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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欣赏银色子弹杀罪犯的行为,同时也忌惮这个神秘杀手的手段,更担心这位银色子弹会逐渐的不满足于杀黑帮进而犯罪“升级”演变成滥杀无辜那就麻烦大了。
如果凯尔知道约翰此时所想的话一定对此嗤之以鼻,你约翰·麦克莱恩也许是如此,但其他nypd就未必了,至少第十五分局开枪的时候,很大可能是犯罪进行时。
黑人警察不以为杵:“所有的都在这里了,你不能只看文件,这个连环杀手做事很谨慎,杀了人之后把子弹取走了。”
好办,第十五分局每年收那么多钱,这时候不用他们什么时候用,何况各黑帮是有正当理由的。
黑帮成员发动小弟四处调查,几乎把地狱厨房翻了个底掉也没线索,这要是有明确目标让黑帮三教九流的跟踪、打探消息那、绑架那没问题,可这从有限的线索里抽丝剥茧找出这个“明确目标”,黑帮中还真没这样的人才。
黑人警察就是管物证的,查案子的事指望不上,约翰也就不管他了。
至于十五分局这些警员描述的什么“穷凶极恶”“恶魔”一类的词约翰是一个字都不信,要是杀黑帮和人渣就是穷凶极恶和恶魔了,那他还穿这身皮有何意义?
手下人死了,帮派却不能找到凶手,这对帮派大佬们的统治很不利,所有人都知道银色子弹跟黑帮不对付,结果这么多家黑帮都没能对付得了银色子弹,甚至连对方是谁长什么样都不知道,长此以往谁还敢尽心做事?
约翰感觉脑阔疼,时间跨度近十年,死者不是黑帮成员就是人渣,明明对方是个罪犯但他怎么就觉得这么痛快呢?
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活口,没有任何疑似凶手遗留的线索,所有的一切都让约翰怀疑做这些的是一个千里杀敌的狙击手,但从死者身体上取出来的弹头确确实实是手枪弹,而法医报告上也写明了这一点。
早就听闻十五分局警员纪律涣散,甚至传出过有警员与黑帮牵连不清的丑闻,现在亲身感受过,虽不确定黑警传闻是否属实但纪律涣散,管理松散应该是真的。
要是有人敢得寸进尺,那就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叫“栽赃陷害”。
总局派来的人,毫无疑问就是约翰·麦克莱恩了,之所以会选他就是因为考虑到这里是地狱厨房,得派一个“强势”的才能镇的住局面,恰巧约翰刚闯完祸,把他安排到分局就当处罚了,要是顺带把银色子弹查出来,那真是一举两得,完美!
于是第十五分局难得的向总局请求了援助,平时总是遮遮掩掩对总局严防死守,这回也不得不主动要求总局派人来了,这对第十五分局来说,无异于“引狼入室”。
但约翰是警察,这个被地狱厨房各大黑帮叫作“银色子弹”的神秘枪手,即便干的都是大快人心的事,但从法律上来讲依旧是个罪犯,况且有些被他杀死的人罪不至死……吧。
如果只是救人的话需要这么狠吗?
“这是、这是因为我们十五分局的警员反应迅速,一发现异常立刻赶到现场,虽然没能抓到凶手但也成功保住了这些物证。”
先不说艾蓓丽尔就职的报社会不会同意发表这种“空穴来风”的新闻,即便同意订阅报纸的读者看到这样的内容都可能以为报社编辑受了钱为电影公司新电影打广告呢。
可十五分局就那么几头蒜,能力如何都知道,让这些人调查银色子弹,可以说还没开始就可以宣告失败了。
凯尔的目的是练枪,本就不是为了救人,只是相比于随意杀人,拿药贩子、人贩子、和qj犯这一类的,他不会有一点儿心理压力。
约翰还不知道,他这次来其实是第十五分局的几个高层促成的。
一个隐藏在暗处从来没有知道真面目的神秘枪手,杀死目标后会冒着暴露的危险跑到死者身边就为了回收子弹头?
这个案子很棘手,警方掌握的信息太少,而且有很多不符合常理的地方,约翰有预感,这次的活很麻烦,到现在他都不明白组长为什么要派他过来。
约翰·麦克莱恩对着桌上的几个证物袋仔细打量,这些证物袋里面装都是9mm手枪弹弹头,有些单头上面还有黑红色污渍,那是沾在上面的血迹。
几大黑帮都分别派出手下在自家地盘上明查暗访想要查出银色子弹的身份,结果自然是毫无头绪,但这期间银色子弹并未销声匿迹,反而依旧时不时出现一下,带走几条黑帮成员的性命,简直就像是在故意挑衅几大黑帮一样。
“麦克莱恩警探,你要的东西都在这儿了,我是不是可以走了?”黑人警察见约翰脸色不好心里难免惴惴不安,实在是眼前这位的名声太吓人,到哪里查案毁哪里,瘟神一个,也不知道总局怎么会把他派过来的。
约翰脸色很不好地看着眼前的黑人警察,档案里记录的前前后后加起来五十多个受害者,居然只找来了这么几颗子弹,十五分局的物证室都是蠢货吗?
