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君荼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盛君荼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再没过多久,书生身上被打出的伤久久未愈,最终病死在荒山野岭中。
“你……”恒古一下回过头。
那天李生做了首诗,文采奕奕、意气风发。素有安县才女名声的金小姐自然对文采斐然的书生芳心暗许,多次传达信物,可是都被书生以已有心爱之人的理由拒绝。这金小姐也是坚持,而书生的态度也颇为坚决,二人都是硬骨头。
“那被欺负了就不可以还击吗?”恒古紧紧抠着桌角。
安槐的声音戛然而止,恒古缓缓睁开眼:“怪不得……”
“无妨,金公子不必自责。”灵华想了想,从匣中取了一块鉴心镜的碎块给金奇峰看,“金公子,你可在奇苑妹妹身上见过这样的镜子?”
“杀了她?杀了她又怎么折磨她呢?让她身败名裂,让她失去一切,让她体会痛苦活不下去,这才是我要的。”
灵华一脸失望地点点头,金奇峰见了果然道:“若是发现了这种碎镜,会拿来给张小姐。”
那书生也说对金小姐并不钟情,自己早已有心爱之人。金老爷本想作罢,可金小姐说大家都已知道她是书生的人,誓死也要嫁给书生。书生也要以死明志,拒不成婚。
金奇峰点点头,视线向下一瞥,发现了桌上的玉簪花银簪。他指了指簪子:“我妹妹也有一支这样的簪子,只是一年前她从不戴……”
恒古看着她的断肢:“她到底做了什么让你这般恨她?”
灵华的心漏跳了一下:“金公子,你好好想想,真的没在奇苑妹妹房内或是身上见过这样的碎镜吗?”
事情越闹越难看,书生因家境贫寒、无所依仗被乱棍打出了安县。而金小姐也没脸见人,于是把自己关在金宅里,几个月都没有出过门。
可出去的次数一多,金老爷有所察觉,终于在跟踪金小姐家丁的回禀下知道了此事。
灵华轻笑:“你觉得现在的孙莲苒如何?”
“怪不得孙莲苒怨气这么大,原来金奇苑干得竟是这样的龌龊事!不,是赵芊。赵芊竟然做这种强抢之事!还害死三条人命,我突然理解孙莲苒了!”
“呵……呵呵呵……不过既然已经变成这样了,为何不选择复仇呢?一起去死,一起下无间地狱!”
灵华看着金奇峰踏出门的背影,心里有点酸涩:“金公子,保重。”
灵华也拿起簪子,白润的玉簪花上面有一抹红气,此刻透着诱惑和妖冶。
灵华看着恒古差点把后槽牙咬碎的模样,抱胸问道:“你好像不太喜欢安槐?”
恒古越说越气,狠狠一拍桌子:“就算再想要,也要取之有道,怎么可以逼迫威胁别人呢!我看孙莲苒报复得好!”
“是了,我曾经也想救一救金小姐,因为人命可贵。可如今,我却是一个也不想帮。她们身上掺杂了太多恶念与欲念,千年来我见过太多,已是乏了。”灵华神色恹恹,她拿出宝镜残块,一个个摆好。
机缘巧合,相谈甚欢,两人都觉得对方言谈举止不俗,暗暗钟情于对方,便交换了名字住址。
“是块铜制的残镜?用灵力开启还会映出黑洞?”
“你见过?”恒古瞪大眼睛上前一步,“它现在在哪?”
“怪不得什么?”灵华歪头看他。
“还看不看消息了?”灵华把手覆在恒古手上。
恒古点头。他趴在簪子旁边,眼巴巴地看着。
金奇峰看了一眼镜块,便很笃定地说:“没有。”
“看吗?”恒古拿过银簪。
“可以还击,但别一时冲动赔上自己。”女子的手拂过银簪,“不过孙莲苒变妖之事甚是蹊跷,她此前为人,如何能突然化为妖?且不说她断臂伤口似是不会愈合,单是她全身渗血来讲,普通的妖也不会如她这般形状。而她身上妖气强烈,并不像化妖不久的样子。”
灵华“噗嗤”笑出声,点点少年圆润的后脑:“真是个小孩。”
这女妖原名孙莲苒,是个绣娘的女儿。她从小心灵手巧,听话懂事,虽然失去了父亲,但性子并不怪异,从小就帮家里干活,长大后就与母亲一起织绣品为生,成为安县数一数二的绣娘。
“你说话啊,灵华!”恒古摇摇灵华的衣袖,“我们看不看?”
