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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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过一个地痞”
满身淤青的少年捂着鲜血淋漓的伤口不停地向后退去,而这帮混混似乎没有放他一条生路的打算,他们狞笑着抄起滴血的木棍将他逼向绝路。走投无路的少年绝望的掏出了匕首,用力刺向了他面前的恶徒。
“老子手底下缺个扛刀打杂的,要不要来干?保证你每天都能吃上饱饭。”
“对,应该是六月一日。只不过那个孤儿院被人放火烧了,院长也被那群人杀了,自己侥幸逃了出来之后就一直在街上流浪。”
一口焖干杯子里的茶水,格林顿了顿,用手指着他的眼睛:“你的眼里,有着一团火!”
更加讽刺的是,就在几天前,这把疑似凶手遗落的匕首,却成功的保住了他的性命。
“说!”
他立刻挣开了盖在身上的毯子:虽然伤口还是很痛,但不知何时,上面已经涂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药膏,自己也穿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哦?理由呢?说来听听”
“别介啊老头,我看你身体好得很呢,天天喝花酒都不带休息的。”布里亚特仿佛见怪不怪,这个糟老头一直就喜欢开这种玩笑,大家都默认了他是在说胡话。
“复仇之火!我不知道你那一个月是怎么活下来的,因为你当时就是给十岁的屁孩,连把刀都拿不稳,可我后面知道了。”
“说起来,老头儿,这叙旧也差不多了,有啥正事就直说吧,我还得回家教女儿写作业呢。”布里亚特看着见底的茶杯,叹了口气,聊了这么久了,也总该到了说正事的时候:“对了,改明儿带小艾克来测试一下魔力,看看你的孙子能不能当上法师。”
对于流浪汉的称呼全国各地的风俗各不相同,在费城周边的地区,有着‘大鼠’的专用蔑称;而‘打大鼠’顾名思义,无需更多的赘述。正在捡垃圾的少年很不幸,碰上了一帮以‘打大鼠’取乐的地痞混混,还是特别凶狠的那种。
“六月一日,孤儿院的人告诉我是在那天捡到你的,刚好我在你生日那天碰到的你。”
下一个刹那,一阵天旋地转过后,少年带着满脑子的不解重重地摔倒在地,干呕出的腥臭酸液随即被雨水冲刷了干净,腹部传来的剧痛源源不断地带走他的意识。
“当然记得了。为颅骨太阳奉献一切,永远忠诚!永不背叛!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哪怕是自己的性命!”布里亚特大声地说出了三十九年前,二十个人在神明的见证下所立的誓言。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他的声音开始变得躁动不安:“老头,怎么...”
“想吃吗?”
“很好,老十一。”
当少年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眼前明亮的炉火就快把他的眼睛给亮瞎了;从地上挣扎着爬了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房子里。壁炉的劈里啪啦的燃烧着,时不时还蹦出几个火星子溅在他的身上,旁边的沙发上空无一人,只有一股饭菜的香味。
“那是多少年后的事情了,别打岔”
“还记得当年我们的誓言吗?”
“不错,我就喜欢聪明人。问你个问题”男人惊奇地看了少年一眼,很是惊讶地冲着壮汉点了点头,语气都变得激动了起来。他不由得重新审视起这个年轻人了,于是用手成刀在自己的脖子上用力划了一下:“你小子,杀过人吗?”
“那不是废话!我人还活着呢,这有个屁好笑的?!”布里亚特的胡子似乎都向下歪了两度,搞不明白老头在笑啥。
少年直勾勾地盯着桌上正冒着热气的菜汤和面包,咽了两口口水,又摸了摸干瘪的肚子。饥饿感不允许他说谎,他看着男人脸上和善的笑容,终于还是鼓起了勇气:“想!”
“唉,那都是过去了。到最后我们也没找到真正的凶手,光顾着杀喽啰了。”布里亚特的眼神黯淡了下去,老头子说的一点没错,如果不是为了复仇,恐怕他早就死在了那一个月里了,只可惜啊......
