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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弗感觉脑瓜子嗡嗡响,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他听见了周围那些花草树木的交谈。
而它,则因为消耗了太多体力,在此长眠了三十年。醒来后发现根须和这里的土壤彼此黏连,怎么也拔不出。
“你好笨,我们是‘原住民’,和外面的那些花草当然不一样。”野玫瑰晃了晃枝叶,露出一排比正常玫瑰都细密的长刺。
水杉还是决定好心提醒:“森林深处很危险,你最好别去。弱小动物到这里就不行了,花草倒是还能往深处去,但我听说进去的花花草草都消失了,只有怪端才能在里面穿梭自如。”
他饿了,可森林里没有新鲜的食物,或许眼前的巨笋可以充饥,迪弗于是蹲下身,开始挖笋。
所以他看到这粒种子,当即就塞进了兜里,希望再种一次,拥有一株属于自己的植物。
眼前的景象显然不是植物园,但是这竹笋和植物园看到的一模一样,它独特的模样让迪弗第一眼就记住了。
一株发光的植物吸引了他的注意,是……一株捕蝇草?
大概有好一会儿,迪弗终于收回手,就当笋以为他要开始行动的时候,却发现迪弗蹲下身子,捡起了……地上的一粒种子。
“看见我的嘴巴没有,你觉得我会不会说话。”捕蝇草说完张开血盆大口,吞噬了一只飞虫。
迪弗不知道为何会来到这株巨笋跟前,一切都是如此不可控,不由自主地奔跑,又不由自主地停下。
走着走着,迪弗忽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直直撞上一棵夹竹桃。
迪弗越往森林深处走就越发觉不对劲,明明没有起风,也没有凉意,却能感觉到这些花草树木在摇晃,真是奇怪。
这味道刺激着迪弗,他不禁打了个喷嚏,哆嗦着醒来。
迪弗自然是没有注意到这些花草树木,他们的品种是如此普通,若真要说不同,就是长得有些独特,可这不值得他特地停留。毕竟自然进化随处可见,森林里长出一些奇形怪状的生物也很正常。
“咕~”迪弗的肚子作出回应。
迪弗半信半疑地试探道:“是你散发出光芒吸引我来的吗?真的是你在说话?植物也会说话吗?”
即使怪端能在这来去自如,也对死亡森林有所顾忌,来到这的怪端在逐年减少。
年轻的生命就这么闯了进来,它忽然萌生出去走走的念头,于是叫迪弗把它挖出来:“好小子,快来帮我一把,把我从这厚重的土地里挖出来,我要去呼吸森林外新鲜的空气。”
夹竹桃信誓旦旦:“真的有人会来自取灭亡吗?我敢保证,他进来了就出不去,目前我还没见过有人可以从死亡森林里出去呢。”
雨珠滴落的声音唤醒迪弗缺失的记忆,他想起来了,不久前自己还在植物园,观赏着那些野生植物。
“滴答。”
“好小子,你终于想起要把我挖出来了吗?”它十分激动,不知道迪弗挖它是为了吃它,还在自我感动。
当时他的想法好像是,植物园中居然有这样的笋?一般竹笋不会有这种大小,再向上生长就会变成竹子。它外形和红竹笋一样细细长长,带毛的外壳又像极了毛竹笋,叫他有些难以分辨品种。
他更关心的是能不能找到那幽光的发出者。
《异世界环游记》全本免费阅读
迪弗一时间想不起,自己是为什么来到这里,之前又在做些什么,钝痛的脑袋里空空如也,实在没什么有用信息。他想,也许森林深处会有答案。
一来二去,就和这里的生物彼此熟悉,反正出去还要再适应新环境,索性就在这呆着了。谁想一待就是六十年,算算年头,它也一百二十岁了。
但是迪弗听不见,眼前捕蝇草一开一合,像是无声的回答。
但是很可惜,当时他因为缺少经验,浇水过多,导致那株植物烂根,连最后是什么种类也无从得知。
“呀!”夹竹桃爆发出一声尖叫,“我要,我要,我要爆浆了!”