恒古仔细想了想:“现在她的眼里除了报复好像没有别的,看起来不像什么好人。”
“沧澜阁的消息?你是何时得到的?”恒古惊讶。
于是金小姐多方打听,找了家里的护卫把孙莲苒的家里的家当都砸烂,绣品全部剪坏,以此威胁书生与她相会。
金奇峰双眼红肿,手里捧着一个宝匣:“贸然来访,多有唐突,请多见谅。日前张小姐所说的镜子,府中上下只有这三面相似的,不知可有张太公要寻的那面?”
“算啦,那就看吧。不过看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灵华拿出一片槐树叶夹在两指间。
圆长的槐树叶被放在恒古的掌心:“我在金小姐屋外偷看的时候它飘来的,这么看来,安槐还是想着我这个老朋友的,是个有情有义的槐。”
随着恒古的灵力注入,熟悉的声音又响起:“灵华,别说老朋友不想着你啊!女妖的过去我也给你打听到了,有了我的消息你一定如虎添翼!
灵华却是淡定些,她深吸一口气,匀了匀呼吸:“恒古啊,世间本不是非黑即白,人也不是非好即坏。赵芊再可恨,也活不过今年,所作所为,皆有报应。而孙莲苒变成妖之后,夜夜折磨赵芊,其实也在折磨自己,你当她真的开心吗?”
恒古手一捏,差点把薄薄的叶片捏碎:“又是安槐。别想的太好,他会问你要银子的。”
不久后,李书生就主动来找孙莲苒,二人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皆是合拍。李书生又看到孙莲苒吃苦能干,独身一人孝敬母亲,更是从心底对她佩服又怜爱,两人相知相许,一度是谈婚论嫁啊!
鉴心镜刚融合起来,房门外便有敲门声响起,灵华急忙把鉴心镜收起来。开门一看,来人竟是金奇峰。
孙莲苒在安县也不得安生,于是带着母亲去找到了书生,三个人一起在半山腰搭了间茅草房勉强度日。没过多久,孙莲苒的母亲便积劳成疾去世了。
恒古与灵华并排坐在一起聚精会神盯着一处。桌子上孙莲苒给的银簪静静躺着,被二人的目光“盯得”散发出幽幽红光。
“难道还有我们未知之妖?”恒古收敛了脾气,却还是无法很快冷静下来,他依旧站着,肩背笔直,“就算是未知,妖也有好妖,就像我一样,我们不应该与她对立。”
“还是算了吧。”他又把银簪摆回原来的位置。
孙莲苒把银簪给他:“看了这个,然后帮我一个忙,我就告诉你残镜在哪。”
至于为什么变成妖,且听下回分解。
“世人皆肮脏?”恒古看着孙莲苒的眼神从同情变成了轻蔑,“也不尽然。有些人将自己的肮脏洗掉了,而有些人却甘愿让肮脏浸泡自己,沉沦下去。”
“这气味太熟悉了,上次的丝帕,也是这种味道。”灵华把簪子放在桌上,“吸取灵力的味道。”
恒古悄悄离孙莲苒远了点,他皱紧眉头:“你要复仇,直接杀死金奇苑不就好了?为何又让我们知道你的事?”
有一天在送绣品时,忽然天降大雨,孙莲苒为了躲雨与一名姓李的书生躲到了一个书斋里。
“你们说过要找镜子?”孙莲苒探究地看着恒古。
“如此多谢金公子了。”
她看向地面上忙作一团的金府,用断了的胳膊捂向嘴的位置窃窃笑着:“死是最容易的,要活着面对所有人的指指点点,面对大家异样的眼神,才是难事。这是她欠我们的,这是她的报应!”
