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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魏走一趟,能够收获一段友情,真是意外之喜。阿福抱着她,热乎乎的体温瞬间驱散雨后山林间的寒意,也驱散了乔欢心头因爱情未能圆满而留下的最后一点遗憾。
刚刚是从陡坡一路滚下来了么?
疼。
这是她第一次杀生。
“妙
满目的黑,有些地方颜色格外深浓,是树的模样。原来不是摔坏了眼睛。乔欢松了口气,尝试蜷了蜷手指,还能动,四肢却犹如放了百年的朽木,半点不听使唤,仿佛与躯干脱了节。可能是摔得太过了,她得留点时间缓缓。
拐过一道弯,忽而一股山风扑来,凉的很,乔欢不禁“嘶”了声。阿福笑着绕到她身后,双臂拥住她,“刚下过雨,山里头冷,比不得城里暖和。”
察觉到猎物的动作,狼群不再隐藏,一只饿狼加速冲来,却不防乔欢拿着长矛拼命乱刺,在它跃起时凌空一挥,恶狼瞬间破了膛,肠胃肝胆混着血,哗啦淌了满地,乔欢的长矛也折为两截。
眼皮勉强撑开一道缝。
如此想,刚刚挣扎起的半个身子再度躺平。
看着眼前血肉模糊的人,乔欢心情有些复杂。
念叨着念叨着,脚下不自觉转个弯,“阿福啊阿福,你好笨啊,你就不知道选处坡缓的地方做做样子么?一会儿狼来了我就自己跑,别指望我救你啊呜——”
睁开眼,却发现方才还凶神恶煞的狼已经倒在一片血泊里,而他的小腹,插着一杆长矛。长矛的另一端握在阿福手中,她半趴在地,大口喘着粗气,应当是被吓的,手却伸向前,紧紧握牢长矛,眸光是乔欢从未见过的狠厉。
乔欢垂着眸子看着面前的三具狼尸,只问:“谁逼你的。”
见同伴被刺,另两只一齐扑上,乔欢连忙抓了另一支长矛,可惜运气总不会一直好下去,胡乱挥舞一番,两狼毫发无伤,它们弓身停在长矛刺不到的地方,蓄势待发,其中一只忽然向左一闪,乔欢连忙刺去,另一只却从右攻来,乔欢心叹道:不得了不得了,畜生都会声东击西了!
阿福朝着乔欢扑去。
仰头望,山坡与掉落前所站的地方之间有处断崖,落差不算太大,但凭她绝对爬不上去。乔欢突然想起什么,低头去看自己的衣裳,脏兮兮的,裹满了泥巴,却还完好。卷起衣袖裤脚,皮肉依旧白嫩,除了几处擦伤,并没有什么深可见骨的大伤。
她什么都没有想。在这种生死关头,似乎真的什么也想不了。
她鼓着腮帮,拳头握紧,盯着阿福沉默了许久,忽然“哼”了一声,扭头就走,碎碎念道:“这都是你自找的,干我何事,我拿你当朋友,你却要害我,我干嘛要救你,我自己跑不跑的出去还不知道呢,我要是死了,我父王王兄要怎么办,他们还不心疼死!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笨蛋,大笨蛋!不行不行,你怎么能这么轻易死在这儿,你得跟我说清楚,谁逼的你啊,我要找他算算账,一码归一码……”
前半夜乔欢抱着粗制长矛强忍瞌睡把守,狼嚎声不断,却相安无事。待到后半夜,乔欢实在忍不住,靠着崖壁睡得昏昏沉沉,忽而一阵不知从哪儿踅来的冷风吹过,乔欢一个激灵惊醒,立时僵在了原地——只见十步外,六只绿油油的眼睛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狼嚎声突然十分不合时宜地刺穿耳膜,乔欢骤然清醒,恰在此时云层破裂,一道皎洁月光射入山谷,割裂出阴阳两面。在黑暗中待久了,以至于柔和的光芒落下,乔欢都觉得刺眼,抬手挡在眼前,眯着眼,直起半身,从指缝间窥探周遭的一切。
但坠崖的那一刻,似乎有人紧紧抱住了她。
惊惧过度的脑袋缓慢活了过来,记忆模模糊糊回放。
大概饿狼也没想到,先前被它当成尸体不屑一顾的人,竟成了索命鬼。