枪枪毙命,就不是为了阻止犯罪而开的枪,从一开始开枪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这就是跟警察最大的区别。
银色子弹连续几年,出手数十次,各大帮派大小成员死在银色子弹枪下的有上百人,这还只是表面损失。
那该怎么办呢?
有人死了,有人报案,他们作为“受害人”的关系人向警方施压,完全合理啊,别说他们送了钱,就是没送钱,选民报案警察局能不理?
艾蓓丽尔怎么做凯尔并不介意,外人对他的了解很有限,即便是艾蓓丽尔知道了关于凯尔的“传说”也无所谓,因为没有证据全是臆测。
还有手上这些档案资料上的内容,确定记录档案的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警察?
是哪个蠢货想的主意,把他派到这个地方来查案,不知道他最擅长的是拿枪突突突吗?
“这些子弹又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被那杀手回收了吗?”
约翰是个实干派,并不擅长嘴上功夫,听了黑人警员的解释他的心情只能用万马奔腾来解释: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第十五分局的头头脑脑也头疼,要是这银色子弹杀的是普通人,他们反而好办,反正普通人就是普通人,就算跑到警局抗议又有谁在乎呢。
约翰呵呵冷笑,这个黑鬼是把他当傻子耍吗?
要说分局里这么多警察,不可能都被同一个黑帮收买,所以如果只是单一某个黑帮要调查的话,或许会遇到分局内部的掣肘,但这回显然是整个分局的事,办不好谁都落不到好。
就眼前这些子弹有几发是真正属于连环杀手“银色子弹”的都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比如昨晚死的那几个混混,手上没有人命,除了敲诈勒索外身上还挂着****的事,但交给法院审理就是关进去几年的事,银色子弹却杀了他,这算什么?
可现在苦主变成了黑帮,还是地狱厨房里几个大黑帮一起,这压力就不是第十五分局能抗的了的了。
“都在这里了吗?”
这是约翰作为一个警察的思维思考,只能说他担心的很有道理。
] 约翰欣赏银色子弹杀罪犯的行为,同时也忌惮这个神秘杀手的手段,更担心这位银色子弹会逐渐的不满足于杀黑帮进而犯罪“升级”演变成滥杀无辜那就麻烦大了。
如果凯尔知道约翰此时所想的话一定对此嗤之以鼻,你约翰·麦克莱恩也许是如此,但其他nypd就未必了,至少第十五分局开枪的时候,很大可能是犯罪进行时。
黑人警察不以为杵:“所有的都在这里了,你不能只看文件,这个连环杀手做事很谨慎,杀了人之后把子弹取走了。”
好办,第十五分局每年收那么多钱,这时候不用他们什么时候用,何况各黑帮是有正当理由的。
黑帮成员发动小弟四处调查,几乎把地狱厨房翻了个底掉也没线索,这要是有明确目标让黑帮三教九流的跟踪、打探消息那、绑架那没问题,可这从有限的线索里抽丝剥茧找出这个“明确目标”,黑帮中还真没这样的人才。
黑人警察就是管物证的,查案子的事指望不上,约翰也就不管他了。
至于十五分局这些警员描述的什么“穷凶极恶”“恶魔”一类的词约翰是一个字都不信,要是杀黑帮和人渣就是穷凶极恶和恶魔了,那他还穿这身皮有何意义?
手下人死了,帮派却不能找到凶手,这对帮派大佬们的统治很不利,所有人都知道银色子弹跟黑帮不对付,结果这么多家黑帮都没能对付得了银色子弹,甚至连对方是谁长什么样都不知道,长此以往谁还敢尽心做事?
约翰感觉脑阔疼,时间跨度近十年,死者不是黑帮成员就是人渣,明明对方是个罪犯但他怎么就觉得这么痛快呢?
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活口,没有任何疑似凶手遗留的线索,所有的一切都让约翰怀疑做这些的是一个千里杀敌的狙击手,但从死者身体上取出来的弹头确确实实是手枪弹,而法医报告上也写明了这一点。
早就听闻十五分局警员纪律涣散,甚至传出过有警员与黑帮牵连不清的丑闻,现在亲身感受过,虽不确定黑警传闻是否属实但纪律涣散,管理松散应该是真的。
要是有人敢得寸进尺,那就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叫“栽赃陷害”。
总局派来的人,毫无疑问就是约翰·麦克莱恩了,之所以会选他就是因为考虑到这里是地狱厨房,得派一个“强势”的才能镇的住局面,恰巧约翰刚闯完祸,把他安排到分局就当处罚了,要是顺带把银色子弹查出来,那真是一举两得,完美!
