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昔日随手轻描间,今朝重返众山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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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日前,空降军司马,选拔他们执行先锋任务。
一开始,他们是有心怀疑虑的。
不然他也不可能拼死拼活,杀了那麽多人才到什长。
就算在害怕,也得保持视野,派出游骑在四周探查。
就在卢升沉思间,一阵似有似无的马蹄声突然引起了他的警觉。
一名京城来的贵人指名道姓要自己当他的麾下军侯,陪他去执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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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他何德何能能统领这麽一支甲骑?
他要去杀匈奴。
这只会降低他们的士气和削弱他们的战斗力。
没那麽胆小。
不然怕是什长也没。
可现实的重拳又让他心灰意冷。
不过自己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心中就自然而然的升起一股敬意和好感还有畏惧。
毕竟匈奴斥候也越发警惕。
估计陇西郡内的匈奴斥候已然剩馀不多。
他能拼杀到什长也是靠着自己一枪一刀杀出来的。
面对异族都如此怯弱。
所以他们只需要拿走自己军功就好。
其身後,原本跟随他一起冲阵的五十馀甲骑也在悄然之间排起了整齐的队列,静静等待着。
毕竟凉州的地主豪强可以和官府联合起来,依托着城墙,对他们造成大量伤害。
直至片刻。
尸体不处理自然会生瘟疫。
但很快又在自家斥候进&a;#x38c9;营帐中的示意中放松了下来。
北风呼啸,小雨依旧在下着。
也是怪哉。
大战结束后,看来要想办法清除掉一些人了。
区区千馀匈奴在境内打转,就吓得他们不敢出城。
远远望去,更显威武异常。
所以即便过的在憋屈,也得忍下来。
至於说朱正的严防死守的军令,那也不是理由。
营帐内,火光燃燃,数十甲骑汇聚於此,彷佛在等待什麽人。
因为他还得罪了人。
多带走几个匈奴狗也是好的。
毕竟他们都有着自己的长官。
这是谁的问题呢?
应当不是京城来的贵人。
每战皆斩杀敌首。
那麽以後也是不稳定分子。
大军不来的话,这些人连城墙都不敢踏出一步。
……
他的出身并不好。
他的军功大半被吞没,只有小部分在他身上。
简直废物。
但这种之後会有专门的人员前来掩埋,并不需要他们过多插手,以免耽误战机。
可惜当初他的上级是个狗娘养的世家子弟。
在铁面的阻拦下,雨水并不能模糊他的双眼。
两日间,他率众处理掉了大概一千馀人左&a;#x3c4f;的匈奴斥候。
那些匈奴人就跟恶狼一样,将一切能带的都带走了,带不走的就全部毁掉。
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他,又怎麽能忘记仇恨?
露出了身後那脸隐藏在铁面下的将军。
反正死则死矣。
这不是理由。
他和他的袍泽隶属於武威军三军中的精锐甲骑。
也不知他为何要看中自己。
吴信一手紧握马缰,一手挥动马鞭赶着路。
而那些郡县除了城墙矮小或许本身只是单纯土墙的小县外,其他的倒是完好无损。
随後就和周围的甲士一样,缓缓起身,将腰杆挺的笔直,踏出营帐外站定。
他要去为他们报仇。
而且就那狗屁什长,还是他搭了不少钱财进去。
因此,之後只需要在苏绾率领大军抵达的屯兵之处四周严查便可。
所以他的目的已经达成。
每战皆身先士卒。
但在短短两天功夫当中,他们就从原有的疑虑变为佩服,甚至到了如今的狂热。
马蹄轻叩大地,战马摇头晃脑,束缚马口的布袋也被打了开来,呼出阵阵白雾。
虽然在游侠中素有勇武之名,但在朝廷军队里可不看这些。
说是营地,其实也不过只是一座稍微宽敞的营帐,在树丛的遮掩中,稍显隐蔽。
至於剩下的,也没必要在去清理了。
闻言,吴信驱动战马,调转马头,扫视了一眼四周。
因为他说话居然带着一股凉州言。
陇西郡外围,一处隐秘的营地中。
“吴司马,战场已经打扫完毕!”
雨中的视野内,也出现了一批开路的甲骑。
领头者挥了挥手,甲骑呼的从两侧分开。
反正现在也是孤身一人。
这怎麽能不让他们心生敬意。
他都想过逃军算了。
不过…
其中,作为从什长一下子便提拔成军侯的卢升,虽然这两日稍微已经熟悉了一点,但环顾四周拥护他的精锐,还是多少有点不敢置信,只觉得不真实。
但上天好像待他不薄。
所以…
从军时的一腔热血和身上那勇略让他自负很快便能建功立业。
奥,不对。
不然大军抵达的时候,即便几率再小,也会有被埋伏的可能性。
“诺!!”
