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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后厨,进了大堂,就听安乐海叫道:“小风,他娘的管管你老婆!”
安乐海就不乐意了:“妈的小风,老子可还在这呢,老子可还没走,老子不是你朋友?”
他把酒盅凑上来,我和他碰了一碰,呲溜一声,两人一起干了。他喝红了黑脸,青绿青绿的。看着这张光怪陆离的大脸,我开始有点微醺。
我继续说:“为什么会在意,为什么会忽视?为什么被在意,为什么被忽视?为什么被这些人在意,为什么被那些人忽视?为什么被不想在意你的人在意 ,为什么被不想忽视你的人忽视?想破脑袋了,也他妈想不出是为什么。”
“又他娘的矫情。”
“三天后。”
“这是词,不是诗。”坐定一会了,喝了几口茶,我还是没忍住,纠正他道。
“妈的,又他娘掉书袋!说人话!”他叫。
等我从厕所出来,马上就觉得不对劲。刚刚还人声鼎沸的大堂,这时怎么鸦雀无声了?
“没看出来,你小子他娘的还会番语?”他又干了一盅:“要不都说你脑瓜子好使呢。”
“学过番语。想去番邦,就去考番语考试,还真就考过了,拿到了扶疏工院的录取。”
“那为啥你会色弱?”
“因为。。。因为,他们穿的制服是橙色的?”
可能是因为这一年来经常喝酒,练出来了,也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长身体了,总之我酒量是越来越大,大到很难再喝醉,就连安乐海也开始喝不过我了。
他向来大大咧咧,很快就没了被我忽视了的不快,又问我:“现在番邦最厉害的不是美利坚吗?你咋不去那呢?”
“妈的,你刀。”
“喝得耳朵听不见了?”我心中忖度:“没喝多少啊。”
“脑瓜子好使有什么用。”
“悄没声的,咋就要去番邦了?”
“因为喜欢那的蹴鞠队。”
《长夜难明》
剑比刀轻便、纤细,剑刃又隐忍,只需在剑柄上带个剑穗,就成了文剑,成了文人的佩剑,就能标示出我读书人的身份,即使它在我手上已经杀了不知多少人。
“因为喜欢那。要是不去,心里就过不去,就会坐立不安。”
我又叫了一瓶,安乐海也不拦。到这个量上,俩人只是刚上了劲,往下才算是真正开始发挥了。
百辟刀我没随身带着,把它留在了家里。刀太重了,不好带,这是我对别人的说辞。
“那为啥去扶疏城?”
“走了走了。”他踉踉跄跄站起来:“喝好了喝好了,可不早了。”自顾转身就走。
“啥?谁走了?”
“他娘的,小风又矫情了。”他说着,酒杯又凑过来,又是‘呲溜溜’,两杯酒下了两人肚里。
“朋友都走了。”我说:“映池走了,榭潆泓走了,去了南荒。千夜走了,回了花津港。沿溪倒是没走,埋在了天中,天曦埋的。天曦。。。天曦她也走了。都走了,也是我该走的时候了。”
“哪天走?”他还是先开口了。
“你老婆放你去?”
“你是后来的朋友,他们是以前的。”我解释道。可心里还是有点虚,因为忽视了他而心虚,就想讨好他,主动找他碰了一盅。
我回过头,转身,坐在他对面。他拎起桌上茶壶,倒了两杯热茶,其中一杯推给我。是红茶,性暖。
等酒来的间隙,不由又看向窗外,见夜色开始深了,完整的圆月正从东边对面楼顶升起,不再是碎裂的。
酒肉上来,开干。喝到五六盅了,谁也没再说过话。
“这个不是,这是先贤的词。”我说,“我又不是神仙,神仙也不能天天写出这样的诗词来。这东西,看机缘,看情绪,看感觉,还看运气。有时候几天就能写很多,有时候几个月啥都也出不来。”
“那就不想了呗。”安乐海一句话就把我噎死了。
“都走了。”我说,自己喝了一盅。
“你会说人家话吗?在别人家要是不会说人家的话,当个哑巴咋活?”
到了楼下,我结了账,把剑塞到安乐海手里,对他叫道:“忘了上厕所了。”急匆匆跑向翠羽轩后厨,后厨旁边就是厕所。
“妈的。。。”我哑口。
“在天中心不安妥,换个地方待待。”
我把饭钱扔桌上,右手抓上他忘在桌上的环首刀,左手提上自己的不易剑,追上他,跟着他下了楼。
“为啥喜欢橙色?”
