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夜春欢
黎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黎酱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若不是他一时不查,怎会着了南洛倾的道?
“怎么不敢提?”南洛倾啐了一口,吐出带血的唾沫,微微一笑,“后半夜是谁主动,需要我给王爷复述一遍吗?”
他愣了愣神,似乎没想到一大早秦御修的院子竟然这么热闹,随即反应过来,凑到秦御修身边,压低声音道“王爷,宫里来人了,指名要您与王妃一起出去接旨。”
近乎挑衅的话让秦御修怒极反笑。
后院的狼,可全部都是表哥从战场上带回来的,听说都是餐尸饮血的恶狼,若是这个贱人被送过去,怕是连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南洛倾从床上悠悠转醒。
宋玉绻的事情是这样,楚萱儿的事情,也是这样。
“表哥!你一定要杀了那个小贱……”
南洛倾丝毫不惧,反唇相讥“楚萱儿,说话做事可都要讲究证据的,可不是长着一张嘴就能空口白牙的诬陷人!”
痛!
“尽管试试,只会对个弱女子动手,看来御王殿下,也就只到这里了。”
南洛倾眼前一黑,倒吸一口凉气。
她呆呆愣愣的看向南洛倾,随后反应过来,因为愤怒,她一张小脸都扭曲到变了形“怎么会是你?你怎么在表哥的院子里?”
她今早睁开眼,发现自己衣不蔽体,和三个男人躺在宋玉绻的灵堂时,差点没晕死过去!
她身上衣服破破烂烂,头发也凌乱无比,哪里还能看的出来是御王府的表小姐?
反观南洛倾,慵慵懒懒,明明没有什么首饰打扮,身上还穿着明显比自己大出不少的衣衫,但就是叫人无法忽视,她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尊贵。
南洛倾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如同疯婆子的楚萱儿。
他咬牙“南洛倾,你还敢提昨夜?”
“本王的行事风格,还轮不到你来置喙!”秦御修厌恶的看她一眼,“打!”
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还是说,只是因为讨厌原主,所以无论旁人怎么编排原主,他都全信不疑?
楚萱儿看见他,像是看见了救星一般,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跪在他的面前,哭叫道“表哥!这个贱人害死绻姐姐不够,还害得我失身,你一定要杀了她!”
。
“南洛倾,本王倒是小瞧了你的脸皮。”
“表哥!你可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哭喊声从外头传来,南洛倾瞬间分辨出来的是谁。
昨夜的思绪回笼,腰间的酸软叫她拧着眉头倒吸一口凉气。
有些人,生来就是被上天偏爱的。
“贱人!你害我失身!我定要杀了你!”
她微微侧身,躲开疯子一般的楚萱儿,眨了两下眼睛,十分无辜的说道“我做什么了?我昨夜,可是一直都与你表哥在一起的。”
南洛倾虽然被人按在地上,可腰杆笔直,她漂亮的凤眸里一片晶亮,尽是傲气
“是!”
“贱人!是你!这一切都是你做的对不对?我要杀了你!”
楚萱儿立刻将昨晚发生的事情,颠倒黑白的说了一通。
提及昨夜,秦御修原本就阴沉的脸,更是黑的要滴出水来。
楚萱儿双眼通红,尖叫着就要上来撕扯南洛倾。
秦御修推着轮椅,来到南洛倾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残忍一笑“不如本王把你扔去后院的狼窝,看看你的嘴,还能不能这么硬?”
如此一对比,高下立见。
“你又打我?”楚萱儿捂着脸,眼神发狠,从秦御修院子里的武器架子上,抽下来一柄长剑,朝着南洛倾砍去。
南洛倾暗暗磨牙。
“怎么回事?”
她一把攥住楚萱儿的手,狠狠地给了她一个耳光。
“够了!”
但南洛倾哪里会给她这个机会?
楚萱儿咬着牙,眼底的恨意仿佛要凝结成实质。
“表哥,这贱人心思狠毒,御王府怎能留她?”