“*****会说话啊!老子还以为你是哑巴呢。哟,老大来了啊。”少年顺着香味看去,一个凶神恶煞的光头壮汉悄悄地来到了沙发后面,手里的托板上还一只金黄油亮的烤鸡,正滋滋地冒着热油。基本上没吃过几回肉的少年馋的口水都出来了,男人很显然是发觉了这一点,用力地撕下了一只大腿;鲜嫩的汁水顺着男人的飞速地溅在了少年的脸上,而男人贱兮兮地将鸡腿摆在鼻尖上用力嗅了起来:“嗯,老大你手艺又进步了~”
“条件是什么?”少年此时倒是冷静了下来,短短一个月的流浪经历让他明白了世间的一个真理,这天下可没有免费的吃食,所有的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是四十二年前的某个晚上,具体那一天就不记得了。”
“想!”少年用力点头,用袖口擦去留下来的口水。男人把鸡腿放回了托板上,吮着手上的汁水大声的问道:“行!问你给个问题!”
“嚯!看不出来啊”
“说起来,当时你为啥要收留我来着?”记忆出现了断层,他和格林的当时的对话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只能找这个当事人了格林面色突然涨成了猪肝色,左手捂着自己的嘴巴不肯放松,后面像是憋不住了直接放声大笑起来:“那可太有缘分了!”
“那感情好。我的确是找你有点事。”老格林双手交错,靠着椅子上,目不斜视地看着布里亚特的眼睛:“十一啊,我老了,没多久好活了。”
熊熊烈火一刻不停地烧蚀着他的理智,但身上的寒意越来越浓重,少年大口大口哈着气继续向前走去;无神的双眼四处转动,寻找着一些足以果腹的食物,或者是一些可供打劫的肥羊,反正都已经见过血了,没什么好怕的了。
“不过我也没想到,家里最晚认字的你,现在倒是成了给大魔法师”格林笑了笑,又给两人续上了一杯茶:“老实说,当时是准备管你一顿饭就让你滚蛋的。等你拔刀的时候,我才真正决定把你留下来的。”
在一个月前,朝夕相处的家人们统统葬生在了火海之中,自己侥幸逃出生天;等到自己回到原地的时候,已经什么都不剩了。想要复仇,可自己却连凶手的模样都没有看清;而随着胃袋传来的饥饿感,复仇的怒火渐渐被渴望活着的本能所取代。
低矮的屋檐足以让他躲避雨水,却填不饱他空空如也的肚肠。已经连续两天没有吃到东西了,胳膊上的伤口隐隐作痛,再这么下去自己就要饿死要么病死了。
就在少年挣扎着想爬起来的时候,一个戏谑的笑声从他的身后响起。少年扭头一看,瘦消的面庞瞬间变得煞白,正是一脚踹翻他的那个男人,全然不顾伤口处的痛楚,少年手脚并用地朝外爬去,甚至来不及看清男人手上的东西,只想尽快的摆脱这场噩梦。
“当时你还没说完,我就拔冲了过去。老大当时手也真的黑,那一膝盖!差点顶在我的档上!”布里亚特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当年正面挨了壮汉的一记拳炮,到现在还没好利索:“然后又给我补了一拳,到最后烤鸡也没吃成,又晕了一天”
幸运女神在上,少年成功发现了自己的目标:身材瘦弱的男人撑着一把黑伞站在大街上,时不时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似乎是在等人的样子,光鲜亮丽的衣着一看就是个富家少爷!
“小子,胆儿挺大啊!赶来抢你格林爷爷,活腻歪了是怎么着?”踩着少年的裤腿,男人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瘦猴一样的少年,顺手指了指茶几上的餐盘:“欸,我说,你想不想吃饭?”
“那时候东外城餐馆比较多,但也没人要我;我就整天在附近晃悠,捡点垃圾度日,有时候饿极了就去后厨去偷。”布里亚特的手指微微颤抖着,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忘不了那个恐怖的夜晚,用力地吐出一口浓烟喃喃道:“没想到碰上‘打大鼠’的了”
“什么火?”