“为啥喜欢扶疏蹴鞠队?”
“妈的,胸中块垒酒难浇。”我说。
“你说,是不是因为我有点色弱,所以对鲜亮的颜色格外敏感,才会偏爱橙色这种艳丽的颜色?”
“那个地叫什么来着?你跟我说过,老子他娘的第一次听说,给忘了。”
影子又长了,爬上了街对面的墙脚跟。湿了一层的地皮干了,影子更亮。
“我对那没兴趣,谁爱去谁去。”我说:“我不是那种跟风、随大流的人,我有自己打算。”
再喝一盅,我才说:“就这样生下来的,那我上哪知道去?很多事情都没有答案,很多事情也没有道理。比如,你在意一些人,也忽视了另一些人;有些人在意你,就有另一些人忽视你。”
你一句我一句地,酒下肚的频率越来越快,一瓶一斤的汾酒很快喝完了。
其实只带剑不带刀,是我想把自己打扮成读书人模样。刀的刀身太粗重,开的刃也太过直白,这让我固执的觉得,本应柔弱的读书人不该带刀。刀应该是悍匪恶霸的专属,和读书人的含蓄、矜持是很难相容的。
第二瓶喝完后,我还想再要一瓶。安乐海朝我摆手,脸上紫红紫红的。
“你脑瓜子好使。” “脑瓜子好使有什么用。”每当他对我说前边这句,我都会用后边这句堵他的嘴。
我苦笑,摇摇头,没接他话,只把头偏向窗外,右手扶住栏杆,拍了两拍,不由看楼下街面上的影子。
他并不在意自己把词认作了诗,只是问我:“你念的这个,是你自己写的么?”。
他的黑脸更红了,发起了汗,闪亮亮的,像一把铜镜杵在眼前。
正自想着,就听安乐海的大嗓门在背后响:“又念诗呢?”
“嗯。”
“扶疏城。扶疏城的扶疏工院。(后来不少朋友问我,你去的哪个国家?波兰?哦,对,荷兰,都带个兰。北欧?哦哦,西欧,西欧。)”
不等我回身回答,就听他又叫道:“跟小二说了,酒和肉马上上来。今天咱喝汾酒啊。”
“为啥喜欢那?”
] 走出后厨,进了大堂,就听安乐海叫道:“小风,他娘的管管你老婆!”
安乐海就不乐意了:“妈的小风,老子可还在这呢,老子可还没走,老子不是你朋友?”
他把酒盅凑上来,我和他碰了一碰,呲溜一声,两人一起干了。他喝红了黑脸,青绿青绿的。看着这张光怪陆离的大脸,我开始有点微醺。
我继续说:“为什么会在意,为什么会忽视?为什么被在意,为什么被忽视?为什么被这些人在意,为什么被那些人忽视?为什么被不想在意你的人在意 ,为什么被不想忽视你的人忽视?想破脑袋了,也他妈想不出是为什么。”
“又他娘的矫情。”
“三天后。”
“这是词,不是诗。”坐定一会了,喝了几口茶,我还是没忍住,纠正他道。
“妈的,又他娘掉书袋!说人话!”他叫。
等我从厕所出来,马上就觉得不对劲。刚刚还人声鼎沸的大堂,这时怎么鸦雀无声了?
“没看出来,你小子他娘的还会番语?”他又干了一盅:“要不都说你脑瓜子好使呢。”
“学过番语。想去番邦,就去考番语考试,还真就考过了,拿到了扶疏工院的录取。”
“那为啥你会色弱?”
“因为。。。因为,他们穿的制服是橙色的?”
可能是因为这一年来经常喝酒,练出来了,也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长身体了,总之我酒量是越来越大,大到很难再喝醉,就连安乐海也开始喝不过我了。
他向来大大咧咧,很快就没了被我忽视了的不快,又问我:“现在番邦最厉害的不是美利坚吗?你咋不去那呢?”
“妈的,你刀。”
“喝得耳朵听不见了?”我心中忖度:“没喝多少啊。”
“脑瓜子好使有什么用。”
“悄没声的,咋就要去番邦了?”
“因为喜欢那的蹴鞠队。”
《长夜难明》
剑比刀轻便、纤细,剑刃又隐忍,只需在剑柄上带个剑穗,就成了文剑,成了文人的佩剑,就能标示出我读书人的身份,即使它在我手上已经杀了不知多少人。
“因为喜欢那。要是不去,心里就过不去,就会坐立不安。”
我又叫了一瓶,安乐海也不拦。到这个量上,俩人只是刚上了劲,往下才算是真正开始发挥了。
百辟刀我没随身带着,把它留在了家里。刀太重了,不好带,这是我对别人的说辞。
“那为啥去扶疏城?”
