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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史记让我觉得心梗的就是一句以国为氏,然后说秦人造父氏赵,然后秦始皇就氏赵了。
虽然秦人祖上是游牧民族,但经历过如此大起大落,所以在我的想象中,拟出来的是一个比较隐忍的女性形象,虽然天天手不释卷,装的人五人六温文尔雅是个文化人的亚子,但打起来是那种左手持书,右手拎剑,笑着杀人的形象。
规模连坐很容易造成百姓恐慌。
以上部分资料来自于【从《云梦睡虎地秦简》简析秦律的刑罚思想】,感兴趣可以搜一下,原版好像是登在报纸上,照片太模糊了建议搜网络版的。(长沙简牍博物馆或者中国社会科学网发的那个,别的转载的不知道是不是和原版一样)
【最后在此震声:我的文里——嬴政,嬴姓秦氏!嬴政又叫秦政!】
这可能也是后来秦王决心改革还真能改革成功,还有后来秦始皇把贵族阶级踹出历史舞台的因素之一吧,本来秦人历史待遇就大起大落的,秦王在意阶级有什么用呢,再介意等别国统一了他们又得是奴隶咯。(当然了,虽然贵族阶级终结在战国末,但阶级是不会消失的,没了贵族还有士族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世家。)
以前看的时候就挺疑惑的,这是怎么画等号的?
“重刑主义”即“以刑去刑”,指企图用重刑起到一般预防犯罪的作用,所以又称一般预防刑主义。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学派主持了秦国的法制改革,开创了重刑主义的法律渊源。“重刑主义”的刑罚表现如下:
始皇二十七年二月,一个名叫”礼”的洞庭郡守向下属乡县传达的条令:“传送委输,必先悉行城旦舂、隶臣妾、居赀赎责(债),急事不可留,乃兴(徭)。”意思是运输物资的活计,要先使用刑徒,遇有紧急而情况人手不够,才能征民为徭。否则\"不欲兴黔首”。
周灭商,统治阶级的秦人被杀了一轮,秦人主打一个前朝余孽,又滚回奴隶阶级了。
重刑主义(以刑去刑)。仅就死刑和肉刑为例,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处罚方式,和不同的执行方法,罪犯所受的痛苦也大不相同。而肉刑更是种类繁多,其中很多肉刑会造成被执行人终身残废。秦朝统治者奉行先秦法家严刑峻法的思想,期望通过重罚轻罪,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总体而言,秦朝的刑罚思想是重刑主义,但是,由于秦朝法律体系完备,事事有法可依,因而又体现出“罪刑法定”的一面。
知道秦的立国史的也应该清楚秦不是从赵国分裂出来的,为什么秦国的国君要以国(赵)为氏啊,这也不遵循国君以国为氏的规律啊。
秦朝二世之亡,让后世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认识到,严刑峻法,罗网密布会使民众在那个生产力低下、满目疮痍、百废待兴的时代举步维艰、被迫落草为寇,最终对统治阶级的政权构成威胁。因而,汉朝统治阶级一登上历史舞台就开始实行无为而治、轻徭薄赋的政策,文帝景帝更是以缇萦上书作为契机,对秦朝的严酷法令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
因为修长城导致秦亡国真的属于造谣,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不是全部,也不是洗秦不严苛,秦亡肯定是有原因的,比如重刑主义为总趋势。
立法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在千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以超人的智慧制定出如此完备的法律体系,《云梦睡虎地秦简》包括《编年记》《秦律十八种》等共10部分,各部分又详细地做了划分。单就行政法为例就包括《治吏律》《除吏律》《除弟子律》《尉杂》《内史杂》《傅律》《徭律》《司空》《军爵律》《公车司马猎律》《中劳律》《屯表律》《戍律》《行书》《传食律》《游士律》和《属邦》。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秦朝,竟然能够诞生如此完备的法律,不能不说当时的立法技术令人惊叹。
只修个长城怎么可能会社会动荡就亡国了,历朝历代都修的啊。
公元前一千六百年左右,夏朝被商朝灭亡,秦商祖先是比较亲近的近族,两者都是游牧部落,共同的图腾崇拜(玄鸟,即燕子)秦商贵族在丧葬方面也就是墓葬材料上十分相似,因为两者之间联系有一些秦人在商朝时期从奴隶上升到了统治阶级,但也因为两者之间联系,在周灭商后地位屡次下降。
但秦也不是历史上被黑的那毫无可取之处,战国末期,七雄争霸,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采用法家思想,国力迅速强大起来,再加上秦始皇雄才大略、眼光独到,建立了强有力的国家机器,以法治国,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想不可能有什么生物一开始双方就深爱不移,一定是因为有一方坚持不懈的努力感动了另一方,这种感情应
突然发现竟然九千五百字了,那我们再聊五毛的吧(x)。
我寻思秦始皇姓嬴没错,但他也不一定是赵氏这支的吧,就算他是赵氏这支不是秦氏的,那他统治的是秦国不是赵国吧。
这个时候在我的设想中对应了秦只有封地没有建国,还在被周王画大饼努力打西戎的时候。
在刑罚的强度上:轻罪重罚还有家属连坐邻里连坐职务连坐等等。
这个时候的她只能算个‘胚胎’或者说‘婴孩’。
