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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人死了就死了,活着也是浪费米粮!
除开魏渠,其他人都信了她的跌跤借口。毕竟,原主从前是个娇气的,遇到被人欺负还不可着劲回来打小报告,可见这次受伤只是意外,不然她哪会这么安分。
王氏早就看出外甥女对大儿子的心思,每次儿子回家总少不了端茶送水之类的献殷勤,看得她眉间川字都能夹死几百只苍蝇了。
她就知道,香味能飘那么远,定是用了不少猪油!瞧瞧,少了好大一块呢,都够她做十天菜的了。
今天她依旧一口一个表哥地献殷勤,脸上甚至还顶着丑丑的狗皮膏药,却很难得地没让她生出相同的厌烦心思,反倒觉得挺受用。
过了一会,王氏忍不住转回来:“怎么还没好?还要烧多久?”
王氏只心疼伤药,小丫头果然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她打死都不能娶这么个败家长媳!
即便如此,她还是虎着脸叮嘱了句:“看着点火,别一会烧干了。浪费吃食还是其次,别把锅烧裂了。”
王氏勉勉强强答应了,却依旧不放心,守在灶间看了前半程,见她生火烧锅洗菜切菜剁肉等动作都有条不紊,这才放心出去。
好嘛,她就说这丫头怎么突然转了性子,敢情是嫌弃她的清水煮肉法不好吃!
经过那件事,后怕当然有一点,但更多的是愤怒、厌恶。
这药膏不知用什么熬制的,闻着跟后世的什么虎骨贴有点像,黄不黄黑不黑的,抹上去怪丑的,但能完美遮去脸上脖子上的瘀痕,也有点清凉镇痛效果,算是两全其美。
晚饭是李絮抢着做的,一来是她已经跟这里的农家大灶磨合得差不多了,二来则是因为,她秉持着尊重长辈兼女主人的原则去请教王氏准备怎么做兔肉,结果她的答案是水煮。
李絮暗道,好在她手脚快,方才趁王氏不注意偷偷加了一勺豆酱下去。
灶间刺啦一声响后,油脂独有的香气散发出来,浓烈而熏人,勾得众人腹中馋虫蠢蠢欲动。
李絮吸了吸鼻子,思绪飘远,不知怎的魏小山那张猥琐的脸又浮现在脑海中,让她一阵恶心,连兔肉的香气也没那么吸引她了。
她露出个小心翼翼的笑,顺手又翻炒几下兔肉,加点水,盖上锅盖开始焖烧。
她趁其他人都没回来,重新把脸洗干净,勾了点伤药往瘀痕上涂。
不是水煮鱼的那种水煮,就是清水煮加点盐……
李絮眨巴眨巴眼:“再炖一小会就好了,时间不够肉会很硬,表哥脾胃虚弱,吃点软烂的比较好。”
魏葵、魏鲤心里还有点看笑话的意思,毕竟李絮出门也不见做什么正经事,光摘那些不能吃用的酸果子瞎折腾,结果还跌了这么惨一跤,这不是活该嘛,只是不敢表现出来。
魏渠虽然吃得舒心,但他矜持,没像魏广仁、魏鲤一样直接点名夸李絮,也不像王氏、魏葵扭扭捏捏说这肉味道不错就是太费料了,从头到尾只是默默吃饭,却也忍不住多吃了半碗饭。
最后,李絮还是放弃了用廉价妆粉遮伤痕的打算,主要是怕里面含有铅粉,对伤口不好。
等等,这不是她藏在橱柜角落的豆酱吗,怎么也被这丫头翻出来了?
魏广仁是全家人里最关心外甥女的,仔细问了一遍“摔跤”经过,并让王氏帮她确认有没有哪块骨头伤到,最后还从最近抄书所得里偷偷挪了五文钱给她做零花。
王氏脸色顿时黑了。
王氏心痛不已,一把夺过豆酱罐子,重新塞回橱柜,板着脸训道:“絮娘,你这也太费油了,咱们家又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哪有那么多东西给你造?”
结果,王氏居然这么好说话!
王氏沉默了下,小声嘟囔:“那得费多少柴火。”最后还是捏着鼻子默许了,没再提意见。
她大步走进灶间,揭开猪油罐盖子一看,心更疼了。
李絮摸摸下巴,忽然觉得眼前打开了一扇新的金光大门。
听到魏鲤逮兔子那句话,不知怎的,他下意识抬眼看李絮。
其他人都垂眼扒饭,并没人注意到李絮眼中闪过的一丝阴霾,就连浅淡的笑容都更淡了几分。
活了二十几年,这还是她第一次生出想要杀人的冲动。哪怕魏小山真死在山上,她也不会后悔,最多是给他烧几张纸钱罢了。
唔,豆酱其实就是后世的酱油,但质地更稠,应该是杂质较多,或是配方有差别的缘故,味道倒是差不太多。
魏葵、魏鲤两个年纪小的正在长身体,口腹之欲其实比大人们重得多,吃肉时都乐疯了,还嚷嚷着明儿也要上山逮兔子。
现在魏渠病着,王氏担心他的身体,在他康复之前,吃食方面可以逮着这个借口多用几次,顺便让她也改善下伙食。再这么清粥淡菜下去,她怕自己会疯掉!
