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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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你的错。
“哈,你可真像我。”小丑透过鸟嘴面具的眼窝看他,他的手指沾着血,在嘴唇的位置上留下一道痕迹,弯曲的、鲜红的笑脸,“这样就更像了。”
黑色的英雄,哥谭的骑士已经落在不远处,他上半张脸被黑色面具笼罩着,下半张脸袒露在外,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直线。明
“接下来是不是‘我们是同一种人,你跟我一样是疯子’?这套话你对多少人说过?”
席格坐在他身上,重重给了他两拳,大喊道:“闭嘴!”
“你以为我会对你有什么别的感情,就因为你做了30秒的无氧运动,给了我一半遗传信息?”席格冷笑:“这一半遗传信息里还全是大脑畸变。”
小丑故作可爱地歪了歪头,装作刚刚发现席格手里握着凶器的样子,夸张的用手捂着嘴:“哦,我的小艺术家,有人花了钱派你来杀死我吗?可不可以让我猜猜是谁,黑面具、企鹅人、双面人,还是……都不是吗?不好意思,我得罪的人太多,数不过来。”
小丑所在的牢房很窄,呈长方形,长度大约有三米左右,宽度只能容纳两个人并肩通过,唯一显眼的高度,超过四米,比两层楼加起来都高。
小丑尖声大笑:“我的英雄来了!永远能拯救我的英雄!”
够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已经够了。该结束了。
“不要说这种令父亲伤心的话,我没有遗传给你任何生理缺陷,你不会以为我有精神疾病,是因为前额叶缺了一块吧?”小丑完全无视了席格对他性能力的诋毁:“才不是这样。对我们而言,疯狂是一种天赋,它流淌在血脉中。”
席格抬起头,看着他的脸,小丑才刚刚三十出头,那张脸还没有像十年后一样遍布细密的笑纹。他们这对生理学上的父子四目相对,两张脸都很年轻,年轻到不像父子,更像是兄弟。
“欢迎回来,我的小艺术家。”小丑慢条斯理地折上书页一角,然后合上书本,珍重地放在床头。
席格利落地给了他一记老拳,把他揍得半昏过去。还没等他继续下狠手,一股巨力就猛然踢在他的身侧,把他踹得倒飞,在地板上滚了好几圈才刹住车。
不用看他都知道来人是谁,来得可真快!
“是吗,那真是件好事,看来我留给你的时间足够长,小宝宝终于学会了思考。”小丑站了起来,他很高,几乎有两米高,赤着脚都比穿着皮鞋的席格更高。他身体前倾,贴近席格,那可怕的笑容张得更开了,谁也分不清那是不是嘲笑:“可是,可是,小家伙,问问你的心,你真的想杀了我吗?——你真的,真的——恨我吗?”
小丑像条被拴死的狗,活动范围内只有一张钉死在地板上的铁质椅子,一张窄得没办法翻身的小床。以锁链的长度为半径,他压根没有办法摸到门。吃饭只能身体向下紧贴地板,伸长手臂才能勉强够到餐盘。
他高举碎冰锥,这一次他不会再偏了,长锥会精准无比地贯穿小丑的大脑,把这位哥谭市史上最可怕的罪犯钉死。也许血会喷出来,他的四肢会抽搐一会儿,但是很快他就会死去。小丑的传奇故事即将终结在他出现的第八年,由他唯一的儿子亲手写上句号。
爱。爱。爱。爱。爱。
“让我想想你叫什么名字,发生的事情太多,我有点把你给忘了。我想想……莉齐·威廉姆斯,不对,不是这个。你不是女孩,再想想,法兰西斯·塔布莱特。也不对……对,我想起来了,华特·席格·理查德。”
不论是徒手撕开水泥墙,还是推开半吨重的闸门,他都没有受伤,灰尘似乎避开了他,连熨得笔挺的礼服都没有乱过,他走到小丑面前时,从头到脚都是矜贵的。但是现在,他受伤了。
小丑歪着头,吐出一口血,血里混杂着碎牙。粘稠的血块滑进喉咙里,仍然止不住那空洞的笑声,他倒在地上,不再体面,反而狼狈不堪,他抬起手,颤巍巍地抚摸过漆黑的鸟嘴面具,那张比浮尸还白的脸上,显现出来的神色竟然是怜悯,真心实意的怜悯:
“哈、哈、哈……看看你,我的小疯子。看看你自己的脸吧,真可惜,你已经错过了唯一的机会,我的小小艺术家,小小开膛手。拿着尖利的刀子,却干着扑进爸爸怀里大哭的事。知道你为什么失败吗?”