而金小姐是大半年前,在花灯会上见到了他。
“唉,明知道也想看吗?”灵华摸摸恒古的脑袋。
孙莲苒觉得活在世上已经没有了依靠,于是投湖自尽。可是,本应该成为孤魂野鬼的她并没有死,反而成了妖。
恒古默默看着她没说话。
“要不看看?”白玉般的手摸在银簪上。
灵华将镜子挨个儿看了一遍,摇摇头说没有。明明是灵华信口编的托词,金奇峰深信不疑还觉得抱歉:“可能是时间太久,已经遗失了,实乃金府的错。我这就命人打面一样的镜子来。”
……其实是我没打听到。”
客栈。
至此,金小姐便经常以与别家小姐出游为由,邀书生私会。这在她的小姐妹里都是心知肚明的,她们还帮着金小姐把丝帕塞到书生怀中,以此逼迫书生。
“你以为我愿意?”女妖赤红的双目闪动,“谁又愿意变成像我这样?我失去了所有,爱情,容貌,自由,甚至是生命!”
“哼!”恒古的手握紧了,怕灵华跑了一般。
“何止安槐,跟你认识很久的我都不喜欢。”他又趴下,只露个后脑勺给灵华。
金奇峰抱着宝匣侧脸回首,嘴角扯了一抹笑:“多谢张小姐,我会珍重。”
金奇峰颇为不解:“平时我与妹妹比较亲近,她喜欢的东西我都知道,未见过这种碎镜。张小姐也在寻此物?”
“又看啊?你就不能讲讲吗。”恒古刚要伸手去接,孙莲苒突然把银簪收回去。
“命。她害了命!活生生的命啊!”孙莲苒回忆起了什么,双目流下血泪。她拿出一支上面带玉簪花的银簪递给恒古,“看了你就知道,她到底是人是鬼!”
金小姐对着金老爷又哭又闹,说是自己与书生情投意合,已有名声在外,必须要书生娶了她。于是金老爷便将书生叫到了金宅,一番盘问之下发现书生只是一介穷酸书生,根本配不上金小姐。
说完险些控制不住情绪,急急告辞了。
] 再没过多久,书生身上被打出的伤久久未愈,最终病死在荒山野岭中。
“你……”恒古一下回过头。
那天李生做了首诗,文采奕奕、意气风发。素有安县才女名声的金小姐自然对文采斐然的书生芳心暗许,多次传达信物,可是都被书生以已有心爱之人的理由拒绝。这金小姐也是坚持,而书生的态度也颇为坚决,二人都是硬骨头。
“那被欺负了就不可以还击吗?”恒古紧紧抠着桌角。
安槐的声音戛然而止,恒古缓缓睁开眼:“怪不得……”
“无妨,金公子不必自责。”灵华想了想,从匣中取了一块鉴心镜的碎块给金奇峰看,“金公子,你可在奇苑妹妹身上见过这样的镜子?”
“杀了她?杀了她又怎么折磨她呢?让她身败名裂,让她失去一切,让她体会痛苦活不下去,这才是我要的。”
灵华一脸失望地点点头,金奇峰见了果然道:“若是发现了这种碎镜,会拿来给张小姐。”
那书生也说对金小姐并不钟情,自己早已有心爱之人。金老爷本想作罢,可金小姐说大家都已知道她是书生的人,誓死也要嫁给书生。书生也要以死明志,拒不成婚。
金奇峰点点头,视线向下一瞥,发现了桌上的玉簪花银簪。他指了指簪子:“我妹妹也有一支这样的簪子,只是一年前她从不戴……”
恒古看着她的断肢:“她到底做了什么让你这般恨她?”
灵华的心漏跳了一下:“金公子,你好好想想,真的没在奇苑妹妹房内或是身上见过这样的碎镜吗?”
事情越闹越难看,书生因家境贫寒、无所依仗被乱棍打出了安县。而金小姐也没脸见人,于是把自己关在金宅里,几个月都没有出过门。
可出去的次数一多,金老爷有所察觉,终于在跟踪金小姐家丁的回禀下知道了此事。
灵华轻笑:“你觉得现在的孙莲苒如何?”
