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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踩滑了脚,伤了腿。
只是可惜后来沈瞎子年纪大了,沈煜又没拿到去城里继续读书的名额,就留下来,跟着村里的男人们,一起在周边做着短工。
后来村里走出去的杜大官人在城里发达了,回乡修了祠堂,还找了个先生来专门教桂花坪的孩子们读书,本家人免费,外姓人想去读书的话给先生包些束脩。
明明养大他是沈瞎子,偏他要刮骨剔肉去贴补杜家,还把进城读书的名额让给了杜鹏。近几年里甚至是对沈瞎子不管不问,照着自己说就是个不忠不义之人,偏他命好有这么个贤惠娘子替他照料着。
可是家里三个女儿,他只生不养,平日里在外做工的工钱,几乎都要拿去给杜家,逢年过节还要给那一大家子添衣裳,自己家的妻儿却是从不曾见过他的半寸半缕。
明玥回头笑着应了,但多少是有些敷衍,牛婶子越发觉得无聊,提着篮子也走了,不过刚走几步又遇到个嘴碎的婆子,两人又交头接耳地聊起
明玥想着今天的确还有很多活没做,也没与他客气,“那你吃完把碗放在床边就好了,我回来再收,不必叫二姐和三妹,一会儿我让她俩上床来睡会儿。”这么小的孩子,该睡午觉才对,如果不是自己一个人忙不过来,她也不愿意把小幺带着过去的。
半个小时前,她进了电梯,随后电梯发生了故障,再度睁开眼,就到了这里。身后不过两米多高的低矮破茅屋是她的家,总共就两间房,昏暗的里间有张铺着稻草的床铺,上面就只有一张旧席子,躺着她前几天去河边给乡绅搬石头砸伤腿的丈夫沈煜。
沈瞎子把原主领回来后,没想到敷了几贴草药,把她脸上的脓疮治好了,竟然是个仙女一般的美娇娘。
沈瞎子也没真瞎,有一只眼睛还是看得见的。他年轻时候读过书,认得几个字,靠着在街上给人写信拆字营生,硬是用一头母羊将襁褓里的沈煜给养活了。
软糯的声音使得明玥从记忆里反应过来,轻轻地揉了揉她头上的小揪揪,发现大女儿沈小幺已经带着二女儿沈二姐去屋旁的灶房里烧火准备煮饭。
更何况二姐三妹还小,带着去也干不了什么活,还不如在家里休息。
一时又想起这明玥当时出现在这里的样子,心里已经有了数,朱门的锦衣玉食虽是羡煞旁人,可是那后院里人多心便是千万条,没准这明玥真是被人陷害,才流落到这偏僻之地的。
这还还没入夏,才下过大雨,山里还是有些凉的。
沈煜其实是村里杜伙夫家的小儿子,但是因为杜老太觉得沈煜克他三哥杜鹏,小时候本来是要打算扔掉的,但是经村里人劝说,送给了无儿无女的算命先生沈瞎子。
好似,这眼前的三个孩子,就是自己亲自生的一样。与此同时,关于原主本身的记忆也出现了在脑子里,只是可惜只仅仅到自己穿越之前。
明玥坐在茅草屋檐下,脚边用竹篾箍得紧紧的木盆里,是三个女儿下雨后去田间摘来的野菜。
沈煜就想不通了,自己虽是没取亲,但部下那没多人,没见过谁这么对待自家娘子和孩子的。
牛婶子听到这话,觉得没意思,本来还指望明玥骂杜家那头几句,自己回头也好和大家说呢!于是摆摆手,“去吧去吧,不过你们家养的那畜生真的会犁地么?照着我说别养了,有了时间去干点什么活不好,挣了钱也好去租村长家的牛。”
但婚后状元郎沈煜那个嫌贫爱富跟着货郎跑了的妻子找上门来了。
里面有一个情节,女主的小姐妹爱上了状元郎,不嫌弃状元郎出生贫寒,还有三个女儿,义无反顾求旨嫁给了这位状元郎。
这也是明玥心头最大的问题,她正在想办法怎么好好劝这沈煜呢!但晓得牛婶子是什么人,全村就她最喜欢搬弄是非,因此哪里敢落了话柄在她手里,也就只淡淡一笑:“生恩养恩都是该顾着的,那头兴许是忙吧。不说了,我先上去了。”
明玥点头,“嗯,顺便拿我爹给相公采的药。”
明玥记得,自己这个角色那时候是谁家的小妾来着,被女主揭穿跟货郎私奔的事情后,直接被正室做主浸了猪笼。
这个时候老大沈小幺已经在屋子里踩着小板凳熟练地从看起来空荡荡的布袋子里取了一小捧粳米,准备要煮粥。
她说完这话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语气是那样自然,看着这个又小又廋的孩子在自己的怀里,满是控制不住的心疼和怜爱。
也越想越气,尤其是听到妻女们在外面的交谈声,孩子天真懂事,娘子温柔贤惠,家中虽是贫困艰难,但是没有一个丧气埋怨。