鲜血喷涌而出,小丑倒在地上,他的脸上完全没有死里逃生的恐惧和喜悦,反而只有笑,这次席格可以确定了,就是嘲笑。他顺势倒在地上,笑声越来越大,如同恶咒一样往席格的大脑里钻,搅得后者错觉自己的脑浆都在沸腾。
他抬起头,去找击飞碎冰锥的东西,那是个小玩意,插在一侧的软垫上。一样是黑色的,呈现出一个v字形,比起凶器,更像个玩具,造型是一只张开翅膀的蝙蝠,就是这个东西伤到了他。
他已经是个大人,不再是被几句谎话哄得团团转的小孩。以前他无法分辨对错,但是现在他可以,他清楚地知道小丑到底是什么货色,从第一次相遇就不该跟他有交流,对付他这种王八蛋就该用暴力手段,直接把他的舌头切下来,再让他的尸体挂在绞刑架上风干才是对的。
小丑自言自语:“我把我老情人曾用过的名字给了你。他对开膛手杰克有些……病态的迷恋。”
作为哥谭市有史以来最可怕的罪犯,小丑的待遇是阿卡姆疯人院最优厚的。除了头发和眉毛之外,他全身的毛发都被剃光,指甲也被剪得极短,没有内衣可穿,也没有鞋。他脖子上戴着高压项圈,下半张脸戴着预防撕咬的铁面具,手腕和脚踝上铐着沉重的手铐和石制脚镣,项圈、手铐和脚镣的锁链被固定在牢房的角落。
“不记得。”小丑双手平摊,耸了耸肩,“但我一看这枚戒指就记起来了!你曾经是我最宠爱的孩子,我把你抱在怀里,你对我发笑,你可爱到我有一瞬间真想做父亲,真可惜……哥谭市需要小丑,蝙蝠侠也需要小丑,他们需要我的程度,远胜过你需要父亲。”
“因为你需要我,你爱我。”
往后的二十年,你像条狗一样,被锁在只容纳一张床的病房中,身处地狱时,无论是谁对你伸手你都会爱他。就算那个人是把精神疾病遗传给了你,又在你出生时就将你抛弃的家伙。你不知道这些。这不是你的错。
席格猛的暴起,手腕一翻,长锥直直刺向小丑的胸膛。小丑并不躲避,他像块木头似的站在原地,任由尖利的锥子刺来,就在决定生死的一瞬间,碎冰锥微微偏转了一个角度,刺穿了小丑的肩膀。
小丑笑着说:
墙壁全是预防精神病人自杀的软垫,所有设施都被漆成白色,出现一点点污渍都十分显眼。房顶的led灯嵌在墙壁内部,还安装了铁丝网预防破坏,落下的灯光被切碎成棋盘状,纵横交错。
这间牢房,能称得上“家具”的只有三个东西:一本书,一张黑色的毛毯,一个旧得脱毛的泰迪熊。床尾处紧贴着的洗浴处和便池,仅仅用了一道开放的毛玻璃门做隔离。
席格还没来得及反应,一股力道就直直打在手背上,直接将他紧握的碎冰锥击飞,他极其明显地愣了一下,看着摔在不远处的长锥,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他的海豹皮手套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汩汩涌出。
蝙蝠镖。
但耳边忽然传来了破空声。
他没见过小丑坐牢的样子,只能凭空想象,把他见过的肮脏恶臭的精神病人往小丑身上套,然而事实跟他想的完全相反,小丑被关在关在棺材似的笼子里,竟然还有余力整理仪容,维持体面。他好像还刚刚洗过澡,海藻般的绿色鬈发湿漉漉的,发尖处还在淌水。
席格沉默不语,像是被小丑不要脸的程度恶心到了。
这让他很意外,席格想过很多小丑与他见面时的反应。可小丑对他的到来并不惊讶,惊讶的反而是他自己。
席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瞄准小丑的眉心,缓缓举起手里的碎冰锥:“够了,小丑,短暂的亲子交流就到这吧。”
当他迈步走进牢房时,小丑正穿着亮橙色的囚服,端坐在牢房中唯一一把椅子上,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交叠着,露出的皮肤在灯光下白得反光,甚至比软垫墙都白三分。他坐得比自习室里的大学生都端正,手里捏着一本泛黄的旧书,白色的封面上印着书名:《牛虻》。
