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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这只是十天来的第二次,但这在于曼颐的人生中,也算的上十分高频率的外出了,只是第一次是背着家里人而已。她在换衣裳的路上反复思考三妈带她出门的原因,心中产生了一个恐怖的猜测:
宋麒脸上浮现出隐约的意外。
“可不是于小姐……”老板娘说,她并不知道于曼颐在于家的境况。
于曼颐忽然发现,那个画面对她而言十分怪异。她只能想象出自己的脸,却想象不出站在她身旁的表哥的脸。又或者,那个站在她身边的人,根本没有脸。
“你先不要出去,游家人在找你,”她继续说,“这个地窖没有人来,等你伤养好了,我帮你找机会溜出去。”
她在众人入睡后去找他,坐在他身边,从谨慎言辞到控制不住的说话——于曼颐惊奇地发现,她所捡来的男人,是宅院中第一个愿意听她长篇大论的人。她在某个瞬间意识到了这一点,然后就如同开闸洪水,要将她十六年来压在心中的琐碎都倾倒给他。
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门房开门后见是她,立刻怪道:“小姐,你怎么能看见集市好玩就不回来了呢?这都什么时辰了。厨房里还有些剩饭,你快去吃了吧。”
于曼颐将角落的蜡烛再度捧到手心里,沿梯摇摇晃晃往地窖外面爬。马上就要推开门时,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道压得很低的男声:“你叫什么?”
一片漆黑里,她的脚腕再次被握住。
宋麒又点了点头,眼睛紧盯着她。
她还没来得及践行这一想法,三妈就替她打消了午饭后去厨房捡漏的可能。
然后天色迅速昏暗,明月悬于庭院树梢,南方泥土的潮气扑面而来。十六岁的于曼颐举着一只烛火从梯上滑下去,摸到了角落里那具年轻的身体。
他点点头,于曼颐能感觉到他说话很艰难,当时那句“救我”也很嘶哑。她借着光打量他的脖颈,看到上面用绳子勒出很深的血痕,他的声带或许也受伤了。
她这一下午走得小腿鼓胀酸疼,人太累,甚至都没了食欲。她盯着抬上的几碗冷饭,想到今天没人会在意她来厨房偷拿,甚至没人会在意她不在房间里,一不做二不休,将饭碗一并端起,直接往地窖的方向走去了。
于曼颐的第一反应当然还是尖叫,但她立刻意识到这会惊醒其他人,便和宋麒一样把嘴紧闭上。她还察觉到,和上一次相比,宋麒这一次的力气很弱,应当只是为了阻止她踢自己。
她吓得将那匹绸缎往老板娘的方向一推,除她外的两个女人神色都显出意外。
于曼颐不动声色地问:“是我三妈这样说的么?”
于曼颐点点头,说:“她的确体贴。”
门房回答:“她是个善人,还替你在于老爷面前解释了不少。”
这一握耗尽了宋麒身上最后的力气,下一刻,他的手缓缓垂落到她的脚边。于曼颐提了提裙角,蹲下身,蹲到他身边。
他没有死,她放在他手里的点心没了,壶里的水也空了一半。于曼颐俯下身探听他的心跳,感到一种持久而稳定的跳动,一下连着一下,带着顽强的意味。
于曼颐的生活规律彻底被打破了,连表哥的到来也未曾如此剧烈地影响过她。她要赶在天蒙蒙亮时苏醒,将昨晚送饭的碗洗好,归于厨房原位,以免那位总在监察下人偷盗器具的管家觉出异样。
例如昨日于曼颐问他自己是否话太多,他叹了口气,说:“的确。”于曼颐有些生气,抱着两只空碗回了房间,准备今日替他少拿些吃的,再让他多饿一会儿,意识到她的重要性。
于曼颐很意外,三妈从未在任何事上征求过她的意见。
“你不用费力和我解释你是谁,”她说,“我知道你是谁,我也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这里是于家的地窖,你知道于家吧?你来过一次。”
她坐下时就觉得三妈有话要说,等到整顿饭吃完,她终于把她叫到身边,让她回房间换身出门的衣裳。于曼颐很惊讶,她要出门了,还是由三妈带着?