乔欢别过头去。
阿福受伤,她总不能撇下阿福自寻活路。何况山中地势复杂,贸然移动怕是会有危险,不如原地等待救援。但总要想个法子传递些信息求救啊。乔欢仰视着玉佩,能不能活,就看有没有眼尖的人看到它了。
连杀两狼。
安顿好阿福,乔欢迎风吹干了眼泪。她想再弄个火堆,但摸了摸身上,发现火折子不知何时弄丢了,浑身上下,只剩腰间悬着的匕首与一枚圆形玉佩。
年轻女孩儿的心紧贴在一处,乔欢想起自己儿时出宫游玩,总会羡慕寻常人家里的小姐妹们手拉着手买糖看戏。可惜她只有一位兄长,宫中也无与她同龄的女童,所以从小到大,称得上玩伴的,大抵只有邺十二一个,但终归是男女有别,哪里能有小姐妹间的友谊来得亲密。
《夺情》
乔欢解下腰间玉佩,将悬绳缠绕指尖,旋转三圈,手臂发力,一抛。幸好从小她就喜欢抛些小石子玩,准头极好,只见一道白弧划过,下一刻,圆形玉佩高挂树梢,在朦胧月色中发出莹润的光。
两人对视良久,谁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还是阿福最先扔掉长矛,树枝落地,发出一声干脆的清响。阿福动了动唇,搜肠刮肚也只想出三个字:“对不住。”
暴雨初霁,没有一丝光亮,林深处偶尔传来几声阴森的狼啸。
“就是你想的那样。”阿福道,她走慢一步,从与乔欢并行改为一前一后。前方是一段窄路,宽度仅容一人通行。路的两边一面是垂直的崖壁,一面是陡坡。坡下黑咕隆咚一片,不知有多深,更不知隐藏着怎样的危险。
推她落崖的人是阿福。
乔欢下意识闭了眼,抬手去挡。
事后回想起来,全是惊惧。
乔欢回想起来,“所以上次他说你娘砍柴扭了腰无法卖菜,其实是……”
匕首是与牟迟分别时他硬要她带在身边的,玉佩则是她出生后父王命人所刻,是她王室身份的象征,离宫时被她锁在匣子里,后来被邺十二安插的眼线偷出来用以要挟她回宫。
“来时我怎么没记得走过这样难走的路?”乔欢觉出不对来,上山的路虽称不上宽阔平坦,但也极为好走,就算孩童跑跳嬉闹也不会出现什么坠崖的危险,而眼前这段路,显然不是她们的来时路,阿福想与她说话,也没必要走这种人迹罕至的山野小道吧?
是阿福推的她。
竟然一路滚到了谷底。
她两手撑地站起来,走了几步,初时有些疼,但走着走着便与寻常无异,显然没有摔断骨头。
等了许久,想象中的疼痛迟迟没有到达。
单凭衣裳,乔欢就认出来,躺在这里气息微弱的人,是阿福。
以身相护的人是阿福。
也不知父王与王兄此时此刻在做什么。应当是歇息了罢?从昨夜到现在,她已经一日一夜没合眼了,疲倦与疼痛水浪般漫过她的全身,快撑不住了,好想合眼睡一觉啊……
双手合十,朝着圆月,乔欢默默许了个心愿。
山路泥泞,乔欢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阿福慢下步子等她,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
*
它们是闻着阿福的血味儿来的。
此起彼伏的狼嚎,寻不到出路的深谷,乔欢呜咽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拖着阿福寻了处避风的地方。两道岩壁夹出一角,风刮不进,阿福的体温可以流失得缓慢一些,同时也可以作为一道屏障,以防发生危险腹背受敌。
但愿有。
牟迟不愧是能做统领的人,就是比她有先见之明。手里握着匕首,乔欢默默夸了句,然后在周边找了六根树枝,削尖枝头,权且当作长矛使用。
这可真真是饿狼般的眼神。
拖着还不太利索的身子走过去,入目是一张糊满鲜血的脸。那人的衣裳破破烂烂,半截袖子撕成细碎的布条。小臂本就肉少,没了衣裳的保护,皮肉一掀,白骨森然裸.露在外,约有寸长。