以上除马甲设定部分原创,其余有的资料来自百度百科,有的资料我查了论文,有的是个人吐槽,结论则是个人拙见,求同存异不强求ww。
而其中《徭律》云:禁苑“其近田恐兽及马牛出食稼者,县啬夫材兴有田其旁者,无贵贱,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缮之,不得为徭。”
秦国嬴姓王室的前身也就是创立者秦人早在新石器时代和后来创造了上古时代文明的夏、商、周人就有密切联系,从史记秦本纪还有国内发现的大量遗址可知,秦人的祖先和夏商周这些氏族部落一样,都是属于较早融进华夏族的众多氏族部落之一。
(文章正文会有嬴政=秦政,而不提赵政。)
秦律要求各级司法官吏必须严格依法定罪科刑,否则就要追究他们拒不执行“罪刑法定”原则的刑事责任。为此,在秦律中设有“失刑罪”“不直罪”。大白话一下就是法官包庇同情罪犯的行为也是犯罪。
没有攻击别的文的意思,等写正文也不会攻击赵政这种说法,只是单纯写嬴政不提赵政这种称呼。(在叠甲了在叠甲了)
秦以法为本,事皆决于法,即罪刑法定。刑罚体系完备周详,力求事事有法可依,罪刑法定。“以法为本”是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法治”理论的核心,“事皆决于法”是先秦法家“事断于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两次之后秦人或许也懂了,给人当狗是不能长久的,我们老秦人也要建国辣!
秦律逻辑严谨、内涵丰富,《云梦睡虎地秦简》不仅成为人们研究秦律的重要资料,更成为探究中华法系源头的重要素材。而翻开法制史课本我们也可以发现,后世的刑法思想和刑罚体系很多都源自秦律,后世的诸多立法也多以秦律作为蓝本。《云梦睡虎地秦简》在我国乃至世界的法制史上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
真正理解了秦人的努力是在经过百年,他们成功建国的那一刻。
然后在周天子手上被画了百年大饼,也经历了百余年努力,终于建国成功(泪目了),稍微详细点的内容我上面提过。
现在又提一次是想说,当时思考马甲的时候也有考虑之前的历史因素。
《史记·秦本纪》云:“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为辅。”帝舜曰:“咨尔费,赞禹功,其赐尔皂游。尔後嗣将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舜赐姓嬴氏。”这个就是更像是传说,但秦人祖先和后来秦国宗族姓嬴是肯定的。
君主独断,法自君出。秦统一以后实行郡县制,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封建官僚体系。秦朝统治者特别强调要维护君主□□,皇帝集立法、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皇帝的命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皇帝本人是最高司法长官。(那胡亥亡国也不奇怪了,一个废物拿这么多权利不加速亡国才怪,嬴政建立集权统治唯一没想到的就是他死后是胡亥继位。)
不过夏是属于有文献记载,但没有确切考古材料证实的那种。
当然只是本人很讨厌赵政的说法,没有强求所有人和我观点一致,之前题外话开头就写了,我知道我是非主流(?)。
秦统一以后,摒弃礼义而专任法治,把韩非以法为本的思想推向极端,在修订、补充秦国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形成了涉及各个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法律规范。
不过在变文化人之前还有一段不愿在人前提起的黑历史,就是纵马驰骋满脸肆意潇洒的‘婴儿’时代(?)。
法律在每个时代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但是在秦朝,正是因为有了法律,有了商鞅变法,国家才逐渐强盛起来,而最终,也正是因为严刑峻法,秦朝的江山社稷才毁于一旦。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文化却是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绵延生根、成长壮大的。至今,仍然深深地影响着我们。
殷商时秦人主打一个从龙之功,从奴隶到统治阶级了。
甚至刚开始她理解不了什么是死亡,只是知道有秦人永远的沉睡在自己身上(秦土壤)死亡对于她来说没什么关系,因为这些人只是重新回到她的怀抱而已,她能感受到那些轻如鸿羽的重量在慢慢融入自己的骨血,但又不会有更多的感想。
这里写设定写嗨了,不吐不快,碎碎念了一大堆资料也复制粘贴塞了一堆,不知不觉都快一万字了(瞳孔地震),不当回事也没关系,只是希望大家了解到政哥还有氏秦的可能Orz。
这时候秦没有建国,‘秦’只是游荡在战场上,学着那些浴血奋战的秦人打扮的幽魂,她什么都扮演过什么都尝试过,但是看着死掉的秦人并不会哭泣也不会难过,就是单纯的疑惑他们怎么那么弱,被捅一下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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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史记让我觉得心梗的就是一句以国为氏,然后说秦人造父氏赵,然后秦始皇就氏赵了。
