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晨哥这个浓眉大眼的居然叛变了!(四千字大章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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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羽婷挎着自己的小包,站在六号宿舍门口,回头率非一般的高。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周飞宇忽然侧卧在地上,双手捂着自己的右脚,表情痛苦。
“我还是第一次在公共篮球场上看到这么精彩的比赛!”
男生洗澡的速度是很快的,冲湿全身,挤了一把洗发露往头上一抹,揉搓片刻后冲刷干净,全身上下上一遍香皂,ok!
“哎,你们说.......晨哥会不会是.......谈恋爱了?”
毕竟这边是男生宿舍,尤其是六号七号八号宿舍,基本都是理工科男生,平时几乎见不到什么女生。
林晨看着倒在地上的周飞宇,表情玩味,随即转头对球场外的美少女回眸一笑,说:
像孙羽婷这般漂亮的,还真不是每天都有机会见到的。
宿舍楼大门打开,只见一个身姿挺拔,一身清冷黑衣的俊朗少年从中走出。
不是,就你特么有女人缘是吧?
男孩笑道:
姜长庚,华成峰和邓俊三人刚从隔壁的蓝海网咖出来,正在大口喝酒,大口撸串,嘴上满是辣椒和油。
这位金融系的系草,此刻是万念俱灰,任由旁人像拖一条死狗一样,拖离了篮球场。
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找不见菱花镜里形容瘦。
看不出来啊,这位舞蹈系的系花还挺有文化?
“说真的,你刚出来的时候我真的没有认出你。”
这话倒是让林晨有些意外。
“你们没看清楚吗?周飞宇在撞上那个新生的时候,他就已经把球送出去了!”
众人欢呼。
“大排档怎么了?我又不是《红楼梦》里的贾家大小姐,非玉粒金莼不吃?”
“林........林晨?”
妙!妙啊!
脑海中的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
“今晚回去,一定要严刑逼供!”
“吃西餐吗?”
林晨听到这话,随即打开自己的属性面板,只见“篮球技术”这一技能的进度条,由原先的28%直接暴涨到了44%!
看到走出来的男生,孙羽婷的美眸之中瞬间一亮,直到男孩走到她的跟前,女孩才结结巴巴地说:
只见二人相撞的同时,林晨手中的篮球也飞了出去,撞在篮板上,然后弹在了篮筐上。
“叮!实战应用装逼成功,奖励双倍技能进度条。”
“诶,要不要叫晨哥一起来吃啊?”
这个点,正是胖哥烧烤生意最火热的时候,店面里的位置已经坐满了,不过店外面老板还摆了许多烧烤桌和椅子。
“啊!我的脚!”
“怎么?换了身衣服就认不出我了?”
篮球在篮筐上滚了一圈后,穿过篮网,发出了令人愉悦的声音。
虽说现在是晚上八点半,但是外面的气温依旧闷热,所以林晨没有再搭配外套。
“那个新生真的不是体育系的吗?这水平完全不可能是路人啊!”
如今面对林晨,周飞宇第一次感受到无比强烈的挫败感,甚至有些自卑。
“晨哥最近每天晚上都去打篮球,估计手机放包里了吧,别管他了。”
“既然是学弟你请客,那就你来决定吧。”
林晨以前和宿舍那仨孙子出去网吧上网后,最常去一家名叫“胖哥烧烤”的大排档吃东西。
“嗯,那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
众人议论之间,场中忽然传来一声惨叫。
“卧槽,开场就打得那么激烈啊?”
“哈?难得请学姐吃个饭,带你去大排档那种地方.......不太好吧?”
林晨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被汗水浸湿的运动t恤,说:
“哇塞!没想到你穿正装这么帅!”
“不一定,师大,航大也在这附近,说不定是其他学校的呢?”
“看她的样子似乎是在等人?再等男朋友吗?”
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林晨身上的肌肉线条已经愈发的明显,结实的胸肌和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腹,将衬衣的版型完美地展现了出来。
“牛逼啊!”
几名男女生急忙跑了过来,只见周飞宇的右脚脚踝处红肿异常,看样子,应该是崴脚了。
“那.......我倒是知道一家烧烤摊,味道一级棒,我带你去!”
篮球场上围观的众人也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
孙羽婷愣了几秒钟,随即捂嘴笑道:
就你特么叫夏洛啊?
“其实这也不算正装啦,这算是偏英伦风的休闲装吧。”
输了球又输了人,长这么大,都只有周飞宇在别人面前装逼的份,还从来没有被装逼过。
姜长庚一拍大腿,说:
“好狡猾!”