他安静地看着她不说话。
*
然后她去吃早饭,将一颗鸡蛋藏入袖口。白天家里人少,她时不时绕去厨房,寻找那种无法计量,又无人看管的菜饭。晚饭时人多,能拿的食物也有限,她须得打起精神,见缝插针地动手。最后的最后,她还得打上一壶水,借着口渴的名义拎回闺房。
于曼颐八十岁那年故地重游,给游客讲解的小姑娘并没有带他们去看地窖。的确,于家大宅移步换景,连房檐瑞兽都是当地数一数二的精巧,谁会去看地窖呢?于是于曼颐只能在人流散开后自己拄着拐杖摸索,沿着记忆中的道路走到宅院深处的角落,将那扇已经发霉朽烂的门自下而上地掀开——
“那我走了,明天这时候再来。”她说。
她努力去想象这匹布上将绣上牡丹,石榴,宝相的花纹,而她穿着这身红衣服,嫁给一个她已经不太记得样子的男人。
于曼颐低下头,为自己方才的不识好歹感到懊恼。她跟着三妈走出布行,看见她上和前面的黄包车夫说了两句,那人诧异地看她一眼,而后便抬起黄包车跑走了。于曼颐茫然地站在原地,看着三妈坐上了余下那辆,看都不看她地说:“你自己走回去吧。”
“这料子,给你做嫁衣,你喜欢么?”三妈继续问,脸上的表情有一点柔和,“咱们女人能做主的事不多,嫁人的衣裳是一个。你喜欢,我们就定下,省的被别人抢走。”
于曼颐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那一推,是闯了很大的祸。
她无法确定宋麒是否对她无穷无尽的唠叨感到厌烦,就如同三叔厌烦枕边的三妈。他伤了嗓子,话很少,但对她的每一段发言都有该有的回应,即便这回应只是“嗯”,“好”,和“的确”。
三妈先她一步进门,和老板娘低语几句,很快,一匹红色绸缎就送到了她眼前。
地窖门已经合上了,放在角落的烛火是唯一的光源。蜡烛离于曼颐更近,这让她的影子有和自己身形不符的高大。她又一次地俯视宋麒,只是这次离得更近,看得也更清楚。他的脸色因为烛光的颜色而不至苍白,于曼颐惊奇地发现,他受了这么重的伤,竟然还在她不在的时候,把脸上的血和土都擦干净了。他真是过分在意体面了。
于曼颐意识到此行的目的地并非游家,她在桂花香里松了口气。
她还真没和宋麒一道吃过饭
她拢了些稻草到身后,席地坐在他身侧,然后从怀中掏出了为他偷拿的食物和药品。她试图掰开他的嘴,把饭渣塞进去,但他双唇紧闭。于曼颐愈发用力,可对方丝毫不配合,到后面她甚至开始生气。
两辆黄包车拐上一条沿河的路,最终停在一处布行前。于曼颐下车,从门外就能看见铺子里各色的绸缎布匹。
她大门不出惯了,第一次感受到人与人之间脚力的差距。黄包车夫半个时辰走的路程,她走了一下午,还因为不熟悉绕了远路。
说完,她便推开了地窖的门。清朗月光一瞬洒入地窖,替代了烛火。但随着于曼颐的离去,月光和烛光,都从宋麒的视线里消失了。
三妈知道她带人回来了,她要带她去游家认错。
于曼颐感到措手不及,她知道自己要嫁给表哥,但从未想过这意味这什么。这匹要成为嫁衣的绸缎让她第一次对定亲有了实感,她结巴了许久,没想到对她耐心不多的三妈竟走到她身旁,问:“你喜欢么?”