“!晦气!”伴随男人气急败坏的叫骂声,少年摇摇欲坠的意识再也支撑不住,一阵抽搐过后彻底晕了过去。
预想中同归于尽的结局并没有发生,少年满脸是血的从尸体身上爬了起来,迷茫地看向四周:混混们早已作鸟兽散,只有这个领头的躺在地上,心口上插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来不及多想,少年从尸体上拔出匕首,连口袋都没有搜就这么落荒而逃。
“你t过的时候一直拽着老子的裤腿,拉都拉不开!没办法我和老大只能把你扛到马车上去”格林一想到那副滑稽的场面,笑地连连咳嗽,毫不顾忌坐在身旁布里亚特的感受,:“到最后,老子回家了还得先脱了裤子,才能把你小子给安排好,真的绝了!”
当然那个男人可不会如他所愿,少年还没爬出几步,男人一个闪身便来到了他的跟前,轻轻一脚将他踹回了壁炉前:“别想着逃跑小杂种”
四十二年前的六月一日,是个阴雨绵绵的日子。一个消瘦的身影行走在湿滑的阴窄巷道中,面黄肌瘦的少年脚步轻浮,脚上缠绕着的破布吸满了油腻的污水。
随着一声清脆的响指,泛着冰冷寒光的匕首插在他的面前,正是他抢劫用的匕首!还没来得及体会失而复得的喜悦,男人声音就传到了他的耳边,踩着自己裤腿的脚也松了开,只见男人指着一旁的壮汉冷冰冰地下令:“杀了他,这些......”
“后来我不是把他们都绞死了嘛,还让议会出台了相应的法律”
拿起胸口还算干净的布片,用力地擦拭伤口的脓水,少年的身影抽搐了两下,抬起更加虚弱的脚步向前挪去。哪怕已经虚弱成了这样,他的左手还是紧紧地抓着一把污迹斑斑的匕首。
氤氲的烟雾缭绕在二人的身边,恍惚间,布里亚特眼中的满头银丝,又变回了年轻时乌黑油亮。
总算是逮到肥羊了!少年兴奋地舔着皴裂的嘴角,浑身充满了力量,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待会能抢到多少钱了;只见他快步走到街头,左右张望了一下:四下无人,夜黑风高,动手!他手持着匕首,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嗷嗷地冲了过去。
] “杀过一个地痞”
满身淤青的少年捂着鲜血淋漓的伤口不停地向后退去,而这帮混混似乎没有放他一条生路的打算,他们狞笑着抄起滴血的木棍将他逼向绝路。走投无路的少年绝望的掏出了匕首,用力刺向了他面前的恶徒。
“老子手底下缺个扛刀打杂的,要不要来干?保证你每天都能吃上饱饭。”
“对,应该是六月一日。只不过那个孤儿院被人放火烧了,院长也被那群人杀了,自己侥幸逃了出来之后就一直在街上流浪。”
一口焖干杯子里的茶水,格林顿了顿,用手指着他的眼睛:“你的眼里,有着一团火!”
更加讽刺的是,就在几天前,这把疑似凶手遗落的匕首,却成功的保住了他的性命。
“说!”
他立刻挣开了盖在身上的毯子:虽然伤口还是很痛,但不知何时,上面已经涂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药膏,自己也穿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哦?理由呢?说来听听”
“别介啊老头,我看你身体好得很呢,天天喝花酒都不带休息的。”布里亚特仿佛见怪不怪,这个糟老头一直就喜欢开这种玩笑,大家都默认了他是在说胡话。
“复仇之火!我不知道你那一个月是怎么活下来的,因为你当时就是给十岁的屁孩,连把刀都拿不稳,可我后面知道了。”
“说起来,老头儿,这叙旧也差不多了,有啥正事就直说吧,我还得回家教女儿写作业呢。”布里亚特看着见底的茶杯,叹了口气,聊了这么久了,也总该到了说正事的时候:“对了,改明儿带小艾克来测试一下魔力,看看你的孙子能不能当上法师。”
对于流浪汉的称呼全国各地的风俗各不相同,在费城周边的地区,有着‘大鼠’的专用蔑称;而‘打大鼠’顾名思义,无需更多的赘述。正在捡垃圾的少年很不幸,碰上了一帮以‘打大鼠’取乐的地痞混混,还是特别凶狠的那种。
“六月一日,孤儿院的人告诉我是在那天捡到你的,刚好我在你生日那天碰到的你。”
下一个刹那,一阵天旋地转过后,少年带着满脑子的不解重重地摔倒在地,干呕出的腥臭酸液随即被雨水冲刷了干净,腹部传来的剧痛源源不断地带走他的意识。
“当然记得了。为颅骨太阳奉献一切,永远忠诚!永不背叛!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哪怕是自己的性命!”布里亚特大声地说出了三十九年前,二十个人在神明的见证下所立的誓言。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他的声音开始变得躁动不安:“老头,怎么...”