哪里凑?家里四张嘴指望沈煜吃饭,还有个半死不活,住在村后溪头竹林边的沈瞎子要管,所以为了给杜老太快速凑钱,沈煜去河里给乡绅老爷搬石头。
反正就是个极小的炮灰……不值一提。
她抬头看了看这四周的环境,最后目光落在三个孩子身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与孩子们有着斩不断的血缘关系,所以她原本担忧自己未来命运的目光一下变得柔和起来,伸手将那个最小的沈三妹搂到了怀里,“才下雨,路上滑,以后你就在家里照顾爹爹好不好?”
“嗯,这些天劳烦你辛苦了。”他开口朝明玥说道。
刚走到岔路口,就遇到村里的牛婶子,对方见她要去村后沈瞎子那头,想只前几天沈瞎子犯糊涂,买了个奇怪的畜生回来,便问:“又要去喂那畜生?”
明玥一边吩咐着女儿,却发现她们没有什么异常反应,那就意味着,原主对她们也一向如此。
他们俩口中的爹,自然是住在村后竹林边的沈瞎子。
沈煜虽然跟着沈瞎子姓,但终究是杜家的骨血,所以也在学堂里免费读书。
但是没过半年,杜家那边开始来走动,这沈煜也是个心软老实的,那腿摔断就是因为前些天杜老太来找,说是杜鹏要去县城里探望岳父,不好空手,叫他凑些钱。
“娘,怎么啦。”两岁的沈三妹跟那一岁刚学走路的奶娃娃一样大小,头顶的头发又希又黄,用个棕榈叶子扎了个小揪揪,大大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早前听着明玥的说话声,就觉得很是让人舒服,这会儿人进来了,虽然穿着一身破衣烂衫,但却怎么也没想到,她生得竟然这样好看,不管骨相或是皮相,都与自己前世所见的那些贵女们没有什么出入。
这样的家庭,米缸里从来没放过米,杜老太来一趟发现他们也用不上,搬去给了杜大仁家里,所以仅有的粮食,是用明玥缝的布袋子挂在房间里。
明玥听到这话多少是有些诧异的,毕竟脑子里是有原主的记忆,原主和这沈煜之间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可能一开始沈煜还贪图她的美貌,可后来沈煜一心一意都在杜家那边,病时都不曾见他关忧一句。
这厢背上背篓,将篮子扔进背篓,牵着沈小幺就往村后去。
明玥舀了一碗端着往里间去,将那升子般大小的窗户推开些,好不容从外面透出些微弱的光芒,叫她能看清楚了席子上躺着的干瘦男人。
“娘没事,你们衣裳都有些湿了,先去……”那个换字还没说出口,她就止住了。孩子们就这一身衣裳,哪里有得换的?往昔要洗的时候,都是寻着好天气,待晚上她们睡着了,原主给洗干净,在屋子里生个火塘烘烤。
午饭是野菜粥,稀得筷子都插不稳,清汤寡水的,只是三个孩子却吃得香。
牛婶子这才问,“还没见好么?这都躺好几天了吧?”说到这里,左右瞧了一眼,像是要防着什么人一样,然后压低声音朝明玥靠近了几分,“好好劝一劝,那头是有生恩,可是这几年该报也报完了,如今为那头砸了腿,他们也不曾来瞧一眼,更不要说掏一个子儿,倒是你爹一把年纪了,还要为他操劳,真要有良心,就好好顾着这边,养恩也不比生恩少,该报。”
可是为什么小说里会把原主描述成那样?她不信这样一个疼爱女儿们的女人,会嫌贫爱富,跟货郎私奔。
那人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活该早死让自己成了他。
这个名字,在她脑子里有些熟悉,当时她没想起来,直至三个瘦不拉几,像是难民一般的小女娃提着个破旧的竹篮高兴地递给她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她穿书了。
不过也没有多想,当下之际,还是先将腿养好才是,他总不能跟那原主一样瘫在床上,叫一个女人和三个奶娃娃来伺候自己。
五官很出挑,就是廋得可怜,半死不活地躺着。明玥把粥放在旁边的小方凳上,爬到床上,费了大劲将他给扶着坐起来,“刚才小幺说,咱爹采了些药,虽然不晓得有没有用,但我一会上去砍竹子喂竹熊的时候,给带回来熬着,你好歹喝一些。”
那是一本披着大女主爽文外衣,其实内在就是白莲花圣母婊和各色美男爱得死去活来的言情小说。
只是记忆却就从几年前开始,当时她满脸的脓疮,又什么都不记得了,是沈煜的养父沈瞎子看她可怜,给领了回来。
还没等她想清楚怎么回事,坐稳的沈郁就已经伸过手,“我自己来吧,你不是还要去爹那边么?”