手染鲜血,幽绿的眼中带着不甘,饿狼在她的身前抽搐。
做完这些,乔欢挑了附近最高的一棵树,站在树下望了望崖顶,确定从崖上俯视,一眼就能看到这个地方。
手臂突然传来猛烈的剧痛,好似有两根粗大的铁钉深钉入骨。原来是仅剩的一只狼趁她不备,扑上前来咬住手臂,乔欢被它带倒在地,手一失 力,匕首陷入狼肉脱离了她的控制。这时,面前的狼忽然松了口,并不撕咬她的肉,紧接着,还在乔欢愣怔之际,两颗锋利的犬牙挂着粘稠的涎水,像乔欢对待它的同伴那样,咬向猎物的脖颈。
愣神片刻,狼已跃至身前。长矛已不再适合,近身搏斗还得看匕首。说时迟那时快,幸好匕首就在手边,求生的本能令她生出无限勇气,直到湿热的狼血溅了半脸,乔欢才发觉,匕首已悉数没入狼的侧颈。
眼前是大块的阴云,裂有缝隙,些微月芒漏出,边缘泛着淡淡的柔光。山林望天,总有种深邃寂寥感,比不得大漠戈壁的夜空来得高远辽阔。
夜色黑,阿福有没有脸红乔欢不知道,但对方沉默了许久,大概是害羞了,乔欢便不再继续逗她,两人挎着胳膊继续走。走了一阵,阿福又道:“一月前俺娘重病,他们都瞒着俺,是尹二哥出钱出力,带着俺娘进城找大夫,要不是他,俺现在怕就是个没娘的人了。”
“我故意带你走的。”阿福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浸染了山风的寒意,“欢妹妹,尹二哥对俺家有恩,他们拿他的性命威胁俺,俺……”咬了咬牙,她道,“对不住!”
“怎么,把尹二哥说得那么好,想嫁给人家啦?”乔欢打趣道。
视线忽然在十步外的一块巨石处凝住——一条手臂横陈在巨石后。
“尹二哥人很好。他是俺们村儿里最好的后生……”提到尹二,阿福的目光宛如浸过糖水。
阿福抿了抿干裂的唇,“你应当能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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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是从陡坡一路滚下来了么?
疼。
这是她第一次杀生。
“妙
满目的黑,有些地方颜色格外深浓,是树的模样。原来不是摔坏了眼睛。乔欢松了口气,尝试蜷了蜷手指,还能动,四肢却犹如放了百年的朽木,半点不听使唤,仿佛与躯干脱了节。可能是摔得太过了,她得留点时间缓缓。
拐过一道弯,忽而一股山风扑来,凉的很,乔欢不禁“嘶”了声。阿福笑着绕到她身后,双臂拥住她,“刚下过雨,山里头冷,比不得城里暖和。”
察觉到猎物的动作,狼群不再隐藏,一只饿狼加速冲来,却不防乔欢拿着长矛拼命乱刺,在它跃起时凌空一挥,恶狼瞬间破了膛,肠胃肝胆混着血,哗啦淌了满地,乔欢的长矛也折为两截。
眼皮勉强撑开一道缝。
如此想,刚刚挣扎起的半个身子再度躺平。
看着眼前血肉模糊的人,乔欢心情有些复杂。
念叨着念叨着,脚下不自觉转个弯,“阿福啊阿福,你好笨啊,你就不知道选处坡缓的地方做做样子么?一会儿狼来了我就自己跑,别指望我救你啊呜——”
睁开眼,却发现方才还凶神恶煞的狼已经倒在一片血泊里,而他的小腹,插着一杆长矛。长矛的另一端握在阿福手中,她半趴在地,大口喘着粗气,应当是被吓的,手却伸向前,紧紧握牢长矛,眸光是乔欢从未见过的狠厉。
乔欢垂着眸子看着面前的三具狼尸,只问:“谁逼你的。”
见同伴被刺,另两只一齐扑上,乔欢连忙抓了另一支长矛,可惜运气总不会一直好下去,胡乱挥舞一番,两狼毫发无伤,它们弓身停在长矛刺不到的地方,蓄势待发,其中一只忽然向左一闪,乔欢连忙刺去,另一只却从右攻来,乔欢心叹道:不得了不得了,畜生都会声东击西了!
