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出手相救的斗笠男,长这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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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为什么说是临时的,是因为无妄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门派,而是一个中立的江湖组织。
“大……大哥!光天化日的,请自重啊!”
车夫再三检查,确认沈梅瑾没有受伤才说:
吃饱喝足,沈梅瑾正打算回去马车停留的地方,却不知道几双眼睛已经盯上了他。
沈梅瑾疑惑:“不是吧……我就吃个饭,怎么看出来有钱的?”
回头正想查看怎么回事,就见到几个人痛苦地倒在地上,身体扭曲得像毛毛虫一般。
结果,还真的给他翻出来一小块碎银。
沈忘言看到男人颇具正气的 脸(忽略刀疤的话),也放心了几分。
沈梅瑾看向斗笠男,只见他一脚狠狠踩在地上的一个人手臂上:
斗笠男一听,高兴得双手一拍:“巧了,我也正要去那个地方。”
于是沈梅瑾就对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一通搜刮。
《穿成门派少主,我才不是花瓶!》
沈梅瑾和车夫大哥很快来到了摊位前。
沈忘言狐疑地看着斗笠男,心想这人连脸都不露,也是十分有十二分可疑。
沈忘言想了想,还是如实回答:“传福客栈。”
吃个路边摊还用那么一整块银两结账,想不被人看出来有钱都难。
他问阿良:“这位大侠,你为什么想加入无妄道啊?”
就在这时,斗笠男伸手将斗笠摘了下来。
沈梅瑾想起出门时沈君尘交代的话,马上说:“一般一般,家里是做生意的,有点小钱而已,呵呵……”
因为中立,所以各路侠士都有,不便管理。
“阿良兄弟,我和少爷都姓沈,你看着称呼就行。”
斗笠周围有一圈黑色的薄纱,遮着男人的脸。
“对,我也是在赶路。”
他双手作揖向男人道谢:“多谢侠士出手救下我家少爷,敢问侠士也是路过此地?”
沈梅瑾看着眼前这人,第一感觉是帅,第二感觉是……怎么有点眼熟?
“叫我阿良就好。”
“刚才……怎么了?”
但是马车离这里有些距离,他懒得跑回去,也不好意思让车夫大哥跑一趟。
斗笠男上下打量了一下沈梅瑾,心想这家伙一身贵气。
他的面前还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袭粗布衣,戴着斗笠。
车夫赶紧跑到沈梅瑾身旁,对着他的身上一通乱摸。
沈梅瑾内心OS:长这么帅?怪不得要戴着个斗笠,是怕这张脸会给自己惹上麻烦吧……
老板高兴地接过银两,心里想着接下来可以好几天不用干活了。
这个小吃摊卖的其实就是一些简单的食物,沈梅瑾要了一碗馄饨,味道中规中矩。
“哦?侠士莫不是要去拜入无妄道门下?”
“既然如此,我们给你一些银两作为回报吧,路上多一些盘缠也方便。”
斗笠男看到沈梅瑾的脸颊,这就浮现出了两片绯红。
“抱歉少爷,让你遭遇危险了。”
他们的老大,也就是沈梅瑾和沈忘言要找的孙门主孙梁辰,就自己找人建了一个客栈,当作大本营。
马车里,两个人独处变成三个人共处,但是沉默和尴尬的程度只增不减。
“起来起来,我这不是没事嘛……多亏了这位大侠,我一回头的功夫他就把几个人都打趴下了!”
而且男人的身材也很高大,比他和沈忘言都要高出不少,目测起码有一米九。
“少爷啊,刚才那几个人拿着刀想偷袭你,多亏了这位大侠出手相救!”
“当然没问题啊,举手之劳!”
这个传福客栈,就是无妄道的临时大本营。
车夫更是胃口极好,一下子就吃了几大碗。
吃完之后,老板来找沈梅瑾结账。
他听到车夫的一声惊叫。
沈忘言问沈梅瑾:“少爷,你看怎么样?”
“好。”
过了一会儿,沈梅瑾硬着头皮抛出一个话题。
“钱就不用了,我就问一下二位是打算去哪里?”
“多少钱来着?这些够不够,够的话就不用找了。”
他自己藏在斗笠之下的嘴角,不禁微微上扬。
只是皮肤黝黑,脸上还有一道触目惊心的刀疤,不过这倒也给他添了几分别样的魅力。
这时沈忘言也闻声赶来,听说刚才发生的事情后,直接单膝跪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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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既然如此,二位如果想答谢刚才的事情,就顺路送我一程吧。”
得到沈梅瑾的允许,沈忘言才对斗笠男说:“那请吧,敢问侠士贵姓?”
斗笠男饶有趣味道:“少爷?我就知道阁下身份不一般。”
只是第一次在这种山林之中吃“大排档”,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沈梅瑾这才想起来——他们的“财政大权”在沈忘言身上。
“这些人应该是附近的山匪,刚才见你颇有财力,想趁机捞一笔。”
“够了够了,多谢客官!”
