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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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晓敏越想越气,既心酸又妒忌,而陈默已经背着董思思出门了,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再给过她。
第二天,董思思睡到将近七点,才在陈默的轻声叫唤下醒来。
董思思躺下盖好被子:“熄灯。”
*
她可真好看啊,对他还这么好。
她窝在被子里,整个人仍是懒洋洋的,根本不想动,打了个呵欠,说:“奇怪,今天广播停了吗?”
耳边传来布料摩擦的沙沙声,陈默发现自己的脑子不受控制地开始乱想,昨晚少女凹着背跪在被子上的身影,不停地在脑海里回放。
陈默咳了一声:“思思,今天我们要先去县里拍照,然后再带着照片去公社办结婚,八点钟出发差不多了。”
董思思接过之后,直接在被窝里换衣服,陈默站在旁边,目光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只好低头盯着地板,动都不敢动一下,像是要盯出一个洞来。
男人在黑暗中看着少女的背影,舔了舔干燥的嘴角。
陈默又想到了她的神秘,甚至怀疑,她其实是下凡来渡劫的仙女。
董思思目光落到梁晓敏心口,掩着唇轻轻一笑:“‘女人样’?什么叫‘女人样’?做牛做马没被人疼过,不知道的以为是你男人的老妈子呢,三十几岁就已经快垂到肚子了,真难看。”
董思思洗漱过之后,吃完早餐,正要跟陈默出门。
这年代还没有数码相机和照片打印,拍照都是胶卷相机,拍完后在暗房里洗照片,一般是过几天才能拿,当天拍当天拿是属于加急服务,要另外的价钱。
少女脱下外衣,露出里面的吊带睡裙,光洁的雪肤在烛火下,泛着珍珠一样的光泽。她单膝抵在被子上,另一个脚尖还踮在拖鞋上,双手撑着席子,身段凹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接着,她就看见陈默在董思思跟前蹲下:“我背你。”
*
这样一想,陈默就有点沮丧,理智上知道自己不配,不该拖累这姑娘,可他心底却又有个声音,想要抓住这一缕温柔的阳光。
与此同时,天海饭店外的马路被围得水泄不通,人群中,一辆三轮车侧翻,汽水瓶子散了一地,一名四十来岁的大叔痛苦地躺在地上,刚吐了一口血,嘴角的血迹在脸上糊开,显得触目惊心。
打蛇打七寸,女人嘛,就算是到了中年,也一样在意自己的脸和身材。
意料中的回答,连反应都跟她预想的差不多。这男人真的好单纯,董思思还从来没遇见过这样的。
陈默:“……”
他慌慌张张地转过身:“我、我去拿热水进来给你刷牙洗脸!”
作者有话要说:注:
只是今天不巧,在陈默来之前,饭店刚收了一批冬笋,陆和平见他还带了媳妇过来,更加不好意思了:“这样吧,小陈,你去隔壁石湾宾馆那儿,就说是我介绍过来交冬笋,他们会收的。”
这还是她穿越以来的头一回,往常都是六点钟准时被广播吵醒的,董思思很久没睡得这么舒服了,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边她正吃着,饭店外面忽然一阵纷乱的人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围了许多人。
这样会影响饭店营业,陆和平出去看了一下,没多久后一脸凝重,快步地往董思思那边走:“小陈媳妇,小陈他碰到麻烦了。”
她的衣服都是陈默收拾的,陈默当然知道哪些衣服放在哪里,问了一下她想穿哪件袄子或大衣,拿出来后,又红着脸强行镇定地拿出贴身衣物。
【冬瓜豆腐】
“那躺在地上的不是李老板吗?”
他到底还在奢求什么呢?她明明已经那样好,而她虽然一直说要他报答她,但他除了给她做过饭吃之外,还为她做过什么呢?