“犯规!周飞宇这是犯规动作!”
“我去,这女生是谁呀?好漂亮!”
考虑到要跟孙羽婷那样的超级美少女出去吃宵夜,林晨又上了一遍香氛,擦干身子后,林晨花了几分钟做了个搭配。
“卧槽,这个新生是怎么做到的啊?”
“球呢?球进了吗?!”
“周飞宇防守犯规都没有防住这个球,这下子丢脸丢大了啊!”
林晨走到球场边,隔着一层铁丝拦网,对孙羽婷说:
少年皮肤白皙,眉眼清秀又不乏英气,干净的短发向后梳了一个三七分,尽显少年感。
孙羽婷听到这话,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林晨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腕表,说:
“学长!”
“卧槽!好漂亮啊!”
“球进了!!!”
“嗖!”
“棒棒哒!”
孙羽婷捋了捋随风飘摇的发丝,莞尔一笑,说:
当着自己朝思暮想的女神的面,被一个新生,在自己最擅长的篮球领域被教育了一顿。
“啧,哥几个,你们想啊,能让一个男大学生在短时间内改变生活习惯的,除了恋爱,还能有什么啊?”
邓俊打断了三人的对话,悄悄指了指烧烤店的门外。
林晨回到宿舍,宿舍里空无一人,估计邓俊在图书馆,华成峰和姜长庚应该是在网吧里鏖战。
“卧槽!有道理啊!”
林晨和周飞宇二的身体在半空中撞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声响。
“要不去舒克吧?他们家的牛排很不错。”
孙羽婷点点头。
“走吧,想去哪吃?”
“这怎么说?”
孙羽婷笑着对林晨竖起一个大拇指。
“学姐,连续两次都是你给我送水,多不好意思啊?礼尚往来,我今晚请你吃宵夜好不好?”
“精彩!太精彩了!”
周飞宇强忍着崴脚的剧痛,任由同学将自己搀扶起来,看了一眼球场外的孙羽婷,再看一眼林晨,牙齿都要咬碎了。
此句出自《红楼梦》第二十八回,《红豆曲》。
林晨笑道:
“好呀,正好,我还没有吃晚饭呢,去哪吃?”
“我刚从就给他发消息了,一直没回我。”
这身衣服他以前也穿过,但从来没有今天这般好看。
“哎呀,吃个宵夜而已,用不着去吃这么贵的东西,去仕林街随便找家大排档就行了。”
“话说晨哥最近是怎么了,怎么这么自律啊?每天早上六点就起来晨练,中午泡图书馆,晚上打篮球,这作息习惯,简直健康地不像大学生啊!”
林晨心中一喜,原来利用技能装逼也能涨技能进度条吗?
孙羽婷说:
临走之时,林晨对趴在地上的周飞宇投去一个挑衅的眼神。
“诶,你们看你们看,有美女!”
他上半身穿了一件黑色的修身衬衣,搭配一条细领带,以及同样是修身版型的西裤,搭配上一双休闲的切尔西靴,腰间系上姐姐送给他的腰带。
“唉,学长,凡事都需量力而行啊,做不到的事情,不能强求,否则会吃亏的。”
来往的路人,尤其是男生们,没有一个不用眼角的余光偷瞄的。
“他应该是在刚才起跳后,只顾着去抢我的球,下落的时候没有调整好姿势,所以把脚给崴了。”
这家店物美价廉,消费满200块钱还送啤酒,而且口味很符合林晨这个西南地区人民的口味。
“要不学姐你等我一下吧,我回宿舍洗个澡换身衣服,就一小会儿,很快的。”
“是财大的学生吗?没想到财大还有这等美女?!”
“我说呢,这小子最近怎么这么不对劲,感情是背着咱们泡妹子去了啊?”
“学姐,我赢了!”
“他不能再打下去了,你们送他去校医院吧。”
“我擦咧,哪个男生这么幸运啊?能被这种级别的美女看上,上辈子是积了多大的德啊?”
“平时都只见到你穿运动服,这样的你,我还是第一次见呢!”
孙羽婷笑道:
“没想到啊,晨哥这个浓眉大眼的居然第一个当了叛徒!”
华成峰问道。
“学长你怎么了?”
林晨也走到周飞宇面前,查看了一下他的伤势,说:
“说不定人家是借着锻炼,学习的借口去泡妞呢?”