他居然长着一张很是俊朗的脸,线条硬朗的五官又不失俊美。
“哦好,你等等……”
] 至于为什么说是临时的,是因为无妄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门派,而是一个中立的江湖组织。
“大……大哥!光天化日的,请自重啊!”
车夫再三检查,确认沈梅瑾没有受伤才说:
吃饱喝足,沈梅瑾正打算回去马车停留的地方,却不知道几双眼睛已经盯上了他。
沈梅瑾疑惑:“不是吧……我就吃个饭,怎么看出来有钱的?”
回头正想查看怎么回事,就见到几个人痛苦地倒在地上,身体扭曲得像毛毛虫一般。
结果,还真的给他翻出来一小块碎银。
沈忘言看到男人颇具正气的 脸(忽略刀疤的话),也放心了几分。
沈梅瑾看向斗笠男,只见他一脚狠狠踩在地上的一个人手臂上:
斗笠男一听,高兴得双手一拍:“巧了,我也正要去那个地方。”
于是沈梅瑾就对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一通搜刮。
《穿成门派少主,我才不是花瓶!》
沈梅瑾和车夫大哥很快来到了摊位前。
沈忘言狐疑地看着斗笠男,心想这人连脸都不露,也是十分有十二分可疑。
沈忘言想了想,还是如实回答:“传福客栈。”
吃个路边摊还用那么一整块银两结账,想不被人看出来有钱都难。
他问阿良:“这位大侠,你为什么想加入无妄道啊?”
就在这时,斗笠男伸手将斗笠摘了下来。
沈梅瑾想起出门时沈君尘交代的话,马上说:“一般一般,家里是做生意的,有点小钱而已,呵呵……”
因为中立,所以各路侠士都有,不便管理。
“阿良兄弟,我和少爷都姓沈,你看着称呼就行。”
斗笠周围有一圈黑色的薄纱,遮着男人的脸。
“对,我也是在赶路。”
他双手作揖向男人道谢:“多谢侠士出手救下我家少爷,敢问侠士也是路过此地?”
沈梅瑾看着眼前这人,第一感觉是帅,第二感觉是……怎么有点眼熟?
“叫我阿良就好。”
“刚才……怎么了?”
但是马车离这里有些距离,他懒得跑回去,也不好意思让车夫大哥跑一趟。
斗笠男上下打量了一下沈梅瑾,心想这家伙一身贵气。
他的面前还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袭粗布衣,戴着斗笠。
车夫赶紧跑到沈梅瑾身旁,对着他的身上一通乱摸。
沈梅瑾内心OS:长这么帅?怪不得要戴着个斗笠,是怕这张脸会给自己惹上麻烦吧……
老板高兴地接过银两,心里想着接下来可以好几天不用干活了。
这个小吃摊卖的其实就是一些简单的食物,沈梅瑾要了一碗馄饨,味道中规中矩。
“哦?侠士莫不是要去拜入无妄道门下?”
“既然如此,我们给你一些银两作为回报吧,路上多一些盘缠也方便。”
斗笠男看到沈梅瑾的脸颊,这就浮现出了两片绯红。
“抱歉少爷,让你遭遇危险了。”
他们的老大,也就是沈梅瑾和沈忘言要找的孙门主孙梁辰,就自己找人建了一个客栈,当作大本营。
马车里,两个人独处变成三个人共处,但是沉默和尴尬的程度只增不减。
“起来起来,我这不是没事嘛……多亏了这位大侠,我一回头的功夫他就把几个人都打趴下了!”
而且男人的身材也很高大,比他和沈忘言都要高出不少,目测起码有一米九。
“少爷啊,刚才那几个人拿着刀想偷袭你,多亏了这位大侠出手相救!”
“当然没问题啊,举手之劳!”
这个传福客栈,就是无妄道的临时大本营。
车夫更是胃口极好,一下子就吃了几大碗。
吃完之后,老板来找沈梅瑾结账。
他听到车夫的一声惊叫。
沈忘言问沈梅瑾:“少爷,你看怎么样?”
“好。”
过了一会儿,沈梅瑾硬着头皮抛出一个话题。
“钱就不用了,我就问一下二位是打算去哪里?”
“多少钱来着?这些够不够,够的话就不用找了。”
他自己藏在斗笠之下的嘴角,不禁微微上扬。
只是皮肤黝黑,脸上还有一道触目惊心的刀疤,不过这倒也给他添了几分别样的魅力。
这时沈忘言也闻声赶来,听说刚才发生的事情后,直接单膝跪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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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既然如此,二位如果想答谢刚才的事情,就顺路送我一程吧。”
得到沈梅瑾的允许,沈忘言才对斗笠男说:“那请吧,敢问侠士贵姓?”
斗笠男饶有趣味道:“少爷?我就知道阁下身份不一般。”
只是第一次在这种山林之中吃“大排档”,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沈梅瑾这才想起来——他们的“财政大权”在沈忘言身上。
“这些人应该是附近的山匪,刚才见你颇有财力,想趁机捞一笔。”
“够了够了,多谢客官!”
他居然长着一张很是俊朗的脸,线条硬朗的五官又不失俊美。
“哦好,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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