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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吃,是要扔掉的。”
他目光凝向湖面,片刻后两指一拢,登时激起一道水柱,一条青衣白肚就这样被拍了过来,他伸手拎住,低头时蓦地一怔……水中的人脸怎么黑一块白一块的?!
屋前有一条小溪和一棵杏树,溪水潺潺向东,杏树抽芽冒白,风绵雨絮,鸟鸣林幽,颇有隐居的意境。
也唯有野狗得以幸存。
可要这么算的话,姬玄市应该是花光了一辈子的运气,不然也不会在沈修宜离开后变得那样不幸……十四堕鬼,十七身死,还没来得及行冠礼便折了,连具全尸也没有,不可谓之不惨,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总而言之,能拜入沈修宜座下成为他的首徒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且这“遇”也是万年一遇,之前那些被拒之门外的人得知后都气得吐血,不敢相信自己悉心栽培、引以为傲的公子千金在灵禅子眼里还比不上一个野孩子,这无异于甩了他们一巴掌,可又实在不能怎么样,只能安慰自己实力是有,只是运气欠佳罢了。
他不敢说是因为眼前站着一只“花猫”,只得转转圆溜溜的眼睛,随后捧场似的拿过盘子里的“食物”,将要送进嘴就被拦下。
就如这苍苍白地,一片茫然。
些地方,一旦离开就不能再回去了。”
小病猫立即抿嘴低头,作一副认错状。
可是沈修宜,倘若知道后来的一切,你还会收这个孩子为徒吗?
又或者,早就开始了。
小病猫看了看又嗅了嗅,依依不舍地放回去,其实他并没露出什么难闻的表情,看上去好像是鼻子不太灵光。
他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人,而羁绊一旦开始,生死也不能斩断。
小病猫太小,还听不懂话外的意思,更不知道这是在保护他,只是觉得师父板着脸就是生气了,师父生气那一定是自己做错了。
“鱼?”他问。
……
……
遇见沈修宜之前,不难想象一个垂髫小儿独自流浪的日子有多么难挨,只是祸福相依险中有幸,虽然吃不饱穿不暖,虽然有了上顿没下顿,虽然浑身旧痕叠新痕大伤小伤不间断,却如有天神眷顾般活了下来,在鬼道横行的今夕,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路边常有萧萧白骨,大多是无家可归的人,或是被恶鬼吃了,或是死于灾荒瘟疫,倒在逃命的路上,任由过往野狗叼走断肢残臂。
那时的沈修宜,虽在修为上登峰造极,可到底只有十六岁,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要照顾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并不容易,他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不生病,姬玄市却恰恰相反,营养不良又瘦又小还三天两头地咳嗽发烧,夸张一点说死就死。
伽蓝山很高,姬玄市走累了,沈修宜便抱着他,从山上到山下,一如从冬到了春,苍穹雪顶,枫叶红林,十里莲塘,青花柳甸……
沈修宜尚没收过徒,也不曾动过收徒的念头,尽管这几年陆续有同道慕名将自己的孩儿送来央他“指点”一二,但无一例外被拒,其中不乏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些人自命甚高,在各自的领域富有建树,到哪儿都要给三分薄面,唯独在沈修宜这里吃了瘪,相当之不快,来时笑意盈盈,走时骂骂咧咧……
民以食为天,首要问题便是吃饭,可仙君不食人间烟火,在烹饪方面还不如凡夫俗子,什么柴米油盐酱醋茶,可真是难倒了他。
“你笑什么?”沈修宜很严肃。
小病猫这一次反应很快,环视四周傻呵呵一笑,接着飞奔向小溪,趴在水边将手伸进去划拉。
看他这惨兮兮的样子,沈修宜顿了顿,问:“你平时肚子饿了,都吃的什么?”
沈修宜以为他在玩水,快步过去一把将他提起来,“离远一点,不许靠近。”
沈修宜将他放下来,盯着他紧张到直搓的小手,又瞥了眼水面的涟漪,忽然意识到自己错怪他了。
“天地辽阔,哪里都可以。”
“为人师表不单单是授艺,更要授的是做人之道,在这一点上弟子不自信能够胜任。”
他不知所措,呆呆地望着沈修宜,眼睛睁得圆圆的,水盈盈的,似随时都要哭出来了。
“那,那我们去哪儿?”