就在这时——
听完后,秦御修看向南洛倾,眼底充满厌恶,直接下令“来人,把她给本王拖下去,杖责五十!”
她抬眸,恨恨的看了一眼秦御修,讥讽出声“人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御王殿下对昨晚的恩情,当真是一点都不顾啊!”
“看来表小姐还在昨晚的睡梦里没有清醒,既然如此,我来帮你清醒一下!”
昨日被鞭子抽,又被秦御修折腾了一晚上,她身上早就没了力气,更何况这是秦御修的暗卫,实力自然不在话下。
第二天一大早,一声凄厉的哭喊惊醒还在熟睡的众人。
南洛倾拢了拢衣服,抱胸好整以暇的看着楚萱儿,语气讥讽“反倒是你,怎么这幅鬼样子?”
秦御修端坐在轮椅上,眉眼低垂,开口询问。
她看向旁边还在沉睡的男人,哪怕睡着,也是一幅美人画卷。
昨夜晚对于秦御修来说,无疑是个耻辱。
几个暗卫出来,制住南洛倾,手中的板子毫不留情的打在她的背上。
南洛倾被气笑了,都还没问问她怎么回事呢,就直接判她有罪了?
她下巴微抬,直直看向秦御修,声音冷冽“不分青红皂白治罪,这就是御王殿下的行事风格?”
不是双腿残废吗?昨晚折腾她倒是够狠。
阴沉暴戾的声音传来,南洛倾回眸,就看见秦御修摇着轮椅,从房间里出来。
她轻笑一声,随便披了件秦御修的长衫起床出门。
一夜春欢,满室旖旎。www.zhuoxinge.com
] 若不是他一时不查,怎会着了南洛倾的道?
“怎么不敢提?”南洛倾啐了一口,吐出带血的唾沫,微微一笑,“后半夜是谁主动,需要我给王爷复述一遍吗?”
他愣了愣神,似乎没想到一大早秦御修的院子竟然这么热闹,随即反应过来,凑到秦御修身边,压低声音道“王爷,宫里来人了,指名要您与王妃一起出去接旨。”
近乎挑衅的话让秦御修怒极反笑。
后院的狼,可全部都是表哥从战场上带回来的,听说都是餐尸饮血的恶狼,若是这个贱人被送过去,怕是连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南洛倾从床上悠悠转醒。
宋玉绻的事情是这样,楚萱儿的事情,也是这样。
“表哥!你一定要杀了那个小贱……”
南洛倾丝毫不惧,反唇相讥“楚萱儿,说话做事可都要讲究证据的,可不是长着一张嘴就能空口白牙的诬陷人!”
痛!
“尽管试试,只会对个弱女子动手,看来御王殿下,也就只到这里了。”
南洛倾眼前一黑,倒吸一口凉气。
她呆呆愣愣的看向南洛倾,随后反应过来,因为愤怒,她一张小脸都扭曲到变了形“怎么会是你?你怎么在表哥的院子里?”
她今早睁开眼,发现自己衣不蔽体,和三个男人躺在宋玉绻的灵堂时,差点没晕死过去!
她身上衣服破破烂烂,头发也凌乱无比,哪里还能看的出来是御王府的表小姐?
反观南洛倾,慵慵懒懒,明明没有什么首饰打扮,身上还穿着明显比自己大出不少的衣衫,但就是叫人无法忽视,她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尊贵。
南洛倾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如同疯婆子的楚萱儿。
他咬牙“南洛倾,你还敢提昨夜?”
“本王的行事风格,还轮不到你来置喙!”秦御修厌恶的看她一眼,“打!”
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还是说,只是因为讨厌原主,所以无论旁人怎么编排原主,他都全信不疑?
楚萱儿看见他,像是看见了救星一般,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跪在他的面前,哭叫道“表哥!这个贱人害死绻姐姐不够,还害得我失身,你一定要杀了她!”
。
“南洛倾,本王倒是小瞧了你的脸皮。”
“表哥!你可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哭喊声从外头传来,南洛倾瞬间分辨出来的是谁。
昨夜的思绪回笼,腰间的酸软叫她拧着眉头倒吸一口凉气。
有些人,生来就是被上天偏爱的。
“贱人!你害我失身!我定要杀了你!”