因为她什么都不用他说,所以他们的第一场对话很简短。于曼颐想了想,把带来的食物和水放到他抬手就能碰到的位置,示意他恢复了力气就可以吃。他似乎不太喜欢别人喂他吃饭。
她回过头,也将声音压低:“我叫于曼颐。”
三妈则在反应过来后迅速冷下脸,说:“你再帮我留两天,我找不到别的,就回来定这个。”
老板娘热情地介绍,这匹布是从杭州送来的新货,上面带着暗花,最适合替出阁的姑娘做嫁衣。如今绣工师傅太紧俏,于家这位小姐两年后成亲,现下买回去就能提前排上工期,订好了金银线和花样送过去,牡丹,石榴,宝相,咱们一个都别少。
这对于曼颐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情绪,她从未对谁生过气。这是一种带有安全前提的情绪,是知道对方对自己全无威胁时才会产生的东西。她气得推了他一把,然后站起身在地窖里走了两圈,继而有点恼火地用鞋尖去踢他的腰。
出门的时候,外面已经侯了两位黄包车夫。这是于曼颐第一次坐黄包车,以往和二叔出门都是马车和轿。她双腿并着坐在车上,发现黄包车跑起来时十分顺滑,并无轿子和马车的颠簸。
于曼颐说不出喜欢,也说不出不喜欢,她对自己没有概念的事无法产生好恶。她用手去触碰那匹绸缎,指间划过光滑处,暗花的地方有一点粗糙,而后又是光滑。
于曼颐怀揣着恐惧上楼,换衣,梳头,最后磨磨蹭蹭地站到三妈房间门口。她也换了身衣裳,比平日鲜亮,样子也比平时年轻。她朝于曼颐笑了笑,在她前面下楼。于曼颐摸不透这笑容背后的含义,只能心惊胆战地跟着。
“她懂什么?”三妈斜睨她一眼,冷笑道,“还挑起来了,真是不识好歹。”
“看来于小姐不喜欢这条,”老板娘先反应过来,讪笑道,“没关系。等冬天进了新货,你们再来我店里,总能找到一条顺心意的。”
于曼颐觉得自己没什么能做的了,便解开了自己背下来的一张棉布毯子。她房间里的被褥都太大,少了就很显眼,所以她只能拿一方自己幼时用的的小毯,给他盖在身上。
车也是敞开的,她侧过身扶着扶手,能看见路旁叫卖的商户,来往的人,绍兴城随处可见的河流与拱桥。路过一处街角时,方才就隐约浮动的桂花香变得尤其浓郁。于曼颐探身望出去,看见两个婆婆正用笸箩筛桂花,浅金色的桂花瓣落上门前的青石板,被风吹得滚了满地。
] 虽说这只是十天来的第二次,但这在于曼颐的人生中,也算的上十分高频率的外出了,只是第一次是背着家里人而已。她在换衣裳的路上反复思考三妈带她出门的原因,心中产生了一个恐怖的猜测:
宋麒脸上浮现出隐约的意外。
“可不是于小姐……”老板娘说,她并不知道于曼颐在于家的境况。
于曼颐忽然发现,那个画面对她而言十分怪异。她只能想象出自己的脸,却想象不出站在她身旁的表哥的脸。又或者,那个站在她身边的人,根本没有脸。
“你先不要出去,游家人在找你,”她继续说,“这个地窖没有人来,等你伤养好了,我帮你找机会溜出去。”
她在众人入睡后去找他,坐在他身边,从谨慎言辞到控制不住的说话——于曼颐惊奇地发现,她所捡来的男人,是宅院中第一个愿意听她长篇大论的人。她在某个瞬间意识到了这一点,然后就如同开闸洪水,要将她十六年来压在心中的琐碎都倾倒给他。
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门房开门后见是她,立刻怪道:“小姐,你怎么能看见集市好玩就不回来了呢?这都什么时辰了。厨房里还有些剩饭,你快去吃了吧。”
于曼颐将角落的蜡烛再度捧到手心里,沿梯摇摇晃晃往地窖外面爬。马上就要推开门时,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道压得很低的男声:“你叫什么?”
一片漆黑里,她的脚腕再次被握住。
宋麒又点了点头,眼睛紧盯着她。
她还没来得及践行这一想法,三妈就替她打消了午饭后去厨房捡漏的可能。
然后天色迅速昏暗,明月悬于庭院树梢,南方泥土的潮气扑面而来。十六岁的于曼颐举着一只烛火从梯上滑下去,摸到了角落里那具年轻的身体。
他点点头,于曼颐能感觉到他说话很艰难,当时那句“救我”也很嘶哑。她借着光打量他的脖颈,看到上面用绳子勒出很深的血痕,他的声带或许也受伤了。
她这一下午走得小腿鼓胀酸疼,人太累,甚至都没了食欲。她盯着抬上的几碗冷饭,想到今天没人会在意她来厨房偷拿,甚至没人会在意她不在房间里,一不做二不休,将饭碗一并端起,直接往地窖的方向走去了。
于曼颐的第一反应当然还是尖叫,但她立刻意识到这会惊醒其他人,便和宋麒一样把嘴紧闭上。她还察觉到,和上一次相比,宋麒这一次的力气很弱,应当只是为了阻止她踢自己。
她吓得将那匹绸缎往老板娘的方向一推,除她外的两个女人神色都显出意外。
于曼颐不动声色地问:“是我三妈这样说的么?”