爱。
你爱他。因为他是你父亲。
“哈、哈、哈。”小丑发出几声空洞的、断裂的笑声,他抬起戴着沉重石制手铐的手,在席格的心脏处点了一下,“小开膛手,你得明白。恨和强迫自己恨,一直都是是两回事。”
-
他终于有个精神病人的样子了,“蝙蝠侠需要小丑”,也不知道他怎么好意思舔着脸说这种胡话。
不,不是这个原因。也不是你的错。
他紧紧握着碎冰锥的长柄,用力到手套下的关节都发白:“不,杀了你是我的愿望。”他停顿了,缓缓地、珍重地重复着:“是我自己的意志。”
这一下可太狠了,他直接撞在坚硬的钢铁闸门上,喉管一阵阵发痒,胸膛起伏了一会儿,才猛的吐出几口血,幸好有面具拦着,才没让对方看见自己的狼狈。他偏过头,碎冰锥就落在不远处,他抬起手臂想捡起来,胸膛深处随着呼吸节奏传来阵阵钝痛,肋骨可能断了几根。
席格着实被他迷惑了一瞬间,因为小丑太冷静了,太端正了,跟报道中歇斯底里的神经病形象完全不同,简直是两个极端。但是下一秒,小丑裂开嘴笑了起来,打破他一刹那的错觉,小丑摸着下巴,用神经质的语调说道:
席格回想片刻,没能从记忆里排查出这位“老情人”的可疑人选,而且重点不是这个。他张了张嘴,本想说“遗言就是这个吗”,出口的却是:“你还记得我?”
不是你选择了自己的父母,也不是你愿意在蒙德费格精神病院长大。你第一次遇见他时只有八岁,而他是个年龄超过三十的成年男人,你分辨不了好坏,也没有人教你。
] 不是你的错。
“哈,你可真像我。”小丑透过鸟嘴面具的眼窝看他,他的手指沾着血,在嘴唇的位置上留下一道痕迹,弯曲的、鲜红的笑脸,“这样就更像了。”
黑色的英雄,哥谭的骑士已经落在不远处,他上半张脸被黑色面具笼罩着,下半张脸袒露在外,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直线。明
“接下来是不是‘我们是同一种人,你跟我一样是疯子’?这套话你对多少人说过?”
席格坐在他身上,重重给了他两拳,大喊道:“闭嘴!”
“你以为我会对你有什么别的感情,就因为你做了30秒的无氧运动,给了我一半遗传信息?”席格冷笑:“这一半遗传信息里还全是大脑畸变。”
小丑故作可爱地歪了歪头,装作刚刚发现席格手里握着凶器的样子,夸张的用手捂着嘴:“哦,我的小艺术家,有人花了钱派你来杀死我吗?可不可以让我猜猜是谁,黑面具、企鹅人、双面人,还是……都不是吗?不好意思,我得罪的人太多,数不过来。”
小丑所在的牢房很窄,呈长方形,长度大约有三米左右,宽度只能容纳两个人并肩通过,唯一显眼的高度,超过四米,比两层楼加起来都高。
小丑尖声大笑:“我的英雄来了!永远能拯救我的英雄!”
够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已经够了。该结束了。
“不要说这种令父亲伤心的话,我没有遗传给你任何生理缺陷,你不会以为我有精神疾病,是因为前额叶缺了一块吧?”小丑完全无视了席格对他性能力的诋毁:“才不是这样。对我们而言,疯狂是一种天赋,它流淌在血脉中。”
席格抬起头,看着他的脸,小丑才刚刚三十出头,那张脸还没有像十年后一样遍布细密的笑纹。他们这对生理学上的父子四目相对,两张脸都很年轻,年轻到不像父子,更像是兄弟。
“欢迎回来,我的小艺术家。”小丑慢条斯理地折上书页一角,然后合上书本,珍重地放在床头。
席格利落地给了他一记老拳,把他揍得半昏过去。还没等他继续下狠手,一股巨力就猛然踢在他的身侧,把他踹得倒飞,在地板上滚了好几圈才刹住车。
不用看他都知道来人是谁,来得可真快!