原主也是为了报答沈瞎子的救命之恩,本就无依无靠无去处的她,嫁给了沈煜做媳妇。
灶房在外面,就一个土灶,旁边放着一个破烂的柜子,里面总共就几只老土碗,还是缺口的,再有就是空了的油罐子和盐罐子。
明玥心疼地拿袖子擦了擦沈三妹的脸,“去屋子里吧。”随即起身去灶房。
沈煜沉着眉头,他明明看着年轻的帝王亲自替自己扶灵,可是忽然一道白光,刺得他下意识闭上了眼睛,等再睁开眼的时候,他就成了这个没脑子又窝囊的同名书生沈煜了。
沈小幺虽然是老大,可也才五岁啊,这个年纪不是该在父母的怀里撒欢么?“我来吧,你把屋子里的火塘点燃,带妹妹们把衣裳烤干,免得着凉了。”明玥从她手里接过米说道。
] 踩滑了脚,伤了腿。
只是可惜后来沈瞎子年纪大了,沈煜又没拿到去城里继续读书的名额,就留下来,跟着村里的男人们,一起在周边做着短工。
后来村里走出去的杜大官人在城里发达了,回乡修了祠堂,还找了个先生来专门教桂花坪的孩子们读书,本家人免费,外姓人想去读书的话给先生包些束脩。
明明养大他是沈瞎子,偏他要刮骨剔肉去贴补杜家,还把进城读书的名额让给了杜鹏。近几年里甚至是对沈瞎子不管不问,照着自己说就是个不忠不义之人,偏他命好有这么个贤惠娘子替他照料着。
可是家里三个女儿,他只生不养,平日里在外做工的工钱,几乎都要拿去给杜家,逢年过节还要给那一大家子添衣裳,自己家的妻儿却是从不曾见过他的半寸半缕。
明玥回头笑着应了,但多少是有些敷衍,牛婶子越发觉得无聊,提着篮子也走了,不过刚走几步又遇到个嘴碎的婆子,两人又交头接耳地聊起
明玥想着今天的确还有很多活没做,也没与他客气,“那你吃完把碗放在床边就好了,我回来再收,不必叫二姐和三妹,一会儿我让她俩上床来睡会儿。”这么小的孩子,该睡午觉才对,如果不是自己一个人忙不过来,她也不愿意把小幺带着过去的。
半个小时前,她进了电梯,随后电梯发生了故障,再度睁开眼,就到了这里。身后不过两米多高的低矮破茅屋是她的家,总共就两间房,昏暗的里间有张铺着稻草的床铺,上面就只有一张旧席子,躺着她前几天去河边给乡绅搬石头砸伤腿的丈夫沈煜。
沈瞎子把原主领回来后,没想到敷了几贴草药,把她脸上的脓疮治好了,竟然是个仙女一般的美娇娘。
沈瞎子也没真瞎,有一只眼睛还是看得见的。他年轻时候读过书,认得几个字,靠着在街上给人写信拆字营生,硬是用一头母羊将襁褓里的沈煜给养活了。
软糯的声音使得明玥从记忆里反应过来,轻轻地揉了揉她头上的小揪揪,发现大女儿沈小幺已经带着二女儿沈二姐去屋旁的灶房里烧火准备煮饭。
更何况二姐三妹还小,带着去也干不了什么活,还不如在家里休息。
一时又想起这明玥当时出现在这里的样子,心里已经有了数,朱门的锦衣玉食虽是羡煞旁人,可是那后院里人多心便是千万条,没准这明玥真是被人陷害,才流落到这偏僻之地的。