只要用上“XX是为了表哥好”的万能句式,王氏就能从母老虎秒变小绵羊!
这么一小罐,能吃一整年还有的剩,基本上就是逢年过节做肉食才会放一点。王氏多数时候都会选择水煮这种粗糙的吃法,肉煮熟了捞起来直接吃,剩下带着油星儿的清汤就可以用来煮菜了,一锅清汤能做好几顿呢。
算了,反正放都放了,难道她还能从锅里捞起来不成?
李絮咬咬唇,眯起眼出了会神,很快揭开盖子,诱人咸香随着腾腾白汽扑面而来,瞬间将她拉入另一个有烟火气的真实世界,独留心底那丝阴暗深深隐藏。
红烧兔肉起锅后,李絮入乡随俗,就着带油腥的大铁锅炒了一盘豆角,最后是水煮白菘,可以说是把今儿那勺猪油和豆酱利用到了极致,王氏看在眼里也满意不少,起码没再继续浪费她的猪油和豆酱了。
能对嫡亲的表妹做出这种龌龊事,还打起了杀人灭口的算盘,可见这人早坏到了骨子里,没准还做过类似的亏心事,不然怎么会那么熟练?
但她很快就后悔了。
李絮顶着小花脸,点头如小鸡啄米。
别说味道好不好,能吃点荤腥就够美的,还想要啥自行车?
李絮只能另辟蹊径:“咳,舅母,我看表哥这两天食欲不振,人好像又瘦了。都说吃药不如食补,这个红烧兔肉下饭得很,表哥吃多点饭,身体也能快点好起来。您说是不是?”
锅里汤汁渐渐收干,香味愈浓。
这日的“丰盛”晚饭大受欢迎,尤其是那盘红烧兔肉被李絮炖得香软可口,蒸的粟米饭险些不够吃,人人都至少吃了一大碗。
她本来还以为,原主性子那么糟心,舅母肯定特别讨厌她,只是看在魏广仁面子上勉强养着她,全家这么多人最难讨好的应该就是王氏。
李絮一听,哪里还坐得住,立刻跳起来请示领导,主动请缨做饭。
这里的豆酱比盐贵多了,也怪不得王氏把它当心肝宝贝似的藏着,上次她第一回下厨时没仔细找都没发现呢。
] 这种人死了就死了,活着也是浪费米粮!
除开魏渠,其他人都信了她的跌跤借口。毕竟,原主从前是个娇气的,遇到被人欺负还不可着劲回来打小报告,可见这次受伤只是意外,不然她哪会这么安分。
王氏早就看出外甥女对大儿子的心思,每次儿子回家总少不了端茶送水之类的献殷勤,看得她眉间川字都能夹死几百只苍蝇了。
她就知道,香味能飘那么远,定是用了不少猪油!瞧瞧,少了好大一块呢,都够她做十天菜的了。
今天她依旧一口一个表哥地献殷勤,脸上甚至还顶着丑丑的狗皮膏药,却很难得地没让她生出相同的厌烦心思,反倒觉得挺受用。
过了一会,王氏忍不住转回来:“怎么还没好?还要烧多久?”
王氏只心疼伤药,小丫头果然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她打死都不能娶这么个败家长媳!
即便如此,她还是虎着脸叮嘱了句:“看着点火,别一会烧干了。浪费吃食还是其次,别把锅烧裂了。”
王氏勉勉强强答应了,却依旧不放心,守在灶间看了前半程,见她生火烧锅洗菜切菜剁肉等动作都有条不紊,这才放心出去。
好嘛,她就说这丫头怎么突然转了性子,敢情是嫌弃她的清水煮肉法不好吃!
