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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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到冬天,就有很多这样的路边倒。
做好之后,都收进葫芦里,提升灵气浓度。
当他下到山脚下的时候,脚上的草鞋早就磨破了。
第一天提升最快,到第二天还能提升一点点,三天以后达到极限,就无法继续提升了。
事实上他从最开始种植到现在,才区区三四个月。
大概是修为提升的原因,他现在可以让葫芦连续变化七八次。
大家早就磨练出一副比这冰雪还冷的心肠。
也许,今晚上就冻死在风雪里了。
“小孩!你醒了就好!”
三天后,二狗子背起麻袋小心翼翼地沿着一条绳索下山。
节约点吃,也许可以让小孩熬到明年春天了。
自己去年被大伯逐出家门,如果没有葫芦,大概也是这样死在路边。
经常能看到一些死在路边的尸体,不是饿死就是冻死的,二狗子也习以为常了。
轻轻拨开小孩捂在脸上的破衣服,小脸苍白,凌乱板结的头发盖住大半张脸,头发上还有几只跳蚤爬动。
接连吃了十几颗丸子,小孩竟然缓缓地睁开眼睛,努力地打量着二狗子。
二狗子留下一包粮食后就走了。
这小孩大概是饿得太狠了,虽然迷迷糊糊,但只要送进嘴里的东西都会大口吞咽。
把小孩抱起,给他喂了些水,又拿出一粒大力丸塞进嘴里。
另外,他还用同样的方法,做了一种添加肉苁蓉的大力丸。
但现在赚到钱了,也想置办一双棉鞋,试试穿棉鞋是啥感觉。
不过,这些东西在葫芦里也不是无限提升。
他把黄精煮熟,加入到米饭中,一起捣成细泥,然后搓成丸,晾干。
反正大家都是贱命,又不是那些贵气的官老爷,活累了就往路边一倒,死就死呗。
经过他这么长时间的摸索,已经总结出,任何东西收进葫芦之中,品质就能得到提升,产生一些神奇效果。
二狗子从小就习惯了光脚或者草鞋,脚底磨出厚厚的一层茧子。
听说县太爷穿一种长长的鞋子,好像叫做靴子,用牛皮做的,上面还镶嵌了金线和银线。
最大的时候,葫芦变成两三丈高,大部分东西都能塞进去。
现在大雪雪封山,岩石树木上都结了一层冰,太滑,走平路都会摔跤,更何况他这里地势极险,稍有不慎就会掉下山崖。
他正幻想着要买一双新棉鞋的美事,却看到前方官道旁边,蜷缩着一道小小的身影,不知死活。
联想到他和大狗也是五六岁,六七岁的年纪就成了孤儿,在大伯家努力干活,苟且偷生。
“这一包粮食,你留着慢慢吃吧,能不能活下去,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二狗子说着,从麻袋里翻出一个大包裏,里面都是他手搓的大力丸。
今天,二狗子看到小小的身形,可能也就六七岁左右,破天荒地,竟然同病相怜起来。
原来还有呼吸,没死!
小孩将粮食塞进怀里紧紧抱住,扯开额前的头发,看向二狗子远去的背影。
小孩目光复杂,连额头上那颗暗红的痣,似乎也变得明亮了几分。
干脆将破草鞋一扔,光脚走在雪地里,打算这次进城买一双棉鞋。
最小的时候,他把葫芦变得比毫毛还小,像一根极小的针,插进皮肤里,谁也找不到。
上次进城,看到县城里那些贵人老爷,全都穿棉鞋子,昂首挺胸,迈着八字步,看起来好有气派。
] 一到冬天,就有很多这样的路边倒。
做好之后,都收进葫芦里,提升灵气浓度。
当他下到山脚下的时候,脚上的草鞋早就磨破了。
第一天提升最快,到第二天还能提升一点点,三天以后达到极限,就无法继续提升了。
事实上他从最开始种植到现在,才区区三四个月。
大概是修为提升的原因,他现在可以让葫芦连续变化七八次。
大家早就磨练出一副比这冰雪还冷的心肠。
也许,今晚上就冻死在风雪里了。
“小孩!你醒了就好!”
三天后,二狗子背起麻袋小心翼翼地沿着一条绳索下山。
节约点吃,也许可以让小孩熬到明年春天了。
自己去年被大伯逐出家门,如果没有葫芦,大概也是这样死在路边。
经常能看到一些死在路边的尸体,不是饿死就是冻死的,二狗子也习以为常了。
轻轻拨开小孩捂在脸上的破衣服,小脸苍白,凌乱板结的头发盖住大半张脸,头发上还有几只跳蚤爬动。
接连吃了十几颗丸子,小孩竟然缓缓地睁开眼睛,努力地打量着二狗子。
二狗子留下一包粮食后就走了。
这小孩大概是饿得太狠了,虽然迷迷糊糊,但只要送进嘴里的东西都会大口吞咽。
把小孩抱起,给他喂了些水,又拿出一粒大力丸塞进嘴里。
另外,他还用同样的方法,做了一种添加肉苁蓉的大力丸。
但现在赚到钱了,也想置办一双棉鞋,试试穿棉鞋是啥感觉。
不过,这些东西在葫芦里也不是无限提升。
他把黄精煮熟,加入到米饭中,一起捣成细泥,然后搓成丸,晾干。
反正大家都是贱命,又不是那些贵气的官老爷,活累了就往路边一倒,死就死呗。
经过他这么长时间的摸索,已经总结出,任何东西收进葫芦之中,品质就能得到提升,产生一些神奇效果。
二狗子从小就习惯了光脚或者草鞋,脚底磨出厚厚的一层茧子。
听说县太爷穿一种长长的鞋子,好像叫做靴子,用牛皮做的,上面还镶嵌了金线和银线。
最大的时候,葫芦变成两三丈高,大部分东西都能塞进去。
现在大雪雪封山,岩石树木上都结了一层冰,太滑,走平路都会摔跤,更何况他这里地势极险,稍有不慎就会掉下山崖。
他正幻想着要买一双新棉鞋的美事,却看到前方官道旁边,蜷缩着一道小小的身影,不知死活。
联想到他和大狗也是五六岁,六七岁的年纪就成了孤儿,在大伯家努力干活,苟且偷生。
“这一包粮食,你留着慢慢吃吧,能不能活下去,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二狗子说着,从麻袋里翻出一个大包裏,里面都是他手搓的大力丸。
今天,二狗子看到小小的身形,可能也就六七岁左右,破天荒地,竟然同病相怜起来。
原来还有呼吸,没死!
小孩将粮食塞进怀里紧紧抱住,扯开额前的头发,看向二狗子远去的背影。
小孩目光复杂,连额头上那颗暗红的痣,似乎也变得明亮了几分。
干脆将破草鞋一扔,光脚走在雪地里,打算这次进城买一双棉鞋。
最小的时候,他把葫芦变得比毫毛还小,像一根极小的针,插进皮肤里,谁也找不到。
上次进城,看到县城里那些贵人老爷,全都穿棉鞋子,昂首挺胸,迈着八字步,看起来好有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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