“是吗,那真是件好事,看来我留给你的时间足够长,小宝宝终于学会了思考。”小丑站了起来,他很高,几乎有两米高,赤着脚都比穿着皮鞋的席格更高。他身体前倾,贴近席格,那可怕的笑容张得更开了,谁也分不清那是不是嘲笑:“可是,可是,小家伙,问问你的心,你真的想杀了我吗?——你真的,真的——恨我吗?”
小丑像条被拴死的狗,活动范围内只有一张钉死在地板上的铁质椅子,一张窄得没办法翻身的小床。以锁链的长度为半径,他压根没有办法摸到门。吃饭只能身体向下紧贴地板,伸长手臂才能勉强够到餐盘。
他高举碎冰锥,这一次他不会再偏了,长锥会精准无比地贯穿小丑的大脑,把这位哥谭市史上最可怕的罪犯钉死。也许血会喷出来,他的四肢会抽搐一会儿,但是很快他就会死去。小丑的传奇故事即将终结在他出现的第八年,由他唯一的儿子亲手写上句号。
爱。爱。爱。爱。爱。
“让我想想你叫什么名字,发生的事情太多,我有点把你给忘了。我想想……莉齐·威廉姆斯,不对,不是这个。你不是女孩,再想想,法兰西斯·塔布莱特。也不对……对,我想起来了,华特·席格·理查德。”
不论是徒手撕开水泥墙,还是推开半吨重的闸门,他都没有受伤,灰尘似乎避开了他,连熨得笔挺的礼服都没有乱过,他走到小丑面前时,从头到脚都是矜贵的。但是现在,他受伤了。
小丑歪着头,吐出一口血,血里混杂着碎牙。粘稠的血块滑进喉咙里,仍然止不住那空洞的笑声,他倒在地上,不再体面,反而狼狈不堪,他抬起手,颤巍巍地抚摸过漆黑的鸟嘴面具,那张比浮尸还白的脸上,显现出来的神色竟然是怜悯,真心实意的怜悯:
“哈、哈、哈……看看你,我的小疯子。看看你自己的脸吧,真可惜,你已经错过了唯一的机会,我的小小艺术家,小小开膛手。拿着尖利的刀子,却干着扑进爸爸怀里大哭的事。知道你为什么失败吗?”
鲜血喷涌而出,小丑倒在地上,他的脸上完全没有死里逃生的恐惧和喜悦,反而只有笑,这次席格可以确定了,就是嘲笑。他顺势倒在地上,笑声越来越大,如同恶咒一样往席格的大脑里钻,搅得后者错觉自己的脑浆都在沸腾。
他抬起头,去找击飞碎冰锥的东西,那是个小玩意,插在一侧的软垫上。一样是黑色的,呈现出一个v字形,比起凶器,更像个玩具,造型是一只张开翅膀的蝙蝠,就是这个东西伤到了他。
他已经是个大人,不再是被几句谎话哄得团团转的小孩。以前他无法分辨对错,但是现在他可以,他清楚地知道小丑到底是什么货色,从第一次相遇就不该跟他有交流,对付他这种王八蛋就该用暴力手段,直接把他的舌头切下来,再让他的尸体挂在绞刑架上风干才是对的。
小丑自言自语:“我把我老情人曾用过的名字给了你。他对开膛手杰克有些……病态的迷恋。”
作为哥谭市有史以来最可怕的罪犯,小丑的待遇是阿卡姆疯人院最优厚的。除了头发和眉毛之外,他全身的毛发都被剃光,指甲也被剪得极短,没有内衣可穿,也没有鞋。他脖子上戴着高压项圈,下半张脸戴着预防撕咬的铁面具,手腕和脚踝上铐着沉重的手铐和石制脚镣,项圈、手铐和脚镣的锁链被固定在牢房的角落。
“不记得。”小丑双手平摊,耸了耸肩,“但我一看这枚戒指就记起来了!你曾经是我最宠爱的孩子,我把你抱在怀里,你对我发笑,你可爱到我有一瞬间真想做父亲,真可惜……哥谭市需要小丑,蝙蝠侠也需要小丑,他们需要我的程度,远胜过你需要父亲。”
“因为你需要我,你爱我。”
往后的二十年,你像条狗一样,被锁在只容纳一张床的病房中,身处地狱时,无论是谁对你伸手你都会爱他。就算那个人是把精神疾病遗传给了你,又在你出生时就将你抛弃的家伙。你不知道这些。这不是你的错。
席格猛的暴起,手腕一翻,长锥直直刺向小丑的胸膛。小丑并不躲避,他像块木头似的站在原地,任由尖利的锥子刺来,就在决定生死的一瞬间,碎冰锥微微偏转了一个角度,刺穿了小丑的肩膀。