讲真,男人穿衣服要好看,还是得有点肌肉才行。
] 孙羽婷挎着自己的小包,站在六号宿舍门口,回头率非一般的高。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周飞宇忽然侧卧在地上,双手捂着自己的右脚,表情痛苦。
“我还是第一次在公共篮球场上看到这么精彩的比赛!”
男生洗澡的速度是很快的,冲湿全身,挤了一把洗发露往头上一抹,揉搓片刻后冲刷干净,全身上下上一遍香皂,ok!
“哎,你们说.......晨哥会不会是.......谈恋爱了?”
毕竟这边是男生宿舍,尤其是六号七号八号宿舍,基本都是理工科男生,平时几乎见不到什么女生。
林晨看着倒在地上的周飞宇,表情玩味,随即转头对球场外的美少女回眸一笑,说:
像孙羽婷这般漂亮的,还真不是每天都有机会见到的。
宿舍楼大门打开,只见一个身姿挺拔,一身清冷黑衣的俊朗少年从中走出。
不是,就你特么有女人缘是吧?
男孩笑道:
姜长庚,华成峰和邓俊三人刚从隔壁的蓝海网咖出来,正在大口喝酒,大口撸串,嘴上满是辣椒和油。
这位金融系的系草,此刻是万念俱灰,任由旁人像拖一条死狗一样,拖离了篮球场。
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找不见菱花镜里形容瘦。
看不出来啊,这位舞蹈系的系花还挺有文化?
“说真的,你刚出来的时候我真的没有认出你。”
这话倒是让林晨有些意外。
“你们没看清楚吗?周飞宇在撞上那个新生的时候,他就已经把球送出去了!”
众人欢呼。
“大排档怎么了?我又不是《红楼梦》里的贾家大小姐,非玉粒金莼不吃?”
“林........林晨?”
妙!妙啊!
脑海中的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
“今晚回去,一定要严刑逼供!”
“吃西餐吗?”
林晨听到这话,随即打开自己的属性面板,只见“篮球技术”这一技能的进度条,由原先的28%直接暴涨到了44%!
看到走出来的男生,孙羽婷的美眸之中瞬间一亮,直到男孩走到她的跟前,女孩才结结巴巴地说:
只见二人相撞的同时,林晨手中的篮球也飞了出去,撞在篮板上,然后弹在了篮筐上。
“叮!实战应用装逼成功,奖励双倍技能进度条。”
“诶,要不要叫晨哥一起来吃啊?”
这个点,正是胖哥烧烤生意最火热的时候,店面里的位置已经坐满了,不过店外面老板还摆了许多烧烤桌和椅子。
“啊!我的脚!”
“怎么?换了身衣服就认不出我了?”
篮球在篮筐上滚了一圈后,穿过篮网,发出了令人愉悦的声音。
虽说现在是晚上八点半,但是外面的气温依旧闷热,所以林晨没有再搭配外套。
“那个新生真的不是体育系的吗?这水平完全不可能是路人啊!”
如今面对林晨,周飞宇第一次感受到无比强烈的挫败感,甚至有些自卑。
“晨哥最近每天晚上都去打篮球,估计手机放包里了吧,别管他了。”
“既然是学弟你请客,那就你来决定吧。”
林晨以前和宿舍那仨孙子出去网吧上网后,最常去一家名叫“胖哥烧烤”的大排档吃东西。
“嗯,那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
众人议论之间,场中忽然传来一声惨叫。
“卧槽,开场就打得那么激烈啊?”
“哈?难得请学姐吃个饭,带你去大排档那种地方.......不太好吧?”
林晨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被汗水浸湿的运动t恤,说:
“哇塞!没想到你穿正装这么帅!”
“不一定,师大,航大也在这附近,说不定是其他学校的呢?”
“看她的样子似乎是在等人?再等男朋友吗?”
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林晨身上的肌肉线条已经愈发的明显,结实的胸肌和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腹,将衬衣的版型完美地展现了出来。
“牛逼啊!”
几名男女生急忙跑了过来,只见周飞宇的右脚脚踝处红肿异常,看样子,应该是崴脚了。
“那.......我倒是知道一家烧烤摊,味道一级棒,我带你去!”
篮球场上围观的众人也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
孙羽婷愣了几秒钟,随即捂嘴笑道:
就你特么叫夏洛啊?
“其实这也不算正装啦,这算是偏英伦风的休闲装吧。”
输了球又输了人,长这么大,都只有周飞宇在别人面前装逼的份,还从来没有被装逼过。
姜长庚一拍大腿,说:
“好狡猾!”