在余光里,他看见捕蝇草的后面长着一株巨笋,眼前的幽光顿时丧失吸引力,身体不受控制似的,朝着那株巨笋跑去。
可等它飞走飞远,那股难以抗拒的力量仍在,迪弗不得不将目光收回,继续寻找目标。
可这一点警觉和忐忑,很快就被好奇压下,若是就这样停下,他恐怕永远无法知道答案了。
笋和迪弗对视,感动地差点要流出热泪:“居然是人类,还是能跳能动的,我有三十年没见过活的人类了。”
眼前是全然陌生的景象:还没到秋天,森林边沿的花草却长势萧条,耷着脑袋,卷起叶边,树上没有鸟雀栖息,枝叶交错的缝隙中透出一点森林里的幽光。
迪弗听不见它的声音,但依旧对眼前的这株笋感到好奇,他像找到新奇的玩具,东看看西看看,用手摸摸它的外衣,比划着大小。
“滴答。”
迪弗发现这只疑似鹦鹉的鸟,爪子十分硕大,大到和身体等同,这有力的爪子与其说是鹦鹉的,不如说更像是鹰爪。
笋看到迪弗的行为,警告他:“小子,不要乱捡东西,这里可危险得很。谁知道那粒种子会变成什么。”
当年它才三十岁,还是株嫩笋,知道外来者要灭亡研究所,所以跟着逃难,来到了这里的森林深处才躲过一劫。
迪弗没有听见他们的交谈,只感觉到些许疼痛,但还是象征性地揉了揉脑袋,继而前行。水杉无奈摇摇叶子,好吧,和过去的人类没有任何不同,都是那么不听劝。
一株杂草疑
野玫瑰收起花朵:“小点声,别吓坏我们这位新朋友。”
这幽光好像有什么魔力,诱导他不禁往森林深处走去,像在不停蛊惑迪弗:“来我这里。”
雨后湿滑的地面上留下一串串泥印,只见一只兔子快速奔跑,“咻”地一下蹿进森林里,它的天敌老鹰飞到此处停下,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就转向飞走了。被兔尾巴碰到的山蕨抖了几下,空气里弥漫出酸涩的味道。
结果用力过猛一下没站稳,随着惯性,身体向后倒去,脑袋磕在后面的石头上。
这粒种子让迪弗想起小时候的植物课,每个孩子都会随机领到一粒,带着好奇与希望埋进土壤,掰着指头数着天数,看着它钻出土壤,一点一点伸展枝叶,最后长成一株植物。
期间它见过不少闯进这里的人类,但是没人能出去,都被困死在这里。最近的一次,还是三十多年前,它几乎记不得那个人类的样貌了,只能想起他穿着一身白色。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算有一定资历,见证北陆研究所的消亡,各类管理局的兴起。
但是用手刨太慢了,迪弗站起身来,双手抓着中间位置,脚一前一后分开,像拔萝卜一样去拔这株笋。
看到迪弗往森林里走来,眼尖的野玫瑰伸长了花脑袋:“我有没有看错,居然来了个人类?!”
野玫瑰的脑袋转了朝向:“不止是人,动物和植物也不例外。刚才那只兔子不是跑了进来,呐,你看现在都被吃得骨头渣都不剩。”
树叶“唰唰”作响,迪弗闻声望去,只见一只羽毛五彩斑斓的,体型也很像鹦鹉的鸟栖息在树上,察觉到他的视线,这只鸟振翅起飞,将被树叶遮挡住的余下部分露出。
随着移动,头顶的天空被枝条层层遮挡,漏出的亮光越来越少。
迪弗甚至有种笋又长高了的错觉,在植物园中,他隔着距离远远地俯视这株笋,但是现在和它平视才能看到全部。
那时的森林还不是让所有生物闻风丧胆的死亡森林,不过研究所为了保护这里的种子,在这片土地上提前铺洒特制药水,形成了一层保护屏障。外来者都无法活着走出死亡森林,除了怪端。
眨巴眼的功夫,那只鸟就飞走了。
“这里可是死亡森林,有几十年没来人了……”长在高处的水杉挪开几片叶子,难以置信道,“等一等,好像真的有人往这里走,我看见了他头顶的发旋,只有人类才有这一头独特的毛发。”
夹竹桃有些疑惑道:“说来也神奇,我自打有记忆起,就长在这了,居然什么事也没有,好好地活到现在。”
] 迪弗感觉脑瓜子嗡嗡响,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他听见了周围那些花草树木的交谈。
而它,则因为消耗了太多体力,在此长眠了三十年。醒来后发现根须和这里的土壤彼此黏连,怎么也拔不出。
“你好笨,我们是‘原住民’,和外面的那些花草当然不一样。”野玫瑰晃了晃枝叶,露出一排比正常玫瑰都细密的长刺。
水杉还是决定好心提醒:“森林深处很危险,你最好别去。弱小动物到这里就不行了,花草倒是还能往深处去,但我听说进去的花花草草都消失了,只有怪端才能在里面穿梭自如。”
他饿了,可森林里没有新鲜的食物,或许眼前的巨笋可以充饥,迪弗于是蹲下身,开始挖笋。
所以他看到这粒种子,当即就塞进了兜里,希望再种一次,拥有一株属于自己的植物。
眼前的景象显然不是植物园,但是这竹笋和植物园看到的一模一样,它独特的模样让迪弗第一眼就记住了。
一株发光的植物吸引了他的注意,是……一株捕蝇草?
