。
他将早已准备好的几个大铁桶提出来,以灵力击出两道火焰在下面慢慢地煨烤,这才不疾不徐地拿出碗筷,被围上来的众人接过去瓜分。
面皮里裹着的肉馅并不多,泛着桃花般柔嫩的粉色,明明只有小指盖般大小,咬下之后却瞬间爆开极为鲜香的浓汁。肉馅一定经过无数次的捶打,紧紧地抱在一起,咬下去时还带着不甘的回弹,猪肉的韧劲夹着虾肉的滑嫩,每一次咀嚼都会带来全新的滋味。
原主所追求的是这本文里号称“唯一能配得上明雪剑尊”的主角受洛俟,为了他倾尽家财、鞍前马后,甚至不惜叛离家族,追到剑宗做一个外门弟子,只为博得对方一笑。
为什么这些本该被彻底煮化成丹汤的“杂质”,吃进嘴里却是这样该死的美味?
当这群原本抗拒的弟子们感受到食物的美味,他们爆发出来的购买热情甚至比拉他们入坑的朋友还要高昂!
修真界惯用的做饭技法是把所有富含灵力的食材混在一起,不管口味,只求最大程度地保留其中蕴含的灵力。
白色的豆花落进深色的瓷碗当中,更显得色如凝脂,再朝上淋下炖煮了整整一天的老鸡汤,撒上虾米、香菇丁、葱末、香菜,以及调配好的各色料汁,瞬间就让紧盯着的众人更加腹渴难耐。
这样说着话半点也没影响到他插队,刘能拉着朋友,好不容易挤到最前面,赶紧拿着碗殷殷递上去。
呼噜噜的声音在雪峰各处停了又起,这些平素或眼高于顶、或勤俭苦修的剑宗弟子,此刻都放下了各自的矜持,一人抱着两三个小碗,或倚着山石、或立于树顶,吃得像一栏不肯抬头的小猪。
这刚才还吃饭像要吃毒药的青年此刻魇足至极地眯起眼睛,嘴巴被汤汁浸得油光发亮,两个腮帮子一鼓一鼓,几乎像是仓鼠进食一般,一口一口停不下来。
元逍在面具后面看着他们,对自己半个月就发展出这么多顾客也颇为满意。
因为身体已经得到过抚慰,这会他才有了闲情去仔细观察这一小碗美食。
刘能看得直咽口水,但为了拉朋友入伙,还是忍着馋将碗先递给朋友。
那两个巨大的银色铁桶里不知装了什么东西,不断发出咕嘟嘟的响声,湿热的白烟从盖子边缘的缝隙飘出来,带着咸味的香。
“稍等。”
而洛俟对他,只是当做一个鸡肋的工具人,想起来了支使两下,佐证他的魅力,想不起来时,就任他被人唾骂、侮辱。
他忍不住张开嘴,哈出一道腾腾的白雾,三两口喝完豆腐脑,又端起另一碗馄饨。
那里就是天下第一剑修、明雪剑尊明千榭的住所。
元逍伸出手,掀开盖子。
——鲜!
戴着面具的摊主无奈看他一眼,让他下次不许再插队,随后接过碗,伸出勺子在盆中满满的乳白豆花上随意削下几片。
因为书里描绘的修真界美食竟然是用炼丹的药鼎,将一味味食材投入鼎中,直至彻底煮化、变成纯粹的丹汤,真正做到“营养都在汤里”,生在厨艺世家的他感到稀奇,这才看了几眼,没想到就这样被吸入这本小说里,更穿成了与他同名同姓,性格和经历却都天差地别的炮灰男配。
山顶平台上早已聚了不少的人,有些甚至是仗着修为精深,硬生生顶着严寒在此打坐了一夜。
但是真正吃到嘴里之后,他们才知道这味道有多么令人疯狂!
不过眼下他也没空招呼朋友,一看到摊子出来,扑上去就先抢了五份,两份给朋友,三份他自己独享。
“舒服!”
传闻他天生道骨,美貌无双,迥异于常人的白发白眸更让他看去如同冰雪浇成,半点不似凡间之人,而他的修行速度更很好地论证了这一点。
因为这些年原身把剑尊当假想敌的种种阴阳怪气,以及洛俟有意无意散布的“元逍对我死缠烂打、恐吓威胁,我实在没办法”的谣言,他在剑宗的名声实在没有半分好听的地方。为了遮掩身份、不影响生意,他才不得不每日戴上面具,不敢以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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