阿福朝着乔欢扑去。
仰头望,山坡与掉落前所站的地方之间有处断崖,落差不算太大,但凭她绝对爬不上去。乔欢突然想起什么,低头去看自己的衣裳,脏兮兮的,裹满了泥巴,却还完好。卷起衣袖裤脚,皮肉依旧白嫩,除了几处擦伤,并没有什么深可见骨的大伤。
她什么都没有想。在这种生死关头,似乎真的什么也想不了。
她鼓着腮帮,拳头握紧,盯着阿福沉默了许久,忽然“哼”了一声,扭头就走,碎碎念道:“这都是你自找的,干我何事,我拿你当朋友,你却要害我,我干嘛要救你,我自己跑不跑的出去还不知道呢,我要是死了,我父王王兄要怎么办,他们还不心疼死!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笨蛋,大笨蛋!不行不行,你怎么能这么轻易死在这儿,你得跟我说清楚,谁逼的你啊,我要找他算算账,一码归一码……”
前半夜乔欢抱着粗制长矛强忍瞌睡把守,狼嚎声不断,却相安无事。待到后半夜,乔欢实在忍不住,靠着崖壁睡得昏昏沉沉,忽而一阵不知从哪儿踅来的冷风吹过,乔欢一个激灵惊醒,立时僵在了原地——只见十步外,六只绿油油的眼睛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狼嚎声突然十分不合时宜地刺穿耳膜,乔欢骤然清醒,恰在此时云层破裂,一道皎洁月光射入山谷,割裂出阴阳两面。在黑暗中待久了,以至于柔和的光芒落下,乔欢都觉得刺眼,抬手挡在眼前,眯着眼,直起半身,从指缝间窥探周遭的一切。
但坠崖的那一刻,似乎有人紧紧抱住了她。
惊惧过度的脑袋缓慢活了过来,记忆模模糊糊回放。
大概饿狼也没想到,先前被它当成尸体不屑一顾的人,竟成了索命鬼。
乔欢别过头去。
阿福受伤,她总不能撇下阿福自寻活路。何况山中地势复杂,贸然移动怕是会有危险,不如原地等待救援。但总要想个法子传递些信息求救啊。乔欢仰视着玉佩,能不能活,就看有没有眼尖的人看到它了。
连杀两狼。
安顿好阿福,乔欢迎风吹干了眼泪。她想再弄个火堆,但摸了摸身上,发现火折子不知何时弄丢了,浑身上下,只剩腰间悬着的匕首与一枚圆形玉佩。
年轻女孩儿的心紧贴在一处,乔欢想起自己儿时出宫游玩,总会羡慕寻常人家里的小姐妹们手拉着手买糖看戏。可惜她只有一位兄长,宫中也无与她同龄的女童,所以从小到大,称得上玩伴的,大抵只有邺十二一个,但终归是男女有别,哪里能有小姐妹间的友谊来得亲密。
《夺情》
乔欢解下腰间玉佩,将悬绳缠绕指尖,旋转三圈,手臂发力,一抛。幸好从小她就喜欢抛些小石子玩,准头极好,只见一道白弧划过,下一刻,圆形玉佩高挂树梢,在朦胧月色中发出莹润的光。
两人对视良久,谁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还是阿福最先扔掉长矛,树枝落地,发出一声干脆的清响。阿福动了动唇,搜肠刮肚也只想出三个字:“对不住。”
暴雨初霁,没有一丝光亮,林深处偶尔传来几声阴森的狼啸。
“就是你想的那样。”阿福道,她走慢一步,从与乔欢并行改为一前一后。前方是一段窄路,宽度仅容一人通行。路的两边一面是垂直的崖壁,一面是陡坡。坡下黑咕隆咚一片,不知有多深,更不知隐藏着怎样的危险。
推她落崖的人是阿福。
乔欢下意识闭了眼,抬手去挡。
事后回想起来,全是惊惧。
乔欢回想起来,“所以上次他说你娘砍柴扭了腰无法卖菜,其实是……”
匕首是与牟迟分别时他硬要她带在身边的,玉佩则是她出生后父王命人所刻,是她王室身份的象征,离宫时被她锁在匣子里,后来被邺十二安插的眼线偷出来用以要挟她回宫。
“来时我怎么没记得走过这样难走的路?”乔欢觉出不对来,上山的路虽称不上宽阔平坦,但也极为好走,就算孩童跑跳嬉闹也不会出现什么坠崖的危险,而眼前这段路,显然不是她们的来时路,阿福想与她说话,也没必要走这种人迹罕至的山野小道吧?