更何况正常来说,身为精锐的他们,在执行任务时,上级也不会随意让他们离开原有的队列,而是会跟随自己熟悉的将校执行。
一人入军阵,如入无人之境。
马蹄声越发清晰。
更别说二十几次的跟随,都让他们不损一人。
一片狼藉。
可作为精锐,尽管心怀疑虑,但军令至上的他们还是忠心耿耿的跟随着陌生的将校,听从他的吩咐执行任务。
营帐外的众人尽皆低下了头颅,不敢与之对视,并齐齐单膝跪地,抱拳道:
唯一让吴信最近恼火的便是在陇西郡的这段时间里的所见所闻。
甲骑们齐声唱了声诺,直至吴信开始驱马慢跑,他们才紧随而去。
“好,那就先回营地休整。”
匈奴人并不善於攻城,也不喜攻城。
凉州的军兵吴信自然了解。
我卢升虽然也不是什麽大丈夫,只是草野间的屠狗之辈,但也知恩义二字。
再去寻找,无异於大海捞针,浪费时间。
甚至想着都让他脸色铁青,心中杀气汹涌。
“拜见吴司马。”
他锐利的眼睛扫视着每个人。
在雨水下冲刷下,甲士们顶盔上的一团鲜艳红缨起伏而摇动。
战局结束后,一名甲骑屯长面色狂热的朝着坐於战马上的吴信汇报道。
军中崇拜强&a;#x4b7e;。
吴信眼中闪过一丝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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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郡守县令们聚城而守的话,确实是一个好的选择。
境内的村落几乎毁於一旦,完全看不见任何人影,全是废墟和尸体。
在发现倒伏在地上匈奴人尸体头颅上的耳朵都被割下后,才点点头道:
本以为以後就这样的,却徒生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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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自己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心中就自然而然的升起一股敬意和好感还有畏惧。
毕竟匈奴斥候也越发警惕。
估计陇西郡内的匈奴斥候已然剩馀不多。
他能拼杀到什长也是靠着自己一枪一刀杀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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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们只需要拿走自己军功就好。
其身後,原本跟随他一起冲阵的五十馀甲骑也在悄然之间排起了整齐的队列,静静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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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怪哉。
大战结束后,看来要想办法清除掉一些人了。
区区千馀匈奴在境内打转,就吓得他们不敢出城。
远远望去,更显威武异常。
所以即便过的在憋屈,也得忍下来。
至於说朱正的严防死守的军令,那也不是理由。
营帐内,火光燃燃,数十甲骑汇聚於此,彷佛在等待什麽人。
因为他还得罪了人。
多带走几个匈奴狗也是好的。
毕竟他们都有着自己的长官。
这是谁的问题呢?
应当不是京城来的贵人。
每战皆斩杀敌首。
那麽以後也是不稳定分子。
大军不来的话,这些人连城墙都不敢踏出一步。
……
他的出身并不好。
他的军功大半被吞没,只有小部分在他身上。
简直废物。
但这种之後会有专门的人员前来掩埋,并不需要他们过多插手,以免耽误战机。
可惜当初他的上级是个狗娘养的世家子弟。
在铁面的阻拦下,雨水并不能模糊他的双眼。
两日间,他率众处理掉了大概一千馀人左&a;#x3c4f;的匈奴斥候。
那些匈奴人就跟恶狼一样,将一切能带的都带走了,带不走的就全部毁掉。
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他,又怎麽能忘记仇恨?
露出了身後那脸隐藏在铁面下的将军。
反正死则死矣。
这不是理由。
他和他的袍泽隶属於武威军三军中的精锐甲骑。
也不知他为何要看中自己。
吴信一手紧握马缰,一手挥动马鞭赶着路。
而那些郡县除了城墙矮小或许本身只是单纯土墙的小县外,其他的倒是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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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那狗屁什长,还是他搭了不少钱财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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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的目的已经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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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短短两天功夫当中,他们就从原有的疑虑变为佩服,甚至到了如今的狂热。
马蹄轻叩大地,战马摇头晃脑,束缚马口的布袋也被打了开来,呼出阵阵白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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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营地,其实也不过只是一座稍微宽敞的营帐,在树丛的遮掩中,稍显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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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麽能不让他们心生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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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别说二十几次的跟随,都让他们不损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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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为精锐,尽管心怀疑虑,但军令至上的他们还是忠心耿耿的跟随着陌生的将校,听从他的吩咐执行任务。
营帐外的众人尽皆低下了头颅,不敢与之对视,并齐齐单膝跪地,抱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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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骑们齐声唱了声诺,直至吴信开始驱马慢跑,他们才紧随而去。
“好,那就先回营地休整。”
匈奴人并不善於攻城,也不喜攻城。
凉州的军兵吴信自然了解。
我卢升虽然也不是什麽大丈夫,只是草野间的屠狗之辈,但也知恩义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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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想着都让他脸色铁青,心中杀气汹涌。
“拜见吴司马。”
他锐利的眼睛扫视着每个人。
在雨水下冲刷下,甲士们顶盔上的一团鲜艳红缨起伏而摇动。
战局结束后,一名甲骑屯长面色狂热的朝着坐於战马上的吴信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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