于曼颐点点头,说:“她的确体贴。”
门房回答:“她是个善人,还替你在于老爷面前解释了不少。”
这一握耗尽了宋麒身上最后的力气,下一刻,他的手缓缓垂落到她的脚边。于曼颐提了提裙角,蹲下身,蹲到他身边。
他没有死,她放在他手里的点心没了,壶里的水也空了一半。于曼颐俯下身探听他的心跳,感到一种持久而稳定的跳动,一下连着一下,带着顽强的意味。
于曼颐的生活规律彻底被打破了,连表哥的到来也未曾如此剧烈地影响过她。她要赶在天蒙蒙亮时苏醒,将昨晚送饭的碗洗好,归于厨房原位,以免那位总在监察下人偷盗器具的管家觉出异样。
例如昨日于曼颐问他自己是否话太多,他叹了口气,说:“的确。”于曼颐有些生气,抱着两只空碗回了房间,准备今日替他少拿些吃的,再让他多饿一会儿,意识到她的重要性。
于曼颐很意外,三妈从未在任何事上征求过她的意见。
“你不用费力和我解释你是谁,”她说,“我知道你是谁,我也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这里是于家的地窖,你知道于家吧?你来过一次。”
她坐下时就觉得三妈有话要说,等到整顿饭吃完,她终于把她叫到身边,让她回房间换身出门的衣裳。于曼颐很惊讶,她要出门了,还是由三妈带着?
他安静地看着她不说话。
*
然后她去吃早饭,将一颗鸡蛋藏入袖口。白天家里人少,她时不时绕去厨房,寻找那种无法计量,又无人看管的菜饭。晚饭时人多,能拿的食物也有限,她须得打起精神,见缝插针地动手。最后的最后,她还得打上一壶水,借着口渴的名义拎回闺房。
于曼颐八十岁那年故地重游,给游客讲解的小姑娘并没有带他们去看地窖。的确,于家大宅移步换景,连房檐瑞兽都是当地数一数二的精巧,谁会去看地窖呢?于是于曼颐只能在人流散开后自己拄着拐杖摸索,沿着记忆中的道路走到宅院深处的角落,将那扇已经发霉朽烂的门自下而上地掀开——
“那我走了,明天这时候再来。”她说。
她努力去想象这匹布上将绣上牡丹,石榴,宝相的花纹,而她穿着这身红衣服,嫁给一个她已经不太记得样子的男人。
于曼颐低下头,为自己方才的不识好歹感到懊恼。她跟着三妈走出布行,看见她上和前面的黄包车夫说了两句,那人诧异地看她一眼,而后便抬起黄包车跑走了。于曼颐茫然地站在原地,看着三妈坐上了余下那辆,看都不看她地说:“你自己走回去吧。”
“这料子,给你做嫁衣,你喜欢么?”三妈继续问,脸上的表情有一点柔和,“咱们女人能做主的事不多,嫁人的衣裳是一个。你喜欢,我们就定下,省的被别人抢走。”
于曼颐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那一推,是闯了很大的祸。
她无法确定宋麒是否对她无穷无尽的唠叨感到厌烦,就如同三叔厌烦枕边的三妈。他伤了嗓子,话很少,但对她的每一段发言都有该有的回应,即便这回应只是“嗯”,“好”,和“的确”。
三妈先她一步进门,和老板娘低语几句,很快,一匹红色绸缎就送到了她眼前。
地窖门已经合上了,放在角落的烛火是唯一的光源。蜡烛离于曼颐更近,这让她的影子有和自己身形不符的高大。她又一次地俯视宋麒,只是这次离得更近,看得也更清楚。他的脸色因为烛光的颜色而不至苍白,于曼颐惊奇地发现,他受了这么重的伤,竟然还在她不在的时候,把脸上的血和土都擦干净了。他真是过分在意体面了。
于曼颐意识到此行的目的地并非游家,她在桂花香里松了口气。