两人先去相馆拍照,给了加急钱还需要等几个小时,于是他们要在县里留一个上午。
“愿意!”陈默急切地说,见董思思眼里飞快地闪过惊讶,以为自己声音太大吓到了她,又马上放低了声音,“我、我愿意的……”
在粤语里面跟“三长两短”差不多的意思。
陈默知道,平时陆和平优先收他的鱼,已经是很大的关照了,多少人想给国营饭店交鱼交菜,饭店都不收,所以他仍是很感激陆和平:“谢谢陆经理,我这就过去一趟。”
陈默马上应了一声,飞快地把灯熄了。
他知道的,他配不上她。
饭店每天都要收购各种食物,而陈默是捕鱼好手,人又老实,交的鱼个大肥美,要是碰上饭店忙不过来,还帮忙把鱼给处理好,刀工干净利索,所以经理和厨师们都很喜欢这小伙子,优先收他卖的货。
*
陈默忽然觉得有点热,鼻管干燥得发烫。
陈默这么说,就是该起床的意思了。董思思伸了个拦腰,把手伸出被子外,又缩回被子,皱着眉抱怨:“好冷,你替我把衣服拿过来。”
不管是生意场上,还是家族内斗,她对人从来都毫不手软,因为她知道其他人虎视眈眈,等着她出错,将她从位置上拖下来。
昨晚梁晓敏把东西都收起来,一副要“惩罚”反叛侄子、给侄媳妇下马威的架势,但毫无效果,陈默今天一早起来就用小灶熬好了粥,端进房间里来。
陈默看着董思思,坚定地说:“我会努力的。”
除了鱼之外,有时还有各种从山里得来的野货,也会一并拿去卖。
*
对门的梁晓敏听到声响,这才赶出来冷嘲热讽:“哎呀,我就没见过哪家媳妇儿这么懒的,起得晚就算了,还要男人伺候,没个女人样。”
然后她又听见这臭丫头娇声娇气地朝那傻侄子撒娇:“陈默,这里离渡头好远,走过去好累的。”
这么一想,他又开始丧了,但忽然又想到,牛郎和织女不也能在一起吗?嗯,只要他努力,他也可以的!
陈默老实地说:“我把咱们广播箱子的线拔松了。”
*
可董大小姐是不会认错的,于是她摸了摸他的头:“乖。”
梁晓敏阴阳怪气的笑容一窒,都是女人,马上就反应到董思思是什么意思,又想起自家男人前些天刚好也嫌弃了几句,梁晓敏一张脸涨得通红:“你、你……”
陈默感受着头顶那只柔软的小手,脑里有点晕乎,脸上发热,却又隐隐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见过光明之后,他不想再回到从前那种灰暗的日子。
陈默皱着眉,半蹲在地上,伸出的双手还没收回来,僵在空中,衣袖上甚至还被大叔的血溅到。
水路发达,人们很多都是划船去城里,渔民们早上出海,捕鱼后直接划到县城里,下午三点左右回程。
陈默最近上山砍木头时,挖到不少冬笋,留了一些给媳妇和自己吃,其他的今天顺道去县里卖。
而眼前这男人,因为她的话既煎熬又纠结,不敢开口留她,又不舍得放手。
家家户户门外都有一个小音箱,用来听广播的,陈默把线拔松了,自然也就不响了。
“哎呀,这……李老板还刚开了个汽水经销部,赚了大钱,怎么就出了这事儿?”
那狼崽子说不准骂他媳妇,她可没说名字,但谁听了都懂。
陈默抬起头,却看到一片雪白的颜色。
别说像董思思这样平时都十指不沾阳春水,渴了有人倒水,饿了有人做饭,梁晓敏记得很清楚,自己当年就是刚生完儿子,第二天就要下床伺候公婆一家,半夜起身喂儿子,她男人还嫌她吵到他睡觉。
说着,男人逃也似地跑了出去,留下一头雾水的董思思。她抓了抓头发,心想她刚才也没怎么他吧,这看着怎么好像她要吃了他一样?
于是,董思思留在这边等陈默,陈默背着冬笋出去跑一趟。她点了两碗糖水,让服务员先上一碗,剩下一碗等陈默回来再上。
“是的咧,踩三轮的时候拐弯太急,翻车咧,这小伙子好心想扶李老板,但力气太大了,把李老板捏吐血了。”
董思思回过头,轻飘飘地扫了梁晓敏一眼。
“太扯了吧,怎么可能捏吐血?别是李老板自己原来有什么毛病。”
就在下午的时候,她就已经把嫁妆钱都交给了他,也不要求摆酒席,而且还愿意挽着他的手。
在开篇的时候,思思特意买了手电筒,就是为了代替瞳孔笔,根据大狼瞳孔状态,判断他身体情况。耶,还有人记得思思的隐藏技能吗?
看着这对小夫妻,梁晓敏想到了自己男人,哪怕是刚结婚那会儿,她男人也从来没对她这么好过!
“现在没人敢碰呐,万一有什么冬瓜豆腐,都不知道算谁的了,这小伙子,倒霉呐!”[注]
她将这些看得一清二楚,觉得自己也许是受这悠闲的环境影响,居然有点良心发现,反思自己将心理战术用到这男人身上,是不是太过分了。
陈默背着一大袋冬笋,跟董思思去了天海国营饭店,让她先坐着,他去找饭店经理陆和平。
于是,一整夜,陈默都在“我不配”和“我可以的”之间来回撕扯,人生二十二年以来第一次失眠。
她不但给了他性命,还让他第一次认识自己,知道自己不是什么狼眼煞星。他甚至有了自信,因为那双原本代表不详的狼眼,原来是世界上最罕有的瞳色。
他想啊想,等董思思已经回到床边时,他终于想起来了,他平时揉旺福狗头的时候,好像也是这么个手法……
] 梁晓敏越想越气,既心酸又妒忌,而陈默已经背着董思思出门了,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再给过她。
第二天,董思思睡到将近七点,才在陈默的轻声叫唤下醒来。
董思思躺下盖好被子:“熄灯。”
*
她可真好看啊,对他还这么好。
她窝在被子里,整个人仍是懒洋洋的,根本不想动,打了个呵欠,说:“奇怪,今天广播停了吗?”
