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章 势如破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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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默了一阵,对郑狐衣道:“狐衣,你就那么想当一个花木兰?”
也是天雄军最中坚的精锐,总旗由卢象英权兼,五个小旗中,三名绿营军,两名是江阴城黄府前第一批反清的二十四人之一。
赵奎抱刀坐在照壁后,意气风华。
他不知道情形怎么样了。
郑氏大门内。
剩下的个别长枪兵不足为虑。
卢象英和公孙纪、薛人圭三人互成犄角之势,那个断臂的天雄军老卒长刀没出鞘,手持弓弩躲在三人保护圈中,抽冷子射杀乡勇。
遗憾的不是连珠弩。
有盔甲和手弩,对付长枪兵正合适。
战事骤然爆发。
而这一支总旗,由三十绿营兵和二十新兵组成。
终究是正规军队,不是区区乡勇可以比拟的。
也就是说,郑氏乡勇的兵力优势被无形之中消弭了。
他天雄军敢来,老子就负责埋!
近战!
两人笑着一饮而尽,心情甚是愉快。
毕竟郑氏大宅不是城池,纵然有围墙,也仅仅只是一面墙而已,何况郑氏大宅正门前并没有那么大的空间来让所有兵力铺展。
二百柄刀剑出鞘声汇聚在一起,与狂奔的脚步声形成洪流,重重的敲在郑氏大宅正门前的那些乡勇心上。
就在这个时候,他隐约听到了一句“杀”声。
卢象英长剑归鞘,和公孙纪、薛人圭等人以手弩攻击乡勇中的长枪兵,弩箭激射,鲜血飚飞,惨嚎声四起。
有甲和没甲的差距体现得淋漓尽致,三人只需要避开砍向没有盔甲护体的地方,笨其他地方的攻击根本不用管,这是巨大的优势。
攀上了申港郑氏,若是再由申港郑氏和郑芝龙搭上关系,到时候郑芝龙一旦降清,必然和吴三桂一样被重用,那么自己的仕途很可能再上层楼。
另一边,郑芝仙在书房里坐卧难安。
……
意外的是,正门外的郑氏乡勇并没有慌成一团,在一名壮汉的指挥下迅速结成阵型,竟然还有二十名长枪兵作为防御尖峰。
看着一身劲装英姿勃发的女儿郑狐衣,郑芝仙心里矛盾万分,如果只有一个人,他早就去找卢象英了,可他还有个宝贝女儿,二房还有那么的子侄兄妹。
大公子郑福远说了,只要这一次打退天雄军保郑氏周全,会给自己良田五十亩,申港镇上大院一座,另给白银一千两!
杀!
只能被动的跟随局势。
卢象英发现自己先前想多了,战事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甚至极其顺利,自己率领公孙纪等人,携同五十披甲士卒,便似尖刀,弓弩破了长枪兵阵型后,再无威胁,只是一个冲锋间,便利用装备优势撕破了乡勇的防御。
两百天雄军士卒,在狂奔中同时拔刀,在最前面的是五十披甲天雄军——强攻正门,肯定需要最强的力量打头阵。
可不管是哪种情形,郑芝仙的选择空间都很小。
双方瞬间缠战在一起,卢象英和公孙纪等人,先以手弩针对长枪兵,彻底将长枪兵阵型击溃后,立即拔刀。
八百乡勇刀剑齐备,又有二十长枪兵,占据围墙之防御,兵力又有优势,拱卫郑氏大宅,必然固若金汤。
反正死的又不是他们。
端起桌上的茶杯,得意之色溢于言表,笑道:“来来来,杨大人,我就以茶代酒,提前庆祝今后的合作,到时候大家一起发财。”
甚爽。
得到杨宇的认可,郑芝启越发得意,狂傲起来,笑道:“郑氏大宅,将成为卢象英天雄军眼中的‘钓鱼城’,是绝对坚不可摧的!”
郑狐衣愕然。
公孙纪迟迟没有归来,不知道是杀那木都鲁·齐珠成功后去找卢象英了,还是失败后被那木都鲁·齐珠的人杀了。
要么和大房一起对抗天雄军,要么……
郑芝启的自信,来自于他对金钱的崇拜。
夜袭了?
房间门忽然被推开,女儿郑狐衣一身劲装,腰间佩剑,丫鬟喜鹊也一样打扮,进门后郑狐衣急声道:“爹,公孙大爷带人去杀那木都鲁·齐珠了,我和喜鹊在南墙头上看了一会儿,好像那个谁也带兵在埋伏,和公孙大爷合力杀了那木都鲁·齐珠。”
……
打了个寒颤。
至于接下来的战事会死多少乡勇,对于两人而言,都不重要。
竟然势如破竹!