大概有好一会儿,迪弗终于收回手,就当笋以为他要开始行动的时候,却发现迪弗蹲下身子,捡起了……地上的一粒种子。
“看见我的嘴巴没有,你觉得我会不会说话。”捕蝇草说完张开血盆大口,吞噬了一只飞虫。
迪弗不知道为何会来到这株巨笋跟前,一切都是如此不可控,不由自主地奔跑,又不由自主地停下。
走着走着,迪弗忽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直直撞上一棵夹竹桃。
迪弗越往森林深处走就越发觉不对劲,明明没有起风,也没有凉意,却能感觉到这些花草树木在摇晃,真是奇怪。
这味道刺激着迪弗,他不禁打了个喷嚏,哆嗦着醒来。
迪弗自然是没有注意到这些花草树木,他们的品种是如此普通,若真要说不同,就是长得有些独特,可这不值得他特地停留。毕竟自然进化随处可见,森林里长出一些奇形怪状的生物也很正常。
“咕~”迪弗的肚子作出回应。
迪弗半信半疑地试探道:“是你散发出光芒吸引我来的吗?真的是你在说话?植物也会说话吗?”
即使怪端能在这来去自如,也对死亡森林有所顾忌,来到这的怪端在逐年减少。
年轻的生命就这么闯了进来,它忽然萌生出去走走的念头,于是叫迪弗把它挖出来:“好小子,快来帮我一把,把我从这厚重的土地里挖出来,我要去呼吸森林外新鲜的空气。”
夹竹桃信誓旦旦:“真的有人会来自取灭亡吗?我敢保证,他进来了就出不去,目前我还没见过有人可以从死亡森林里出去呢。”
雨珠滴落的声音唤醒迪弗缺失的记忆,他想起来了,不久前自己还在植物园,观赏着那些野生植物。
“滴答。”
“好小子,你终于想起要把我挖出来了吗?”它十分激动,不知道迪弗挖它是为了吃它,还在自我感动。
当时他的想法好像是,植物园中居然有这样的笋?一般竹笋不会有这种大小,再向上生长就会变成竹子。它外形和红竹笋一样细细长长,带毛的外壳又像极了毛竹笋,叫他有些难以分辨品种。
他更关心的是能不能找到那幽光的发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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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弗一时间想不起,自己是为什么来到这里,之前又在做些什么,钝痛的脑袋里空空如也,实在没什么有用信息。他想,也许森林深处会有答案。
一来二去,就和这里的生物彼此熟悉,反正出去还要再适应新环境,索性就在这呆着了。谁想一待就是六十年,算算年头,它也一百二十岁了。
但是迪弗听不见,眼前捕蝇草一开一合,像是无声的回答。
但是很可惜,当时他因为缺少经验,浇水过多,导致那株植物烂根,连最后是什么种类也无从得知。
“呀!”夹竹桃爆发出一声尖叫,“我要,我要,我要爆浆了!”