“怪不得孙莲苒怨气这么大,原来金奇苑干得竟是这样的龌龊事!不,是赵芊。赵芊竟然做这种强抢之事!还害死三条人命,我突然理解孙莲苒了!”
“呵……呵呵呵……不过既然已经变成这样了,为何不选择复仇呢?一起去死,一起下无间地狱!”
灵华看着金奇峰踏出门的背影,心里有点酸涩:“金公子,保重。”
灵华也拿起簪子,白润的玉簪花上面有一抹红气,此刻透着诱惑和妖冶。
灵华看着恒古差点把后槽牙咬碎的模样,抱胸问道:“你好像不太喜欢安槐?”
恒古越说越气,狠狠一拍桌子:“就算再想要,也要取之有道,怎么可以逼迫威胁别人呢!我看孙莲苒报复得好!”
“是了,我曾经也想救一救金小姐,因为人命可贵。可如今,我却是一个也不想帮。她们身上掺杂了太多恶念与欲念,千年来我见过太多,已是乏了。”灵华神色恹恹,她拿出宝镜残块,一个个摆好。
机缘巧合,相谈甚欢,两人都觉得对方言谈举止不俗,暗暗钟情于对方,便交换了名字住址。
“是块铜制的残镜?用灵力开启还会映出黑洞?”
“你见过?”恒古瞪大眼睛上前一步,“它现在在哪?”
“怪不得什么?”灵华歪头看他。
“还看不看消息了?”灵华把手覆在恒古手上。
恒古点头。他趴在簪子旁边,眼巴巴地看着。
金奇峰看了一眼镜块,便很笃定地说:“没有。”
“看吗?”恒古拿过银簪。
“可以还击,但别一时冲动赔上自己。”女子的手拂过银簪,“不过孙莲苒变妖之事甚是蹊跷,她此前为人,如何能突然化为妖?且不说她断臂伤口似是不会愈合,单是她全身渗血来讲,普通的妖也不会如她这般形状。而她身上妖气强烈,并不像化妖不久的样子。”
灵华“噗嗤”笑出声,点点少年圆润的后脑:“真是个小孩。”
这女妖原名孙莲苒,是个绣娘的女儿。她从小心灵手巧,听话懂事,虽然失去了父亲,但性子并不怪异,从小就帮家里干活,长大后就与母亲一起织绣品为生,成为安县数一数二的绣娘。
“你说话啊,灵华!”恒古摇摇灵华的衣袖,“我们看不看?”
恒古仔细想了想:“现在她的眼里除了报复好像没有别的,看起来不像什么好人。”
“沧澜阁的消息?你是何时得到的?”恒古惊讶。
于是金小姐多方打听,找了家里的护卫把孙莲苒的家里的家当都砸烂,绣品全部剪坏,以此威胁书生与她相会。
金奇峰双眼红肿,手里捧着一个宝匣:“贸然来访,多有唐突,请多见谅。日前张小姐所说的镜子,府中上下只有这三面相似的,不知可有张太公要寻的那面?”
“算啦,那就看吧。不过看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灵华拿出一片槐树叶夹在两指间。
圆长的槐树叶被放在恒古的掌心:“我在金小姐屋外偷看的时候它飘来的,这么看来,安槐还是想着我这个老朋友的,是个有情有义的槐。”
随着恒古的灵力注入,熟悉的声音又响起:“灵华,别说老朋友不想着你啊!女妖的过去我也给你打听到了,有了我的消息你一定如虎添翼!
灵华却是淡定些,她深吸一口气,匀了匀呼吸:“恒古啊,世间本不是非黑即白,人也不是非好即坏。赵芊再可恨,也活不过今年,所作所为,皆有报应。而孙莲苒变成妖之后,夜夜折磨赵芊,其实也在折磨自己,你当她真的开心吗?”
恒古手一捏,差点把薄薄的叶片捏碎:“又是安槐。别想的太好,他会问你要银子的。”
不久后,李书生就主动来找孙莲苒,二人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皆是合拍。李书生又看到孙莲苒吃苦能干,独身一人孝敬母亲,更是从心底对她佩服又怜爱,两人相知相许,一度是谈婚论嫁啊!