这还还没入夏,才下过大雨,山里还是有些凉的。
沈煜其实是村里杜伙夫家的小儿子,但是因为杜老太觉得沈煜克他三哥杜鹏,小时候本来是要打算扔掉的,但是经村里人劝说,送给了无儿无女的算命先生沈瞎子。
好似,这眼前的三个孩子,就是自己亲自生的一样。与此同时,关于原主本身的记忆也出现了在脑子里,只是可惜只仅仅到自己穿越之前。
明玥坐在茅草屋檐下,脚边用竹篾箍得紧紧的木盆里,是三个女儿下雨后去田间摘来的野菜。
沈煜就想不通了,自己虽是没取亲,但部下那没多人,没见过谁这么对待自家娘子和孩子的。
牛婶子听到这话,觉得没意思,本来还指望明玥骂杜家那头几句,自己回头也好和大家说呢!于是摆摆手,“去吧去吧,不过你们家养的那畜生真的会犁地么?照着我说别养了,有了时间去干点什么活不好,挣了钱也好去租村长家的牛。”
但婚后状元郎沈煜那个嫌贫爱富跟着货郎跑了的妻子找上门来了。
里面有一个情节,女主的小姐妹爱上了状元郎,不嫌弃状元郎出生贫寒,还有三个女儿,义无反顾求旨嫁给了这位状元郎。
这也是明玥心头最大的问题,她正在想办法怎么好好劝这沈煜呢!但晓得牛婶子是什么人,全村就她最喜欢搬弄是非,因此哪里敢落了话柄在她手里,也就只淡淡一笑:“生恩养恩都是该顾着的,那头兴许是忙吧。不说了,我先上去了。”
明玥点头,“嗯,顺便拿我爹给相公采的药。”
明玥记得,自己这个角色那时候是谁家的小妾来着,被女主揭穿跟货郎私奔的事情后,直接被正室做主浸了猪笼。
这个时候老大沈小幺已经在屋子里踩着小板凳熟练地从看起来空荡荡的布袋子里取了一小捧粳米,准备要煮粥。
她说完这话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语气是那样自然,看着这个又小又廋的孩子在自己的怀里,满是控制不住的心疼和怜爱。
也越想越气,尤其是听到妻女们在外面的交谈声,孩子天真懂事,娘子温柔贤惠,家中虽是贫困艰难,但是没有一个丧气埋怨。
哪里凑?家里四张嘴指望沈煜吃饭,还有个半死不活,住在村后溪头竹林边的沈瞎子要管,所以为了给杜老太快速凑钱,沈煜去河里给乡绅老爷搬石头。
反正就是个极小的炮灰……不值一提。
她抬头看了看这四周的环境,最后目光落在三个孩子身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与孩子们有着斩不断的血缘关系,所以她原本担忧自己未来命运的目光一下变得柔和起来,伸手将那个最小的沈三妹搂到了怀里,“才下雨,路上滑,以后你就在家里照顾爹爹好不好?”
“嗯,这些天劳烦你辛苦了。”他开口朝明玥说道。
刚走到岔路口,就遇到村里的牛婶子,对方见她要去村后沈瞎子那头,想只前几天沈瞎子犯糊涂,买了个奇怪的畜生回来,便问:“又要去喂那畜生?”