耳边传来布料摩擦的沙沙声,陈默发现自己的脑子不受控制地开始乱想,昨晚少女凹着背跪在被子上的身影,不停地在脑海里回放。
陈默咳了一声:“思思,今天我们要先去县里拍照,然后再带着照片去公社办结婚,八点钟出发差不多了。”
董思思接过之后,直接在被窝里换衣服,陈默站在旁边,目光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只好低头盯着地板,动都不敢动一下,像是要盯出一个洞来。
男人在黑暗中看着少女的背影,舔了舔干燥的嘴角。
陈默又想到了她的神秘,甚至怀疑,她其实是下凡来渡劫的仙女。
董思思目光落到梁晓敏心口,掩着唇轻轻一笑:“‘女人样’?什么叫‘女人样’?做牛做马没被人疼过,不知道的以为是你男人的老妈子呢,三十几岁就已经快垂到肚子了,真难看。”
董思思洗漱过之后,吃完早餐,正要跟陈默出门。
这年代还没有数码相机和照片打印,拍照都是胶卷相机,拍完后在暗房里洗照片,一般是过几天才能拿,当天拍当天拿是属于加急服务,要另外的价钱。
少女脱下外衣,露出里面的吊带睡裙,光洁的雪肤在烛火下,泛着珍珠一样的光泽。她单膝抵在被子上,另一个脚尖还踮在拖鞋上,双手撑着席子,身段凹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接着,她就看见陈默在董思思跟前蹲下:“我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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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想,陈默就有点沮丧,理智上知道自己不配,不该拖累这姑娘,可他心底却又有个声音,想要抓住这一缕温柔的阳光。
与此同时,天海饭店外的马路被围得水泄不通,人群中,一辆三轮车侧翻,汽水瓶子散了一地,一名四十来岁的大叔痛苦地躺在地上,刚吐了一口血,嘴角的血迹在脸上糊开,显得触目惊心。
打蛇打七寸,女人嘛,就算是到了中年,也一样在意自己的脸和身材。
意料中的回答,连反应都跟她预想的差不多。这男人真的好单纯,董思思还从来没遇见过这样的。
陈默:“……”
他慌慌张张地转过身:“我、我去拿热水进来给你刷牙洗脸!”
作者有话要说:注:
只是今天不巧,在陈默来之前,饭店刚收了一批冬笋,陆和平见他还带了媳妇过来,更加不好意思了:“这样吧,小陈,你去隔壁石湾宾馆那儿,就说是我介绍过来交冬笋,他们会收的。”
这还是她穿越以来的头一回,往常都是六点钟准时被广播吵醒的,董思思很久没睡得这么舒服了,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边她正吃着,饭店外面忽然一阵纷乱的人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围了许多人。
这样会影响饭店营业,陆和平出去看了一下,没多久后一脸凝重,快步地往董思思那边走:“小陈媳妇,小陈他碰到麻烦了。”
她的衣服都是陈默收拾的,陈默当然知道哪些衣服放在哪里,问了一下她想穿哪件袄子或大衣,拿出来后,又红着脸强行镇定地拿出贴身衣物。
【冬瓜豆腐】
“那躺在地上的不是李老板吗?”
他到底还在奢求什么呢?她明明已经那样好,而她虽然一直说要他报答她,但他除了给她做过饭吃之外,还为她做过什么呢?