她还真没和宋麒一道吃过饭
她拢了些稻草到身后,席地坐在他身侧,然后从怀中掏出了为他偷拿的食物和药品。她试图掰开他的嘴,把饭渣塞进去,但他双唇紧闭。于曼颐愈发用力,可对方丝毫不配合,到后面她甚至开始生气。
两辆黄包车拐上一条沿河的路,最终停在一处布行前。于曼颐下车,从门外就能看见铺子里各色的绸缎布匹。
她大门不出惯了,第一次感受到人与人之间脚力的差距。黄包车夫半个时辰走的路程,她走了一下午,还因为不熟悉绕了远路。
说完,她便推开了地窖的门。清朗月光一瞬洒入地窖,替代了烛火。但随着于曼颐的离去,月光和烛光,都从宋麒的视线里消失了。
三妈知道她带人回来了,她要带她去游家认错。
于曼颐感到措手不及,她知道自己要嫁给表哥,但从未想过这意味这什么。这匹要成为嫁衣的绸缎让她第一次对定亲有了实感,她结巴了许久,没想到对她耐心不多的三妈竟走到她身旁,问:“你喜欢么?”
因为她什么都不用他说,所以他们的第一场对话很简短。于曼颐想了想,把带来的食物和水放到他抬手就能碰到的位置,示意他恢复了力气就可以吃。他似乎不太喜欢别人喂他吃饭。
她回过头,也将声音压低:“我叫于曼颐。”
三妈则在反应过来后迅速冷下脸,说:“你再帮我留两天,我找不到别的,就回来定这个。”
老板娘热情地介绍,这匹布是从杭州送来的新货,上面带着暗花,最适合替出阁的姑娘做嫁衣。如今绣工师傅太紧俏,于家这位小姐两年后成亲,现下买回去就能提前排上工期,订好了金银线和花样送过去,牡丹,石榴,宝相,咱们一个都别少。
这对于曼颐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情绪,她从未对谁生过气。这是一种带有安全前提的情绪,是知道对方对自己全无威胁时才会产生的东西。她气得推了他一把,然后站起身在地窖里走了两圈,继而有点恼火地用鞋尖去踢他的腰。
出门的时候,外面已经侯了两位黄包车夫。这是于曼颐第一次坐黄包车,以往和二叔出门都是马车和轿。她双腿并着坐在车上,发现黄包车跑起来时十分顺滑,并无轿子和马车的颠簸。
于曼颐说不出喜欢,也说不出不喜欢,她对自己没有概念的事无法产生好恶。她用手去触碰那匹绸缎,指间划过光滑处,暗花的地方有一点粗糙,而后又是光滑。
于曼颐怀揣着恐惧上楼,换衣,梳头,最后磨磨蹭蹭地站到三妈房间门口。她也换了身衣裳,比平日鲜亮,样子也比平时年轻。她朝于曼颐笑了笑,在她前面下楼。于曼颐摸不透这笑容背后的含义,只能心惊胆战地跟着。
“她懂什么?”三妈斜睨她一眼,冷笑道,“还挑起来了,真是不识好歹。”
“看来于小姐不喜欢这条,”老板娘先反应过来,讪笑道,“没关系。等冬天进了新货,你们再来我店里,总能找到一条顺心意的。”
于曼颐觉得自己没什么能做的了,便解开了自己背下来的一张棉布毯子。她房间里的被褥都太大,少了就很显眼,所以她只能拿一方自己幼时用的的小毯,给他盖在身上。
车也是敞开的,她侧过身扶着扶手,能看见路旁叫卖的商户,来往的人,绍兴城随处可见的河流与拱桥。路过一处街角时,方才就隐约浮动的桂花香变得尤其浓郁。于曼颐探身望出去,看见两个婆婆正用笸箩筛桂花,浅金色的桂花瓣落上门前的青石板,被风吹得滚了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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