于是第十五分局难得的向总局请求了援助,平时总是遮遮掩掩对总局严防死守,这回也不得不主动要求总局派人来了,这对第十五分局来说,无异于“引狼入室”。
但约翰是警察,这个被地狱厨房各大黑帮叫作“银色子弹”的神秘枪手,即便干的都是大快人心的事,但从法律上来讲依旧是个罪犯,况且有些被他杀死的人罪不至死……吧。
如果只是救人的话需要这么狠吗?
“这是、这是因为我们十五分局的警员反应迅速,一发现异常立刻赶到现场,虽然没能抓到凶手但也成功保住了这些物证。”
先不说艾蓓丽尔就职的报社会不会同意发表这种“空穴来风”的新闻,即便同意订阅报纸的读者看到这样的内容都可能以为报社编辑受了钱为电影公司新电影打广告呢。
可十五分局就那么几头蒜,能力如何都知道,让这些人调查银色子弹,可以说还没开始就可以宣告失败了。
凯尔的目的是练枪,本就不是为了救人,只是相比于随意杀人,拿药贩子、人贩子、和qj犯这一类的,他不会有一点儿心理压力。
约翰还不知道,他这次来其实是第十五分局的几个高层促成的。
一个隐藏在暗处从来没有知道真面目的神秘枪手,杀死目标后会冒着暴露的危险跑到死者身边就为了回收子弹头?
这个案子很棘手,警方掌握的信息太少,而且有很多不符合常理的地方,约翰有预感,这次的活很麻烦,到现在他都不明白组长为什么要派他过来。
约翰·麦克莱恩对着桌上的几个证物袋仔细打量,这些证物袋里面装都是9mm手枪弹弹头,有些单头上面还有黑红色污渍,那是沾在上面的血迹。
几大黑帮都分别派出手下在自家地盘上明查暗访想要查出银色子弹的身份,结果自然是毫无头绪,但这期间银色子弹并未销声匿迹,反而依旧时不时出现一下,带走几条黑帮成员的性命,简直就像是在故意挑衅几大黑帮一样。
“麦克莱恩警探,你要的东西都在这儿了,我是不是可以走了?”黑人警察见约翰脸色不好心里难免惴惴不安,实在是眼前这位的名声太吓人,到哪里查案毁哪里,瘟神一个,也不知道总局怎么会把他派过来的。
约翰脸色很不好地看着眼前的黑人警察,档案里记录的前前后后加起来五十多个受害者,居然只找来了这么几颗子弹,十五分局的物证室都是蠢货吗?
枪枪毙命,就不是为了阻止犯罪而开的枪,从一开始开枪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这就是跟警察最大的区别。
银色子弹连续几年,出手数十次,各大帮派大小成员死在银色子弹枪下的有上百人,这还只是表面损失。
那该怎么办呢?
有人死了,有人报案,他们作为“受害人”的关系人向警方施压,完全合理啊,别说他们送了钱,就是没送钱,选民报案警察局能不理?
艾蓓丽尔怎么做凯尔并不介意,外人对他的了解很有限,即便是艾蓓丽尔知道了关于凯尔的“传说”也无所谓,因为没有证据全是臆测。
还有手上这些档案资料上的内容,确定记录档案的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警察?
是哪个蠢货想的主意,把他派到这个地方来查案,不知道他最擅长的是拿枪突突突吗?
“这些子弹又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被那杀手回收了吗?”
约翰是个实干派,并不擅长嘴上功夫,听了黑人警员的解释他的心情只能用万马奔腾来解释: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第十五分局的头头脑脑也头疼,要是这银色子弹杀的是普通人,他们反而好办,反正普通人就是普通人,就算跑到警局抗议又有谁在乎呢。
约翰呵呵冷笑,这个黑鬼是把他当傻子耍吗?
要说分局里这么多警察,不可能都被同一个黑帮收买,所以如果只是单一某个黑帮要调查的话,或许会遇到分局内部的掣肘,但这回显然是整个分局的事,办不好谁都落不到好。
就眼前这些子弹有几发是真正属于连环杀手“银色子弹”的都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比如昨晚死的那几个混混,手上没有人命,除了敲诈勒索外身上还挂着****的事,但交给法院审理就是关进去几年的事,银色子弹却杀了他,这算什么?
可现在苦主变成了黑帮,还是地狱厨房里几个大黑帮一起,这压力就不是第十五分局能抗的了的了。
“都在这里了吗?”
这是约翰作为一个警察的思维思考,只能说他担心的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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