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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清醒的人,这道艰险也是难予逾越,更何况本身已经烂醉如泥之人?!他醉态朦胧,脚步飘忽,在高空之上猛然一脚踩空,身体便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直朝地面飞扑。只听“噗”“呯”两声巨响,就跌落到了一楼院坝的水泥地上,早客人一步先到了底楼的水泥地上。客人们赶紧跑下楼去扶,伸手一摸,哪里还有半点气息!?
至于喝着喝着就迷糊过去,等到结束再去唤他,人已僵硬的现象,也并不少见。
这里的人,喜吃马蜂蛹,但是那马蜂凶猛无比,毒性特大,蜇入人体,往往九死一生。但是,当地人却掌握了一整套对付马蜂的绝技:在马蜂单独停歇之处,或树或竹之上,抹上少许蜂蜜,喜吃蜂蜜的马蜂闻到蜂蜜,就会来吃,一来吃就会被粘住,捉住后,用白绵纸捻成极细长条,系在蜂腰上,再将马蜂放飞。那马蜂必然会朝蜂巢飞去。
至于这个叫李小棚的人,他的故事说起来既十分滑稽搞笑,又算得上是人生特大的悲剧。那时特流行滑旱冰,卻明也去湊了几回热闹,就这样与他相识了。
卻明认识的这个人名叫闫峰,也是在朋友邀约饮酒的场中相识的。这个人二十来岁,是省城人氏,尚没有结婚,分配到这个城市已经好几年了,住的是单位的宿舎。他所工作的单位是畜牧局,这栋楼位于城内河岸的边上,有一条小河穿城而过,正好经由这栋楼的楼脚向下流淌,日夜川流不息。他时常在恍恍惚惚的梦境里,见到自己深陷泥淖或水塘,不解,就经常向大家说起。
有些蹊跷诡异事虽不敢断言一定神秘到莫测,但其中的似乎早有定数在事后又往往足可令人讶异到陷入深深的困惑当中,百思不得其解!
原来,这天晚上,他从中午开始,即在外开怀畅饮,本来就已经醉的不轻,歪歪倒倒出门,又遇一伙酒友,一发出邀请,便舍不得推迟,反正回家后也是一个人,何不如再喝?这场酒从白天喝起,到晚上才结束,他已是酩酊大醉,走路飘飘忽忽。好不容易走回来,艰难上了楼,踉踉跄跄摸到床边,几次三番歪倒于地,跌的到处是伤,最后才侧身躺下了。一觉睡到半夜三更,那喝了过量烧酒的人,肠肚内又万般难受,既燥热难当,又忍不住想拼命呕吐。因为他住的是三楼,那时正好是夏天,天气闷热,楼下的住户全都是敞开着窗户睡觉的。他便想着在窗户上把头尽量探出去一些,以免呕吐物飘到楼下打开的窗户里,洒落到楼下人家的室内去。
酒后,他胆大到无知。居然敲开隔壁家的房门,也不细说,径直爬上了人家的窗户。上去后,迈步窗外窄窄的窗台,欲越窗进入自己的房内。
卻明根本不会饮酒,但这种待遇,卻明当然深感受宠若惊。刘父在座,那种威严使他内心压力很大。本来他只需说一句不会喝酒就可轻松吃饭的,偏偏他此时竟呆若木鸡起来,木然到讲不出一句话。他酒量很小,一点白酒都能喝醉,更别说是65度的泸州大曲了。他极其被动的被刘父邀杯,刘父分明是海量的人物,频频要卻明举杯共饮,那表情平静淡定的就像是喝的白开水!卻明少年幼稚,硬着头皮硬撑,十杯过后,肚内猛然翻江倒海,来不及离席,污秽之物便狂喷而出!
这个往死里整,非同小可!当地真的每年都会有一些人,因吃这种大酒而丧命。这种严重后果的发生,往往是拳风或牌风处于下风的人,明明已经喝不下去了,还死撑着不服输,不顾一切的喝;要么是胜者不依不饶;或者是酒令太严,逃避不过,在严厉监督与逼迫之下硬着头皮往肚子里灌。
人们听多了,就嫌他是祥林嫂。故意说,你大概是要溺死在烂泥或水里吧,其他还有什么解释呢!说完哈哈大笑,他也很蒙圈,摸摸自己的头,陷入困惑中。
原来,他因头探出窗外太多,人又处于大醉后的虚脱恍惚状态,一个疏忽就轻而易举就失去了平衡,头下脚上,“噗通”一声一个倒栽葱,便插进河里深深的淤泥中去了。
这一问,卻明伤感了。鲜活蹦跳的生命,居然转眼就没了。害人的东西又是那杜康!