狭路相逢勇者胜。
须知南宋钓鱼城,孤守二十年。
求之不得。
身后五十披甲士卒,利用盔甲优势,迅速逼近大门,所过之处,留下一地尸首。
在商贾眼中,世间没有任何事情是钱不能解决的,何况这一次他豁了出去,拿出将近十万两白银,乡勇不卖命才怪。
后面一百五十天雄军普通士卒顺势跟进。
皆是身体最强悍、胆气最壮之士。
是战略之利。
并不是说天雄军战力无敌。
郑芝仙惊得猛然站起身,“杀了?”
杨宇闻言也多了一丝信心,神情轻松起来,溜须道:“郑老爷不愧是江阴真正的首富,豪掷千金,实乃大手笔也!”
急忙起身冲向大门。
百姓嘛,像野草一样,死再多,春风一吹,又会长起来,这些命根本不值钱,区区一百五十两就能买一个乡勇的命,而一百五十两,郑芝启随随便便吃顿饭的钱而已。
此消彼长,自然占据绝对优势。
赵奎只觉热血沸腾。
坚不可摧。
郑狐衣嗯了一声,“看这架势,那个谁拿到了那木都鲁·齐珠的头颅,有了对咱们郑氏正大光明出兵的理由,今晚怕是要夜袭了。”
仅仅是一个照面,长枪兵就倒下了八人!
战意高昂的很。
杨宇也笑了,“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卢象英身先士卒,跟随在他身后的还有公孙纪和两名天雄军老卒,薛人圭和其他三名披了清军盔甲的士卒,也临时扮演卢象英的亲兵。
麾下八百乡勇,听说赏银从二十两提到了五十两,都在嗷嗷叫着,恨不得现在就冲到天雄军营地,杀对方一个落花流水。
敢来,就让他有来无回。
卢象英见状,大声喊道:“公孙纪,薛人圭,我们先破长枪兵!”
这时候了,爹还有心情来挪揄自己?
郑芝仙颓然坐下,他必须做出选择了。
喊杀声震耳欲聋。
甚至连蒙哥大汗都只能望而兴叹,最终阵亡于钓鱼城下。
意味着自己一夜之间就要成为地主土豪。
他们面对的是被五十披甲袍泽打得溃不成型的乡勇。
一时间人仰马翻。
以己之长击敌之短。
对不起,钱真的是万能的,我郑氏家产数百万,用重金打造的乡勇卖命防守,他卢象英区区五百新兵,拿头来强攻我郑氏大宅!
] 沉默了一阵,对郑狐衣道:“狐衣,你就那么想当一个花木兰?”
也是天雄军最中坚的精锐,总旗由卢象英权兼,五个小旗中,三名绿营军,两名是江阴城黄府前第一批反清的二十四人之一。
赵奎抱刀坐在照壁后,意气风华。
他不知道情形怎么样了。
郑氏大门内。
剩下的个别长枪兵不足为虑。
卢象英和公孙纪、薛人圭三人互成犄角之势,那个断臂的天雄军老卒长刀没出鞘,手持弓弩躲在三人保护圈中,抽冷子射杀乡勇。
遗憾的不是连珠弩。
有盔甲和手弩,对付长枪兵正合适。
战事骤然爆发。
而这一支总旗,由三十绿营兵和二十新兵组成。
终究是正规军队,不是区区乡勇可以比拟的。
也就是说,郑氏乡勇的兵力优势被无形之中消弭了。
他天雄军敢来,老子就负责埋!
近战!
两人笑着一饮而尽,心情甚是愉快。
毕竟郑氏大宅不是城池,纵然有围墙,也仅仅只是一面墙而已,何况郑氏大宅正门前并没有那么大的空间来让所有兵力铺展。
二百柄刀剑出鞘声汇聚在一起,与狂奔的脚步声形成洪流,重重的敲在郑氏大宅正门前的那些乡勇心上。
就在这个时候,他隐约听到了一句“杀”声。
卢象英长剑归鞘,和公孙纪、薛人圭等人以手弩攻击乡勇中的长枪兵,弩箭激射,鲜血飚飞,惨嚎声四起。
有甲和没甲的差距体现得淋漓尽致,三人只需要避开砍向没有盔甲护体的地方,笨其他地方的攻击根本不用管,这是巨大的优势。
攀上了申港郑氏,若是再由申港郑氏和郑芝龙搭上关系,到时候郑芝龙一旦降清,必然和吴三桂一样被重用,那么自己的仕途很可能再上层楼。
另一边,郑芝仙在书房里坐卧难安。
……
意外的是,正门外的郑氏乡勇并没有慌成一团,在一名壮汉的指挥下迅速结成阵型,竟然还有二十名长枪兵作为防御尖峰。
看着一身劲装英姿勃发的女儿郑狐衣,郑芝仙心里矛盾万分,如果只有一个人,他早就去找卢象英了,可他还有个宝贝女儿,二房还有那么的子侄兄妹。
大公子郑福远说了,只要这一次打退天雄军保郑氏周全,会给自己良田五十亩,申港镇上大院一座,另给白银一千两!