她微微侧身,躲开疯子一般的楚萱儿,眨了两下眼睛,十分无辜的说道“我做什么了?我昨夜,可是一直都与你表哥在一起的。”
南洛倾虽然被人按在地上,可腰杆笔直,她漂亮的凤眸里一片晶亮,尽是傲气
“是!”
“贱人!是你!这一切都是你做的对不对?我要杀了你!”
楚萱儿立刻将昨晚发生的事情,颠倒黑白的说了一通。
提及昨夜,秦御修原本就阴沉的脸,更是黑的要滴出水来。
楚萱儿双眼通红,尖叫着就要上来撕扯南洛倾。
秦御修推着轮椅,来到南洛倾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残忍一笑“不如本王把你扔去后院的狼窝,看看你的嘴,还能不能这么硬?”
如此一对比,高下立见。
“你又打我?”楚萱儿捂着脸,眼神发狠,从秦御修院子里的武器架子上,抽下来一柄长剑,朝着南洛倾砍去。
南洛倾暗暗磨牙。
“怎么回事?”
她一把攥住楚萱儿的手,狠狠地给了她一个耳光。
“够了!”
但南洛倾哪里会给她这个机会?
楚萱儿咬着牙,眼底的恨意仿佛要凝结成实质。
“表哥,这贱人心思狠毒,御王府怎能留她?”
就在这时——
听完后,秦御修看向南洛倾,眼底充满厌恶,直接下令“来人,把她给本王拖下去,杖责五十!”
她抬眸,恨恨的看了一眼秦御修,讥讽出声“人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御王殿下对昨晚的恩情,当真是一点都不顾啊!”
“看来表小姐还在昨晚的睡梦里没有清醒,既然如此,我来帮你清醒一下!”
昨日被鞭子抽,又被秦御修折腾了一晚上,她身上早就没了力气,更何况这是秦御修的暗卫,实力自然不在话下。
第二天一大早,一声凄厉的哭喊惊醒还在熟睡的众人。
南洛倾拢了拢衣服,抱胸好整以暇的看着楚萱儿,语气讥讽“反倒是你,怎么这幅鬼样子?”
秦御修端坐在轮椅上,眉眼低垂,开口询问。
她看向旁边还在沉睡的男人,哪怕睡着,也是一幅美人画卷。
昨夜晚对于秦御修来说,无疑是个耻辱。
几个暗卫出来,制住南洛倾,手中的板子毫不留情的打在她的背上。
南洛倾被气笑了,都还没问问她怎么回事呢,就直接判她有罪了?
她下巴微抬,直直看向秦御修,声音冷冽“不分青红皂白治罪,这就是御王殿下的行事风格?”
不是双腿残废吗?昨晚折腾她倒是够狠。
阴沉暴戾的声音传来,南洛倾回眸,就看见秦御修摇着轮椅,从房间里出来。
她轻笑一声,随便披了件秦御修的长衫起床出门。
几番追逐下来,南洛倾也失了耐心。
几个暗卫应下,正准备拖着南洛倾走的时候,李伯匆匆忙忙的从外头进来。
楚萱儿的声音戛然而止。
“慢着!”
楚萱儿瞬间就明白过来,自己被南洛倾摆了一道!
“昨儿个是我与你表哥的新婚夜,我不在他的院子里,还会在哪?”
闻声,楚萱儿心中一喜,她快意的看了南洛倾一眼。
“好!”
明明是给南洛倾这个贱人安排的,却惹得她自己一身腥,还成全了南洛倾,叫她怎能不恨?
他鼓了鼓掌,而后对着几个暗卫道“把她丢去后院!”
看来昨晚楚萱儿找来的那几个男人,伺候她伺候的不错。
恐怖小说相关阅读More+
新婚夜给残王抬棺后,他哭着求复合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只为原作者黎酱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毅并收藏新婚夜给残王抬棺后,他哭着求复合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