两人先去相馆拍照,给了加急钱还需要等几个小时,于是他们要在县里留一个上午。
“愿意!”陈默急切地说,见董思思眼里飞快地闪过惊讶,以为自己声音太大吓到了她,又马上放低了声音,“我、我愿意的……”
在粤语里面跟“三长两短”差不多的意思。
陈默知道,平时陆和平优先收他的鱼,已经是很大的关照了,多少人想给国营饭店交鱼交菜,饭店都不收,所以他仍是很感激陆和平:“谢谢陆经理,我这就过去一趟。”
陈默马上应了一声,飞快地把灯熄了。
他知道的,他配不上她。
饭店每天都要收购各种食物,而陈默是捕鱼好手,人又老实,交的鱼个大肥美,要是碰上饭店忙不过来,还帮忙把鱼给处理好,刀工干净利索,所以经理和厨师们都很喜欢这小伙子,优先收他卖的货。
*
陈默忽然觉得有点热,鼻管干燥得发烫。
陈默这么说,就是该起床的意思了。董思思伸了个拦腰,把手伸出被子外,又缩回被子,皱着眉抱怨:“好冷,你替我把衣服拿过来。”
不管是生意场上,还是家族内斗,她对人从来都毫不手软,因为她知道其他人虎视眈眈,等着她出错,将她从位置上拖下来。
昨晚梁晓敏把东西都收起来,一副要“惩罚”反叛侄子、给侄媳妇下马威的架势,但毫无效果,陈默今天一早起来就用小灶熬好了粥,端进房间里来。
陈默看着董思思,坚定地说:“我会努力的。”
除了鱼之外,有时还有各种从山里得来的野货,也会一并拿去卖。
*
对门的梁晓敏听到声响,这才赶出来冷嘲热讽:“哎呀,我就没见过哪家媳妇儿这么懒的,起得晚就算了,还要男人伺候,没个女人样。”
然后她又听见这臭丫头娇声娇气地朝那傻侄子撒娇:“陈默,这里离渡头好远,走过去好累的。”
这么一想,他又开始丧了,但忽然又想到,牛郎和织女不也能在一起吗?嗯,只要他努力,他也可以的!
陈默老实地说:“我把咱们广播箱子的线拔松了。”
*
可董大小姐是不会认错的,于是她摸了摸他的头:“乖。”
梁晓敏阴阳怪气的笑容一窒,都是女人,马上就反应到董思思是什么意思,又想起自家男人前些天刚好也嫌弃了几句,梁晓敏一张脸涨得通红:“你、你……”
陈默感受着头顶那只柔软的小手,脑里有点晕乎,脸上发热,却又隐隐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见过光明之后,他不想再回到从前那种灰暗的日子。
陈默皱着眉,半蹲在地上,伸出的双手还没收回来,僵在空中,衣袖上甚至还被大叔的血溅到。
水路发达,人们很多都是划船去城里,渔民们早上出海,捕鱼后直接划到县城里,下午三点左右回程。
陈默最近上山砍木头时,挖到不少冬笋,留了一些给媳妇和自己吃,其他的今天顺道去县里卖。
而眼前这男人,因为她的话既煎熬又纠结,不敢开口留她,又不舍得放手。
家家户户门外都有一个小音箱,用来听广播的,陈默把线拔松了,自然也就不响了。
“哎呀,这……李老板还刚开了个汽水经销部,赚了大钱,怎么就出了这事儿?”
那狼崽子说不准骂他媳妇,她可没说名字,但谁听了都懂。
陈默抬起头,却看到一片雪白的颜色。
别说像董思思这样平时都十指不沾阳春水,渴了有人倒水,饿了有人做饭,梁晓敏记得很清楚,自己当年就是刚生完儿子,第二天就要下床伺候公婆一家,半夜起身喂儿子,她男人还嫌她吵到他睡觉。
说着,男人逃也似地跑了出去,留下一头雾水的董思思。她抓了抓头发,心想她刚才也没怎么他吧,这看着怎么好像她要吃了他一样?
于是,董思思留在这边等陈默,陈默背着冬笋出去跑一趟。她点了两碗糖水,让服务员先上一碗,剩下一碗等陈默回来再上。
“是的咧,踩三轮的时候拐弯太急,翻车咧,这小伙子好心想扶李老板,但力气太大了,把李老板捏吐血了。”
董思思回过头,轻飘飘地扫了梁晓敏一眼。
“太扯了吧,怎么可能捏吐血?别是李老板自己原来有什么毛病。”
就在下午的时候,她就已经把嫁妆钱都交给了他,也不要求摆酒席,而且还愿意挽着他的手。
在开篇的时候,思思特意买了手电筒,就是为了代替瞳孔笔,根据大狼瞳孔状态,判断他身体情况。耶,还有人记得思思的隐藏技能吗?
看着这对小夫妻,梁晓敏想到了自己男人,哪怕是刚结婚那会儿,她男人也从来没对她这么好过!
“现在没人敢碰呐,万一有什么冬瓜豆腐,都不知道算谁的了,这小伙子,倒霉呐!”[注]
她将这些看得一清二楚,觉得自己也许是受这悠闲的环境影响,居然有点良心发现,反思自己将心理战术用到这男人身上,是不是太过分了。
陈默背着一大袋冬笋,跟董思思去了天海国营饭店,让她先坐着,他去找饭店经理陆和平。
于是,一整夜,陈默都在“我不配”和“我可以的”之间来回撕扯,人生二十二年以来第一次失眠。
她不但给了他性命,还让他第一次认识自己,知道自己不是什么狼眼煞星。他甚至有了自信,因为那双原本代表不详的狼眼,原来是世界上最罕有的瞳色。
他想啊想,等董思思已经回到床边时,他终于想起来了,他平时揉旺福狗头的时候,好像也是这么个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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