杀!
只能被动的跟随局势。
卢象英发现自己先前想多了,战事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甚至极其顺利,自己率领公孙纪等人,携同五十披甲士卒,便似尖刀,弓弩破了长枪兵阵型后,再无威胁,只是一个冲锋间,便利用装备优势撕破了乡勇的防御。
两百天雄军士卒,在狂奔中同时拔刀,在最前面的是五十披甲天雄军——强攻正门,肯定需要最强的力量打头阵。
可不管是哪种情形,郑芝仙的选择空间都很小。
双方瞬间缠战在一起,卢象英和公孙纪等人,先以手弩针对长枪兵,彻底将长枪兵阵型击溃后,立即拔刀。
八百乡勇刀剑齐备,又有二十长枪兵,占据围墙之防御,兵力又有优势,拱卫郑氏大宅,必然固若金汤。
反正死的又不是他们。
端起桌上的茶杯,得意之色溢于言表,笑道:“来来来,杨大人,我就以茶代酒,提前庆祝今后的合作,到时候大家一起发财。”
甚爽。
得到杨宇的认可,郑芝启越发得意,狂傲起来,笑道:“郑氏大宅,将成为卢象英天雄军眼中的‘钓鱼城’,是绝对坚不可摧的!”
郑狐衣愕然。
公孙纪迟迟没有归来,不知道是杀那木都鲁·齐珠成功后去找卢象英了,还是失败后被那木都鲁·齐珠的人杀了。
要么和大房一起对抗天雄军,要么……
郑芝启的自信,来自于他对金钱的崇拜。
夜袭了?
房间门忽然被推开,女儿郑狐衣一身劲装,腰间佩剑,丫鬟喜鹊也一样打扮,进门后郑狐衣急声道:“爹,公孙大爷带人去杀那木都鲁·齐珠了,我和喜鹊在南墙头上看了一会儿,好像那个谁也带兵在埋伏,和公孙大爷合力杀了那木都鲁·齐珠。”
……
打了个寒颤。
至于接下来的战事会死多少乡勇,对于两人而言,都不重要。
竟然势如破竹!
狭路相逢勇者胜。
须知南宋钓鱼城,孤守二十年。
求之不得。
身后五十披甲士卒,利用盔甲优势,迅速逼近大门,所过之处,留下一地尸首。
在商贾眼中,世间没有任何事情是钱不能解决的,何况这一次他豁了出去,拿出将近十万两白银,乡勇不卖命才怪。
后面一百五十天雄军普通士卒顺势跟进。
皆是身体最强悍、胆气最壮之士。
是战略之利。
并不是说天雄军战力无敌。
郑芝仙惊得猛然站起身,“杀了?”
杨宇闻言也多了一丝信心,神情轻松起来,溜须道:“郑老爷不愧是江阴真正的首富,豪掷千金,实乃大手笔也!”
急忙起身冲向大门。
百姓嘛,像野草一样,死再多,春风一吹,又会长起来,这些命根本不值钱,区区一百五十两就能买一个乡勇的命,而一百五十两,郑芝启随随便便吃顿饭的钱而已。
此消彼长,自然占据绝对优势。
赵奎只觉热血沸腾。
坚不可摧。
郑狐衣嗯了一声,“看这架势,那个谁拿到了那木都鲁·齐珠的头颅,有了对咱们郑氏正大光明出兵的理由,今晚怕是要夜袭了。”
仅仅是一个照面,长枪兵就倒下了八人!
战意高昂的很。
杨宇也笑了,“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卢象英身先士卒,跟随在他身后的还有公孙纪和两名天雄军老卒,薛人圭和其他三名披了清军盔甲的士卒,也临时扮演卢象英的亲兵。
麾下八百乡勇,听说赏银从二十两提到了五十两,都在嗷嗷叫着,恨不得现在就冲到天雄军营地,杀对方一个落花流水。
敢来,就让他有来无回。
卢象英见状,大声喊道:“公孙纪,薛人圭,我们先破长枪兵!”
这时候了,爹还有心情来挪揄自己?
郑芝仙颓然坐下,他必须做出选择了。
喊杀声震耳欲聋。
甚至连蒙哥大汗都只能望而兴叹,最终阵亡于钓鱼城下。
意味着自己一夜之间就要成为地主土豪。
他们面对的是被五十披甲袍泽打得溃不成型的乡勇。
一时间人仰马翻。
以己之长击敌之短。
对不起,钱真的是万能的,我郑氏家产数百万,用重金打造的乡勇卖命防守,他卢象英区区五百新兵,拿头来强攻我郑氏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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