是阿福推的她。
竟然一路滚到了谷底。
她两手撑地站起来,走了几步,初时有些疼,但走着走着便与寻常无异,显然没有摔断骨头。
等了许久,想象中的疼痛迟迟没有到达。
单凭衣裳,乔欢就认出来,躺在这里气息微弱的人,是阿福。
以身相护的人是阿福。
也不知父王与王兄此时此刻在做什么。应当是歇息了罢?从昨夜到现在,她已经一日一夜没合眼了,疲倦与疼痛水浪般漫过她的全身,快撑不住了,好想合眼睡一觉啊……
双手合十,朝着圆月,乔欢默默许了个心愿。
山路泥泞,乔欢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阿福慢下步子等她,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
*
它们是闻着阿福的血味儿来的。
此起彼伏的狼嚎,寻不到出路的深谷,乔欢呜咽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拖着阿福寻了处避风的地方。两道岩壁夹出一角,风刮不进,阿福的体温可以流失得缓慢一些,同时也可以作为一道屏障,以防发生危险腹背受敌。
但愿有。
牟迟不愧是能做统领的人,就是比她有先见之明。手里握着匕首,乔欢默默夸了句,然后在周边找了六根树枝,削尖枝头,权且当作长矛使用。
这可真真是饿狼般的眼神。
拖着还不太利索的身子走过去,入目是一张糊满鲜血的脸。那人的衣裳破破烂烂,半截袖子撕成细碎的布条。小臂本就肉少,没了衣裳的保护,皮肉一掀,白骨森然裸.露在外,约有寸长。
手染鲜血,幽绿的眼中带着不甘,饿狼在她的身前抽搐。
做完这些,乔欢挑了附近最高的一棵树,站在树下望了望崖顶,确定从崖上俯视,一眼就能看到这个地方。
手臂突然传来猛烈的剧痛,好似有两根粗大的铁钉深钉入骨。原来是仅剩的一只狼趁她不备,扑上前来咬住手臂,乔欢被它带倒在地,手一失 力,匕首陷入狼肉脱离了她的控制。这时,面前的狼忽然松了口,并不撕咬她的肉,紧接着,还在乔欢愣怔之际,两颗锋利的犬牙挂着粘稠的涎水,像乔欢对待它的同伴那样,咬向猎物的脖颈。
愣神片刻,狼已跃至身前。长矛已不再适合,近身搏斗还得看匕首。说时迟那时快,幸好匕首就在手边,求生的本能令她生出无限勇气,直到湿热的狼血溅了半脸,乔欢才发觉,匕首已悉数没入狼的侧颈。
眼前是大块的阴云,裂有缝隙,些微月芒漏出,边缘泛着淡淡的柔光。山林望天,总有种深邃寂寥感,比不得大漠戈壁的夜空来得高远辽阔。
夜色黑,阿福有没有脸红乔欢不知道,但对方沉默了许久,大概是害羞了,乔欢便不再继续逗她,两人挎着胳膊继续走。走了一阵,阿福又道:“一月前俺娘重病,他们都瞒着俺,是尹二哥出钱出力,带着俺娘进城找大夫,要不是他,俺现在怕就是个没娘的人了。”
“我故意带你走的。”阿福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浸染了山风的寒意,“欢妹妹,尹二哥对俺家有恩,他们拿他的性命威胁俺,俺……”咬了咬牙,她道,“对不住!”
“怎么,把尹二哥说得那么好,想嫁给人家啦?”乔欢打趣道。
视线忽然在十步外的一块巨石处凝住——一条手臂横陈在巨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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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抿了抿干裂的唇,“你应当能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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