“想吃吗?”
“很好,老十一。”
当少年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眼前明亮的炉火就快把他的眼睛给亮瞎了;从地上挣扎着爬了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房子里。壁炉的劈里啪啦的燃烧着,时不时还蹦出几个火星子溅在他的身上,旁边的沙发上空无一人,只有一股饭菜的香味。
“那是多少年后的事情了,别打岔”
“还记得当年我们的誓言吗?”
“不错,我就喜欢聪明人。问你个问题”男人惊奇地看了少年一眼,很是惊讶地冲着壮汉点了点头,语气都变得激动了起来。他不由得重新审视起这个年轻人了,于是用手成刀在自己的脖子上用力划了一下:“你小子,杀过人吗?”
“那不是废话!我人还活着呢,这有个屁好笑的?!”布里亚特的胡子似乎都向下歪了两度,搞不明白老头在笑啥。
少年直勾勾地盯着桌上正冒着热气的菜汤和面包,咽了两口口水,又摸了摸干瘪的肚子。饥饿感不允许他说谎,他看着男人脸上和善的笑容,终于还是鼓起了勇气:“想!”
“唉,那都是过去了。到最后我们也没找到真正的凶手,光顾着杀喽啰了。”布里亚特的眼神黯淡了下去,老头子说的一点没错,如果不是为了复仇,恐怕他早就死在了那一个月里了,只可惜啊......
“*****会说话啊!老子还以为你是哑巴呢。哟,老大来了啊。”少年顺着香味看去,一个凶神恶煞的光头壮汉悄悄地来到了沙发后面,手里的托板上还一只金黄油亮的烤鸡,正滋滋地冒着热油。基本上没吃过几回肉的少年馋的口水都出来了,男人很显然是发觉了这一点,用力地撕下了一只大腿;鲜嫩的汁水顺着男人的飞速地溅在了少年的脸上,而男人贱兮兮地将鸡腿摆在鼻尖上用力嗅了起来:“嗯,老大你手艺又进步了~”
“条件是什么?”少年此时倒是冷静了下来,短短一个月的流浪经历让他明白了世间的一个真理,这天下可没有免费的吃食,所有的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是四十二年前的某个晚上,具体那一天就不记得了。”
“想!”少年用力点头,用袖口擦去留下来的口水。男人把鸡腿放回了托板上,吮着手上的汁水大声的问道:“行!问你给个问题!”
“嚯!看不出来啊”
“说起来,当时你为啥要收留我来着?”记忆出现了断层,他和格林的当时的对话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只能找这个当事人了格林面色突然涨成了猪肝色,左手捂着自己的嘴巴不肯放松,后面像是憋不住了直接放声大笑起来:“那可太有缘分了!”