小丑笑着说:
墙壁全是预防精神病人自杀的软垫,所有设施都被漆成白色,出现一点点污渍都十分显眼。房顶的led灯嵌在墙壁内部,还安装了铁丝网预防破坏,落下的灯光被切碎成棋盘状,纵横交错。
这间牢房,能称得上“家具”的只有三个东西:一本书,一张黑色的毛毯,一个旧得脱毛的泰迪熊。床尾处紧贴着的洗浴处和便池,仅仅用了一道开放的毛玻璃门做隔离。
席格还没来得及反应,一股力道就直直打在手背上,直接将他紧握的碎冰锥击飞,他极其明显地愣了一下,看着摔在不远处的长锥,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他的海豹皮手套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汩汩涌出。
蝙蝠镖。
但耳边忽然传来了破空声。
他没见过小丑坐牢的样子,只能凭空想象,把他见过的肮脏恶臭的精神病人往小丑身上套,然而事实跟他想的完全相反,小丑被关在关在棺材似的笼子里,竟然还有余力整理仪容,维持体面。他好像还刚刚洗过澡,海藻般的绿色鬈发湿漉漉的,发尖处还在淌水。
席格沉默不语,像是被小丑不要脸的程度恶心到了。
这让他很意外,席格想过很多小丑与他见面时的反应。可小丑对他的到来并不惊讶,惊讶的反而是他自己。
席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瞄准小丑的眉心,缓缓举起手里的碎冰锥:“够了,小丑,短暂的亲子交流就到这吧。”
当他迈步走进牢房时,小丑正穿着亮橙色的囚服,端坐在牢房中唯一一把椅子上,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交叠着,露出的皮肤在灯光下白得反光,甚至比软垫墙都白三分。他坐得比自习室里的大学生都端正,手里捏着一本泛黄的旧书,白色的封面上印着书名:《牛虻》。
爱。
你爱他。因为他是你父亲。
“哈、哈、哈。”小丑发出几声空洞的、断裂的笑声,他抬起戴着沉重石制手铐的手,在席格的心脏处点了一下,“小开膛手,你得明白。恨和强迫自己恨,一直都是是两回事。”
-
他终于有个精神病人的样子了,“蝙蝠侠需要小丑”,也不知道他怎么好意思舔着脸说这种胡话。
不,不是这个原因。也不是你的错。
他紧紧握着碎冰锥的长柄,用力到手套下的关节都发白:“不,杀了你是我的愿望。”他停顿了,缓缓地、珍重地重复着:“是我自己的意志。”
这一下可太狠了,他直接撞在坚硬的钢铁闸门上,喉管一阵阵发痒,胸膛起伏了一会儿,才猛的吐出几口血,幸好有面具拦着,才没让对方看见自己的狼狈。他偏过头,碎冰锥就落在不远处,他抬起手臂想捡起来,胸膛深处随着呼吸节奏传来阵阵钝痛,肋骨可能断了几根。
席格着实被他迷惑了一瞬间,因为小丑太冷静了,太端正了,跟报道中歇斯底里的神经病形象完全不同,简直是两个极端。但是下一秒,小丑裂开嘴笑了起来,打破他一刹那的错觉,小丑摸着下巴,用神经质的语调说道:
席格回想片刻,没能从记忆里排查出这位“老情人”的可疑人选,而且重点不是这个。他张了张嘴,本想说“遗言就是这个吗”,出口的却是:“你还记得我?”
不是你选择了自己的父母,也不是你愿意在蒙德费格精神病院长大。你第一次遇见他时只有八岁,而他是个年龄超过三十的成年男人,你分辨不了好坏,也没有人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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