虽然秦人祖上是游牧民族,但经历过如此大起大落,所以在我的想象中,拟出来的是一个比较隐忍的女性形象,虽然天天手不释卷,装的人五人六温文尔雅是个文化人的亚子,但打起来是那种左手持书,右手拎剑,笑着杀人的形象。
规模连坐很容易造成百姓恐慌。
以上部分资料来自于【从《云梦睡虎地秦简》简析秦律的刑罚思想】,感兴趣可以搜一下,原版好像是登在报纸上,照片太模糊了建议搜网络版的。(长沙简牍博物馆或者中国社会科学网发的那个,别的转载的不知道是不是和原版一样)
【最后在此震声:我的文里——嬴政,嬴姓秦氏!嬴政又叫秦政!】
这可能也是后来秦王决心改革还真能改革成功,还有后来秦始皇把贵族阶级踹出历史舞台的因素之一吧,本来秦人历史待遇就大起大落的,秦王在意阶级有什么用呢,再介意等别国统一了他们又得是奴隶咯。(当然了,虽然贵族阶级终结在战国末,但阶级是不会消失的,没了贵族还有士族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世家。)
以前看的时候就挺疑惑的,这是怎么画等号的?
“重刑主义”即“以刑去刑”,指企图用重刑起到一般预防犯罪的作用,所以又称一般预防刑主义。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学派主持了秦国的法制改革,开创了重刑主义的法律渊源。“重刑主义”的刑罚表现如下:
始皇二十七年二月,一个名叫”礼”的洞庭郡守向下属乡县传达的条令:“传送委输,必先悉行城旦舂、隶臣妾、居赀赎责(债),急事不可留,乃兴(徭)。”意思是运输物资的活计,要先使用刑徒,遇有紧急而情况人手不够,才能征民为徭。否则\"不欲兴黔首”。
周灭商,统治阶级的秦人被杀了一轮,秦人主打一个前朝余孽,又滚回奴隶阶级了。
重刑主义(以刑去刑)。仅就死刑和肉刑为例,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处罚方式,和不同的执行方法,罪犯所受的痛苦也大不相同。而肉刑更是种类繁多,其中很多肉刑会造成被执行人终身残废。秦朝统治者奉行先秦法家严刑峻法的思想,期望通过重罚轻罪,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总体而言,秦朝的刑罚思想是重刑主义,但是,由于秦朝法律体系完备,事事有法可依,因而又体现出“罪刑法定”的一面。
知道秦的立国史的也应该清楚秦不是从赵国分裂出来的,为什么秦国的国君要以国(赵)为氏啊,这也不遵循国君以国为氏的规律啊。
秦朝二世之亡,让后世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认识到,严刑峻法,罗网密布会使民众在那个生产力低下、满目疮痍、百废待兴的时代举步维艰、被迫落草为寇,最终对统治阶级的政权构成威胁。因而,汉朝统治阶级一登上历史舞台就开始实行无为而治、轻徭薄赋的政策,文帝景帝更是以缇萦上书作为契机,对秦朝的严酷法令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
因为修长城导致秦亡国真的属于造谣,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不是全部,也不是洗秦不严苛,秦亡肯定是有原因的,比如重刑主义为总趋势。
立法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在千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以超人的智慧制定出如此完备的法律体系,《云梦睡虎地秦简》包括《编年记》《秦律十八种》等共10部分,各部分又详细地做了划分。单就行政法为例就包括《治吏律》《除吏律》《除弟子律》《尉杂》《内史杂》《傅律》《徭律》《司空》《军爵律》《公车司马猎律》《中劳律》《屯表律》《戍律》《行书》《传食律》《游士律》和《属邦》。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秦朝,竟然能够诞生如此完备的法律,不能不说当时的立法技术令人惊叹。
只修个长城怎么可能会社会动荡就亡国了,历朝历代都修的啊。
公元前一千六百年左右,夏朝被商朝灭亡,秦商祖先是比较亲近的近族,两者都是游牧部落,共同的图腾崇拜(玄鸟,即燕子)秦商贵族在丧葬方面也就是墓葬材料上十分相似,因为两者之间联系有一些秦人在商朝时期从奴隶上升到了统治阶级,但也因为两者之间联系,在周灭商后地位屡次下降。
但秦也不是历史上被黑的那毫无可取之处,战国末期,七雄争霸,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采用法家思想,国力迅速强大起来,再加上秦始皇雄才大略、眼光独到,建立了强有力的国家机器,以法治国,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想不可能有什么生物一开始双方就深爱不移,一定是因为有一方坚持不懈的努力感动了另一方,这种感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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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寻思秦始皇姓嬴没错,但他也不一定是赵氏这支的吧,就算他是赵氏这支不是秦氏的,那他统治的是秦国不是赵国吧。
这个时候在我的设想中对应了秦只有封地没有建国,还在被周王画大饼努力打西戎的时候。