鉴心镜刚融合起来,房门外便有敲门声响起,灵华急忙把鉴心镜收起来。开门一看,来人竟是金奇峰。
孙莲苒在安县也不得安生,于是带着母亲去找到了书生,三个人一起在半山腰搭了间茅草房勉强度日。没过多久,孙莲苒的母亲便积劳成疾去世了。
恒古与灵华并排坐在一起聚精会神盯着一处。桌子上孙莲苒给的银簪静静躺着,被二人的目光“盯得”散发出幽幽红光。
“难道还有我们未知之妖?”恒古收敛了脾气,却还是无法很快冷静下来,他依旧站着,肩背笔直,“就算是未知,妖也有好妖,就像我一样,我们不应该与她对立。”
“还是算了吧。”他又把银簪摆回原来的位置。
孙莲苒把银簪给他:“看了这个,然后帮我一个忙,我就告诉你残镜在哪。”
至于为什么变成妖,且听下回分解。
“世人皆肮脏?”恒古看着孙莲苒的眼神从同情变成了轻蔑,“也不尽然。有些人将自己的肮脏洗掉了,而有些人却甘愿让肮脏浸泡自己,沉沦下去。”
“这气味太熟悉了,上次的丝帕,也是这种味道。”灵华把簪子放在桌上,“吸取灵力的味道。”
恒古悄悄离孙莲苒远了点,他皱紧眉头:“你要复仇,直接杀死金奇苑不就好了?为何又让我们知道你的事?”
有一天在送绣品时,忽然天降大雨,孙莲苒为了躲雨与一名姓李的书生躲到了一个书斋里。
“你们说过要找镜子?”孙莲苒探究地看着恒古。
“如此多谢金公子了。”
她看向地面上忙作一团的金府,用断了的胳膊捂向嘴的位置窃窃笑着:“死是最容易的,要活着面对所有人的指指点点,面对大家异样的眼神,才是难事。这是她欠我们的,这是她的报应!”
而金小姐是大半年前,在花灯会上见到了他。
“唉,明知道也想看吗?”灵华摸摸恒古的脑袋。
孙莲苒觉得活在世上已经没有了依靠,于是投湖自尽。可是,本应该成为孤魂野鬼的她并没有死,反而成了妖。
恒古默默看着她没说话。
“要不看看?”白玉般的手摸在银簪上。
灵华将镜子挨个儿看了一遍,摇摇头说没有。明明是灵华信口编的托词,金奇峰深信不疑还觉得抱歉:“可能是时间太久,已经遗失了,实乃金府的错。我这就命人打面一样的镜子来。”
……其实是我没打听到。”
客栈。
至此,金小姐便经常以与别家小姐出游为由,邀书生私会。这在她的小姐妹里都是心知肚明的,她们还帮着金小姐把丝帕塞到书生怀中,以此逼迫书生。
“你以为我愿意?”女妖赤红的双目闪动,“谁又愿意变成像我这样?我失去了所有,爱情,容貌,自由,甚至是生命!”
“哼!”恒古的手握紧了,怕灵华跑了一般。
“何止安槐,跟你认识很久的我都不喜欢。”他又趴下,只露个后脑勺给灵华。
金奇峰抱着宝匣侧脸回首,嘴角扯了一抹笑:“多谢张小姐,我会珍重。”
金奇峰颇为不解:“平时我与妹妹比较亲近,她喜欢的东西我都知道,未见过这种碎镜。张小姐也在寻此物?”
“又看啊?你就不能讲讲吗。”恒古刚要伸手去接,孙莲苒突然把银簪收回去。
“命。她害了命!活生生的命啊!”孙莲苒回忆起了什么,双目流下血泪。她拿出一支上面带玉簪花的银簪递给恒古,“看了你就知道,她到底是人是鬼!”
金小姐对着金老爷又哭又闹,说是自己与书生情投意合,已有名声在外,必须要书生娶了她。于是金老爷便将书生叫到了金宅,一番盘问之下发现书生只是一介穷酸书生,根本配不上金小姐。
说完险些控制不住情绪,急急告辞了。
玄幻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