在一次喝酒场上,他好强斗狠的脾性,开始爆发,无论旁边的人怎么解劝,他就是不肯让步,仗着酒劲,强横逼迫不慎将酒洒在他身上的人跪在地上向他认错
第二天清晨,早起的老人们见河中有一个倒立的身影,皆叹气说,年轻人就是骄傲,何必锻炼得那么猛烈?等到人们大都起床了,那身影依然倒立,这才顿觉不妙!叫起众人一道下到河里去看,尸体都已僵硬了。
卻明在刘家床上昏昏沉沉躺到第二天下午,人才从沉醉中清醒了过来,深以此事为耻辱!觉得面子全被自己丢尽,再无颜面对刘婧及其家人。当他醒来一看,刘婧家里的人都出了门,他留下一张便条,便悄悄离开了。从此有意回避,渐渐中断了与刘婧的通信和往来。
然而凡间百态,又仿佛受着某种不可知的力量操纵与支配。
谈及饮酒,当地的大街小巷,茶肆酒楼,流行一句俗语,即“枪打敌人,酒打朋友”。意思是,如果对待敌人,直接就是用枪来对付,绝对没有丝毫的情面可讲的;唯有对待朋友,才会用酒。酒战越激烈,酒喝得越猛烈,说明对朋友越真诚,越热情。当地的酒会,并非是要等到酒席,宴会才开饮,饮酒对当地人来说,直接就是一种玩乐消遣方式。
白绵纸特别醒目,跟着它飘移的方向跑,最终找到它停留的位置,便找到了蜂巢。
直到毕业,直到各奔东西,他无时无刻都在全身心关注着冯莹,她的细如发丝的动静都会牵动着他的心。然而,别说追求了,他就连与她交谈的勇气都没有。只要她在他的不远处,他的大脑瞬间就会一片空白。
那天,好客的晨阳本作吃人三餐,还人一席的良好禀赋,决定做做东,便一个个把人约齐,把他们全都邀到自己位于单位宿舍的五楼,摆上一张大桌子,搁上几个大瓷碗就开始吃起大酒来。
接着聚会几次,仍是不见晨阳露面,卻明憋不住了,揪住一个同他玩的最好的朋友,霹雳吧啦追问了个痛快。
酒,是一种十分神奇的液体,民间传说,酒之所以能使人前后不一,性情大变,乃是因为在它的构成里分别注入了秀才,农夫,武将以及疯子的血,那酒才会成其为神奇无比,妙趣无穷,令人颠倒的东西。所以,人们在初初几杯下肚之时,尚在意识清醒范畴,一个个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但在多喝了几杯之后,酒的劲头开始发挥作用,秀才的酸劲就暴露无遗,人也就变得酸溜溜的了。再喝几杯,酒劲更大时,武将的血液开始发挥了作用,人便具有了暴躁刚烈性情;接着再喝,酒劲愈加猛烈,疯子的性情被引爆,饮酒者多半会失去理智,言行难于自我控制,大脑只剩下一片空白,所做的事,全是糊涂混乱,颠倒混账的,那后果,自然是恐怖而不堪的了!
美味的蜂蛹,便为囊中之物矣。
送到三楼,所有客人不忍让他再送。一致站立不走,推他回去。你在送,我们就都不走了!他无奈,这才蹒跚着返回自己所住的五楼。一看,傻眼了!只顾着送客,忘了带钥匙出门,风大,门恰巧被一股劲风吹动,“咔嚓”一声关死了。
在这之前,晨阳倒是从来没有向人说起过什么预兆和梦境。但认识不过两年多,最喜欢热闹的人突然不见了踪影。刚开始,卻明却待要问,又忍住了,谁还没有个特殊情况!
卻明从酒桌上悄悄溜下来,蹑手蹑脚离开了酒场这个风险之地。他所工作的这个城市,“酒文化”独一无二,酒战频仍,无处不在。俗称喝“裸体酒“,常常是菜还未上桌,有人就已经“中弹”倒地,”现场直播“了。
手而归,或者碰上运气稍好的,带回几朵细小干巴的鸡枞。而他一旦出马,没有一回是空手而归的。那些他斩获大批量鸡枞菌的地方,恰是人们梳篦子一样,走了一遍又一遍的地方!
这个世界,宇宙之中万物共存,且各按天命生长,消亡。
他给卻明的深刻印象就是嗜酒如命,一顿不喝就会失魂落魄。一天,那些酒朋饮友偶然邀约,卻明也在被请之列,突然不见了闫峰这个最积极最忠实分子,大家十分诧异,打听的结果是,因为酒,他到黄土县报到去了!