“走了走了。”他踉踉跄跄站起来:“喝好了喝好了,可不早了。”自顾转身就走。
“啥?谁走了?”
“他娘的,小风又矫情了。”他说着,酒杯又凑过来,又是‘呲溜溜’,两杯酒下了两人肚里。
“朋友都走了。”我说:“映池走了,榭潆泓走了,去了南荒。千夜走了,回了花津港。沿溪倒是没走,埋在了天中,天曦埋的。天曦。。。天曦她也走了。都走了,也是我该走的时候了。”
“哪天走?”他还是先开口了。
“你老婆放你去?”
“你是后来的朋友,他们是以前的。”我解释道。可心里还是有点虚,因为忽视了他而心虚,就想讨好他,主动找他碰了一盅。
我回过头,转身,坐在他对面。他拎起桌上茶壶,倒了两杯热茶,其中一杯推给我。是红茶,性暖。
等酒来的间隙,不由又看向窗外,见夜色开始深了,完整的圆月正从东边对面楼顶升起,不再是碎裂的。
酒肉上来,开干。喝到五六盅了,谁也没再说过话。
“这个不是,这是先贤的词。”我说,“我又不是神仙,神仙也不能天天写出这样的诗词来。这东西,看机缘,看情绪,看感觉,还看运气。有时候几天就能写很多,有时候几个月啥都也出不来。”
“那就不想了呗。”安乐海一句话就把我噎死了。
“都走了。”我说,自己喝了一盅。
“你会说人家话吗?在别人家要是不会说人家的话,当个哑巴咋活?”
到了楼下,我结了账,把剑塞到安乐海手里,对他叫道:“忘了上厕所了。”急匆匆跑向翠羽轩后厨,后厨旁边就是厕所。
“妈的。。。”我哑口。
“在天中心不安妥,换个地方待待。”
我把饭钱扔桌上,右手抓上他忘在桌上的环首刀,左手提上自己的不易剑,追上他,跟着他下了楼。
“为啥喜欢橙色?”
“为啥喜欢扶疏蹴鞠队?”
“妈的,胸中块垒酒难浇。”我说。
“你说,是不是因为我有点色弱,所以对鲜亮的颜色格外敏感,才会偏爱橙色这种艳丽的颜色?”
“那个地叫什么来着?你跟我说过,老子他娘的第一次听说,给忘了。”
影子又长了,爬上了街对面的墙脚跟。湿了一层的地皮干了,影子更亮。
“我对那没兴趣,谁爱去谁去。”我说:“我不是那种跟风、随大流的人,我有自己打算。”
再喝一盅,我才说:“就这样生下来的,那我上哪知道去?很多事情都没有答案,很多事情也没有道理。比如,你在意一些人,也忽视了另一些人;有些人在意你,就有另一些人忽视你。”
你一句我一句地,酒下肚的频率越来越快,一瓶一斤的汾酒很快喝完了。
其实只带剑不带刀,是我想把自己打扮成读书人模样。刀的刀身太粗重,开的刃也太过直白,这让我固执的觉得,本应柔弱的读书人不该带刀。刀应该是悍匪恶霸的专属,和读书人的含蓄、矜持是很难相容的。
第二瓶喝完后,我还想再要一瓶。安乐海朝我摆手,脸上紫红紫红的。
“你脑瓜子好使。” “脑瓜子好使有什么用。”每当他对我说前边这句,我都会用后边这句堵他的嘴。
我苦笑,摇摇头,没接他话,只把头偏向窗外,右手扶住栏杆,拍了两拍,不由看楼下街面上的影子。
他并不在意自己把词认作了诗,只是问我:“你念的这个,是你自己写的么?”。
他的黑脸更红了,发起了汗,闪亮亮的,像一把铜镜杵在眼前。
正自想着,就听安乐海的大嗓门在背后响:“又念诗呢?”
“嗯。”
“扶疏城。扶疏城的扶疏工院。(后来不少朋友问我,你去的哪个国家?波兰?哦,对,荷兰,都带个兰。北欧?哦哦,西欧,西欧。)”
不等我回身回答,就听他又叫道:“跟小二说了,酒和肉马上上来。今天咱喝汾酒啊。”
“为啥喜欢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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