经过那件事,后怕当然有一点,但更多的是愤怒、厌恶。
这药膏不知用什么熬制的,闻着跟后世的什么虎骨贴有点像,黄不黄黑不黑的,抹上去怪丑的,但能完美遮去脸上脖子上的瘀痕,也有点清凉镇痛效果,算是两全其美。
晚饭是李絮抢着做的,一来是她已经跟这里的农家大灶磨合得差不多了,二来则是因为,她秉持着尊重长辈兼女主人的原则去请教王氏准备怎么做兔肉,结果她的答案是水煮。
李絮暗道,好在她手脚快,方才趁王氏不注意偷偷加了一勺豆酱下去。
灶间刺啦一声响后,油脂独有的香气散发出来,浓烈而熏人,勾得众人腹中馋虫蠢蠢欲动。
李絮吸了吸鼻子,思绪飘远,不知怎的魏小山那张猥琐的脸又浮现在脑海中,让她一阵恶心,连兔肉的香气也没那么吸引她了。
她露出个小心翼翼的笑,顺手又翻炒几下兔肉,加点水,盖上锅盖开始焖烧。
她趁其他人都没回来,重新把脸洗干净,勾了点伤药往瘀痕上涂。
不是水煮鱼的那种水煮,就是清水煮加点盐……
李絮眨巴眨巴眼:“再炖一小会就好了,时间不够肉会很硬,表哥脾胃虚弱,吃点软烂的比较好。”
魏葵、魏鲤心里还有点看笑话的意思,毕竟李絮出门也不见做什么正经事,光摘那些不能吃用的酸果子瞎折腾,结果还跌了这么惨一跤,这不是活该嘛,只是不敢表现出来。
魏渠虽然吃得舒心,但他矜持,没像魏广仁、魏鲤一样直接点名夸李絮,也不像王氏、魏葵扭扭捏捏说这肉味道不错就是太费料了,从头到尾只是默默吃饭,却也忍不住多吃了半碗饭。
最后,李絮还是放弃了用廉价妆粉遮伤痕的打算,主要是怕里面含有铅粉,对伤口不好。
等等,这不是她藏在橱柜角落的豆酱吗,怎么也被这丫头翻出来了?
魏广仁是全家人里最关心外甥女的,仔细问了一遍“摔跤”经过,并让王氏帮她确认有没有哪块骨头伤到,最后还从最近抄书所得里偷偷挪了五文钱给她做零花。
王氏脸色顿时黑了。
王氏心痛不已,一把夺过豆酱罐子,重新塞回橱柜,板着脸训道:“絮娘,你这也太费油了,咱们家又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哪有那么多东西给你造?”
结果,王氏居然这么好说话!
王氏沉默了下,小声嘟囔:“那得费多少柴火。”最后还是捏着鼻子默许了,没再提意见。
她大步走进灶间,揭开猪油罐盖子一看,心更疼了。
李絮摸摸下巴,忽然觉得眼前打开了一扇新的金光大门。
听到魏鲤逮兔子那句话,不知怎的,他下意识抬眼看李絮。
其他人都垂眼扒饭,并没人注意到李絮眼中闪过的一丝阴霾,就连浅淡的笑容都更淡了几分。
活了二十几年,这还是她第一次生出想要杀人的冲动。哪怕魏小山真死在山上,她也不会后悔,最多是给他烧几张纸钱罢了。
唔,豆酱其实就是后世的酱油,但质地更稠,应该是杂质较多,或是配方有差别的缘故,味道倒是差不太多。
魏葵、魏鲤两个年纪小的正在长身体,口腹之欲其实比大人们重得多,吃肉时都乐疯了,还嚷嚷着明儿也要上山逮兔子。
现在魏渠病着,王氏担心他的身体,在他康复之前,吃食方面可以逮着这个借口多用几次,顺便让她也改善下伙食。再这么清粥淡菜下去,她怕自己会疯掉!
只要用上“XX是为了表哥好”的万能句式,王氏就能从母老虎秒变小绵羊!
这么一小罐,能吃一整年还有的剩,基本上就是逢年过节做肉食才会放一点。王氏多数时候都会选择水煮这种粗糙的吃法,肉煮熟了捞起来直接吃,剩下带着油星儿的清汤就可以用来煮菜了,一锅清汤能做好几顿呢。
算了,反正放都放了,难道她还能从锅里捞起来不成?
李絮咬咬唇,眯起眼出了会神,很快揭开盖子,诱人咸香随着腾腾白汽扑面而来,瞬间将她拉入另一个有烟火气的真实世界,独留心底那丝阴暗深深隐藏。
红烧兔肉起锅后,李絮入乡随俗,就着带油腥的大铁锅炒了一盘豆角,最后是水煮白菘,可以说是把今儿那勺猪油和豆酱利用到了极致,王氏看在眼里也满意不少,起码没再继续浪费她的猪油和豆酱了。
能对嫡亲的表妹做出这种龌龊事,还打起了杀人灭口的算盘,可见这人早坏到了骨子里,没准还做过类似的亏心事,不然怎么会那么熟练?
但她很快就后悔了。
李絮顶着小花脸,点头如小鸡啄米。
别说味道好不好,能吃点荤腥就够美的,还想要啥自行车?
李絮只能另辟蹊径:“咳,舅母,我看表哥这两天食欲不振,人好像又瘦了。都说吃药不如食补,这个红烧兔肉下饭得很,表哥吃多点饭,身体也能快点好起来。您说是不是?”
锅里汤汁渐渐收干,香味愈浓。
这日的“丰盛”晚饭大受欢迎,尤其是那盘红烧兔肉被李絮炖得香软可口,蒸的粟米饭险些不够吃,人人都至少吃了一大碗。
她本来还以为,原主性子那么糟心,舅母肯定特别讨厌她,只是看在魏广仁面子上勉强养着她,全家这么多人最难讨好的应该就是王氏。
李絮一听,哪里还坐得住,立刻跳起来请示领导,主动请缨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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