期间,拳来牌往,人声鼎沸,很是气氛浓郁,欢天喜地热闹了好一阵子。结束,摄入过多玉液琼浆的他,兴奋得不能自抑,客人们回家,他固执的坚持,一定要送到楼下去。
刘婧回省城后,卻明与她保持着通信。后来卻明到刘家去,刘父是一位级别不低的领导,虽然对卻明颇有好感,但那种不怒自威的状态,令卻明颇为惶恐。卻明来省城时,春节刚过没几天,年味浓浓。刘家专门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酒宴来款待卻明。
毕业后,许多年都没机会遇见。这种爱恋,相当于雪藏了。
邀上三朋四友,以划拳,打牌来决定输赢,输了喝酒。并根据事先制定的规则来决定输了的人应该喝多少斗。这个斗,指的就是打酒的瓢或勺。以酒为主题的游戏可以玩上一整天,一般称之为“整酒”,不整则已,一整就是往死里整。
另一个小青年卻明记得他大概叫晨阳,他本身是外地市的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与卻明同城的一家国营大型企业工作没几天,也就入地随俗,深深爱上了饮酒和斗酒的玩法。卻明与他相识以来,常常是异常困惑的看着这个在饮酒上异常认真的人,几多担忧,几多不解,更害怕他针对自己。那样的话,真的是进退两难。
卻明也有几次酩酊大醉的历史,也曾在其中获得过一些乐趣。但是,无论吃酒,打麻将,他沉浸其中的回数,简直屈指可数。
有的人,常年这样整酒也不见发生什么事;有的人,偶然这样整一回就会因此而酩酊大醉并出事,甚而至于丢掉性命。
用奇长的直棍,在尖端绑上棉布,然后饱饱的浸上油,点燃后再将猛烈燃烧的火把,高举到蜂巢下。
他在这之前,经常梦到自己下地狱,他不经意间讲出来,别人就说,那你必须要学会制怒,否则,可能会有特大的祸事临头!他总是笑笑,不以为意。
] 就是清醒的人,这道艰险也是难予逾越,更何况本身已经烂醉如泥之人?!他醉态朦胧,脚步飘忽,在高空之上猛然一脚踩空,身体便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直朝地面飞扑。只听“噗”“呯”两声巨响,就跌落到了一楼院坝的水泥地上,早客人一步先到了底楼的水泥地上。客人们赶紧跑下楼去扶,伸手一摸,哪里还有半点气息!?
至于喝着喝着就迷糊过去,等到结束再去唤他,人已僵硬的现象,也并不少见。
这里的人,喜吃马蜂蛹,但是那马蜂凶猛无比,毒性特大,蜇入人体,往往九死一生。但是,当地人却掌握了一整套对付马蜂的绝技:在马蜂单独停歇之处,或树或竹之上,抹上少许蜂蜜,喜吃蜂蜜的马蜂闻到蜂蜜,就会来吃,一来吃就会被粘住,捉住后,用白绵纸捻成极细长条,系在蜂腰上,再将马蜂放飞。那马蜂必然会朝蜂巢飞去。
至于这个叫李小棚的人,他的故事说起来既十分滑稽搞笑,又算得上是人生特大的悲剧。那时特流行滑旱冰,卻明也去湊了几回热闹,就这样与他相识了。
卻明认识的这个人名叫闫峰,也是在朋友邀约饮酒的场中相识的。这个人二十来岁,是省城人氏,尚没有结婚,分配到这个城市已经好几年了,住的是单位的宿舎。他所工作的单位是畜牧局,这栋楼位于城内河岸的边上,有一条小河穿城而过,正好经由这栋楼的楼脚向下流淌,日夜川流不息。他时常在恍恍惚惚的梦境里,见到自己深陷泥淖或水塘,不解,就经常向大家说起。
有些蹊跷诡异事虽不敢断言一定神秘到莫测,但其中的似乎早有定数在事后又往往足可令人讶异到陷入深深的困惑当中,百思不得其解!