“那感情好。我的确是找你有点事。”老格林双手交错,靠着椅子上,目不斜视地看着布里亚特的眼睛:“十一啊,我老了,没多久好活了。”
熊熊烈火一刻不停地烧蚀着他的理智,但身上的寒意越来越浓重,少年大口大口哈着气继续向前走去;无神的双眼四处转动,寻找着一些足以果腹的食物,或者是一些可供打劫的肥羊,反正都已经见过血了,没什么好怕的了。
“不过我也没想到,家里最晚认字的你,现在倒是成了给大魔法师”格林笑了笑,又给两人续上了一杯茶:“老实说,当时是准备管你一顿饭就让你滚蛋的。等你拔刀的时候,我才真正决定把你留下来的。”
在一个月前,朝夕相处的家人们统统葬生在了火海之中,自己侥幸逃出生天;等到自己回到原地的时候,已经什么都不剩了。想要复仇,可自己却连凶手的模样都没有看清;而随着胃袋传来的饥饿感,复仇的怒火渐渐被渴望活着的本能所取代。
低矮的屋檐足以让他躲避雨水,却填不饱他空空如也的肚肠。已经连续两天没有吃到东西了,胳膊上的伤口隐隐作痛,再这么下去自己就要饿死要么病死了。
就在少年挣扎着想爬起来的时候,一个戏谑的笑声从他的身后响起。少年扭头一看,瘦消的面庞瞬间变得煞白,正是一脚踹翻他的那个男人,全然不顾伤口处的痛楚,少年手脚并用地朝外爬去,甚至来不及看清男人手上的东西,只想尽快的摆脱这场噩梦。
“当时你还没说完,我就拔冲了过去。老大当时手也真的黑,那一膝盖!差点顶在我的档上!”布里亚特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当年正面挨了壮汉的一记拳炮,到现在还没好利索:“然后又给我补了一拳,到最后烤鸡也没吃成,又晕了一天”
幸运女神在上,少年成功发现了自己的目标:身材瘦弱的男人撑着一把黑伞站在大街上,时不时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似乎是在等人的样子,光鲜亮丽的衣着一看就是个富家少爷!
“小子,胆儿挺大啊!赶来抢你格林爷爷,活腻歪了是怎么着?”踩着少年的裤腿,男人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瘦猴一样的少年,顺手指了指茶几上的餐盘:“欸,我说,你想不想吃饭?”
“那时候东外城餐馆比较多,但也没人要我;我就整天在附近晃悠,捡点垃圾度日,有时候饿极了就去后厨去偷。”布里亚特的手指微微颤抖着,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忘不了那个恐怖的夜晚,用力地吐出一口浓烟喃喃道:“没想到碰上‘打大鼠’的了”
“什么火?”
“!晦气!”伴随男人气急败坏的叫骂声,少年摇摇欲坠的意识再也支撑不住,一阵抽搐过后彻底晕了过去。
预想中同归于尽的结局并没有发生,少年满脸是血的从尸体身上爬了起来,迷茫地看向四周:混混们早已作鸟兽散,只有这个领头的躺在地上,心口上插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来不及多想,少年从尸体上拔出匕首,连口袋都没有搜就这么落荒而逃。
“你t过的时候一直拽着老子的裤腿,拉都拉不开!没办法我和老大只能把你扛到马车上去”格林一想到那副滑稽的场面,笑地连连咳嗽,毫不顾忌坐在身旁布里亚特的感受,:“到最后,老子回家了还得先脱了裤子,才能把你小子给安排好,真的绝了!”
当然那个男人可不会如他所愿,少年还没爬出几步,男人一个闪身便来到了他的跟前,轻轻一脚将他踹回了壁炉前:“别想着逃跑小杂种”
四十二年前的六月一日,是个阴雨绵绵的日子。一个消瘦的身影行走在湿滑的阴窄巷道中,面黄肌瘦的少年脚步轻浮,脚上缠绕着的破布吸满了油腻的污水。
随着一声清脆的响指,泛着冰冷寒光的匕首插在他的面前,正是他抢劫用的匕首!还没来得及体会失而复得的喜悦,男人声音就传到了他的耳边,踩着自己裤腿的脚也松了开,只见男人指着一旁的壮汉冷冰冰地下令:“杀了他,这些......”
“后来我不是把他们都绞死了嘛,还让议会出台了相应的法律”
拿起胸口还算干净的布片,用力地擦拭伤口的脓水,少年的身影抽搐了两下,抬起更加虚弱的脚步向前挪去。哪怕已经虚弱成了这样,他的左手还是紧紧地抓着一把污迹斑斑的匕首。
氤氲的烟雾缭绕在二人的身边,恍惚间,布里亚特眼中的满头银丝,又变回了年轻时乌黑油亮。
总算是逮到肥羊了!少年兴奋地舔着皴裂的嘴角,浑身充满了力量,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待会能抢到多少钱了;只见他快步走到街头,左右张望了一下:四下无人,夜黑风高,动手!他手持着匕首,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嗷嗷地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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