看来小病猫刚刚是在笑这个,仙尊大人尚未这般狼狈过,还是在一个孩子面前,禁不住发窘,只好蹲下来捧水擦洗,却不想越擦越花,擦着擦着也自嘲地笑了笑。
几经辗转,流宿了许多地方,最后寻到一处世外乡落,山清水秀人质朴,此地名为杏花村。
这种世外生活在寻常人看来总是潇洒恣意,了无烦忧,实则不然,表面上越是云淡风轻,背地里很可能一言难尽,一脚踏进这里的絮月灵禅子还不知道,他即将迎来了有生之年最狼狈的时刻。
沈修宜第一次做饭就以用力过猛灶台炸裂收场,当他端着一盘黑漆漆的不明物体走出来时,小病猫没忍住,噗嗤一声捂住了嘴巴。
说来也怪,离原野草倔强难催,锦泥之中风折雨断。
顿了顿,“人也是。”
沈仙君最近有点头大,他捡到一只小病猫并收它为徒,可比起师父,他更多时候像只猫妈妈,每天最担忧的就是小猫饿不饿冷不冷会不会死,为此处处谨慎小心呵护,其他什么先抛到后面,当务之急是要把小病猫的身体养好。
姬玄市就是那只狗。
沈修宜垂下眼帘,头一次为小儿的天真烂漫忍俊不禁,他的手那么小,就这样扑腾两下怎么捉得到呢?
小病猫小心翼翼地点头。
就连沈修宜的师父惠慈太祖尊也曾规劝他,总是独自一人难免孤单,挑个根骨灵奇的常伴左右并非是件坏事,但得到的答复仍是婉拒。
他原本是要成为卑劣的、恶臭的、靠吃死人肉苟延残喘的野狗,可真当有人把他牵走,给他一口饭,这条命硬到不行的野狗摇身一变就成了奄奄一息的病猫。
他们在村郊捡到一间荒弃草屋,稍稍修葺后终于安顿了下来。
而对沈修宜来说,姬玄市完完全全是个意外,他对此没有丝毫的准备,只是在大雪即将吞噬一个小小生命时动了恻隐之心,他甚至来不及去想,踏出这一步前路会是怎样。
] “别吃,是要扔掉的。”
他目光凝向湖面,片刻后两指一拢,登时激起一道水柱,一条青衣白肚就这样被拍了过来,他伸手拎住,低头时蓦地一怔……水中的人脸怎么黑一块白一块的?!
屋前有一条小溪和一棵杏树,溪水潺潺向东,杏树抽芽冒白,风绵雨絮,鸟鸣林幽,颇有隐居的意境。
也唯有野狗得以幸存。
可要这么算的话,姬玄市应该是花光了一辈子的运气,不然也不会在沈修宜离开后变得那样不幸……十四堕鬼,十七身死,还没来得及行冠礼便折了,连具全尸也没有,不可谓之不惨,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总而言之,能拜入沈修宜座下成为他的首徒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且这“遇”也是万年一遇,之前那些被拒之门外的人得知后都气得吐血,不敢相信自己悉心栽培、引以为傲的公子千金在灵禅子眼里还比不上一个野孩子,这无异于甩了他们一巴掌,可又实在不能怎么样,只能安慰自己实力是有,只是运气欠佳罢了。
他不敢说是因为眼前站着一只“花猫”,只得转转圆溜溜的眼睛,随后捧场似的拿过盘子里的“食物”,将要送进嘴就被拦下。
就如这苍苍白地,一片茫然。
些地方,一旦离开就不能再回去了。”
小病猫立即抿嘴低头,作一副认错状。
可是沈修宜,倘若知道后来的一切,你还会收这个孩子为徒吗?