原来,这天晚上,他从中午开始,即在外开怀畅饮,本来就已经醉的不轻,歪歪倒倒出门,又遇一伙酒友,一发出邀请,便舍不得推迟,反正回家后也是一个人,何不如再喝?这场酒从白天喝起,到晚上才结束,他已是酩酊大醉,走路飘飘忽忽。好不容易走回来,艰难上了楼,踉踉跄跄摸到床边,几次三番歪倒于地,跌的到处是伤,最后才侧身躺下了。一觉睡到半夜三更,那喝了过量烧酒的人,肠肚内又万般难受,既燥热难当,又忍不住想拼命呕吐。因为他住的是三楼,那时正好是夏天,天气闷热,楼下的住户全都是敞开着窗户睡觉的。他便想着在窗户上把头尽量探出去一些,以免呕吐物飘到楼下打开的窗户里,洒落到楼下人家的室内去。
酒后,他胆大到无知。居然敲开隔壁家的房门,也不细说,径直爬上了人家的窗户。上去后,迈步窗外窄窄的窗台,欲越窗进入自己的房内。
卻明根本不会饮酒,但这种待遇,卻明当然深感受宠若惊。刘父在座,那种威严使他内心压力很大。本来他只需说一句不会喝酒就可轻松吃饭的,偏偏他此时竟呆若木鸡起来,木然到讲不出一句话。他酒量很小,一点白酒都能喝醉,更别说是65度的泸州大曲了。他极其被动的被刘父邀杯,刘父分明是海量的人物,频频要卻明举杯共饮,那表情平静淡定的就像是喝的白开水!卻明少年幼稚,硬着头皮硬撑,十杯过后,肚内猛然翻江倒海,来不及离席,污秽之物便狂喷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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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毕业,直到各奔东西,他无时无刻都在全身心关注着冯莹,她的细如发丝的动静都会牵动着他的心。然而,别说追求了,他就连与她交谈的勇气都没有。只要她在他的不远处,他的大脑瞬间就会一片空白。
那天,好客的晨阳本作吃人三餐,还人一席的良好禀赋,决定做做东,便一个个把人约齐,把他们全都邀到自己位于单位宿舍的五楼,摆上一张大桌子,搁上几个大瓷碗就开始吃起大酒来。
接着聚会几次,仍是不见晨阳露面,卻明憋不住了,揪住一个同他玩的最好的朋友,霹雳吧啦追问了个痛快。
酒,是一种十分神奇的液体,民间传说,酒之所以能使人前后不一,性情大变,乃是因为在它的构成里分别注入了秀才,农夫,武将以及疯子的血,那酒才会成其为神奇无比,妙趣无穷,令人颠倒的东西。所以,人们在初初几杯下肚之时,尚在意识清醒范畴,一个个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但在多喝了几杯之后,酒的劲头开始发挥作用,秀才的酸劲就暴露无遗,人也就变得酸溜溜的了。再喝几杯,酒劲更大时,武将的血液开始发挥了作用,人便具有了暴躁刚烈性情;接着再喝,酒劲愈加猛烈,疯子的性情被引爆,饮酒者多半会失去理智,言行难于自我控制,大脑只剩下一片空白,所做的事,全是糊涂混乱,颠倒混账的,那后果,自然是恐怖而不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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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三楼,所有客人不忍让他再送。一致站立不走,推他回去。你在送,我们就都不走了!他无奈,这才蹒跚着返回自己所住的五楼。一看,傻眼了!只顾着送客,忘了带钥匙出门,风大,门恰巧被一股劲风吹动,“咔嚓”一声关死了。
在这之前,晨阳倒是从来没有向人说起过什么预兆和梦境。但认识不过两年多,最喜欢热闹的人突然不见了踪影。刚开始,卻明却待要问,又忍住了,谁还没有个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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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卻明的深刻印象就是嗜酒如命,一顿不喝就会失魂落魄。一天,那些酒朋饮友偶然邀约,卻明也在被请之列,突然不见了闫峰这个最积极最忠实分子,大家十分诧异,打听的结果是,因为酒,他到黄土县报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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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婧回省城后,卻明与她保持着通信。后来卻明到刘家去,刘父是一位级别不低的领导,虽然对卻明颇有好感,但那种不怒自威的状态,令卻明颇为惶恐。卻明来省城时,春节刚过没几天,年味浓浓。刘家专门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酒宴来款待卻明。
毕业后,许多年都没机会遇见。这种爱恋,相当于雪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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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小青年卻明记得他大概叫晨阳,他本身是外地市的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与卻明同城的一家国营大型企业工作没几天,也就入地随俗,深深爱上了饮酒和斗酒的玩法。卻明与他相识以来,常常是异常困惑的看着这个在饮酒上异常认真的人,几多担忧,几多不解,更害怕他针对自己。那样的话,真的是进退两难。
卻明也有几次酩酊大醉的历史,也曾在其中获得过一些乐趣。但是,无论吃酒,打麻将,他沉浸其中的回数,简直屈指可数。
有的人,常年这样整酒也不见发生什么事;有的人,偶然这样整一回就会因此而酩酊大醉并出事,甚而至于丢掉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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