在刑罚的强度上:轻罪重罚还有家属连坐邻里连坐职务连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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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徭律》云:禁苑“其近田恐兽及马牛出食稼者,县啬夫材兴有田其旁者,无贵贱,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缮之,不得为徭。”
秦国嬴姓王室的前身也就是创立者秦人早在新石器时代和后来创造了上古时代文明的夏、商、周人就有密切联系,从史记秦本纪还有国内发现的大量遗址可知,秦人的祖先和夏商周这些氏族部落一样,都是属于较早融进华夏族的众多氏族部落之一。
(文章正文会有嬴政=秦政,而不提赵政。)
秦律要求各级司法官吏必须严格依法定罪科刑,否则就要追究他们拒不执行“罪刑法定”原则的刑事责任。为此,在秦律中设有“失刑罪”“不直罪”。大白话一下就是法官包庇同情罪犯的行为也是犯罪。
没有攻击别的文的意思,等写正文也不会攻击赵政这种说法,只是单纯写嬴政不提赵政这种称呼。(在叠甲了在叠甲了)
秦以法为本,事皆决于法,即罪刑法定。刑罚体系完备周详,力求事事有法可依,罪刑法定。“以法为本”是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法治”理论的核心,“事皆决于法”是先秦法家“事断于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两次之后秦人或许也懂了,给人当狗是不能长久的,我们老秦人也要建国辣!
秦律逻辑严谨、内涵丰富,《云梦睡虎地秦简》不仅成为人们研究秦律的重要资料,更成为探究中华法系源头的重要素材。而翻开法制史课本我们也可以发现,后世的刑法思想和刑罚体系很多都源自秦律,后世的诸多立法也多以秦律作为蓝本。《云梦睡虎地秦简》在我国乃至世界的法制史上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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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理解了秦人的努力是在经过百年,他们成功建国的那一刻。
然后在周天子手上被画了百年大饼,也经历了百余年努力,终于建国成功(泪目了),稍微详细点的内容我上面提过。
现在又提一次是想说,当时思考马甲的时候也有考虑之前的历史因素。
《史记·秦本纪》云:“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为辅。”帝舜曰:“咨尔费,赞禹功,其赐尔皂游。尔後嗣将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舜赐姓嬴氏。”这个就是更像是传说,但秦人祖先和后来秦国宗族姓嬴是肯定的。
君主独断,法自君出。秦统一以后实行郡县制,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封建官僚体系。秦朝统治者特别强调要维护君主□□,皇帝集立法、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皇帝的命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皇帝本人是最高司法长官。(那胡亥亡国也不奇怪了,一个废物拿这么多权利不加速亡国才怪,嬴政建立集权统治唯一没想到的就是他死后是胡亥继位。)
不过夏是属于有文献记载,但没有确切考古材料证实的那种。
当然只是本人很讨厌赵政的说法,没有强求所有人和我观点一致,之前题外话开头就写了,我知道我是非主流(?)。
秦统一以后,摒弃礼义而专任法治,把韩非以法为本的思想推向极端,在修订、补充秦国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形成了涉及各个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法律规范。
不过在变文化人之前还有一段不愿在人前提起的黑历史,就是纵马驰骋满脸肆意潇洒的‘婴儿’时代(?)。
法律在每个时代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但是在秦朝,正是因为有了法律,有了商鞅变法,国家才逐渐强盛起来,而最终,也正是因为严刑峻法,秦朝的江山社稷才毁于一旦。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文化却是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绵延生根、成长壮大的。至今,仍然深深地影响着我们。
殷商时秦人主打一个从龙之功,从奴隶到统治阶级了。
甚至刚开始她理解不了什么是死亡,只是知道有秦人永远的沉睡在自己身上(秦土壤)死亡对于她来说没什么关系,因为这些人只是重新回到她的怀抱而已,她能感受到那些轻如鸿羽的重量在慢慢融入自己的骨血,但又不会有更多的感想。
这里写设定写嗨了,不吐不快,碎碎念了一大堆资料也复制粘贴塞了一堆,不知不觉都快一万字了(瞳孔地震),不当回事也没关系,只是希望大家了解到政哥还有氏秦的可能Orz。
这时候秦没有建国,‘秦’只是游荡在战场上,学着那些浴血奋战的秦人打扮的幽魂,她什么都扮演过什么都尝试过,但是看着死掉的秦人并不会哭泣也不会难过,就是单纯的疑惑他们怎么那么弱,被捅一下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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