又或者,早就开始了。
小病猫看了看又嗅了嗅,依依不舍地放回去,其实他并没露出什么难闻的表情,看上去好像是鼻子不太灵光。
他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人,而羁绊一旦开始,生死也不能斩断。
小病猫太小,还听不懂话外的意思,更不知道这是在保护他,只是觉得师父板着脸就是生气了,师父生气那一定是自己做错了。
“鱼?”他问。
……
……
遇见沈修宜之前,不难想象一个垂髫小儿独自流浪的日子有多么难挨,只是祸福相依险中有幸,虽然吃不饱穿不暖,虽然有了上顿没下顿,虽然浑身旧痕叠新痕大伤小伤不间断,却如有天神眷顾般活了下来,在鬼道横行的今夕,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路边常有萧萧白骨,大多是无家可归的人,或是被恶鬼吃了,或是死于灾荒瘟疫,倒在逃命的路上,任由过往野狗叼走断肢残臂。
那时的沈修宜,虽在修为上登峰造极,可到底只有十六岁,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要照顾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并不容易,他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不生病,姬玄市却恰恰相反,营养不良又瘦又小还三天两头地咳嗽发烧,夸张一点说死就死。
伽蓝山很高,姬玄市走累了,沈修宜便抱着他,从山上到山下,一如从冬到了春,苍穹雪顶,枫叶红林,十里莲塘,青花柳甸……
沈修宜尚没收过徒,也不曾动过收徒的念头,尽管这几年陆续有同道慕名将自己的孩儿送来央他“指点”一二,但无一例外被拒,其中不乏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些人自命甚高,在各自的领域富有建树,到哪儿都要给三分薄面,唯独在沈修宜这里吃了瘪,相当之不快,来时笑意盈盈,走时骂骂咧咧……
民以食为天,首要问题便是吃饭,可仙君不食人间烟火,在烹饪方面还不如凡夫俗子,什么柴米油盐酱醋茶,可真是难倒了他。
“你笑什么?”沈修宜很严肃。
小病猫这一次反应很快,环视四周傻呵呵一笑,接着飞奔向小溪,趴在水边将手伸进去划拉。
看他这惨兮兮的样子,沈修宜顿了顿,问:“你平时肚子饿了,都吃的什么?”
沈修宜以为他在玩水,快步过去一把将他提起来,“离远一点,不许靠近。”
沈修宜将他放下来,盯着他紧张到直搓的小手,又瞥了眼水面的涟漪,忽然意识到自己错怪他了。
“天地辽阔,哪里都可以。”
“为人师表不单单是授艺,更要授的是做人之道,在这一点上弟子不自信能够胜任。”
他不知所措,呆呆地望着沈修宜,眼睛睁得圆圆的,水盈盈的,似随时都要哭出来了。
“那,那我们去哪儿?”
看来小病猫刚刚是在笑这个,仙尊大人尚未这般狼狈过,还是在一个孩子面前,禁不住发窘,只好蹲下来捧水擦洗,却不想越擦越花,擦着擦着也自嘲地笑了笑。
几经辗转,流宿了许多地方,最后寻到一处世外乡落,山清水秀人质朴,此地名为杏花村。
这种世外生活在寻常人看来总是潇洒恣意,了无烦忧,实则不然,表面上越是云淡风轻,背地里很可能一言难尽,一脚踏进这里的絮月灵禅子还不知道,他即将迎来了有生之年最狼狈的时刻。
沈修宜第一次做饭就以用力过猛灶台炸裂收场,当他端着一盘黑漆漆的不明物体走出来时,小病猫没忍住,噗嗤一声捂住了嘴巴。
说来也怪,离原野草倔强难催,锦泥之中风折雨断。
顿了顿,“人也是。”
沈仙君最近有点头大,他捡到一只小病猫并收它为徒,可比起师父,他更多时候像只猫妈妈,每天最担忧的就是小猫饿不饿冷不冷会不会死,为此处处谨慎小心呵护,其他什么先抛到后面,当务之急是要把小病猫的身体养好。
姬玄市就是那只狗。
沈修宜垂下眼帘,头一次为小儿的天真烂漫忍俊不禁,他的手那么小,就这样扑腾两下怎么捉得到呢?
小病猫小心翼翼地点头。
就连沈修宜的师父惠慈太祖尊也曾规劝他,总是独自一人难免孤单,挑个根骨灵奇的常伴左右并非是件坏事,但得到的答复仍是婉拒。
他原本是要成为卑劣的、恶臭的、靠吃死人肉苟延残喘的野狗,可真当有人把他牵走,给他一口饭,这条命硬到不行的野狗摇身一变就成了奄奄一息的病猫。
他们在村郊捡到一间荒弃草屋,稍稍修葺后终于安顿了下来。
而对沈修宜来说,姬玄市完完全全是个意外,他对此没有丝毫的准备,只是在大雪即将吞噬一个小小生命时动了恻隐之心,他甚至来不及去想,踏出这一步前路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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