在余光里,他看见捕蝇草的后面长着一株巨笋,眼前的幽光顿时丧失吸引力,身体不受控制似的,朝着那株巨笋跑去。
可等它飞走飞远,那股难以抗拒的力量仍在,迪弗不得不将目光收回,继续寻找目标。
可这一点警觉和忐忑,很快就被好奇压下,若是就这样停下,他恐怕永远无法知道答案了。
笋和迪弗对视,感动地差点要流出热泪:“居然是人类,还是能跳能动的,我有三十年没见过活的人类了。”
眼前是全然陌生的景象:还没到秋天,森林边沿的花草却长势萧条,耷着脑袋,卷起叶边,树上没有鸟雀栖息,枝叶交错的缝隙中透出一点森林里的幽光。
迪弗听不见它的声音,但依旧对眼前的这株笋感到好奇,他像找到新奇的玩具,东看看西看看,用手摸摸它的外衣,比划着大小。
“滴答。”
迪弗发现这只疑似鹦鹉的鸟,爪子十分硕大,大到和身体等同,这有力的爪子与其说是鹦鹉的,不如说更像是鹰爪。
笋看到迪弗的行为,警告他:“小子,不要乱捡东西,这里可危险得很。谁知道那粒种子会变成什么。”
当年它才三十岁,还是株嫩笋,知道外来者要灭亡研究所,所以跟着逃难,来到了这里的森林深处才躲过一劫。
迪弗没有听见他们的交谈,只感觉到些许疼痛,但还是象征性地揉了揉脑袋,继而前行。水杉无奈摇摇叶子,好吧,和过去的人类没有任何不同,都是那么不听劝。
一株杂草疑
野玫瑰收起花朵:“小点声,别吓坏我们这位新朋友。”
这幽光好像有什么魔力,诱导他不禁往森林深处走去,像在不停蛊惑迪弗:“来我这里。”
雨后湿滑的地面上留下一串串泥印,只见一只兔子快速奔跑,“咻”地一下蹿进森林里,它的天敌老鹰飞到此处停下,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就转向飞走了。被兔尾巴碰到的山蕨抖了几下,空气里弥漫出酸涩的味道。
结果用力过猛一下没站稳,随着惯性,身体向后倒去,脑袋磕在后面的石头上。
这粒种子让迪弗想起小时候的植物课,每个孩子都会随机领到一粒,带着好奇与希望埋进土壤,掰着指头数着天数,看着它钻出土壤,一点一点伸展枝叶,最后长成一株植物。
期间它见过不少闯进这里的人类,但是没人能出去,都被困死在这里。最近的一次,还是三十多年前,它几乎记不得那个人类的样貌了,只能想起他穿着一身白色。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算有一定资历,见证北陆研究所的消亡,各类管理局的兴起。
但是用手刨太慢了,迪弗站起身来,双手抓着中间位置,脚一前一后分开,像拔萝卜一样去拔这株笋。
看到迪弗往森林里走来,眼尖的野玫瑰伸长了花脑袋:“我有没有看错,居然来了个人类?!”
野玫瑰的脑袋转了朝向:“不止是人,动物和植物也不例外。刚才那只兔子不是跑了进来,呐,你看现在都被吃得骨头渣都不剩。”
树叶“唰唰”作响,迪弗闻声望去,只见一只羽毛五彩斑斓的,体型也很像鹦鹉的鸟栖息在树上,察觉到他的视线,这只鸟振翅起飞,将被树叶遮挡住的余下部分露出。
随着移动,头顶的天空被枝条层层遮挡,漏出的亮光越来越少。
迪弗甚至有种笋又长高了的错觉,在植物园中,他隔着距离远远地俯视这株笋,但是现在和它平视才能看到全部。
那时的森林还不是让所有生物闻风丧胆的死亡森林,不过研究所为了保护这里的种子,在这片土地上提前铺洒特制药水,形成了一层保护屏障。外来者都无法活着走出死亡森林,除了怪端。
眨巴眼的功夫,那只鸟就飞走了。
“这里可是死亡森林,有几十年没来人了……”长在高处的水杉挪开几片叶子,难以置信道,“等一等,好像真的有人往这里走,我看见了他头顶的发旋,只有人类才有这一头独特的毛发。”
夹竹桃有些疑惑道:“说来也神奇,我自打有记忆起,就长在这了,居然什么事也没有,好好地活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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