明玥一边吩咐着女儿,却发现她们没有什么异常反应,那就意味着,原主对她们也一向如此。
他们俩口中的爹,自然是住在村后竹林边的沈瞎子。
沈煜虽然跟着沈瞎子姓,但终究是杜家的骨血,所以也在学堂里免费读书。
但是没过半年,杜家那边开始来走动,这沈煜也是个心软老实的,那腿摔断就是因为前些天杜老太来找,说是杜鹏要去县城里探望岳父,不好空手,叫他凑些钱。
“娘,怎么啦。”两岁的沈三妹跟那一岁刚学走路的奶娃娃一样大小,头顶的头发又希又黄,用个棕榈叶子扎了个小揪揪,大大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早前听着明玥的说话声,就觉得很是让人舒服,这会儿人进来了,虽然穿着一身破衣烂衫,但却怎么也没想到,她生得竟然这样好看,不管骨相或是皮相,都与自己前世所见的那些贵女们没有什么出入。
这样的家庭,米缸里从来没放过米,杜老太来一趟发现他们也用不上,搬去给了杜大仁家里,所以仅有的粮食,是用明玥缝的布袋子挂在房间里。
明玥听到这话多少是有些诧异的,毕竟脑子里是有原主的记忆,原主和这沈煜之间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可能一开始沈煜还贪图她的美貌,可后来沈煜一心一意都在杜家那边,病时都不曾见他关忧一句。
这厢背上背篓,将篮子扔进背篓,牵着沈小幺就往村后去。
明玥舀了一碗端着往里间去,将那升子般大小的窗户推开些,好不容从外面透出些微弱的光芒,叫她能看清楚了席子上躺着的干瘦男人。
“娘没事,你们衣裳都有些湿了,先去……”那个换字还没说出口,她就止住了。孩子们就这一身衣裳,哪里有得换的?往昔要洗的时候,都是寻着好天气,待晚上她们睡着了,原主给洗干净,在屋子里生个火塘烘烤。
午饭是野菜粥,稀得筷子都插不稳,清汤寡水的,只是三个孩子却吃得香。
牛婶子这才问,“还没见好么?这都躺好几天了吧?”说到这里,左右瞧了一眼,像是要防着什么人一样,然后压低声音朝明玥靠近了几分,“好好劝一劝,那头是有生恩,可是这几年该报也报完了,如今为那头砸了腿,他们也不曾来瞧一眼,更不要说掏一个子儿,倒是你爹一把年纪了,还要为他操劳,真要有良心,就好好顾着这边,养恩也不比生恩少,该报。”
可是为什么小说里会把原主描述成那样?她不信这样一个疼爱女儿们的女人,会嫌贫爱富,跟货郎私奔。
那人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活该早死让自己成了他。
这个名字,在她脑子里有些熟悉,当时她没想起来,直至三个瘦不拉几,像是难民一般的小女娃提着个破旧的竹篮高兴地递给她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她穿书了。
不过也没有多想,当下之际,还是先将腿养好才是,他总不能跟那原主一样瘫在床上,叫一个女人和三个奶娃娃来伺候自己。
五官很出挑,就是廋得可怜,半死不活地躺着。明玥把粥放在旁边的小方凳上,爬到床上,费了大劲将他给扶着坐起来,“刚才小幺说,咱爹采了些药,虽然不晓得有没有用,但我一会上去砍竹子喂竹熊的时候,给带回来熬着,你好歹喝一些。”
那是一本披着大女主爽文外衣,其实内在就是白莲花圣母婊和各色美男爱得死去活来的言情小说。
只是记忆却就从几年前开始,当时她满脸的脓疮,又什么都不记得了,是沈煜的养父沈瞎子看她可怜,给领了回来。
还没等她想清楚怎么回事,坐稳的沈郁就已经伸过手,“我自己来吧,你不是还要去爹那边么?”
原主也是为了报答沈瞎子的救命之恩,本就无依无靠无去处的她,嫁给了沈煜做媳妇。
灶房在外面,就一个土灶,旁边放着一个破烂的柜子,里面总共就几只老土碗,还是缺口的,再有就是空了的油罐子和盐罐子。
明玥心疼地拿袖子擦了擦沈三妹的脸,“去屋子里吧。”随即起身去灶房。
沈煜沉着眉头,他明明看着年轻的帝王亲自替自己扶灵,可是忽然一道白光,刺得他下意识闭上了眼睛,等再睁开眼的时候,他就成了这个没脑子又窝囊的同名书生沈煜了。
沈小幺虽然是老大,可也才五岁啊,这个年纪不是该在父母的怀里撒欢么?“我来吧,你把屋子里的火塘点燃,带妹妹们把衣裳烤干,免得着凉了。”明玥从她手里接过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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