“犯规!周飞宇这是犯规动作!”
“我去,这女生是谁呀?好漂亮!”
考虑到要跟孙羽婷那样的超级美少女出去吃宵夜,林晨又上了一遍香氛,擦干身子后,林晨花了几分钟做了个搭配。
“卧槽,这个新生是怎么做到的啊?”
“球呢?球进了吗?!”
“周飞宇防守犯规都没有防住这个球,这下子丢脸丢大了啊!”
林晨走到球场边,隔着一层铁丝拦网,对孙羽婷说:
少年皮肤白皙,眉眼清秀又不乏英气,干净的短发向后梳了一个三七分,尽显少年感。
孙羽婷听到这话,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林晨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腕表,说:
“学长!”
“卧槽!好漂亮啊!”
“球进了!!!”
“嗖!”
“棒棒哒!”
孙羽婷捋了捋随风飘摇的发丝,莞尔一笑,说:
当着自己朝思暮想的女神的面,被一个新生,在自己最擅长的篮球领域被教育了一顿。
“啧,哥几个,你们想啊,能让一个男大学生在短时间内改变生活习惯的,除了恋爱,还能有什么啊?”
邓俊打断了三人的对话,悄悄指了指烧烤店的门外。
林晨回到宿舍,宿舍里空无一人,估计邓俊在图书馆,华成峰和姜长庚应该是在网吧里鏖战。
“卧槽!有道理啊!”
林晨和周飞宇二的身体在半空中撞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声响。
“要不去舒克吧?他们家的牛排很不错。”
孙羽婷点点头。
“走吧,想去哪吃?”
“这怎么说?”
孙羽婷笑着对林晨竖起一个大拇指。
“学姐,连续两次都是你给我送水,多不好意思啊?礼尚往来,我今晚请你吃宵夜好不好?”
“精彩!太精彩了!”
周飞宇强忍着崴脚的剧痛,任由同学将自己搀扶起来,看了一眼球场外的孙羽婷,再看一眼林晨,牙齿都要咬碎了。
此句出自《红楼梦》第二十八回,《红豆曲》。
林晨笑道:
“好呀,正好,我还没有吃晚饭呢,去哪吃?”
“我刚从就给他发消息了,一直没回我。”
这身衣服他以前也穿过,但从来没有今天这般好看。
“哎呀,吃个宵夜而已,用不着去吃这么贵的东西,去仕林街随便找家大排档就行了。”
“话说晨哥最近是怎么了,怎么这么自律啊?每天早上六点就起来晨练,中午泡图书馆,晚上打篮球,这作息习惯,简直健康地不像大学生啊!”
林晨心中一喜,原来利用技能装逼也能涨技能进度条吗?
孙羽婷说:
临走之时,林晨对趴在地上的周飞宇投去一个挑衅的眼神。
“诶,你们看你们看,有美女!”
他上半身穿了一件黑色的修身衬衣,搭配一条细领带,以及同样是修身版型的西裤,搭配上一双休闲的切尔西靴,腰间系上姐姐送给他的腰带。
“唉,学长,凡事都需量力而行啊,做不到的事情,不能强求,否则会吃亏的。”
来往的路人,尤其是男生们,没有一个不用眼角的余光偷瞄的。
“他应该是在刚才起跳后,只顾着去抢我的球,下落的时候没有调整好姿势,所以把脚给崴了。”
这家店物美价廉,消费满200块钱还送啤酒,而且口味很符合林晨这个西南地区人民的口味。
“要不学姐你等我一下吧,我回宿舍洗个澡换身衣服,就一小会儿,很快的。”
“是财大的学生吗?没想到财大还有这等美女?!”
“我说呢,这小子最近怎么这么不对劲,感情是背着咱们泡妹子去了啊?”
“学姐,我赢了!”
“他不能再打下去了,你们送他去校医院吧。”
“我擦咧,哪个男生这么幸运啊?能被这种级别的美女看上,上辈子是积了多大的德啊?”
“平时都只见到你穿运动服,这样的你,我还是第一次见呢!”
孙羽婷笑道:
“没想到啊,晨哥这个浓眉大眼的居然第一个当了叛徒!”
华成峰问道。
“学长你怎么了?”
林晨也走到周飞宇面前,查看了一下他的伤势,说:
“说不定人家是借着锻炼,学习的借口去泡妞呢?”
讲真,男人穿衣服要好看,还是得有点肌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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